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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惠莉|论入关前后的清与日本关系
作者:易惠莉 责编:

来源:中华文史网  发布时间:2025-05-20  点击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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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末,东亚国际政治关系出现了大变局,即明朝的衰亡、后金的崛兴,而日本则已初步完成国内的统一。力量对比的变化,导致明朝在朝鲜的宗主国地位遭遇日本和后金两方面的挑战。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发动侵朝战争,引发中日两国在朝鲜半岛军事、政治、外交的对抗,这种对抗直到1598年丰臣秀吉去世才告结束。丰臣秀吉之后,德川家康致力于日本国内的政治统一,建立起江户幕府政权。德川家康虽然放弃了丰臣秀吉的大陆扩张政策,但却继续通过强制朝鲜、琉球派遣“通信使”的方式实践其以日本为中心的东亚国际秩序的政治理念。后金于1617年建国后正式加入对朝鲜的权力角逐,当1637年后金以军事征服取代了明朝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时,客观上认可了日本对朝鲜既有的强势政治外交地位。1644年明清鼎革后,后金对朝鲜的关系在“中华礼治秩序”的意义上得以重新确立, 1但认可既存的朝日关系的立场没有任何改变。直到近代以前,中日两国始终没有正式的外交关系,清政府对朝日关系以及长崎贸易的立场,应该被视为清代中国对日本外交政策的基点。本文通过对后金在征服朝鲜的过程中所涉朝日关系问题的清理,追溯清初中国对日本外交立场形成的缘由及其潜在的历史影响意义。

一、 努尔哈赤与日本

1589年在中、日、朝三国关系史上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迫于1587年以来日本不断的压力,1589年朝鲜政府派遣“通信使”赴日本大阪,标志着日朝不平等关系的所谓“通信交邻”的外交模式以此为发端。中国明政府在朝鲜的宗主国地位在遭遇日本挑战之际,来自另一方面的后金的威胁力量也在蕴集之中了。1589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五部,明政府以努尔哈赤“为建州卫都督佥事”。 后金的崛起引发朝鲜国内对北方边境安全的忧虑,该年朝鲜政府收到的关于努尔哈赤“自中称王”、“桀骜之状”的边关报告书中,已有“在我阴雨之备,不可不预”之说。

万历二十年(1592)日本丰臣秀吉侵朝,引发了明、日、朝三国在朝鲜半岛长达数年的军事及政治外交的角逐,此际正在半岛外北侧继续其统一事业的努尔哈赤并未完全置身于局外。 当年夏,首批援朝明军在平壤受挫退回国内,明政府为援朝抗日事举棋不定,八月第二次赴北京朝贡的努尔哈赤致书明兵部尚书石星,说:“(建州)与朝鲜界限相连。今朝鲜既被倭奴侵夺,日后必犯建州”,并声称“待严冬冰合,即便渡江征杀倭奴。” 当时努尔哈赤统一女真诸部的事业正遭遇扈伦四部的严峻挑战,1592年后金是否具备干预朝鲜事态的能力是有疑问的。不过努尔哈赤出兵干预的意向引起朝鲜政府的惊恐,以及1592年秋明政府与日本的首次和议中已经出现“北虏唵哒之事”,5都说明崛兴中的后金已作为独立的政治军事力量,在东亚国际政局中发生了潜在的影响作用。随着努尔哈赤统一女真事业的发展,这一影响作用也必然地趋于加强。首先,1593年后努尔哈赤在战场上对女真扈伦诸部的胜利,震慑了明政府,“辽东将官辈深以东鞑子为忧”,6从而制约了明政府在朝鲜问题上的立场。另外,1593年后毗邻朝鲜而居的女真长白山诸部相继被纳入努尔哈赤的统治之下,这为努尔哈赤借助边境争端打开后金及朝鲜政府间的交通关系提供了合理的机缘。1595年秋四十名女真部落民越境入朝鲜渭原地方采参遇害,努尔哈赤借机向朝鲜施加军事及外交的压力,成功地迫使朝鲜政府向后金派出了使节。该事件不但严重地干扰了明政府解决朝鲜问题的进程,而且进一步离间了原已在对日立场上不和谐的朝明双方的关系。1596年明政府官员就遣使后金事指斥朝鲜政府,谓:“北边一带,方有鞑虏声息,自救不暇,遑恤他乎。你国则使练兵马而不肯,使备粮草而亦不肯,不能自强,使天使为你而征倭奴,又为你而却建夷耶?” 7从中可见后金的崛起对1590年代朝鲜问题的解决发生影响的程度。

