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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训政后之朝局侧影——读廖寿恒《抑抑斋日记》札记
作者:马忠文 责编: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0-01-17  点击量: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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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清廷高层政治活动时,将上谕、奏折等官方档案文献与决策官员或局内人的日记、书信等私人记述互证,里外对应,探究决策过程,对获得真相、了解内幕十分有利,这种研究方法一直受到学界同仁的重视。当然,这往往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理想状态。以现存晚清军机大臣的日记而言,从咸丰元年(1851)到宣统三年(1911)军机处撤销,60年间总计有61位王大臣入值军机处(包括亲王、满汉部院尚书、侍郎、京卿等)[1],除翁同龢留有完整的军机处日记外,只有祁寯藻、李棠阶、启秀、赵舒翘、鹿传霖、载沣、那桐、徐世昌等少数枢臣留下入值日记。[2]而且这些日记或残缺不全,或记事简约,每令研究者大失过望。不过,毕竟枢臣地位特殊,这些劫后余存的日记,仍有珍贵的历史信息值得耐心发掘和研读。

最近出版的光绪朝军机大臣廖寿恒的《抑抑斋日记》即属于此类史料。[3]戊戌政变的内幕和真相,百余年来始终扑朔迷离,迄今为止还未能见到过军机大臣的相关记载和描述。现存廖氏日记虽始于戊戌年八月初六日,对于研究慈禧训政后的中枢决策与朝局,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兹略陈一得之见,以供学界师友批评。[4]

一、军机大臣廖寿恒和他的《抑抑斋日记》

廖寿恒(1839-1903)字仲山,晚号抑斋,斋号抑抑斋,江苏嘉定人。他成为近代史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多半与戊戌至庚子时期充当军机大臣的重要经历有直接关系。

自雍正初年创设军机处,特简亲贵、部院大臣入值之后,军机处遂替代内阁,成为实际的中枢机关。军机大臣虽属差事,终因每日获得召对,赞辅宸谟,权高位重,以至有“大学士非兼军机处,不得为真宰相”之说。[5]这是就军机处职掌和权力的一般性质而言的。就军机大臣个人来说,情况则不尽相同。咸同以后,军机处除领班亲王,五六名成员中,通常有一位正途出身、擅长笔墨文字的汉族官员,负责缮写谕旨,因班秩较后,俗称“挑帘子军机”。廖寿恒在枢垣中扮演的就是这种总司笔墨的重要角色。

廖寿恒先世居福建,高祖时因仕宦原因,始注籍江苏嘉定,四代科第蝉联,皆入翰苑,成为苏南一带的名门望族。其父廖惟勋,道光进士,翰林院编修,后外放贵阳府知府,寿恒与黔籍人士多有往来,即与其早年经历有关。咸丰十一年(1861),寿恒中式顺天府乡试。同治二年(1863)成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6]当时的翰林院官员,清苦异常,均以获得学差、试差为幸运。同治九年,廖寿恒奉旨提督湖南学政,光绪元年(1875)又任广西乡试正考官。次年,晋升翰林院侍讲。五年,再任河南学政。七年,任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其仕途一帆风顺,为同科中之佼佼者。光绪十年三月甲申易枢后,廖寿恒奉旨在总理衙门大臣上行走,开始办理外交。十一年六月,任江西乡试正考官。十二年,调任兵部右侍郎,此后转兵部左侍郎、调礼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吏部右侍郎、仓场侍郎。二十三年七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九月调刑部尚书。二十四年二月,奉命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八月政变后,又调礼部尚书。二十五年十一月,奉旨退出军机处。[7]二十六年春义和团兴起,清廷内部决策出现分歧,于五月奉命退出总理衙门,七月请假乞休,九月,奉旨准予开缺,免去礼部尚书,此时已在两宫抵达西安之后。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1903年10月5日),廖寿恒病逝于里第。[8]

