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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禄国聘任华商充当贡使考述
作者:王守栋 责编:

来源:《历史档案》2021年01期  发布时间:2021-04-06  点击量: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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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自康熙朝开禁后,大批闽粤商民出洋经商。由于清朝秉承了明朝“怀夷柔远、厚往薄来”的封贡政策,南洋各国纷纷入华朝贡。华人的商船穿梭于南洋岛国之间,有的华商甚至精通南洋各国语言,这为南洋各国入华朝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于是南洋各国便聘任华商为通事(翻译)、向导或贡使,形成了所谓“通事率闽粤人”的独特外交现象。如琉球任用华人为贡使或通事已成惯例,早在顺治三年(1646),华人通事谢必振偕琉球贡使金应元入京请贡,清廷以谢必振为招抚使,出使晓谕琉球;康熙二十七年(1688),琉球入贡,任用华人魏应伯、梁成楫、蔡文溥、郑秉均、阮维新等为贡使、通事等,并入国子监学习。再如暹罗入贡,亦经常任用华人。康熙十一年,暹罗聘用华人为通事入贡;康熙六十年,暹罗任用华人郭奕逵等入贡;雍正二年(1724),暹罗国王遣华人徐宽等人入贡大米,受到雍正帝的赞誉。

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朝海外封贡国家中,苏禄任用华商为贡使最为频繁,史料记载也最为详实。自雍正四年苏禄首次入清朝贡,至乾隆十八年(1753),苏禄六次入贡,先后委派华商十余人次,分别为正使、副使、通事等,而且每次都是搭乘华商的海船。苏禄频繁聘任华商为贡使,一方面由于航程太远(苏禄是距离中国航程最远的清朝封贡外藩),国小而力不及,只能搭乘华商的海船,作为回报,聘任华商为贡使;另一方面,这些华商多精通番语,熟悉朝贡程式及朝贡贸易,往往起到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作用。由于清政府对朝贡国的优惠政策及对朝贡人员的封赏,海外华商也乐此不疲。苏禄国位于菲律宾群岛南部之苏禄群岛(今属菲律宾共和国苏禄省),15世纪初,形成伊斯兰教苏禄苏丹国,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清朝建立后,苏禄为尽快恢复与华封贡关系,

 (康熙)《香山县志》卷10,中山图书馆1958年油印本。

 (清)陈寿祺:《福建通志》卷269《杂录·外岛·国朝外岛》,清同治十年重刊本,台湾华文书局1968年印行,第5114页。

 (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2《谈故二·琉球入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0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1页。

 《清圣祖实录》卷295,康熙六十年十月壬午,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第6册,第863页。

 《清世宗实录》卷25,雍正二年十月己亥,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第7册,第397页。

就“搭便车”,利用华商牵线搭桥,入华朝贡。

一 华商龚廷彩、杨佩宁等充使入贡

康熙二十二年,清军收复台湾。康熙帝取消了实行多年的海禁,准许闽粤商民出洋贸易。短短几年间,中国商船遍及占城、暹罗、满剌加、浡泥、吕宋、苏禄、日本和琉球等地。与此同时,清政府承袭明朝“厚往薄来”的政策,恢复朝贡贸易。雍正朝则进一步遣使晓谕南洋诸国入华朝贡。外使纷至沓来,“凡四夷朝贡之国,曰朝鲜,曰琉球,曰越南,曰南掌,曰暹罗,曰苏禄,曰缅甸”。苏禄是较早恢复与华朝贡关系的国家之一。

