抬旗
所属分类:八旗制度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优遇八旗功勋大臣及后妃母家的制度。八旗既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别, 又有满洲、蒙古、汉军及包衣之分,等级有序,地位不同。由下五旗改入上三旗、满洲上三旗或下五旗包衣旗改入本旗旗分佐领,或由蒙古、汉军或包衣蒙古、包衣汉军改入满洲旗籍,标志着身份地位由低向高的变化,故称之为“抬旗”。这是皇帝对臣子的恩施,对受到这样恩施的人而言是一项荣宠。其具体规定是:凡著有军功劳绩之大臣,经皇帝允准,原隶下五旗满洲、蒙古、汉军者抬入上三旗满洲、蒙古、汉军,原隶上三旗包衣佐领者抬入上三旗旗分佐领,原隶下五旗包衣佐领者抬入下五旗或上三旗旗分佐领;凡皇后、皇贵妃之母家,原隶下五旗满洲、蒙古或上三旗包衣者抬入上三旗满洲,或亦间有由汉军旗抬入上三旗满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