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清代新疆治理研究历来为学界所重。边疆治理维度,李大龙从“大一统”理念层面阐释清朝对多民族国家的整合实践,强调其治理体系对边疆稳定的深远意义;马大正则聚焦清前期行政体制的建构与运作,分析军府制度与地方治理的互动关系。交通史领域,王耀对天山南北道路的开辟与利用作出细致考辨,揭示交通网络在边疆治理中的基础性功能,认为道路系统不仅是物资流通的通道,更是国家权力空间延伸的关键载体;徐中煜从交通态势视角考察晚清治理新疆的军事与行政逻辑,指出道路建设与边疆安全存在内在关联。民族关系与经济整合层面,华立系统梳理清代新疆农业开发与移民屯田的演进历程,展现道路网络与区域开发的深层关联;王东平从法律制度角度分析回疆治理的规范建构,揭示制度整合中的多元调适。上述成果为理解清代新疆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研究多侧重制度描述或单维度分析,将道路系统作为贯通性治理逻辑加以整体考察者尚不多见,对其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中的机制性作用亦缺乏系统阐释。本文以“以路治边”为核心分析框架,将道路网络视为国家权力空间实践的核心载体,从道路体系的时空布局、治理模式的制度创新及其历史成效三个维度,系统阐释清代新疆道路系统的空间政治与治理逻辑。创新之处在于:其一,提出“以路治边”概念,揭示道路网络在军事防御、行政整合与民族交融中的复合功能,超越既有研究对交通设施的单向度理解;其二,从“空间政治”视角切入,阐释道路建设如何推动从“地理边疆”到“安全边疆”的治理转型,揭示国家权力在边疆的空间嵌入机制;其三,贯通历史经验与当代治理,揭示“以路治边”至“以路融边”“以路兴边”“以路安边”的逻辑演进,为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机制提供新的解释路径,深化对中国历史上边疆治理智慧的学术认知。
一、“以路治边”的历史背景与地理基础
(一)新疆独特的自然环境与经济格局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构成了清代实施“以路治边”方略的客观基础。天山山脉作为天然分界线,将新疆划分为南北两大地理单元,形成了显著的环境差异。北疆以准噶尔盆地为核心,是一个略呈三角形的半封闭式内陆盆地,水草丰美,适宜牧业发展。《西域图志》卷十二明确记载:“天山以北,水草丰美,其地宜牧,准噶尔故也”,准确概括了北疆“草肥水甘,便于游牧”的自然特征。南疆则以塔里木盆地为主体,塔克拉玛干沙漠广布其中,绿洲呈点状分布。《回疆通志》卷二描述其“地多沙碛,惟赖雪水灌溉”,形成了以绿洲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形态。这种地理环境的显著差异直接导致了经济形态的区域分化。清代前期“北疆以游牧为主,南疆以农耕为业”,形成了鲜明的经济形态对比。特别是在准噶尔政权统治时期,这种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在清代文献中明确区分北疆“以牧为生”与南疆“务耕织”的经济特征。这种基于自然环境的经济形态分化不仅影响了区域发展模式,更直接决定了清廷治理策略的选择,促使道路建设成为连接不同经济区域的必要手段,并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国家权力介入的方式与程度。
(二)复杂的民族分布与清廷的治理挑战清代新疆的民族分布格局因清廷实施的系统性移民屯田政策更趋复杂。除世居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民族外,清代自乾隆二十年至二十四年(1755~1759),自内地调遣满、汉、锡伯、索伦(含达斡尔等)各族军民前往新疆屯垦驻防,形成“旗营、绿营并驻,各族杂居”的多元局面。特别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锡伯族西迁,清廷“抽调盛京锡伯兵千名,携眷移驻伊犁”,此类大规模政策性移民显著丰富了新疆的民族构成。平定准噶尔后,为巩固边防,清廷持续从各地抽调包括察哈尔部落在内的蒙古、来自陕甘等地的回族等各族军民,携眷迁居新疆长期驻防屯田。同时,清廷还组织大量内地汉族农民前往新疆开荒定居,例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曾从甘肃招募贫民送往乌鲁木齐垦种。这种多元民族共居格局,促使清廷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措施。而道路网络的建设,则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与交融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物质基础,深刻影响了新疆社会历史的演进进程