苏禄入华朝贡始于明初。永乐十五年(1417),苏禄东王巴都葛叭答剌率340余人的庞大使团入华朝贡,受到明成祖的册封。归途中,苏禄东王病逝于山东德州,明成祖敕令建墓修祠,以王礼厚葬,并准许王妃葛木宁,王子安都鲁、温哈剌及从者十人留华守墓。安都鲁、温哈剌后裔分明取“安”“温”为姓,繁衍生息,形成德州温安家族。此后,苏禄三次入贡,“永乐十八年,西王遣使入贡。十九年,东王母遣王叔叭都加苏里来朝,贡大珠一,其重七两有奇。二十一年,东王妃还国,厚赐遣之。明年入贡,自后不复至”。清朝定鼎之后,从康熙至雍正,国力蒸蒸日上,遣使晓谕南洋诸国入华朝贡。此时,苏禄正面临西班牙的侵略,迫切希望恢复与华宗藩朝贡关系。正在苏禄经商的华人龚廷彩便成了苏禄入华朝贡的桥梁。

龚廷彩,泉州人,康熙年间到吕宋经商,后去苏禄。雍正四年,苏禄王母汉末母拉律林委派龚廷彩为正使,苏禄官员阿石丹为副使,华商杨佩宁为通事,携国书入华朝贡。《清世宗实录》载:浙闽总督高其倬疏报苏禄国王遣使龚廷彩奉表贡献方物,已抵闽界,理合奏闻。得旨:苏禄国远在海外,隔越重洋,从来未通职贡。今输诚向化,甚属可嘉。闽省起送来京之时,着沿途地方官护送照看。应用夫马食物,着从厚支给,以示朕加惠远人之至意。

苏禄遣使来华除寻求重建与清王朝封贡关系外,也有寻祖连宗的企图。苏禄国王知道其祖东王巴都葛巴答剌在大明永乐年间入华朝贡,客逝中国,并从中国商人口中得知,其同宗同胞———温安家族世居德州,因而企图通过入华朝贡,寻祖认宗。为此,苏禄王母汉末母拉律林特意遣华人龚廷彩为正使,以便更好沟通。龚廷彩一行于雍正四年七月到达泉州港。十月,雍正帝接到浙闽总督高其倬关于苏禄使团到达福建的报告,非常重视,令高其倬派专人护送至京,并通知沿途地方官员妥善照料。龚廷彩一行于雍正五年六月到达北京,进献“珍珠、玳瑁、花布、金头牙萨、白幼洋布、苏山竹布、燕窝、龙头花刀、夹花标枪、满花番刀、藤席、猿,凡十有二种”,进献表文二折,一系番文,一系汉文。表文内容如下:

苏禄国王苏老丹臣母汉末母拉律林奏言:臣僻居荒服,远隔神京,幸际昌期,末由趋觐,迩来天无烈风霪雨,海不扬浪,知中国必有圣人。臣捧阅历朝纪事,原有觐光之例,用是遣使臣龚廷彩、阿石丹,表臣赤心,仰陈彤陛,敬献本国所产土物,聊效野人负喧之意。苏禄国王的奏表诚恳之至,雍正帝非常高兴,敕谕苏禄国王:

 《钦定大清会典》卷39《礼部·主客清吏司》,光绪二十五年重修本。

 《明太宗实录》卷129,永乐十五年九月乙丑,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本,1962年版,第2027页。

 (清)张廷玉等:《明史》325《苏禄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423页。

 《清世宗实录》卷49,雍正四年十月丁卯,第7册,第739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03《礼部·朝贡·贡物》,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825页。

 《清世宗实录》卷58,雍正五年六月丙申,第7册,第887页。


敕谕苏禄国王母汉末母拉律林:朕惟职贡虔修,为臣输忠之大义;宠施弘锡,大国柔远之常经。越重海以瞻云,识向风之有素。宜加赍予,以励荩诚。尔苏禄国王母汉末母拉律林,属在遐陬,克舒丹悃,敬恭遣使,梯航不隔于沧溟,恳切陈辞,琛贽并将其方物。慕义之忱,良可嘉尚。是用降敕奖谕,并赐王文绮、器皿等物,王其祗受,益矢恪恭,副朕眷怀。至王所请贡期,念尔国在重洋,往来迢递,酌俟五年之外,一修岁献之仪,若王有所敷陈,则随时上达。故兹敕谕。