在客观上对朝鲜半岛的国际政局产生意义相当复杂的影响作用的同时,后金亦从中获得了有关国际关系,尤其是日本方面的知识和情报。1592年四月日军从南方入侵朝鲜,五月即入汉城,陷开城,抵平壤,朝鲜八道几皆没,七月明政府偏师援攻平壤,不克而返师。朝鲜战局之发展,不但加深了后金关于朝鲜及明的军事实力的认识,更令它对日军的战斗力刮目相看。由于15951596年之交朝鲜使者频频出入后金,在“倭奴之性,好兵轻生,耻屈于人,每肆其毒”一类泛泛之论外, 8努尔哈赤及其高层部属还直接地获取了关于日军在朝鲜战场上成功地大量使用轻型火器——鸟铳的信息。9这样的信息对正汲汲于获取火器的努尔哈赤,意义自然不可小视。此外,1594年前后朝鲜政府借助日军战俘解决与女真东海部落边境争端;101595年面临后金入侵危机,朝鲜政府中更有借重日军战俘沿江布防的动议。11凡此种种,足以令努尔哈赤对日本有更深入、全面的认识。

正因为努尔哈赤对1590年代东亚国际政治关系以及这种关系中的各种力量对比有相当清楚的了解,在1619年明——后金萨尔浒之战前夕,他会产生“朝鲜、日本之兵必来”为敌的疑虑。12应该强调努尔哈赤疑虑的意义并非单纯出于对日本军事力量的认识,还包含对东亚国际政治关系的认识。后金的崛起在“夷”的意义上,不但被明、朝鲜,而且也被日本视作异己力量。1619年努尔哈赤“朝鲜、日本之兵必来”的疑虑,与1637年朝鲜被后金征服后明政府中一度有“天朝已请倭兵,不久当来,荡平此虏”的愿望,13实是出于同一认识背景。

二、清对朝鲜的征服与日本

后金与朝鲜的交通关系,由于明政府的严厉查询,于1596年当年就终止了。1616年努尔哈赤完成统一女真各部事业,建元称汗,定国号“后金”,1617年即重开对朝关系的外交努力,然双方政府间交通关系重新启动则在1619年的萨尔浒之战。

朝鲜政府迫于明政府的压力派兵参与了萨尔浒之战。为求得战场上自保,朝鲜方面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向后金方面表明自己无意参战的立场,其中朝军元帅姜宏烈的表述最为直露:

“此来非吾愿也。昔倭侵我国,据我城廓,夺我疆土,急难之际,赖明助我,获 退

倭兵。今以报德之故,奉调至此。”14

尽管日本侵朝战争已过去二十年了,但是那一段历史经验在朝鲜政府处理对外关系问题时仍有可资利用的价值。后金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朝鲜的立场,萨尔浒战后,努尔哈赤以战胜者之地位致书朝鲜国王,谓:

“昔尔国遭倭难,明以兵救尔,故尔国亦以兵助明,势不得已,非与我有怨也。 擒将吏,以王之故,悉释还国。去就之机,王其审所择焉。”15

当时正处崛兴中的后金,以“事事循天理,顺天命”为标榜,16因此在炫耀武力之同时,也不能不认同朝鲜政府立场中的道义成份。努尔哈赤的立场令朝鲜有将其对日关系的经验用于对后金交涉的可能性。如1619年朝鲜政府对后金关于结盟、互致国书之要求的答复:

“……倭奴于我国有万世必报之仇也,纳款之后,无杀白马誓天地之事;……至如国书云云,则我国与南倭亦不以国书答通,只令釜山佥使为答。所重者和好,何用强求国书。”17

朝鲜政府希望后金满足于在华夷秩序中与日本等同地位的安排,并要将双方交通关系限定在地方政府一级。1619年朝鲜政府致后金文书的体例“一如辛卯(1591)年答倭书契之事”,并且以“朝鲜国平安道观察使”致“建州卫部下马法”的名义送交,18一如当时朝鲜釜山与日本对马藩间文书交往模式。