(三)历史经验的继承与发展清廷在平定准噶尔叛乱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新疆治理面临的特殊挑战。据《平定准噶尔方略》记载,军事行动常因“道路险远,粮运不继”而受阻。这一现实促使清廷意识到,必须通过两大举措巩固统一:一是打破地理隔绝以强化军事控制,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构建国家认同。这些认识直接推动了“以路治边”方略的形成。历史上,中原王朝对西域的治理始终与道路建设密不可分。汉代建立的丝绸之路官道体系,包括《汉书·西域传》所载“自鄯善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的南道,以及“自车师前王庭随北山,波河西行至疏勒”的北道,为清代提供了重要借鉴。唐代在此基础上设立安西都护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网络。这些历史经验均被清廷吸收并加以发展。相较于汉代河西走廊治理,新疆地域更为辽阔,环境更为复杂,民族构成也更加多元。据《西域图志》记载,清代新疆境内生活着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多个民族,这种复杂的民族格局使得治理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因此,“以路治边”在清代新疆治理中具有特殊重要性。
二、清代新疆道路网络的体系构建
(一)国家力量的延伸:新疆官道主干网络的战略构建与经营清廷在新疆构建的道路网络体系,是在充分考量当地特殊地理环境和军事政治需求后形成的系统性工程。这一体系以“一心多轴”为基本格局,即以伊犁将军驻地惠远城为中心,呈放射状向全疆各地延伸,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道路交通网络。北疆干线系统的建设始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据《平定准噶尔方略》记载,清军每收复一地,必先“修治道途,设立台站”。伊犁 乌鲁木齐 巴里坤线作为北疆最重要的交通动脉,其修建过程尤为艰难。工程采取“分段修筑,逐次推进”的策略,由绿营兵和当地民众共同参与。道路宽度严格按官道标准,“宽二丈,两旁开沟排水”,重要路段还铺设砂石,以抵御雨雪侵蚀。在穿越沙漠地段,则采用“栽桩立标”的方法,每隔五里设立路标,防止行人迷途。塔尔巴哈台西路的修建更具战略意义。这条通往中亚的干道,不仅要穿越茫茫戈壁,还要经过多个游牧部落的牧场。清廷采取“以路控边”的策略,沿路设置卡伦21处,每处卡伦驻兵30~50名,既负责道路安全,又承担边境稽查任务。清代在塔尔巴哈台地区构建的卡伦与烽火台系统,是其边疆防御与信息传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据《塔尔巴哈台事宜》记载,卡伦之间设有烽火台,通过“昼则悬旗,夜则举火”的方式传递信息。这种视觉信号系统确保了边境情报能够被快速、准确地接力传送。南疆干线系统的建设集中体现了“因俗而治”的治理理念。在环塔里木盆地的道路建设中,清廷主要依托原有的商道基础,采取“修缮为主,新建为辅”的方针。这一策略既尊重了当地的传统交通格局,又有效利用了既有道路资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清政府通过组织当地伯克,动员各族民众参与道路整修,这种做法不仅降低了工程成本,也增强了当地民众对道路维护的参与感。在和田至莎车段,由于流沙问题严重,工程人员创造性地采用“芦苇扎捆,铺设路基”的防沙措施,这种基于当地材料与经验的创新方法,有效解决了道路被流沙掩埋的难题。阿克苏至叶尔羌线的修建则特别注重与北疆的联络,在穿越天山的关键地段开辟了多条支线,形成了网状交通结构,大大增强了区域交通的韧性和通达性。在所有天山山道中,冰岭道(穆素尔达坂)的工程最为艰巨。据《清实录》记载,乾隆二十七年(1762),伊犁将军明瑞亲自主持此路的修建工程。该工程共动用官兵2000人,征调当地民众1500人,历时两年才得以完成。据景廉在《冰岭纪程》一书中的记载:在悬崖峭壁路段,施工采用“凿石为道,架木为桥”的方法,最险要处的道路宽度仅容一辆车通过,足见工程之艰难;为确保这条战略通道的常年畅通,清廷建立了完善的维护体系,专门设置护路兵丁负责“春夏除雪,秋冬防冰”的日常维护,并在沿线设立8处补给点储备粮草燃料,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的道路养护机制。