雍正帝敕谕一方面表达了对苏禄国王遣使入贡的赞赏,另一方面表达了进一步发展双方友好往来的愿望。七月,在午门举行隆重仪式,赠予苏禄国王蟒缎6匹、青蓝彩缎10匹、蓝素缎10匹、锦6匹、绸10匹、衣素缎10匹、闪缎8匹、罗10匹、纱10匹,并厚赏正、副使龚迁彩、阿石丹,通事杨佩宁等。

值得一提的是,以龚廷彩、阿石丹为首的苏禄贡使一行途经德州,拜谒了苏禄王墓,会见了苏禄东王第八代孙安汝奇、温崇楷等人。经历了300多年的风雨硝烟,苏禄王墓享殿、碑楼等建筑已荒芜废圮。留华守墓的温安家族已繁衍至百余口,“东王裔孙安汝奇、温崇楷二氏老幼一百九十三人,俱系苏禄国嫡派子孙”。安汝奇、温崇楷为此向龚廷彩、阿石丹提出三个请求,希望转达:一是修葺东王陵庙,二是希望恢复钱粮供奉,三是入籍德州。

雍正十年,苏禄国王母汉末母拉律林再次派龚廷彩为使臣入华朝贡。使团于雍正十一年六月到达北京,向雍正帝呈上苏禄国王的贡表与咨文,对上次使团访华所受到的隆重接待和馈赠表示了深切的谢意,同时向雍正帝提出了修葺东王陵庙和周恤苏禄王后裔的请求。雍正帝命山东巡抚岳浚查清德州苏禄王墓的实际情况后,做出如下的批复:

雍正十一年议准:苏禄国王母汉末母拉律林奏称:其祖东王,于永乐间来朝归,在山东德州地方病故,其坟墓及子孙存留周恤之处,经今三百余年,废坠已久,恳请给复等情。苏禄国远隔重洋,久未通贡,从前该国王坟墓,本朝额设春秋二祭,久载山东祀典。至雍正五年,该国王奉表进贡,今复奏请伊祖东王坟墓以及子孙在德州地方,恳请整理赏给。应令山东巡抚转饬该地方官,清厘墓址并神道、享亭、牌坊等项,估计修葺,准其支用钱粮,造册报销。仍令伊孙安汝奇、温崇楷立为族长,看守坟墓。至该国王请复给子孙月粮薪帛之处,久经停止,不必更给。但安温二姓皆系苏禄国王嫡派,应令该地方官于二族中遴选稍通文墨者各一人,为东王奉祀,照各省奉祀生例,给予顶戴。有缺则递行遴补,永为定例。

雍正帝高度重视,命山东地方官员对苏禄王墓的陵、庙、神道、享亭、牌坊进行整修;令安汝奇、温崇楷立为族长,看守坟墓;恢复明代春秋二祭,并从苏禄王后裔———安、温二姓中各遴选一名奉祀生,“给与顶戴,永以为例”。并允许苏禄王后裔就地落籍,“以温安为姓,入籍德州”。温安家族“入籍德州”,标志着苏禄王后裔结束了在华客居时代,正式成为清朝的在籍编户。苏禄王留德后裔成为中国编民,是其与当地居民逐渐融合的结果,在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史上,点缀上精彩的一笔。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苏禄贡使的华商龚廷彩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

 《清世宗实录》卷58,雍正五年六月丙申,第7册,第887—888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06《礼部·朝贡·赐予》,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862页。

 《山东巡抚岳浚疏》,载陈寿祺《福建通志》卷269《杂录·外岛·国朝外岛》,同治十年重刊本,台湾华文书局1968年印行,第5121页。

 温寿文:《温安家乘要录·文录》,民国23年(1934)刻本。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13《礼部·朝贡·周恤》,第939页。

 《清世宗实录》卷132,雍正十一年六月戊午,第8册,第707页。

 (乾隆)《德州志》卷11《丛记》,乾隆五十三年刻本。

二 华商马光明、陈朝盛等充使入贡

乾隆时期,苏禄与华通使更加频繁。乾隆五年,苏禄国王麻喊末呵禀朥咛派专人护送在海上遇风暴的华商蔡长茂、杨兴发等25人回福建,并请求入贡。乾隆帝接报后谕示:

苏禄国隔越重洋,道路遥远。该国王倾心向化,奏请朝贡,并将失风商船送回内地,甚属可嘉。着准其所请,俟使臣来时,地方官加意照看,以副朕柔远之意。

乾隆帝对苏禄的诚意表示嘉许,同意苏禄王遣使朝贡。乾隆七年,苏禄王麻喊末呵禀朥咛聘任华商马光明为正使,苏禄官员朥独喊敏为副使,华商陈朝盛为通事,入华朝贡。乾隆帝特别叮嘱礼部官员,“今年天气炎热,苏禄国使臣等在京,着礼部派官员加以照看,多给冰水及解暑药物,并遣医人不时看视”。马光明转达苏禄王“三年一贡”的请求,乾隆帝考虑到苏禄远隔重洋,仍按雍正时期的“五年一贡”,“赏给苏禄国陪臣马光明等缎匹如例”

在这次入贡中,马光明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但是,由于马光明与海外华商的经济纠纷,发生了货物被扣事件。乾隆九年十月,福建巡抚周学健奏报:“苏禄国王遣夷人缎冉末等附商船来厦,赍有咨文,称该国贡使马光明等事竣未回,遣伊等探问消息。”马光明下落不明,乾隆帝高度重视,下旨严查。

乾隆十一年十二月,案子终于有了眉目。苏禄国王遣番官武厨安力随马光明、陈朝盛等来闽 “赍表谢恩”,声称上次入贡回国途中,“在洋遇风,飘入吕宋所辖邦仔丝兰地方,被吕宋番目黄占拘禁,搬抢银物”。吕宋华人黄占扣压货物,事出何因?疑点重重。此事系马光明等一面之辞,是否另有隐情,不得而知。为此,新任福建巡抚陈大受将马光明、陈朝盛羁押,并派人知会苏禄方:

“马光明、陈朝盛近因在内地犯事留审,与该国无涉。”

至此,马光明一案已由华商经济纠纷演变为国际性外交案件。乾隆帝谕示案件由闽浙总督、福州将军、福建巡抚三方会审。经审讯,案情有了重大进展。原来,马光明本名马灿,系福建同安县人,以贩鱼为业。乾隆初年充当水手下洋,先到吕宋,在吕宋欠下巨额债务,由当地华人甲必丹(西班牙任命的管理当地华人事务的侨领)黄占代赔。乾隆五年,为躲债前往苏禄,充当通事。乾隆七年,马灿更名马光明,充为贡使。乾隆九年,苏禄贡船回国,避风于吕宋,黄占将船中货物扣留抵欠,从而引发了这次纠纷。

乾隆十二年八月,案情又有进展,黄占的身份得到进一步落实。苏禄国遣番丁郁朗等来闽,据该国王咨内称:“黄占系漳州龙溪县石尾乡居住,见有妻子。胞叔黄照前经任吕宋甲必丹,胞弟黄令、黄罕彼时亦在吕宋营商,今三人俱已回家。”于是传讯相关人员,反复质询。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州将军兼海关事新柱、福建巡抚潘思矩据实上奏:“黄占系已故黄紫继妻郑氏内地所生之子,与黄令、黄罕同胞兄弟。康熙五十八年,黄紫带往吕宋。雍正四年,由广东回家,娶妻王氏,次年复往吕宋,至今二十余年未回内地。(黄占)妻王氏,抱养二子,现住龙溪县石尾乡,黄占有无在

 《清高宗实录》卷127,乾隆五年九月壬辰,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第10册,第857页。