日本和后金同是朝鲜无法抗拒其交通要求的强邻。在军事外交高压下,朝鲜政府不断地按照对日关系模式对后金作出让步。1622年朝鲜终于“依日本书启规式”向后金送交了国书。19所谓“日本书启规式”是指朝鲜国王致日本幕府将军的国书体例,其中,最具重要意义的是署明朝年号。一方面对朝鲜施以强权外交,一方面又不干涉朝鲜国书署明朝年号,承认朝明间的宗藩关系,这是日本德川幕府对朝外交的重大特征。努尔哈赤时代的后金也采取了与日本相同的对朝外交原则。在这样的意义上,1622年起后金在对朝关系上取得了与日本相当的强势外交地位。

尽管1622年朝鲜致后金国书严守了对日本关系模式,但当政的朝鲜国王李珲还是在1623年的宫廷政变中以“输款奴夷”的罪名遭废黜。新即位的国王李倧重申对明朝的忠诚,但对后金关系则无可变更地继承了下来。

后金——朝鲜交通关系突破日本——朝鲜关系模式是在努尔哈赤去世之后。1626年皇太极继位,次年派兵征朝。在军事征服背景下,朝鲜与后金举行了“刑白马乌牛,誓告天地”的结盟仪式,此后朝鲜致后金国书不能署明朝年号。20虽然在皇太极时代,朝鲜“专以义理为辞”对抗后金强权的策略已经失效,但是对其而言仍然只有此策可资应用。因此日本仍在原有的意义上不断地出现在朝鲜——后金的交涉中。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清”。朝鲜政府抗议清廷变其为属国的国书中有如下文字:

“昔者倭寇假道于我欲犯中国,而我国以义斥绝,是构兵之端,非自我始也。而倭寇陷我八路,残我万姓,自以为得计矣。曾未几时,秀吉自毙,其后国中自乱,伏尸成丘,流血成川,其所陨首亡躬者,皆前日毒我之将士也。今也源氏灭平氏,而与我通好,三十年间,国富民盛,倍于平秀吉之时。”21

1637年初皇太极亲率大军征朝,朝鲜国王李倧出降。在皇太极的招降条件中除明确清取代明为朝鲜的宗主国外,还专门就朝鲜对日本关系问题作了说明:“日本贸易,听尔如旧,但当导其使者赴朝,朕亦将遣使至彼也”。22皇太极在朝日关系问题上的立场,表明清继承了1592年日本侵朝战争之前明政府对朝日关系的立场,即中国不干预朝日关系,朝鲜有自主处理对日关系的权力。

三、 1638年朝鲜政府向清政府提交的“倭情咨文”

1637年春清军撤出朝鲜,朝鲜政府面临如何落实皇太极招降条件的问题,“导其(日本)使者赴朝(赴清朝贡)”是令其甚感棘手的一项。见朝鲜国王与此期主持对清外交的大臣崔鸣吉的对话:

朝鲜国王:“彼有通信日本之言,何以为答耶?”

崔鸣吉:“此则决不可许也。”

朝鲜国王:“彼欲必通于日本,则事极难处矣。”23

对话中的为难之情,意味着拒绝执行必得有艰难的外交努力。当年冬崔鸣吉亲赴沈阳,虽然尚无史料具体说明崔鸣吉何以使清政府不再坚持此项要求,24不过足以反映1637年后朝鲜对清外交策略的史料是较丰富的。1638年春朝鲜政府向清政府提交的“倭情咨文”即为典型。

1638年,二月崔鸣吉回到汉城,三月朝鲜政府即有派员“移咨清国,传报倭情”之举。这是朝鲜对清的第一份日本报告,它既反映了朝鲜对清的外交策略,也反映了清了解真实的朝日关系的要求。因此,“倭情咨文”在说明清对日关系的立场的意义上有重要的价值,具体内容如下:

“本国与倭交好四十余年,自平调兴构谗以来,便有疑阻之端。丙子四月通信使任縨回还后,京外人心,日益疑惧。上年十二月倭差平成连又无端出来,气色与前顿异,以唐货不来,隐然为咎。至于请改流来(求)拜庭之礼,本国于是不能无疑,差遣巡检使巡督海上防备,又修筑汉江以南城池,以为待变之计。正月以后规外倭船托请求鹰马,连续往来,显有探试之状。今又卒发国中生事之说,而其言前后不同,头倭卒倭所言参差。倭人狡诈,言语变幻,固其常态,至于国中之变,乃其所当讳者,而今乃显言于邻国者,何也?无乃彼见本国之申饬防备,做出此言,以为缓我之计耶?既系边情,不得不具报上国。”25