(二)从“通路”到“通途”:支撑体系对道路网络功能的保障与提升军台系统的建立堪称清代新疆道路网络的重要制度创新。根据《钦定回疆则例》规定,军台设置严格遵循“三十里一换马,五十里一歇息”的原则。每个军台均建有坚固的营房、马厩及仓储设施,常备马匹20~30匹,骆驼10~15峰,确保军事物资和文报的快速传递。军台官兵实行轮班值守制度,“日夜值守,风雨无阻”,特别是在冬季还须承担道路除雪任务,保障交通畅通无阻。全疆共设立军台187处,构筑起覆盖全域的军事通讯体系。驿站系统的建设则体现了清代行政管理的精细化特征。驿站按规模分为大驿与小驿两类:大驿设于乌鲁木齐、伊犁、喀什噶尔等交通枢纽,配备驿马50匹,驿车10辆,驿夫30名;小驿分布于一般城镇,配备驿马20匹,驿车5辆,驿夫15名。驿站除提供换乘服务外,还设有专门馆舍接待过往官员。根据《大清会典》规定,各驿站须“备足粮草,修缮房屋”,确保“食宿无忧,车马齐备”的服务标准。卡伦系统的设置充分考虑了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与边防需求。该系统分为三种类型:常设卡伦多建于边境要隘和交通节点,配备固定营房与瞭望设施;移设卡伦随季节变化在夏、冬牧场间流动部署;添撤卡伦则属临时性哨所,根据需要灵活设防。卡伦官兵除执行边境稽查任务外,还须定期巡查辖区道路,“遇有损坏,立即修补”。据《新疆图志》记载,全疆共设卡伦283处,其中北疆157处,南疆126处,形成了严密的边境管控网络。
(三)国家能力的持续注入:道路维护中的制度构建与治理技术清廷在新疆道路维护中建立了系统的管理制度,实行“分段负责,定期检修”的维护机制。根据《钦定回疆则例》规定,主要官道由绿营兵负责,每十里设护路兵丁一名;支线道路则由当地伯克组织民众维护。维修标准要求“路面平整,排水畅通,桥梁牢固”,在易积水路段修建排水设施,沙漠地段种植红柳等固沙植物。文书传递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西域图志》记载需达到“昼夜行六百里”的标准,延误者“延误一刻,鞭二十”,效率突出者则“提前到达,赏银一两”。这种考核机制有效保障了道路运输效率。随着近代边界形势变化,清廷加强了边境道路管控。光绪七年(1881),中俄《改订条约》签订后,在边境要隘增设卡伦17处。这些卡伦除承担边防任务外,还负责边境道路维护管理,《新疆图志》记载清廷专门制定条例,规定“商旅往来,必须持照”。道路养护经费通过多元化渠道保障,《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包括朝廷专项经费年约五万两、地方财政补贴及商贾捐输,用于日常维护、桥梁修建和驿站运营。在技术运用上,清廷注重吸收地方智慧,南疆采用“坎儿井”技术解决供水,北疆借鉴“敖包”系统设立路标,这些因地制宜的措施既提升了工程实效,也增强了民众对道路维护的参与度。
三、“以路治边”的多元治理模式与影响
(一)从“地理边疆”到“安全边疆”:道路建设与边疆军事空间治理的转型清代在新疆构建的道路系统,在军事防御和反分裂斗争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其根本宗旨在于贯彻大一统治理理念,通过军事空间的重塑强化中央对边疆的主权管辖。在平定准噶尔与大小和卓叛乱的过程中,清军依托军台系统实现了快速兵力调度与物资输送。据《钦定新疆识略》记载,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廷设立伊犁将军作为新疆最高军政长官,标志着清朝在新疆的军事防御体系进入新阶段。清军的兵员构成具有明显的多民族特征,除满族八旗外,还包括蒙古骑兵、汉族绿营以及锡伯、索伦等各族官兵。这些不同民族的官兵在共同驻防和作战过程中,形成了严密的军事布局——在北疆实行驻防兵制,而在南疆实行换防兵制。这一做法不仅保障了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也为后续的行政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左宗棠收复新疆时采取的“一边修路,一边作战”策略,进一步强化了道路系统的军事功能,体现了大一统治理理念下基础设施与军事行动的高度协同。在达坂城、苏巴什山口等险要地段的道路修建工程中,不仅有清军官兵参与,还大量雇用当地各族民众。