廖寿恒一生,叠掌文衡,敭历清要,入值军机处虽然只有一年多时间,却正值戊戌变法、己亥建储、庚子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时期。廖氏亲身经历了这个动荡年代,并参与了一些中枢决策。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二月初十日,廖寿恒奉旨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廖氏自光绪十年以署理工部侍郎入值总理衙门后,长期参与外交事务,是当时朝臣中了解中外大势、思想开通的人物。此刻入值军机处,可能与旅大、胶州湾事件后清廷进退失据的外交窘境有关。翁同龢日记二月初十日记云:“命刑部尚书廖寿恒在军机大臣学习行走。昨日请懿旨……贺廖仲山,仲山欲辞,固劝不从……恭邸函来,令再止仲山辞折。”[9]次日,廖氏仍上折辞差。折云:“枢密重地,所以平章庶政,辅翊宸谟,自非老成硕望、经济素优者不足以膺斯任……即今译署从公,恨折冲乏术;刑曹待罪,苦读律无师,”[10]故坚辞入枢。身处危难之际,责任更加重大,廖氏深知利害,但他的辞差未能如愿。十一日翁同龢日记称:“廖公辞免折下,命同军机入见。面谕毋许固辞,遂拜命。”[11]光绪皇帝命廖与军机同入,面谕不得辞差,况且廖寿恒入枢是慈禧作出的决断,光绪帝也不敢违背。随后,四月初十日,恭亲王病逝;四月二十七日,翁同龢奉旨开缺。五月,直隶总督王文韶接替翁氏,执掌户部兼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五月二十三日,从成都将军任上抵京的裕禄也留任军机大臣。至此,枢垣经历了一番大的调整,因礼王仍旧病假,中枢暂由升任协办大学士刚毅领班。这个时期光绪皇帝与军机大臣关系不谐,廖寿恒这位列末秩的枢臣每每疲于奔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戊戌年四月新政开始后,光绪帝和枢臣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张。据载:“凡遇新政诏下,枢臣俱模棱不奉,或言不懂,或言未办过;礼邸推病未痊,恭邸薨逝,刚相每痛哭列祖列宗,其次更不敢出头,皇上之孤立,可见一斑也。”[12]这是政变后人们的描述,光绪帝渐渐厌恶旧臣、寄希望于新党,与此不无关系。翁氏离京,刚毅顽固,末秩的廖寿恒便成为皇帝在枢中唯一可倚重之人,奉命代呈康有为变法条陈和书籍的使命就是由廖氏完成的,军机处、总理衙门复议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也由廖负责,以至于很多局外人视其为“康党”成分子,或视为“帝党”成员,其实,这些看法与实情并不相符(详后)。

戊戌年七月,新旧斗争日趋白热化,廖寿恒的态度和表现没有直接的材料能够说明,但从戊戌年春季他忠于皇帝、勤于公务、谨慎从事的态度看,他对皇帝越来越激进的新政措施并不敢有异辞,对亲贵暗中推动慈禧训政的活动也无可奈何。从他保留下来的戊戌八月初六后日记中,大体也可以感觉到他在政变前的处境和态度。

像许多汉族官员一样,廖寿恒也有写日记习惯,可惜保存下来的很少。现存《抑抑斋日记》两卷,系前上海历史文献图书馆藏品,今存上海图书馆。陈左高先生最早对廖氏日记手稿有所评介。其中《抑抑斋戊戌八月以后日记》,起自光绪戊戌(1898)八月初六日,止光绪己亥(1899)四月初七日。另一册题《庚子十月望后日记》,起自光绪庚子(1900)十月十六日,止于次年五月杪。[13]其中戊戌年八月日记对戊戌政变研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细致分析。

二、廖氏对八月初六日训政的记载

迄今为止,有关戊戌年八月初六日这天慈禧宣布训政的过程和情形,只有笔记野史的申说,从未见到有过亲历者的具体描述。因此,廖寿恒的记载显得尤为重要: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丁亥(1898年9月21日),晴。寅正,入直,忽奉硃谕吁恳皇太后训政,命拟旨,即日在便殿办事,初八日行礼。巳初,召见于仪鸾殿东暖阁,以康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命起立,就傍案缮旨呈览,即席封固带下,延崇受之(按,即崇礼,时任刑部尚书兼步军统领)、英菊侪(按,即英年,时任左翼总兵)至直房面交。午正后散。申刻赴署,与樵公(按,即张荫桓)同见美馆康使,言九龙铁路事。又见英、德翻译。归寓,寿州(按,指孙家鼐)在座相候,略谈。袁爽秋(按,即袁昶)方伯谈至戌正始去。[14]

与以往研究相比,廖氏这天的记载至少告诉了我们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首先,这天清晨按照惯例在西苑仁寿殿等候皇帝召见的军机大臣,似乎并未见到皇帝,而是“忽”奉皇帝的亲笔朱谕,命拟旨,吁请太后训政。此事让廖氏颇感意外。由枢臣根据光绪帝指示所拟的明发上谕已为人们所熟知。该谕称:

内阁奉上谕:现在国事艰难,庶务待理。朕勤劳宵旰,日综万几。兢业之余,时虞丛脞。恭溯同治年间以来,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两次垂帘听政,办理朝政,宏济时艰,无不尽美尽善。因念宗社为重,再三吁恳慈恩训政,仰蒙俯如所请。此乃天下臣民之福。由今日始在便殿办事。本月初八日朕率诸王大臣在勤政殿行礼。一切应行礼仪,著各该衙门敬谨预备。钦此。[15]