咨文就内容而言可分为三部分:其一朝日关系演变的历史,其二该年朝日两国关系出现的新情况,其三日本国内的最新动态。关于朝日关系演变的历史,咨文的陈述过于简略,若要判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向清政府提供理解朝日关系的线索,必得结合史实予以阐释。

1589年朝鲜政府派遣所谓“通信使”赴大阪,为朝日关系的一个新开端。咨文所谓“本国与倭交好四十余年”一说即本于此。“平调兴(信)”者,乃1588年起参与对朝外交的日本对马藩官员,15891596年朝鲜政府两度派遣通信使赴大阪,都是他出面交涉的结果。德川幕府时代,对马藩积极执行幕府促请朝鲜遣使赴江户的指令,为满足朝鲜政府所谓“且致家康书,乃可议和”的要求,26对马藩“伪造了一份日本国王的国书”, 由此促成了1607年朝鲜“回答使”——“答复德川家康国书的使节”——赴江户。27然回答使从江户带回的“日本国书,初面只书源秀忠,不书国王”,引起朝鲜政府强烈反应,“使臣黩货之说,传播中外,闻者唾鄙”。咨文所谓朝日关系“自平调兴构谗以来,便有疑阻之端”,便是指1607年回答使派遣事。28

1607年后朝鲜政府虽然明白对马藩伪作日本国书,骗蒙派遣回答使,但在1609年仍与对马藩缔结了《己酉条约》。对马藩作为朝鲜国王的外臣,每年派出二十艘运载所谓“贡品”的“岁遣船”赴釜山贸易,并被允许在釜山常设“倭馆”。在促请朝鲜遣使江户时,对马藩则遂从朝鲜政府的意愿,递送体例为“日本国王源秀忠奉书朝鲜国王殿下”的日本国书。28以“回答使”派遣为形式的朝日关系即以这样微妙的方式一直维持到1635年。

1635年日本幕府因国内政治问题而厉行锁国政策的同时,为完善对朝鲜、琉球的“大君外交体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朝关系的改革主要在两国关系文书的体例。幕府终止对马藩对朝鲜文书书“大明年号”的旧例,并变更文书中对马藩对朝鲜政府官员的称谓,意在从根本上否定对马藩对于朝鲜国王的外臣地位,从而在以日本为中心的东亚国际政治秩序的意义上确立日本对朝鲜的关系。

日本改革对朝鲜文书体例,恰在后金对朝鲜的武力威胁日益紧迫的1635年,朝鲜政府以“不与远夷争些小礼节,竟受之”,并应日本要求派遣“通信使”赴江户为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升平致贺。29咨文所谓“丙子(1636)年四月通信使任 回还后,京外人心日益疑惧”,是指朝鲜通信使在江户正式得知日本对此后日朝双方国书体例的规定,其一日本国书幕府将军姓名前不加“日本国王”的称号;其二要求朝鲜国书对幕府将军姓名前加“日本国大君”的称号。面对幕府在日朝交通关系礼仪方面如此的重大改革,朝鲜方面的“疑惧”是自然的。不过丙子四月朝鲜通信使由江户返回,正在朝鲜政府拒收皇太极称帝的国书、朝清关系之破裂已成定局的背景之下,因此,1636年春的所谓“疑惧”与其说是因日本国书体例的变革,不如说是因清的军事威胁。

咨文后两部分内容相对具体、详细,然而仍有许多言外之意。如第二部分有关朝日关系现状,所谓对马藩“以唐货不来,隐然为咎”,实际上隐含了对清的不满。釜山贸易清淡,恰在于1637年清用兵朝鲜、以及禁止朝鲜与中原往来的禁令发布之时。朝鲜政府以日本在贸易上对朝鲜的不满以及日朝交往中的异常现象,强调朝日关系不和,其意也在向清表明“请改流来(求)拜庭之礼,本国于是不能无疑”之立场,并借机提出“修筑汉江以南城池”的要求。30

“倭情咨文”中出现“请改流来(求)拜庭之礼”一说,表明此前清政府曾向朝鲜政府下达了相关的指令,这也间接地说明此时清政府已经了解朝鲜釜山——日本对马藩——江户幕府——琉球的交通途径。就在放弃“通信日本”“导其使者赴朝”的愿望同时,又有辗转日本导琉球使者赴清的愿望,可见清政府仍不能对东亚国际政治关系有透彻的理解,1638年的“倭情咨文”则为清政府深入了解这方面的现状提供了必要的线索。总之,实现对朝鲜的完全征服后,清政府关于东亚各国,尤其是日本的知识应该有较大增长的可能。关于这一点,1638年“倭情咨文”中第三部分内容更有说服力,因为其中有关于16382月日本幕府出兵镇压九州岛原天主教徒叛乱的信息。