特别是在穆素尔达坂路的修建过程中,清政府专门在此路安排军台及修路“回众”,并派遣官员及伯克进行管理。这条连接伊犁与阿克苏的捷径,其修建工程异常艰巨,乾隆二十七年(1762),伊犁将军明瑞亲自督修此路,历时两年才得以贯通。左宗棠在西北交通建设方面采取了系统的措施,包括筑路工程、恢复军台驿站、建设交通辅助设施以及建立转运机构等,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清军的机动能力和作战效率。清代构建的道路系统在边疆治理中展现出卓越的军事智慧,其核心在于通过交通网络的空间布局实现大一统治理理念的在地化。在新疆的具体实践中,道路网络不仅发挥着交通运输的基础作用,更成为实施军事管控的重要依托。清廷通过建立以军台、卡伦为基点的线性防御体系,在辽阔的西北边疆构筑起严密的军事控制网络。这种线性交通廊道的建立,使道路系统成为军事体系的关键载体。一方面,它显著提升了清军在边疆地区的机动作战能力,确保兵力快速部署;另一方面,这些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打破了地理阻隔,为巩固边防创造了必要条件。在此过程中,道路系统承担着多重军事职能:既是兵力调遣的通道,也是物资补给的生命线,更是情报传递的桥梁,充分体现了大一统治理理念下基础设施建设在边疆军事管控中的战略价值与深远影响。
(二)“统”与“融”的智慧:道路贯通中的行政一体化与因俗而治道路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建设为清政府在新疆实施“因俗而治”的差异化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将大一统治理理念作为根本指导原则,在尊重地域差异的同时始终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进治理转型。在南疆维吾尔族聚居区,清廷在延续伯克制度传统的同时,通过道路网络强化了中央政令的传达效率。据《钦定回疆则例》记载,各级伯克须按规定周期沿驿道前往伊犁将军驻地或乌鲁木齐都统衙门述职,这一制度设计既确保了“政令通达,上下相维”的行政效能,又构建了各民族官员定期交流的机制。伯克们在述职过程中需详细呈报地方治理状况,并携带本地物产作为贡品,此种制度性安排既彰显了中央权威,又促进了不同区域间的经济文化互动。乾隆朝通过此类措施,将传统伯克制度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官体系,在保留其民族特色的同时强化了行政一体化。在蒙古族聚居的札萨克旗制地区,完善的道路网络保障了蒙古王公与清廷驻防大臣之间的常态化政治联络。档案记载显示,哈密札萨克亲王每年进京朝觐的使团规模达数百人,行程持续数月,其行进路线贯穿天山南北。《西域图志》翔实记载了使团在重要驿站的停留情况,这些记录反映了清廷如何通过道路系统将边疆民族有机整合进国家治理体系。这种定期的政治交往不仅强化了蒙古王公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也为其学习内地治理经验提供了重要契机。清廷通过规范朝觐礼仪、赏赐制度和通婚政策,在保持札萨克自治传统的同时,不断强化其对中央政府的政治认同,体现了“因俗而治”向“共同性增进”的渐进转变。在实行郡县制的汉回杂居地区,道路网络的建设催生了更深层次的社会整合。随着驿道系统的完善,内地移民沿交通干线持续迁入,在乌鲁木齐、古城(今奇台)等战略节点形成了多民族混居的新型城镇聚落。清政府在这些城镇创新性地推行文化多元政策,既设立官署、修建文庙等儒家文化设施,又尊重少数民族公民的宗教传统,允许建立清真寺、佛教寺院等宗教场所。此种“因俗而治”的治理智慧,既维护了国家政令的统一性,又通过文化互鉴增进了共同性基础。乾隆朝在南疆修筑的八座新城,如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均采用回汉分城而治又相互联通的格局,既保障军事安全,又促进商业往来和民族交融。清廷在新疆实施的这种差异化行政整合策略,体现了其边疆治理的务实精神与政治智慧,核心在于以大一统治理理念为统领,通过道路网络将多元制度串联成有机整体。根据天山南北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与民族构成,清政府创造性地采用札萨克旗制、伯克制度与郡县制度等多轨并行的治理模式。这种多元化的治理体系既考量了各地区的特殊性,又通过统一的道路系统、官僚考核和文化政策将其整合,实现了“因俗而治”与“国家统一”的动态平衡。正如《新疆图志》所载:“不患其不能守,而患其不能通。通则富,不通则贫;通则强,不通则弱”,清代新疆道路治理的终极目标正是通过“通”来实现空间整合与制度统一,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奠定物质和制度基础。