茅海建教授曾推测,吁请慈禧训政的这道朱谕是在两宫共同召见枢臣时发布的。[16]看来,这个推测不准确。光绪帝在召见枢臣前,显然已拟好了一道朱谕,说明母子二人在初五日晚上之前,已就太后训政之事达成共识。从程序上说,也应先有皇帝吁请太后训政的诏书,才有两宫共同召见枢臣,在便殿办事的可能。

这一天巳初(早晨10点),慈禧在仪鸾殿东暖阁召见军机大臣,皇帝自然也在场。慈禧做的第一个决定,就是捉拿康党。她命跪着的廖寿恒起立,草拟捉拿康有为的谕旨。显然,她事先并未告诉皇帝要拿康党,所以令皇帝感到有些意外。[17]从日记看,廖氏“就傍案缮旨呈览,即席封固带下,延崇受之、英菊侪,至直房面交。”崇礼、英年二人似乎早已奉懿旨做好准备,在朝房等候旨意。由廖寿恒所拟的这道谕旨云:“谕军机大臣等:工部主事康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屡经被人参奏,著革职,并其弟康广仁,均著步军统领衙门拿交刑部,按律治罪。”[18]茅海建先生发现,这道上谕并不见于《上谕档》、《随手登记档》、《交片档》等军机处档册中,因此提出疑问。[19]由廖氏所记可知,此谕当时缮写封固后,即刻面交崇礼和英年,根本就未经军机章京登记、过录,所以后来只能辗转见于崇礼等人的奏折中。廖氏日记还澄清了一个误解,崇礼并非直接奉懿旨秘密捉拿康氏兄弟的,而是光绪帝在场时由枢臣草拟了拿康的谕旨,皇帝也传看了这道旨意。步军统领衙门布置官兵捉拿康有为,已在巳初(10点)以后,军机散直已到午正(12点)。八月初六日训政(政变)这天的情形大致如此。

三、搜捕新党及廖寿恒的“康党”嫌疑

目前学界大致已就初六日慈禧训政并非袁世凯“告密”所引发取得共识。至于京城局势突变,慈禧开始搜捕新党,是初七日晚得到来自天津的“告密”消息后才开始的。以往人们根据八月初九日上谕,认为张荫桓、徐致靖、杨深秀与“军机四卿”被捕是在这一天。[20] 该上谕称:“张荫桓、徐致靖、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均著先行革职,交步军统领衙门,拿解刑部审讯。”[21]该谕看上去与初六日廖寿恒所拟逮捕康氏兄弟的谕旨在形式上很相似,其实二者并不同。笔者认为,初六日搜捕康有为的密旨是按正常程序,由军机大臣拟旨,对康氏兄弟立即实行逮捕的“逮捕令”;而初九日处置张荫桓等新党的谕旨,实际上是逮捕行动结束后才发布的,其作用更像对已在押党人宣布“革职”“审讯”的公告,因为逮捕行动在初八日清晨已经开始。[22]关于训政后的形势发展,廖氏日记初七日戊子(9月22日)记:

微阴。巳正见面,又命缮电旨,发北洋及山海、东海、江海关缉拿康有为。是日三暗五明,未正始散。下午,松鹤龄来长谈,交梅少岩、涂椿年、李筱屏、章乃正名条。发杭电,训政折式。[23]

这天召见枢臣在巳刻,可能是为了照顾慈禧起居。这里的“暗”指枢臣草拟、发给外省督抚的廷寄谕旨;“明”则指交内阁公布的明发上谕。军机处主要办理的还是捉拿康有为之事。原来,步军统领衙门经过前一天的搜捕,已经获悉康有为于初五日早出京赴津,于是派员前往天津。据荣禄初七日发给军机处的电报:“昨日(初六日)酉正闻有査拿康有为之旨,当即密派得力弁兵先在紫竹林行栈等处暗为査察。复于戌刻经崇礼派弁速拿,又加派弁兵连夜驰往塘沽、大沽逐处搜捕。并电饬蔡钧、李希杰妥为设法挨船严搜,并知南洋一体査拿矣。”[24]这是荣禄在奉到廖寿恒所“缮电旨”后回复军机处的电报。军机散直已在下午一点钟。[25]

初八日己丑(9月23日)廖氏记:

晴。巳初二刻见面,一明一暗。午初二刻,慈驾御仁寿殿。上率王公大臣、四品卿以上朝服行礼,午正后散。答袁爽秋,诣庆邸府,请伊藤博文。未正三刻始入席,申正散。接杭电,询训政体制,随即复电。是日秋分。[26]

这天午初二刻按照计划举行训政典礼,但是,与初六日朱谕不同的是,地点改到了“仁寿殿”,而非“勤政殿”。除此而外,似乎一切都很平静。正是在庄重典礼的背后却掩盖了慈禧、崇礼暗中布置捉拿新党的秘密。近人魏允恭八月初八日致汪康年信中称:

今早五更又奉密旨拿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等四人。弟亲见步军统领监送登车,想已发交刑部。惟林旭尚未寻着,闻避往他处。[27]

这次捉拿新党才是崇礼等秘密奉慈禧旨意行动的,军机处并不知情,所以廖寿恒日记毫无反映。张荫桓也是这一天被诱捕的,林旭则被捕于初九早晨。[28]鉴于康有为逃走的教训,崇礼等采取秘密逮捕的办法,也是合乎情理之事。当然,这道所谓的上谕也不可能见诸于《上谕档》等军机处档案。[29]

初九日,新党九人被捕,清廷命暂时看押并交刑部治罪。与此同时,嗅觉敏感的言官乘机上奏参劾党人,狱案大兴。除张荫桓等人,连廖寿恒也被牵涉进去。是日,廖氏日记云:

初九日庚寅(9月24日),晴。封奏三件,未下。辰正三刻召见,以封章示,眼花不能细视,乃劾张南海(即张荫桓)、徐致靖、杨深秀及参预新政四人。乃目不见,耳亦不之闻。寿山(按,裕禄,字寿山)嘱余叩头,茫如也。候命起立,缮密旨,乃逮所劾七人。及退出,始知疏中并弹及余亦附和康某。慈圣勉以好好当差,岂不奇哉,岂不殆哉?到直房,延金吾,崇、英至,以前件交去,未正后散,立访庆邸商添堂官事。[30]

所谓封奏三件,核查《随手登记档》,可知是都察院代奏的一批条陈。[31]其中包括改归知县、前户部主事缪润绂的两份折子。缪氏力参康有为,称:“近闻其联络孙逆于日本,招伊藤来,唆其党荐为客卿,变乱朝纲,颠倒国是,张羽翼,植心腹,结谭嗣同、杨锐为内援,倚张荫桓、徐致靖为外助,而宋伯鲁、杨深秀、廖寿恒、王照辈又从而附益之。”[32]说廖寿恒为“康党”,主要与廖氏曾专门负责向康传递旨意并转呈康有为变法书籍之事相关。军机大臣廖寿恒代递康有为条陈和变法书籍,过去一直被视为他对变法活动的一种“支持”,他也因此被视为“帝党”成员。这些看法明显过于表面化,与实情并不相符(详后)。

苏继祖《戊戌朝变记》称:“上久欲用康有为,以上畏太后不容,下恐群臣猜忌,未召见以先,每令翁相详细咨询。既召见以后,仍引嫌不敢随时召见,凡有顾问之事,由总署代传,或有章奏条陈,亦由总署呈进,特派廖公专司之,朝中呼之为廖‘苏拉’。”[33]康氏在自编年谱中也称:“时吾递书递折及有所传旨,皆军机大臣廖仲山传之,京师瑶言皆谓廖为吾笔帖式,甚至有谓为‘康狗’者,廖避之。”这些记载说明,廖氏代递康氏折奏之事众所周知。只是局外人很难知晓,由军机大臣代递康氏条陈的“特例特办”之事,根源于张、康策划实现的由总理衙门代递康有为《第六书》的成功。[34]代递康折,先由枢臣兼总署大臣的翁同龢经手,翁氏开缺后即由廖寿恒接办,二人都是奉旨行事,执行公务,毫无私下“助康”之意。政变后流放途中的张荫桓称:“此后(康)凡有条奏,迳交军机处,命廖大司寇专司其事。大司寇夙知康之荒谬,谓常熟多事,而亦无法辞卸。”[35]此时流放途中的张氏一面极力掩盖真相,混淆是非,将责任推到翁氏身上,另一方面也流露出廖氏接替翁呈递康氏奏折而“无法辞卸”的实情。面对言官的参折,慈禧大约了解一些情况,并未深究,只是勉励廖氏“好好当差”。

四、诛杀“六君子”与颁布“谋逆”上谕

从八月初九日宣布逮捕张荫桓、徐致靖及“四卿”等新党人物,到八月十三日将“六君子”处死,廖寿恒日记对中枢决策也有简单的记录,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这几日事态变化的脉络。其八月初十日至十二日的记载如下:

初十日辛卯(9月25日),晴。阅电报,知康为英人认保护,知事不谐矣。慈圣出太医所开上之脉案,命阅,并拟饬中外保荐医生,盖病根已四阅月矣。酉正赴署,偕王、崇两公赴林权助之约。直至亥正后始散。

十一日壬辰(9月26日),晴。奏请派会审,派出军机大臣会同刑部、督察院审讯。南海(按,即张荫桓)改为看管。又拟明日宣示一道,并复已裁六衙门,撤《时务报》,停改祠庙为学堂,禁士民擅上封事,缮拟颇费踌躇,寿山(按,即裕禄)之意居多。未正散。客来不止,将晚赴署,阅购赠伊藤之物。

