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庄
所属分类:八旗制度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内务府会计司所属粮庄之第二等。康熙八年(1669)三月以后,于畿铺、锦州、盛京、热河等处粮庄内设置。其畿辅粮庄之二等庄,每庄地三十二顷,岁纳额粮二百二十石;锦州粮庄之二等庄,每庄地五十一顷, 岁纳额粮二百九十二石;盛京粮庄之二等庄,与锦州粮庄之二等庄同科;热河粮庄之二等庄,与畿辅之二等庄同科,雍正七年(1729)十月均改定为一等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