 《清高宗实录》卷193,乾隆八年五月戊申,第11册,第480页。

 《清高宗实录》卷195,乾隆八年六月戊辰,第11册,第501页。

 《清高宗实录》卷227,乾隆九年十月癸酉,第11册,第939页。

 《清高宗实录》卷281,乾隆十一年十二月庚寅,第12册,第675页。

 《清高宗实录》卷282,乾隆十二年正月庚子,第12册,第682—683页。

 《清高宗实录》卷282,乾隆十二年正月庚子,第12册,第682—683页。

 《清高宗实录》卷300,乾隆十二年十月辛酉,第12册,第922页。


吕宋生事,原与内地妻子、兄弟无干……”

据此查明:黄占确系漳州龙溪县人氏,随父出洋,后回乡娶妻,不久便再度出洋,在吕宋已达二十余年,未回内地。内地虽有妻子、兄弟等亲属,但多年音信不通。所以福建督抚判定,此案皆由马光明债务引起,与黄占内地亲属无涉。得报后,乾隆帝谕示:“为外番充作贡使,尤有关于国体,马光明当重处以示警。”马光明被判流放。通事陈朝胜随声附和,隐瞒实情,一并治罪。中方将审理结果通知苏禄方。事后,苏禄国王委托华商金德顺带回咨文称:“天朝法度森严,律应如例。”对审理结果完全赞成。对吕宋扣押货物,苏禄国王已派船“前往吕宋,取讨前次宠锡龙物”。马光明贡使一案,圆满解决。

此后,清政府对华人充当南洋贡使严格审查,但并未完全禁绝,华人充贡现象仍不绝于史。

三 其他南洋华商充使入贡

在马光明案调查、审理过程中,自乾隆九年至十二年,苏禄王多次遣使入华,或打探消息,或提供线索。每次来回均搭乘华商船只,且多以华商为通事,与福建官员进行沟通。如乾隆九年十月,苏禄国王遣使缎冉末等搭乘华商林大顺的海船来闽,赍有该国咨文,探问消息;乾隆十一年十二月,苏禄国王遣使武厨安力等搭乘华商柯逢源的海船来闽,赍谢恩表文,并附该国王咨文,提供马光明贡船货物下落。乾隆十二年八月,苏禄国遣使郁朗等搭乘华商方长兴的海船来闽,告知黄占的来历及内地亲属情况等。

乾隆十七年七月,苏禄国王聘任华人叶兴礼为通事,“番目”万劳里母呐为正使,搭乘华商刘合兴、郭元美的海船,来闽请求入贡。但入贡咨文草率,程式不合。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奏请“将该国此次请贡不合体制未便转奏之处传谕番目,令将国书赍回。如果该国王诚心向化,另遣使臣赍表文方物来闽,再为奏进。其现在夷船所带玳瑁、燕窝等货物,仍请照例免其输税,以示天朝宽大之典。俟有往贩该国便船,给与咨文,遣令归国”。乾隆帝准奏,并申明:“词令则不妨严明,接待则量从优厚,俾番目等欢忻返国,怀畏交深。”

乾隆十八年八月,苏禄王麻喊味麻安柔律噒派遣唠独万喳喇为正使,福建晋江华商杨大成为副使,并搭乘杨大成的海船来闽,请求入贡。乾隆帝允准。苏禄使臣入京,“贡方物,并贡国土一包,请以户口、人丁编入中国图籍”瑏瑠,并呈上苏禄国王麻喊味麻安柔律噒的《苏禄国王乞隶版图表》瑏瑡,全文如下:苏禄国臣苏老丹麻喊味麻安柔律噒为谨陈披赤输诚,仰祈睿鉴事。

窃臣僻处海隅,远隔神亲。望神明如日月,末由景仰;思膏泽若雨露,实切赡依。念臣先祖父致竭厥诚,于雍正四年、乾隆五年幸邀天宠,敕许入贡,颁赐龙珍,荣及子孙。迨臣嗣

 《闽浙总督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矩奏折》,乾隆十三年四月初二日,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第24期。

 《清高宗实录》卷282,乾隆十二年正月庚子,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第12册,第682—683页。

 《闽浙总督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矩奏折》,乾隆十三年闰七月十七日,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第24期。

 《闽浙总督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潘思矩奏折》,乾隆十三年闰七月十七日,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第24期。