自然1638年“倭情咨文”最有意义的是朝鲜政府向清政府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日本对朝鲜具有政治外交的威慑力由来已久,而且还正在不断深化之中。1637年前,朝鲜政府以朝日交通关系的模式制约后金的强权要求,策略上常需要掩饰朝日关系中的不平等意义。1637年后,朝鲜沦为清之属国既成事实,朝鲜政府一改对清外交之策略,常以受日本强势外交制约为由,敷衍乃至抵制清的各种强权要求。正是出于这样的动机,“倭情咨文”向清提供了相对较全面,也更接近真实的朝日关系的信息,这也就为清进一步了解朝日关系以及日本国内社会政治等问题,提供了比较多的线索。因此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皇太极时代清政府有关日本的知识相对努尔哈赤时代已有进一步的提高。在此认识基础上,对1637年后清默认日本在朝鲜强势外交地位存在的立场进行说明,是很有意义的。

皇太极时代,清一统天下的帝国欲望日益膨胀,但在它逐步征服朝鲜的过程中,却始终维持与日本在朝鲜利益和平共处的局面。虽然日本的锁国政策以及清长时期地关注于关内外的征战,在客观上减少了双方直接冲突的机会,但是对于尚武,且实现内部统一为时不久的后金政权来说,当其在朝鲜后来居上,并处在征服者的地位时,能够长时间地在朝鲜问题上未与日本发生任何利害冲突,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偶然性的结果。应该正视在这些现象背后存在着这样的事实,清处理在朝鲜与日本相涉关系问题上有既定的政策,即采取审慎克制的态度。这一政策应起源于努尔哈赤时代就开始的对日本的认识。1626年皇太极继位,1627年出兵朝鲜,但丝毫未扰及釜山的“倭馆”;1637年皇太极亲征朝鲜,虽然曾指令朝鲜“通信日本”“导其使者赴朝”,但最终也并未强制朝鲜执行。与此同时,清始终对日本保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虽然清始终对朝鲜以“倭情叵测”为名修筑内地城防严加管制,但是“釜山等地已为许筑”。31 1639年清派赴朝鲜的使节风闻“(日本)听命于中原,将欲出来”的消息后,立刻关照朝鲜边关“凡有消息,皆即通报沈中”。321644年春夏之交,清军已大举入关与明军及李自成部逐鹿中原,朝鲜派赴沈阳的使节“所赍倭情咨文,呈纳于兵部,则承旨者传其帝命曰:‘倭情可虑,须严饬边备,不忘战守之具’云。”33此时已是清顺治朝摄政王多尔衮执政的时代了。在关键时刻日本始终处在后金最高统治者的政治视野之内,这应与其对东亚国际政治关系的清醒认识有关。尽管如此,但仍应该承认直至入主中原,并建立起全国性的中央政权,清始终没有十分强的来自于日本的压力感,除了对自身力量的自信外,还应该解释为此期清对锁国中的日本的政治外交立场的了解和把握。

后金崛起于错综复杂的东亚国际政治关系变局之中。尽管不能对后金关于东亚国际政治关系,包括各国力量对比的了解有太乐观的评价,但是清初的政治家始终没有执意于在“中华礼治秩序”的立场上处理中日关系,从而清初中国也就没有重演如元初、明初向日本遣使,要求日本奉贡称臣的历史故事。34努尔哈赤、皇太极时代处理对日关系的经验,为其后顺治、康熙、雍正三代所继承,虽无意于海上的扩张,但也从未无视日本的存在。此一政治传统导致清朝直至近代前在中日双方都有需要的长崎贸易问题上,两国始终未有任何冲突事件发生。

1“中华礼治秩序”是近代前的中国处理国际关系的一种方式,美国费正清先生称之为“朝贡体系”(参见《费正清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27页);日本信夫清三郎先生称之为“华夷秩序”(参见《日本政治史》(一)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第5—8页)。

2 《清史稿》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5页。

3《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30页。以下引用本书简称《李朝实录》。

4 这次战争在中国历史上称为“万历朝鲜之役”,朝鲜历史上称为“壬辰丁酉倭乱”,日本历史上称为“文禄庆长之役”。

1596年努尔哈赤接见朝鲜使节时重提此事。《李朝实录》第15972224页;阎崇年《努尔哈赤入京进贡考》,《燕布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版,第29页。

