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末储蓄银行兴起的原因
近代储蓄银行起源于英国。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英国城乡民众的贫困问题日益突出。英国苏格兰地区的乡村牧师亨利·邓肯(Henry Duncan)认为若能提倡节俭储蓄,便可激发民众自助自立的精神,而非仅仅依靠社会救济。但节俭储蓄的主要障碍是当时英国的商业银行不接受小额存款,起存点高达10英镑。因此,他在1810年创建了第一家储蓄银行——鲁斯维尔教区银行(Ruthwell Parish Bank),起存点降至1先令。
英国的储蓄银行发展迅速,至1860年已有638家,账户约158万户,总储蓄额约4143万英镑。与此同时,英国的储蓄银行也开始了全球传播历程。至1847年,法国已有364家储蓄银行。至1900年,德国也有约2685家储蓄银行。美国在1816年成立首家储蓄银行,至1900年增至1002家,总存款约24亿美元。
日本商人原六郎在1880年模仿美国芝加哥的营利性储蓄银行,建立了日本第一家储蓄银行——东京贮藏银行。此后储蓄银行在日本迅速发展,至1910年增至646家,总存款达1.47亿日元。1906年,无锡绅商周廷弼东渡日本考察后,仿照日本建立了我国第一家储蓄银行——信成银行。
清末储蓄银行的兴起与国内形势密切相关。自鸦片战争后,中国各大商埠率先开始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及至清末,以货币工资作为收入来源的城市工人、雇员已相当普遍,但他们的积蓄达不到钱庄、商业银行所设定的最低存款标准。周廷弼在申请开办信成银行的呈文中指出:“现在沪埠各厂工人以及推车扛货食力之夫,不下数十万人。日获之资,所积虽微,存储无地,不免易于耗散,职道悯之。”民众若能节俭储蓄,可为未来生活提供一定保障,“银行为之收存,为之谋将来利益,令养生送死而无憾,备饥荒疾病之不虞”。
清末民众的货币储蓄方式仍以窖藏为主,即将货币秘藏于住宅或其他固定地点。窖藏使货币脱离流通领域,无法发挥经济效能。储蓄银行可以“吸集最易消耗之零星银钱,成一巨额之母财,复贷出之于农、工、路、矿营业家,以产殖国财”。
财政经费短缺是新政时期清廷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若国内公债市场有所发展,中国的储蓄银行也可如国外储蓄银行一样购买公债,将存款转化为财政资金。广东候补知府吴荫培在奏折中指出,中国储蓄银行若能快速发展,便可缓解财政紧张,“是以百姓之财莫非国家之财,挹彼注兹,不穷应付”。(吴荫培《吴荫培日记》)
因此,储蓄银行以其便利民众存款、促进实业发展、弥补财政缺款等优势在各地迅速兴起。
二、清末储蓄银行兴起的过程
1906年9月,中国第一家储蓄银行——信成银行正式营业,总行设于上海南市。次年3月,农工商部将前述吴荫培奏折中涉及农商事宜部分札饬各省商会,这对各地倡办储蓄银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农工商部尚书载振是储蓄银行兴起的重要推动者。周廷弼在开设信成银行北京分行时,曾单独晋谒载振,得到后者的“大加奖许”。载振应允由商部拨银50万两存于信成银行北京分行,以资提倡。另一个推动清末储蓄银行兴起的中央机构是度支部,该部兼管一部分金融事务,曾明确阐述其推广储蓄银行的计划,并在1908年奏定《储蓄银行则例》后向各省劝办储蓄银行。正是在载振以及农工商部、度支部等中央机构的大力提倡之下,各省官员、绅商纷纷兴办储蓄银行。
据统计,当时共有45起倡办储蓄银行的提议,分布在北京、江苏、福建、四川、湖北、直隶、广东等地区,其中明确成立的有13起,约占29%。
倡办储蓄银行的主体可分为中央机构、地方督抚、各地绅商三类。中央机构倡办的提议有6起,分别为商部储蓄银行、八旗储蓄银行、公益商业储蓄银行、北京储蓄银行、学部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明确成立的有公益商业储蓄银行和北京储蓄银行。地方督抚试图以各省原有的官银钱号(局)为基础,倡办储蓄银行,作为其原有存款业务的延伸。这类提议共6起,分布在福建、湖北、直隶、广西、山西和山东六省,明确创办的有湖北、直隶二省。其余33起提议多为地方绅商倡办。绅商创办储蓄银行大致有两种模式,其一如恽祖祁等,凭借其个人与家族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在常州成功筹组和慎储蓄银行;其二如周晋镳等,凭借在上海的宁波同乡网络,汇集股本并招揽人才,成功创办四明商业储蓄银行。
储蓄银行在清末新政时期兴起并非偶然,二者有密切联系。第一,趋新求变的风气在新政时期达到一个新的高潮,这种时代氛围使官员、商人、民众相较以往更乐于接受储蓄银行等新生事物。第二,新政时期设立的商部(农工商部)、商会有助于储蓄银行的兴起。第三,新政时期通过的一系列经济法规表明,主政者已认识到法律法规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也正因此,《储蓄银行则例》才得以在第一家储蓄银行出现仅两年后,即迅速颁行。第四,清末振兴商务、奖励实业的一系列举措提高了商人地位,传统官商关系有所转变。各地绅商乐于响应政府的提倡,投身于创办储蓄银行的热潮。
三、清末储蓄银行兴起的特征
清末储蓄银行兴起共有四个特征,分别为营利组织、及时立法、兼营模式、结合传统。
第一个特征是营利组织。英国、法国、德国的储蓄银行均为慈善组织。美国早期的储蓄银行仿照英国设立,也是非营利性质,但随后广泛出现营利性质的储蓄银行。这两种储蓄银行在美国的分布有显著地域差异,非营利性储蓄银行主要分布在经济、金融发达的新英格兰和东部地区,营利性储蓄银行主要分布在经济、金融欠发达的中部、西部和南部地区。由此可见,经济发展水平是造成美国储蓄银行组织差异的主要原因。储蓄银行传入日本时,日本处于工业化起步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西方国家,适合营利组织形态,从而自美国引入了营利性储蓄银行。此后,营利性储蓄银行通过日本传入中国,使得中国近代的储蓄银行也为营利性质。