十二日癸巳(9月27日),早阴,午晴,晚雨。巳初后见面,添派御前大臣会讯,限三日具奏。明发三道。荣协揆跪安,未及谈,午正后散……赴署,公宴伊藤,申初三刻散。是日筱云到任,商日本派使事,颇费踌躇。[36]

初十这天,康有为被英国人搭救脱险的消息传来,廖氏深感担忧。对康、梁深恶痛绝的慈禧于这天命枢臣将皇帝病情公布于外,令各督抚荐医,难免让局外人有种种猜想,“废立”之说由此喧嚣尘上。十一日,崇礼等刑部六堂官,以审讯新党案情重大,上奏请钦派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审讯。当日发下谕旨,派军机大臣会同刑部、都察院对徐致靖、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康广仁等“严行审讯”;张荫桓则“著刑部暂行看管,听候谕旨”;并表示“朝廷政存宽大,概不深究株连”。[37]张荫桓被另案处理,与英日公使的干预有关。次日,军机召见时,又加派御前大臣参与会审,且“限三日具奏”。[38]在大多数人看来,按照清代律例,遵照程序审讯新党已势在必行。这期间,张之洞等人还积极活动,频频发电京师,设法营救杨锐;负责此案的御前大臣庆王奕劻也授意刑部员外郎陈夔龙,同案六人情形不同,“闻杨君锐、刘君光第皆均系有学问之人,品行亦好,罗织一庭,殊非公道,须分别办理。”[39]意在对杨、刘从轻处理。然而,审讯尚未有结果,十三日中午事出中变。这与荣禄抵京向慈禧献策有关。

八月初十日,慈禧命军机处“电寄荣禄著刻即来京,有面询事件。直隶总督及北洋大臣事务著袁世凯暂行护理。”[40]荣禄遂于十一日八点钟乘火车进京,十二日受到召见。廖氏日记中的“荣协揆”即荣禄。“协揆”本来是指协办大学士,此时荣禄已经晋升大学士,大约廖氏仍沿用以前对荣禄的习惯称呼。荣禄抵京后,审讯新党的既定计划被彻底放弃,杨锐等“六君子”在十三日突然被“不审而诛”。

廖寿恒日记八月十三日记:

十三日甲午(9月28日),晴。荣相入枢府,裕(按,即裕禄)简北洋。贻蔼人(按即贻谷,字蔼人)封事,召见时发下,乃因此慈圣忽命将康、刘、林、杨、谭、杨六人处斩,余初未之闻,及领班缮旨,大骇,以语夔老,错愕不胜。商之礼、刚、裕,皆谓无术挽回,而杨、林、刘三人冤矣。呆瞪气塞者半晌。刑之滥,罚之不公,至此而极,恐乱正未已。午正散,申初赴署,偕夔老送伊藤行,谈良久。[41]

慈禧突然改变主意,对“军机四卿”等新党不审而诛,学界对基本情况已经澄清。此事系由荣禄的僚属、国子监司业贻谷上疏所引发。这天贻谷上疏请求从速处置新党,以避免洋人干预,强调“倘(洋人)出而居间排解,从之则无以彰国法,不从又无以顾邦交”,故请“迅饬定案,分别重轻,早正其罪,俾彼族无干预之间,庶国法可行,而逆萌潜息”。[42]此前八月十一日张荫桓被另案剔出,就是因为英、日等国的干预,对此,慈禧很是清楚。本来,十一日,给事中高燮曾等七人联衔上奏,已奏请从速处置党人;[43]十二日,御史黄桂鋆也奏请“宜早决断”,“将已获之犯速行处治,以绝其望……应黜者黜,应宥者宥,一经办理定夺,即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使为首者不能漏网,为从者不致生心。即外人欲来千预,而事已大定,无所施其术矣。”[44]这样的说辞,并未使慈禧动心,隔一天贻谷上疏,她便接受了类似的建议,这是因为荣禄说服了太后。授意贻谷上疏,不过是为了再次提供理由(当然也是荣禄给予贻谷一次借机表现的机会)。

其实,荣禄献计对杨锐等人“不审而诛”,还有更深的一层寓意。所谓杜绝洋人“干预”,只是掩人耳目的借口,真实的目的是诛杀“军机四卿”,杀人灭口,将皇帝下达密诏之事做淡化处理,以维护已生嫌隙的两宫关系。[45]廖寿恒、王文韶两位汉臣对“不审而诛”感到惊讶甚至愤懑,但其他满洲枢僚却无动于衷。这天直到中午,军机召见才散直,刚毅奉命为监斩官,崇礼带兵弹压,“四卿”与刘光第、康广仁六人下午便被处死。也就在这天早晨,荣禄奉命在军机大臣上行走。