5《李朝实录》第1594页。

6《李朝实录》第2169页。

7《李朝实录》第2278页。

8《李朝实录》第1787页。

9 参见《李朝实录》第2218页。1592年日军在平壤战场依靠鸟铳取得对明军的胜利,给明、朝鲜以深刻印象,(参见《李朝实录》第165115671593页)以至当年秋的谈判中明使对日本“有鸟枪之求”。《李朝实录》第1593页。

10《李朝实录》第20742075页。

11 此情为后金所了解。参见《李朝实录》第2133页;《清入关前史料选辑》(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45页。

12 萧一山《清代通史》(一)第728页,中华书局1985年版。

13《李朝实录》第36223619页。

14《清代通史》(一)第82页。

15《清史稿》第14576页。

16《开国方略》(转自吕思勉《中国民族史》第156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

17《李朝实录》第3049页。

18 《李朝实录》第30403042页。所谓“马法”是长者之意。(参见《清代全史》(一)第202页注)

19 《李朝实录》第3199页。

20 最初后金强迫朝鲜断绝与明的宗藩关系,由于朝鲜坚持,最后只限制国书不署明朝年号。不过朝鲜政府在国书中不署“后金”年号的作法也被后金认可。《李朝实录》第33163317页。

21《李朝实录》第3555页。

22《李朝实录》第35933594页。

23《李朝实录》第3602页。

24 崔鸣吉1637年使清,延缓了清要求朝鲜出兵参与对明战争的压力,至于“通信日本”事未见提及。不过此后,即使在1638年“倭情咨文”推托“请改流来(求——即指琉球)拜庭之礼”指令时,朝鲜也未再提“通信日本”“导其使者赴朝”之事,可见此项使命朝清双方已有妥善的解决。朝鲜政府正式对日本执行清政府赋予的使命,以1645年遣返日本漂流民事为首例,幕府对此反应如下所述:“江户执政等闻漂倭入来,惊曰:‘鞑靼已得北京,送此漂人,正欲夸大,而朝鲜受而送之,必是与鞑为一也’。”(《李朝实录》第3761页)此外,1637年后朝鲜政府对日本关系文书仍署明朝年号,直至1644年明清鼎革;至于在对日本关系文书中署清朝年号是在1647年。(《李朝实录》第37453767页)凡此种种都表明16371638年间朝鲜政府不可能将清政府所谓“导其使者赴朝”的意图以正式外交的方式通知日本。

25《李朝实录》第3621页。1606年前后德川幕府强化对朝鲜、琉球外交关系,在此背景下明政府指令朝鲜政府“不论有无警息,每两月一报”有关日本情报,“如有重大情形,不时马上驰报”。(《李朝实录》第2818页)提交“倭情咨文”并非朝鲜作为藩属国传统性的义务,1638年朝鲜对清提交“倭情咨文”的背景,尚待探索。不能排除朝鲜政府主动而为的可能性。

26《李朝实录》第2827页。

27《日本外交史》(上)第2021页,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28《李朝实录》第2845页。当时德川家康隐退,德川秀忠继任将军。朝鲜从来认为平调信主张日军撤出朝鲜,因此1596年遣使不存在“平调兴构谗”的意义;而且1597年战争重开,1596年遣使也不存在朝日关系“疑阻之端”的意义。因此以1607年遣使为德川时代朝日关系的“疑阻之端”为妥。

28 《李朝实录》第2925页。

29 《李朝实录》第35433544页。《日本政治史》(一)第11页。朝鲜政府以“回答使”名义遣使江户的对日本交通关系形式就此结束。

30 1637年皇太极招降书中有“新旧城垣,不许缮筑”的禁令,(《李朝实录》第3594页)朝鲜政府则以防备日本为借口突破此项禁令。

31《李朝实录》第36513652页。

32《李朝实录》第3648页。1638年明政府方面多次向朝鲜散播“天朝已请倭兵,不久当来”的传言。(参见《李朝实录》第36193622页)

33《李朝实录》第3732页。

34 1644年春在珲春沿海发生日本漂流船遇害事件,地方官员及时将生还者护送至沈阳。当年秋清廷迁都,漂流民随同抵北京。1646年遣返这批漂流民回国时,清廷再次以朝鲜政府为介进行了对日外交的最后一次尝试。参见(日)《鞑靼漂流记》,《漂流奇谈全集》第124页;《李朝实录》第37323762页。