 《清高宗实录》卷227,乾隆九年十月癸酉,第11册,第939页。

 《清高宗实录》卷281,乾隆十一年十二月庚寅,第12册,第675页。

 《清高宗实录》卷300,乾隆十二年十月辛酉,第12册,第922页。

 《闽浙总督臣喀尔吉善、福州将军新柱、福建巡抚陈弘谋奏折》,乾隆十七年八月初八日,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第24期。

 《清高宗实录》卷422,乾隆十七年九月庚午,第14册,第529页。

瑏瑠 (清)赵尔巽等:《清史稿》卷528《苏禄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4702页。

瑏瑡 伪满库籍整理处编:《国朝史料零拾》卷一,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80年。

位,旦夕惕励,思继先志,以永国祚而贻后世。沾圣德之流馨,时深爱戴;沐天恩之复载,日切尊亲。恪遵常典,恭敬入贡。缮修小国微芹,只充溪沼之毛;竭尽海外精诚,恐干卤莽之愆。惟是焚香北拜,敬遣亲臣万查喇,赍奉表章国土物件,伏望鉴臣赤心,俯容不腆;更念臣以区区蕞土,介于强邻,庸才驽劣,末制顽悍。仰冀皇帝陛下大德敦化,中外咸怀保赤,鸿恩远播,夷狄尽欲子来。臣愿以疆土人丁户口编入中国图籍,听任指挥,庶泰山可压丘垤,凤凰必惊燕雀,则三宝颜、千丝仔等闻风远避,臣得衽席攸安,仰德庇于化日之余。倘蒙钧旨喜纳,恭候纶音天降,臣来年编籍晋上,即为中国黎元。伏恳矜臣部落荒陬,实表远人之慕化,委质事君,窃比葵藿之倾心。乞施怀柔至意,不胜受恩感激。臣诚惶诚恐顿首稽首,谨拜表以闻。伏乞睿鉴施行,臣不胜待命之至。

乾隆十八年七月苏禄国臣苏老丹麻喊味麻安柔律噒跪奏苏禄王麻喊味麻安柔律噒请归附中华,文词恭谨。乾隆帝考虑到虽然两国世代交好,但海洋阻隔,相距太远;且苏禄内争,西方殖民者插足,形势复杂,须慎重处理。经部议,乾隆帝做出答复:“览王奏,进贡方物,具见悃忱。尔国远隔重洋,输诚向化,良可嘉尚。所请将疆土人丁户口编入中国之处,已允部议,毋庸赍送图籍。”乾隆帝对苏禄国王的“输诚向化”赞赏有加,对以户口、人丁编入中国版籍一事则婉言谢绝。

苏禄本次朝贡以福建晋江华商杨大成充当副使,并搭乘杨大成的商船来华,可见杨大成在本次朝贡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经马光明事件之后,福建督抚对贡使身份严格审查。经查:“该国以杨大成列为副使,杨大成即武举杨廷魁,缘事被斥,复借出洋贸易,冒充该国副使。”杨大成本名杨廷魁,福建晋江县人,武举出身,因犯事被削夺功名,遂更名杨大成出洋贸易,来往于福建与苏禄之间,被苏禄王聘任为副使和向导,船载苏禄贡使及货物来闽。杨大成虽未在南洋滋事,但福建巡抚陈弘谋鉴于其原来的身份,遂以“冒充该国副使”的罪名,将其羁押,发往原籍管束,并据此上奏。礼部议复,认为处理太轻,应从重惩处,以儆效尤:

(杨大成)冒充该国副使,若不严加惩儆,恐内地民人习以为常,出洋滋事。不应如该抚所题仅交原籍管束,请照例改发黑龙江充当苦差,并行文该督、抚,知照该国王,嗣后凡内地在洋贸易之人,不得令承充正副使。

