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分佐领
所属分类:八旗制度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意为半个佐领。清制,八旗每佐领额编壮丁以一百五十人为率,其不足额(百人以下)者谓之半分佐领。凡半分佐领,无论是入关前以带来人丁或赏赐俘获人口编立,还是入关后以佐领下滋生余丁编立,俱准合两个半分佐领为一个整佐领,故入关后虽时有编立, 其数目则日趋减少。入关前原有半分佐领满洲十八个、蒙古五个、汉军五个,至乾隆末年已减至满洲五个、汉军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