1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76页。

2《士与中国文化》,第577页。

3 汪鹏,字翼仓,号竹里山人,仁和人。善画工诗,《全浙诗话》载其诗一篇。汪氏与寓居杭州的藏书家鲍廷博交,鲍氏所藏《古文孝经》、《孔氏传》、《七经孟子考文补遗》等日本刊本均系汪氏购自长崎。汪氏着有《日本碎语》一卷,亦名《袖海篇》,篇末署“乾隆甲申(1764)重九日竹里漫识于日本长崎唐馆”,篇中谓“吾三到崎岙”。日本平泽旭山记安永三年(1774)长崎见闻之《琼浦偶笔》,述与汪氏笔谈,谓其人信悫,亦好读书。汪鹏后殁于赴长崎贸易的旅途中。据梁容若《中日文化交流史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97页;《杭州府志》,民国十一年刊本,卷143,页1314

4 由日本返回途经浙江镇海,罗森“入县城,用四工钱贸丝,价略低于粤省”。可见罗森是有商人身份的文人。罗森《日本日记》,《走向世界丛书》第一辑第三册,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6页。

5《徐愚斋自叙年谱》,页6

6《山阳诗钞》卷之三 《西游稿上》题记。

7 据(日)横山宽吾《幕末的儒学者——美浓的文人们》,(歧吾市)大众书房昭和五十七年版,第93——95页。笔谈录原件当系汉文,此处引文系自该书日文转译。此份笔谈录中赖山阳问及袁枚之后中国文坛之状况及杭州西湖、苏州虎丘、南京秦淮河等处的人文风光。陆如金推沈德潜为袁枚之后的文坛巨擎。笔谈录中杨兆元署名为少谿,自文化一年(1811)至天保十三年(1842)的三十二年间的二十一年中,有杨兆元(西亭、少谿)以“财副”(帐房)身份抵达长崎港的记录(其中有五年是两次入港)。杨兆元在文政一年(1818)是七月二十一日登录入港。参见《唐船进港回棹录、岛原本唐人风说书、割符留帐——近世日中交涉史料集》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昭和十九年版,第717页。

8(日)吉村永吉《来舶清人と迂斋》,《长崎谈丛》第三十辑,第2021页;(日)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05页。

9 参见《唐船进港回棹录、岛原本唐人风说书、割符留帐——近世日中交涉史料集》第717页。

10《幕末的儒学者——美浓的文人们》第95页。

11 武元质《古诗韵范》。

12《幕末的儒学者——美浓的文人们》第96页。

13 黄遵宪曾两度以江芸阁与赖山阳的交往比其与宫岛诚一郎的关系,但其中一次误将江芸阁记作沈南蘋。见《〈养浩堂诗集〉序》,郑海麟辑录《黄遵宪遗墨》,《近代中国》第九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60页;《续怀人诗》,《人境庐诗草笺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582583页。

14 参见(日)竹林贯一《汉学学者传记集成》。磐溪数子均为明治时代著名洋学家。1889年明治政府大赦令消去磐溪1869年罪名,1924年磐溪被日本政府授予“从五位”名誉勋位。

15 大槻玄泽于1784年,大槻玄幹于1803年游学长崎。参见(日)大槻修二编《日本洋学年表》 大槻藏版明治十年。

16《幕末的儒学者——美浓的文人们》第84——90页。明治、大正时代赖春水、杏坪、山阳先后被日本政府授予名誉勋位。

17 江芸阁所属商船持文政十一年的贸易信牌于“已丑(文政十二年)二月八日”登记入港,在该船举办的宴会上磐溪结识江芸阁。陆吟香曾于文政八年、天保一年(两次)、七年均以“财副”登录入港。见《唐船进港回棹录、岛原本唐人风说书、割符留帐——近世日中交涉史料集》第111213页。

18 丁家路位于马来半岛东岸,噶喇叭即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

19 磐溪于问答间表现出对乾隆年间著名诗人袁枚(号随園)、赵翼(号瓯北)的尊崇,由是此处江芸阁以袁、赵誉磐溪。

20 朱柳桥于文政二年(1819)、七年(1824)、八年(1825)以“财副”身份入港登录。文政十二年七月入港的数艘华商船登录人员中无朱柳桥名,此次他当是以普通的随船商人身份赴长崎的。见《唐船进港回棹录、岛原本唐人风说书、割符留帐——近世日中交涉史料集》第91112页。