杨大成被判流刑实属冤枉。这反映了清政府在对待华商充当贡使一事矫枉过正以及在对外关系上的保守与封闭。此后,华商虽被禁止充当正、副使入贡,但仍频繁充当通事或向导。

四 华商充使的作用

由于距华航程遥远、语言不通、朝贡程式不了解等因素,南洋国家常常聘任华商为贡使、通事或向导。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很难对华商身份进行甄别,因而出现了用人不当的情况,发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如上文所述“马光明案”,产生了负面影响。但从整体上看,华商充使对中外交流起到了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积极作用。

 《清高宗实录》卷476,乾隆十九年十一月丁丑,第14册,第1148页。

 《清高宗实录》卷457,乾隆十九年二月戊戌,第14册,第946页。 《清高宗实录》卷457,乾隆十九年二月戊戌,第14册,第946页。


(一) 海外华商是南洋国家入华朝贡的向导

南洋国家由于距离遥远,语言不通,很难了解清朝有关朝贡程式的规定,加之造船与航海技术的局限,所以入华朝贡常常依赖华商从中牵线搭桥才能实现。如上文所述,苏禄的数次朝贡,都是搭乘华商的海船,作为回报,他们往往聘任华商为贡使或通事。华商参与朝贡的整个过程,从“贡表”的翻译、报关、入京、献贡、受封及“压舱货物”(按规定贡船携带的货物)的交易,都是华商从中斡旋协调。

(二) 海外华商是朝贡贸易的向导

在朝贡贸易中,南洋国家更看重的是贸易。所以贡品及压舱货物的选择,至关重要。贡品要满足大清皇帝的政治虚誉,而有限的压舱货物必须是俏货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在这方面,华商最了解“行情”。如暹罗盛产大米,价格极低,而康雍乾时期,随着人口的大量增长,国内粮食缺口很大,特别是歉年,粮价更是居高不下。在华商的引导下,暹罗入华朝贡,以贡米为主。如雍正二年,暹罗国王任用华人徐宽等运送贡米至广州,受到雍正帝的赞许。苏禄每次朝贡,其随带货物也常常是在华畅销、价格昂贵的苏禄珍珠、玳瑁等。

(三) 海外华商是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

华商充当贡使,不仅是“朝贡”和“贸易”的向导,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桥梁。如前文述,雍正四年,苏禄国王母汉末母拉律林任用华商龚廷彩为正使,入华朝贡。龚廷彩一行途经德州,拜谒了苏禄王墓,会见了苏禄东王第八代孙安汝奇、温崇楷等人。时隔三百年,中菲苏禄王后裔再次取得联系。这直接促成了清政府对苏禄王墓的修葺与保护,并对在华苏禄王后裔进行妥善安置:敕封世袭“奉祀生”,准许入籍,并设春秋二祭。苏禄王墓完好保存至今,成为中外友好交流的历史见证。再如琉球国王,屡次任用华人充当贡使,并入国子监学习,提倡儒家文化。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入贡,贡使魏应伯携梁成楫、蔡文溥、郑秉均、阮维新等侨居琉球的华人入京,梁成楫、蔡文溥、郑秉均、阮维新等入国子监学习。他们学成后,回到琉球,不懈地传播中华文化。在日本吞并琉球之前,儒家文化一直是当地文化的主流。

(四) 华人贡使受到海外国家的尊重

由于海外华商在朝贡中的作用和贡献,受到海外国家的尊重和景仰。如道光三年(1823),暹罗为华人通事翁日升请封顶戴。翁日升,福建汀州府永定县人,嘉庆十八年(1813)出海前往暹罗经商,“奉国王差委”充当暹罗贡使通事,因尽职尽责,受到暹罗国王的赞誉,暹罗特此为他向大清朝廷请封。再如,苏禄本头公墓,近六百年来,一直受到当地人民的景仰。本头公的来历,众说纷纭,但公认是南洋华人的祖先。本头公墓至今完好保存于菲律宾苏禄省和乐市巴笼山上,成为中菲友好交流的历史见证。


 《清世宗实录》卷25,雍正二年十月己亥,第7册,第397页。

 (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2《谈故二·琉球入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0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12《礼部·朝贡·禁令》,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版,第9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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