第二个特征是及时立法。1908年,度支部奏定颁行了《储蓄银行则例》,随同颁布的还有《银行通行则例》《大清银行则例》等,这对近代储蓄银行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以信义储蓄银行为例,该行1907年成立于江苏镇江,在1909年遭遇挤兑而宣告破产。破产清偿顺序为,先兑付银行所发钞票,次为储蓄存款,最后为普通存款及其他债务。钞票因其广泛的流通性,自然应当优先兑付。但为何储蓄存款的偿付次序优于普通存款及其他债务呢?这是因为《储蓄银行则例》的一系列规定中暗含了储蓄存款应当优先偿付之意。同时,储蓄储户多为普通民众,“查储蓄银行所存之款,本皆贫民血汗之资”,而普通存款多来自工商业者,条件相对优越。这一清偿次序也符合保护相对弱势群体的情理。直至1934年《储蓄银行法》颁行前,《储蓄银行则例》都是储蓄银行设立、经营的主要依据。信义储蓄银行倒闭案形成的清偿顺序,也在1931年写入国民政府所颁布的《银行法》中。
第三个特征是兼营模式。日本近代储蓄银行多专营储蓄业务,独立于一般商业银行。而清末银行多为商业、储蓄银行业务兼办的金融机构,进入民国以后,专业储蓄银行也并不多见。如何理解中国和日本在储蓄银行经营模式上的差异呢?日本的储蓄银行往往由商业银行出资设立,因此,相对发达的近代银行业是专业储蓄银行得以产生的前提之一。清末的北京储蓄银行之所以成为专业储蓄银行,是因为其依附的大清银行拥有相对充足的资本。而其他储蓄银行缺乏类似条件,自然选择储蓄、商业银行兼办更为适宜。因此,中国相对薄弱的近代银行业基础,是清末选择兼营模式的主要原因。
第四个特征是结合传统。一方面,传统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为清末储蓄银行的兴起提供了人才和资金。信成银行总行经理杨次梁原在钱业任事,四明银行第一任总经理陈薰原为源丰润银号经理,董事袁鎏原为上海北市钱业会馆董事。据统计,四明银行创立之时来源于钱庄的资本至少有45000两,约占9%。
另一方面,清末储蓄银行在集股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中国传统的集资方法。中国传统经济中已发展出资本、收益按股分摊的股份合伙企业组织,进而确立了整股、零股(或称大股、小股)的集资方法,即将每股按比率分拆,以解决每股资金过大、筹资困难的问题。四明银行在招股时便规定,整股每股规银一百两,零股每股规银十两。
中国传统合伙企业的股本,主要有正本、副本(护本)、附本(附股)、客本四种形式。正本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资本,是一种股权;副本是股东存款,是一种债权;附本是投资者将一定数量合伙资本附于主要出资人股本之中,是一种股权;客本则是企业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借款,是一种债权。
信成银行在集股过程中借鉴了上述副本、附本的集资方法,并融合储蓄方法加以创新,制定了《信成银行积余股份章程》。积余股份与正本一样,每股金额均为五十元,缴股方法分为乾字、元字、亨字、利字、贞字五种。其中乾字、元字、亨字缴股方法类似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字、贞字缴股方法类似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如乾字缴股方法,每月缴银1元,44个月期满发给积余股份1股(相当于50元),其中6元差额即为利息。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正本股东可得盈利八成,积余股东可得盈利二成。积余股份缴纳过程中含有一定利息,体现的是积余股东对于企业的债权,类似于副本。积余股东与正本股东一样可以参与企业的盈余分配,体现了积余股东对于企业的股权,类似于附本。积余股东缴纳股款的方法又类似于储蓄存款,是融合储蓄方法加以创新而形成的。
四明银行、信成银行借鉴传统方法而采用的集股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储蓄银行开办初期资本匮乏的问题。
四、余论
清末储蓄银行的兴起不同于商业银行。后者兴起的动因包括对抗外国银行的经济侵略及应对国内工业化、财政借款等需求。以中国通商银行为例,其成立的主要目的为“杜洋商之挟持”,意在打破列强对晚清金融市场的控制。而储蓄银行并非如此。在信成银行成立以前,汇丰银行已在上海开办储蓄业务,但从信成银行创始人周廷弼所阐述的创办缘由来看,并无任何试图与汇丰银行储蓄业务进行“模仿性对抗”的表述,而是格外强调满足中下层民众的金融需求。因此,储蓄银行的兴起,主要为满足近代化过程中普通民众的金融需求,而选择性地利用国外已有的金融组织形式。相比商业银行,储蓄银行的兴起体现出清末中国内部更强的能动性。
清末储蓄银行的倡办者顺应内部需求,主动引入储蓄银行,受本土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建立了营利性储蓄银行,且大多办成兼营模式。同时,传统金融业为储蓄银行的创办提供了资金、人才支持,储蓄银行在招股困难的情况下也借鉴了传统集股方法,并加以创新。另一方面,清末新政期间的时代氛围、经济机构、经济法规、官商关系等因素,也为储蓄银行的兴起提供了助力。
作者简介
濮思喆,男,1991年生,江苏省南京市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曾在《清史研究》《安徽史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