十四日,清廷对康党一案做出了公开的结论,定为“逆案”,对“不审而诛”、处死杨锐等六人的原因做了解释。相关内容和细节,茅海建教授的研究中已有充分的展示。不过,廖寿恒日记仍可做一些补正。廖氏日记云:

十四日乙未(9月29日),晴。是日,荣相入直。巳初后见面,论张樵野、徐子静罪案,颇阴赖荣、刚婉陈,得发新疆,徐监禁。又因昨日事,命缮行降之旨,硃笔发下,则六人罪案俱在,谕令撰拟,务须正大云云。郭春渔拟稿,夔老与余酌改,颇费斟酌,未正后始散……惫不可言。[46]

以往论者更多强调的是荣禄对张、徐的救护,从廖氏日记看,二人被从轻发配,“阴赖荣、刚婉陈”,则刚毅也有作用。此外,茅海建先生曾就清廷谕旨中对康有为等人“围园劫后”密谋的表述做过细致的考察,并指出这道谕旨是以光绪帝的一道朱谕扩充而成的。[47]日记中则明确记载,是“郭春渔拟稿,夔老与余酌改,颇费斟酌”。郭春榆即军机章京郭曾炘(号春榆,也作春渔)。兹将光绪皇帝的朱谕和郭、廖等人拟稿的明发上谕再做比较:

《上谕档》录光绪帝的朱谕云:

康有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杨深秀等实系结党,谋为不轨,每于召见时,杨锐等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实属同恶相济,罪大恶极,因时事紧迫,未俟复奏。又有人奏,若稽时日,恐有中变。细思该犯等自知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倘语多牵涉,恐有株连。是以将该犯等即行正法。又闻该乱党等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48]

这道朱谕应非光绪帝的独立意见,可能是按照慈禧的意图所的,只是强调了几个要点,且逻辑关系也不明晰。经过顾、王、郭三人反复斟酌,终于扩成一篇措辞周全的文字。拟就的明发上谕宣示说:

内阁奉朱谕:近因时势多艰,朝廷孜孜图治,力求变法自强。凡所施行,无非为宗社生民之计,朕忧勤宵旰,每切兢兢。乃不意主事康有为首倡邪说,惑世诬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包藏祸心,潜图不轨。前日竟有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及朕躬之事。幸经觉察,立破奸谋。又闻该乱党私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实堪发指。朕恭奉慈闱,力崇孝治,此中外臣民之所共知。康有为学术乖僻,其平曰著作无非离经畔道、非圣无法之言,前因其素讲时务,令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上行走,旋令赴上海办理官报局,乃竟逗留辇下,构煽阴谋。若非仰赖祖宗默佑,洞烛几先,其事何堪设想?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著各直省督抚一体严密查拿,极刑惩治。举人梁启超与康有为狼狈为奸,所著文字语多狂谬,著一并严拿惩办。康有为之弟康广仁及御史杨深秀、军机章京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等,实系与康有为结党,隐图煽惑。杨锐等每于召见时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实属同恶相济,罪大恶极。前经将各该犯革职,拿来交刑部讯究。旋有人奏,若稽时日,恐有中变。朕熟思审处,该犯等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倘若语多牵涉,恐致株累,是以未俟复奏,于昨日谕令将该犯等即行正法。此事为非常之变,附和奸党均已明正典刑。康有为首创逆谋,罪恶贯盈,谅亦难逃显戮。现在罪案已定允,宜宣示天下,俾众咸知我朝以礼教立国,如康有为之大逆不道,人神所共愤,即为覆载所不容。鹰鹯之逐,人有同心。至被其诱惑,甘心附从者,党类尚繁,朝廷亦皆察悉。朕心存宽大,业经明降谕旨,概不深究株连,嗣后大小臣工,务当以康有为为炯戒,力扶名教,共济时艰,所有一切自强新政,胥关国计民生,不特巳行者亟应实力举行,即尚未兴办者,亦当次第推广,于以挽回积习,渐臻上理,朕实有厚望焉。[49]

之所以大段引述原文,主要是为了比照二者的关系。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光绪帝朱谕内容大致被吸纳入内,廖寿恒等人按照慈禧“务须正大”的要求,“颇费心思”,草拟了这篇明发上谕。这道上谕大体宣示了一下几层意思:第一,“朕”与朝廷“孜孜图治,力求变法自强”,本身没有错,只是康有为趁机“包藏祸心”,以变法之名行“乱法”之实;第二,用模糊的“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及朕躬之事”一句,揭明康党曾有“围园逆谋”,以及被杀的杨锐等人实与康有为“结党”、“同恶相济”的情形;第三,此事为“非常之变”,将康党“罪行”昭示天下,被其诱惑者,“朕心存宽大”,概不深究株连;第四,变法将继续进行,只要有关国计民生的自强新政措施,尚未兴办的,也要次第推进。