21 羽仓简堂(?—1862)幕府官员,1840年代著《海防私策》上书幕府,主攘夷论;1825年“得泰船”漂船案,羽仓正在事发地任官,主持此案处理,而野田笛浦是事发后由江户派出官员。得泰船主杨启堂,财副朱柳桥以及刘圣孚是《得泰船笔语》中与野田笛浦的主要笔谈者,其中以朱柳桥才学最佳。此处所谓“刘圣兄”当系刘圣孚。另外此语表明磐溪于1828年秋已在长崎。

22 当是指马礼逊编《华英字典》一书,该书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按汉字部首查字法排列的汉英字典,中文书名《字典》;第二部分为按汉字音序查字法编列的汉英字典,中文书名《五车韵府》;第三部分则是英汉字典。据马礼逊称,第一部分《字典》采用了《康熙字典》的全部汉字;第二部分《五车韵府》的中文部分则是以清代早期一位陈姓学者的著作为蓝本,并称《康熙字典》编写也参考了该著作。(参见叶再生《概论马礼逊的中国语文字典、中国最早一家现代化出版社和中国近代出版史分期问题》一文,《出版史研究》(一),中国书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6——22页)上述马礼逊编书阐释是理解以下磐溪、朱柳桥关于《五车韵府》的笔谈内容的线索。

23 罗森《日本日记》第42页。

24 罗森《日本日记》第3544页。

25《大日本人名辞书》明治十九年初版,昭和十二年增订十一版。生卒年,据《明治过去帐——物故人名辞典》东京美术昭和六十三年第三版,第298页。

26“鎌”与“谦”用于人名,在日语中的读音一致。

27《彼理来航始末记》(手写本,共七册)中第三册有一包括林大学头、对马守井户觉弘、民部少辅鹈殿长锐、浦贺奉行伊泽政义等在内的八名日方接待交涉人员名单,其中有“平山谦次郎”。

28 该文收在(日)樋畑雪湖编《米国使节彼理提督来朝图绘》,昭和六年二月发行。

29 罗森自述“癸丑(1853)三月,合众国火船于日本商议通商之事,未遽允依。”(罗森《日本日记》第3132页)可见1853年春,罗森已作为卫廉士(三畏)的汉文助手参与了彼理舰队赴日活动的文书准备,只是未随舰队同行。

30 高川文筌为浦贺奉行伊泽政义的医生,樋畑翁辅在接待中则以提药箱的侍童身份出现。(参见《米国使节彼理提督来朝图绘》一书的绪言)罗森访日游记在下田活动的有关记载中,以“大医文筌”、“伊泽氏之侍儿桂正敏”分别记录了对二氏的观感或笔谈(参见罗森《日本日记》,第45页)。

31 1864年幕府派船“健顺丸”访沪,幕吏山口举直拜访上海道应宝时。应氏向山口氏索要岩垣松苗着《国史略》,然同行者未带该书,山口氏以赖山阳着《日本外史》相赠。(参见(日)佐藤三郎《近代日中交涉史的研究》吉川弘文馆,昭和五十九年版)可见《日本外史》在同治初年尚不为国人所知,但传入后受到国人重视,光绪五年附有上海文人钱怿批语的《日本外史》的刊印本在上海问世。

32 清代学者则对日本的汉学研究有甚高的评价,如王鸣盛在其所着《十七史商榷》卷九十二“日本尚文”条,盛赞日本文学之盛。(参见梁容若《中日文化交流史论》第297299页)长崎交流中自然不乏中国文人肯定日本汉学成就的例子,如以下笔语:“野田笛浦:贵邦载籍之多,使人有汪洋兴叹;是以余可读者读之,不可读者不敢读,故不免夏虫之见多多矣。朱柳桥:我邦典籍虽富,迩年以来装至长崎已十之七八;贵邦人以国家译之,不患不尽通也。”见《德泰船笔语》卷三上。

33 郑任钥,字惟启,号鱼门,闽侯官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官,雍正年间曾官至湖北巡抚。有《非颦轩稿》。(据《晚晴簃诗汇》卷五,页十七)

34 晚年已趋于保守的康熙帝在1816年实行局部海禁。“内地商船,东洋行走犹可,南洋不许行走。------至于外国商船,听其自来。”(《康熙起居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325页)正德五年(1715)幕府颁布《海舶互市新例》,限制铜出口。虽然此后清政府铸钱对洋铜的依赖减少,但长崎贸易限额在政府的掌握下得到充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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