(三)从“通路”到“同路”:道路空间生产中的经济整合与民族认同建构道路交通网络的建设为新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并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系统推进资源整合与制度共建。在这一过程中,清廷的国家治理与新疆本地各民族的社会实践形成了双向互动。地方民众并非被动接受者,他们主动利用新的交通条件拓展生计、迁徙聚居、传播技艺,从而在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也重塑着道路网络的社会文化内涵,使其深深嵌入地方社会的肌理之中。在屯田开发方面,清政府采取“兵民合一”的创新组织形式,系统性动员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农田开垦与水利建设。乾隆年间,以乌鲁木齐-昌吉为中心,建设了包括兵屯、民屯、回屯在内的多个规模化屯垦区。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北疆移民达19700余户,垦区内“阡陌纵横,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形成了集农耕技术、水利管理与民族协作为一体的生产格局。这一进程吸引了大量维吾尔族、回族等民众自发前往垦区边缘或交通沿线寻求新的土地与机会,形成了由国家主导与民间自主迁徙相结合的开发模式。清政府组织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如伊犁河流域的引水渠与蓄水库,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还通过跨民族协作机制,将维吾尔族的坎儿井技术、汉族的渠网规划经验相互融合。地方民众,特别是掌握坎儿井技术的维吾尔族匠人,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新的生计渠道与社会认可,他们的技术知识被纳入官方工程体系,实现了地方性知识与国家治理的有机结合。这些共同劳动场域促使各民族在耕作技术、作物轮作等方面形成标准化实践,为经济整合与社区共同性的培育奠定了物质基础。商业贸易网络的拓展进一步深化了各民族的经济联系,并推动市场行为规范与契约文化的形成。沿主要驿道分布的集市(巴扎)——如喀什、伊犁、乌鲁木齐的商贸中心——不仅承担着商品交换功能,更成为多元文化交汇的重要平台。根据《新疆图志·藩部志》记载,在这些集市中,维吾尔族的玉石、哈萨克族的畜产品、蒙古族的奶制品与内地的茶叶、丝绸、瓷器形成了稳定的供需网络。道路的畅通使得远距离贸易成本降低,刺激了地方商帮的兴起。例如,维吾尔族商人(阿克萨卡尔)利用其语言与文化优势,组织商队沿驿道往返于南疆绿洲与北疆草原乃至中亚之间,不仅扩大了传统巴扎的辐射范围,还建立了跨区域的商业信用网络。清廷通过设立官办贸易机构(如茶马司)、规范度量衡、推行统一契约文书,促进了跨区域贸易的健康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吐鲁番地区发现的契约文书显示,各民族在交易中普遍采用统一格式的书面契约,标明标的物、价格、见证人及违约责任。这种规范化契约在民间的普及,不仅是国家政令推行的结果,也源于当地各族商民在频繁交易中对稳定规则和可信凭证的内在需求,他们主动采纳并适应这种制度,以保障自身商业利益。上述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不仅强化了各民族之间的信用联结,也体现了国家治理与民间社会在制度实践层面的互动与共构。在文化交融层面,道路沿线的民族互动催生了丰富的文化创新与共享符号体系。在多民族混居区域,语言接触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新疆汉语”语调,其词汇系统吸收了维吾尔语的“巴扎”(集市)、蒙古语的“敖包”(路标)等成分,成为日常沟通的共通语。这种混合语的形成与传播,主要发生在道路沿线的客栈、市场和屯垦村落等日常交往场景中,是各族民众为满足沟通需要而自发创造的产物,随后才被更广泛的社会层面所接受。建筑艺术方面也体现出文化融合的特征,如喀什老城的民居在保持维吾尔族阿以旺厅院与传统雕花装饰的同时,融入了汉式建筑的抬梁构架与砖瓦工艺。