这篇洋洋洒洒的明发上谕,将推行数月的新政和刚刚发生的政变及其关系,做了比较系统的澄清和说明,区别了“变法”和“乱法”,非常巧妙地将光绪皇帝“免责”。这样的宣示可谓大有深意,意义绝非一般公布康党罪责的上谕可比。慈禧能够同意这样的上谕,说明她对新政以来的整体情况还是有自己的认识的。

当然,政治上的株连还是无可避免地开始了。廖氏日记又记:

廿一日(10月6日),寅晴。辰正一刻,复见面,发下黄均隆封章,则劾陈右铭及伯严铨部、熊希龄庶常、江建霞也。阅折,恐老眼昏花,奉命准带眼镜,一叩首。而右翁因此削职,骤失贤中丞,殊可叹惜。以黄公度病请开差,因举李木斋以帮,遂放四品京堂简放使臣。余以李某甫往代理,可否稍缓两月,试其才之可否再行简放。慈圣正色责以黄某病,人皆知之,岂容外人窥探再行办事?我行我法,就此简放,不必再迟。跪聆悚然,唯唯敬听。又命拟明发四道电,系护教民一道,则今日先发。午正三刻散。

廿二日癸卯(10月7日),晴。巳初一刻后见面,简放湘抚缺。慈圣垂询四兄病体,敬以彻夜不寐、故请开缺对,幸免于调。

廿三日甲辰(10月8日),晴,晚阴。辰正二刻见面,又以王鹏运折请究康党,复检黄桂鋆折一一推敲,拟将黄公度、王季樵、李岳瑞、洪汝冲、张菊生革职,永不录用,并及黄遵楷、徐勤、韩文举、林辂存、郑孝胥,余欲书而不能也。到直房查原参,检封奏,多不相符,乃将张香帅、唐春卿、黄遵楷、徐勤、韩文举声叙,仅书明发将王季樵、李岳瑞、张菊生革职,永不叙用。及奏片一开半,均手自缮写。而黄遵宪看管电旨,则不能遏也。未初后先散。急急一饭,见陈亮三、喻庶三谈时事,甚愤闷。[50]

从一定意义上说,八月二十一日将陈宝箴、黄遵宪等人革职是由御史黄均隆发难引起的政治事件,是湖南新政期间新旧矛盾的延续,是湘籍守旧士绅对陈宝箴、黄遵宪等人的政治清算。廖寿恒对此十分痛惜,为失去陈宝箴这样的良吏而喟叹,不过,仍奉旨草拟了将陈宝箴(右铭)、陈三立(伯严)父子与黄遵宪、江标、熊希龄革职的上谕。次日,御史黄桂鋆又上奏严参党人,要求“将乱党列作四等,分别惩治”。[51]二十三日,追究党人之事进一步扩大,牵连到黄遵宪(公度)、王锡蕃(季樵)、李岳瑞、张元济(菊生)、洪汝冲、黄遵楷、徐勤、韩文举、林辂存、郑孝胥等人,甚至还牵涉到张之洞、唐景崇(春卿)这样的高级官员。廖氏显然同情这些官员,在职责权限内,努力分别办理,将事态平息,

不过,廖寿恒根本无法挽回大局。朝局从此为满洲权贵所操控,清廷决策越来越偏激,最终导致己亥建储和庚子事变这样的政治事件发生。有关情形在廖寿恒的庚子日记中仍有一些蛛迹可寻,期待有学者将来予以关注。

注释:

[1] 参见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第1册,《军机大臣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2] 这些军机大臣日记包括祁寯藻:《枢庭载笔》,见《<青鹤>笔记九种》,中华书局2007年版;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岳麓书社2010年版);《鹿传霖日记》载《文物春秋》1992年第2、3期;1993年第1、3期,1994年第3期);载沣:《醇亲王载沣日记》(群众出版社2014年版);《那桐日记》(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徐世昌日记》(北京出版社2015年版)。此外,王步瀛编《赵慎斋(舒翘)年谱》(民国刊本)表明谱主也曾有日记存世;而庚子事变后被处死的军机大臣启秀《己亥至庚子日记》也在2012年出现于拍卖市场。

[3]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抄本日记丛刊》(北京:国家图书馆;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43册。

[4] 谢俊美教授较早注意到廖寿恒日记,但主要关注的是戊戌政变后廖氏营救新党的活动,参见《营救维新志士的军机大臣——戊戌政变中的廖寿恒》,载《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4期。