这种融合往往经由本地工匠之手完成,他们根据雇主的需求和新的材料获取条件(因道路畅通而更容易获得内地砖瓦),灵活地融合不同建筑元素,创造出新的地方风格。清政府在沿线城镇通过设立官学(如虎峰书院、伊州书院)推广儒家文化,讲授《千字文》《四书》等典籍,同时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与风俗习惯。例如在哈密、吐鲁番等地实行双语公文制度,以汉文与察合台文并行发布政令。地方精英,尤其是一些通晓双文的伯克、头人,在这一制度中扮演了关键中介角色,他们不仅传递政令,也往往借此提升自身在社区内的权威,并尝试将部分本土文化观念融入对官方文书的解读与执行中。这种“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政策及其实践,有效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与认同,为共同性文化因子的生长提供了制度与社会土壤。清廷在道路建设与维护过程中,注重吸纳各民族的传统智慧,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将本土知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在沙漠地段的道路养护中,采用维吾尔族传统的防沙技术,如设置红柳草方格沙障、种植柽柳等抗旱植物以固定流沙;在草原地区,则借鉴蒙古族的游牧经验,利用敖包等传统地标作为道路指示系统。这些本土技术的采纳,离不开当地民众的直接参与和知识贡献。例如,蒙古族牧民会主动引导官道靠近或连接重要的敖包集会点,使传统祭祀与社交空间获得新的交通功能;维吾尔族农民则受雇于驿站,负责维护其熟悉的绿洲路段及防沙设施。这种相互借鉴与协作不仅提升了工程质量,也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尊重与信任。通过道路网络连接起来的绿洲与草原,构成了一个密集的交往空间。各民族在这个空间中的频繁互动,逐渐形成了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许多民众沿着道路进行季节性迁徙或选择在新兴城镇定居,形成了如伊犁、奇台等多民族混居的社区,其社会组织和日常生活习惯呈现出高度的交融性与适应性。清政府通过设立驿站、兴修城镇、发展商贸等措施,不断强化各地区之间的联系。这种多层次、多方位的交往交流交融,标志着新疆民族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结语
清代新疆“以路治边”的实践,是大一统治理理念在边疆的具体运用。该体系通过道路网络,在军事上构建线性防御,在行政层面推动多元制度协同并朝着增进共同性方向演进,在经济文化上促进资源互补与民族交融,既继承了“车同轨”的历史智慧,又结合新疆实际实现了国家权力在边疆的空间嵌入,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一历史逻辑在当代得到了创造性的继承与发展,其治理理念已从历史上的“以路治边”,演进为“以路融边”“以路兴边”“以路安边”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治理方略。依据国家规划,“十五五”期间国家现代化交通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这标志着边疆交通建设的核心目标发生了深刻转变,交通基础设施的均等化布局,已成为破除地理隔阂、实现边疆与全国市场及公共服务体系互联互通的关键前提,其根本目的是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物理载体,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与此同时,通过提升路网覆盖与应急保障能力,交通体系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安边”作用。因此,治理逻辑实现了从单一“管控通道”向复合型“发展动脉”“安全纽带”与“融合走廊”的历史性跨越,体现了对传统治国智慧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构筑边疆长治久安、民族团结与各民族共同富裕的宏伟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历史借鉴与现实路径。
原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