[5] 《清史稿》卷302,《汪由敦 刘统勋传》,第10468页,中华书局1977年版。

[6] 冯煦:《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廖公墓志铭》,闵尔昌纂:《碑传集补》卷5,第3-5页,民国刻本。

[7] 时人评论:“其入枢垣也,为翁常熟所引,常熟既以翼戴德宗,积与孝钦迕,公亦靖共守常轨不为异己所容。常熟一摈,公遂以足疾归,而国事流失、败坏,益岌岌不可为矣。”见冯煦:《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廖公墓志铭》,闵尔昌纂:《碑传集补》卷5,第333页。廖氏退出军机处的原因较为复杂,与当时清廷内部满汉、新旧斗争的特殊背景有关,似非“翁党”一层关系可以解释。参见马忠文:《荣禄与晚清政局》第9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8] 廖寿恒的履历可参考冯煦撰《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廖公墓志铭》及《清史列传》和《清史稿》中的《廖寿恒传》。

[9] 翁万戈编,翁以钧校订:《翁同龢日记》第7卷,第3147页,中西书局2012年版。

[10] 《刑部尚书廖寿恒奏为吁恳收回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成命事》,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录副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号:03-5356-040;缩微号:404-2930。

[11] 翁万戈编,翁以钧校订:《翁同龢日记》第7卷,第3147页。

[12]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见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以下简称《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336页,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

[13] 陈左高:《历代日记丛谈》,第189页,上海画报出版社2004年版。

[14]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09页。

[1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朝上谕档》第24册,第416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6] 参见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第117页,三联书店2005年版。

[17] 张荫桓事后回忆说:“初七日,仍随班朝见,太后在帘内,皇上在炕侧坐,太后令廖寿恒拟拿办康有为羽党谕旨。廖拟就,呈与皇上,皇上转呈太后阅毕,仍递交皇上。皇上持此旨目视军机诸臣,踌躇久之,始发下。”见王庆保、曹景郕:《驿舍探幽录》,见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488页。因为这些情况是张后来的回忆,有些细节未必可信,不过,这里所说皇帝见到捕康诏书感到“踌躇”的神情,大约是张荫桓当时探听到的消息。就此来看,说的应是八月初六而非初七的事情。

[18] 《清实录》第57册,第598页,中华书局1987年版。

[19] 参见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第121页。

[20] 关于“军机四卿”被捕的时间,《康南海自编年谱》言四人均被捕于初九日;梁启超《戊戌政变记》言,谭嗣同被捕于初十日,其他三人被捕于初九日;萧一山《清代通史》则言四人均于初十日被捕。对此,林克光先生在《戊戌政变史事考实》(载《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1期)中指出,应以清宫档案和官方文书记载为准,慈禧是初九日下旨令步军统领衙门拿张荫桓等人的。因为此七人均未逃匿,故该衙门当天即将他们“悉数拿获”。此外,台湾学者黄彰健也持此说,参见《戊戌变法史研究》下册第63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

[21] 《刑部尚书崇礼等折》,见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5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

[22] 参见马忠文:《戊戌“军机四卿”被捕时间新证》,载《历史档案》1999年第1期。

[23]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0页。

[24] 《总理衙门清档•收发电》,编号01-38,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藏,转引自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第124页。

[25] 日记中提及的松鹤龄,即松寿,新任江西巡抚。所谓“名条”是荐差谋事的官员名单履历。

[26]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0页。

[27] 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3册,第3115、311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28] 马忠文:《戊戌“军机四卿”被捕时间新证》,载《历史档案》1999年第1期。

[29] 该上谕见于崇礼之折,见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5页。

[30]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0-211页。

[31] 详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随手登记档》第150册,第303-304页,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

[32] 《改归知县庶吉士缪润绂折》,国家档案局明清部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1-463页。

[33] 见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335页。

[34] 参见马忠文:《张荫桓、翁同龢与戊戌年康有为进用之关系》,载《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1期。

[35] 王庆保、曹景郕:《驿舍探幽录》,见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492页。

[36]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1-213页。

[3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朝上谕档》第24册,第426页。

[3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朝上谕档》第24册,第428页。

[39]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第16页,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40] 《清实录》第57册,第601页。

[41]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3页。

[42] 《国子监司业贻谷折》,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9页。

[43] 《兵部掌印给事中高燮曾等折》,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6、467页。

[44] 《福建道监察御史黄桂鋆折》,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67—468页。

[45] 参见马忠文《荣禄与晚清政局》第8章。

[46]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3-214页。

[47] 参见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第134-136页。

[48] 参见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第134页。原文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朝上谕档》第24册,第430页。

[4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朝上谕档》第24册,第430-431页。

[50] 周德明、黄显功主编:《上海图书馆藏稿钞本日记丛刊》第43册,第216-218页。

[51]《福建道监察御史黄桂鋆折》,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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