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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向奎先生论炎帝文明
作者:吴锐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6-25  点击量: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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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源远流长,我国有记载的历史可达四五千年。这四五千年在历史上可称作“远古史”,我们的历史从黄帝、炎帝开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因为黄帝是汉族的远祖,而炎帝一支却是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群体”。当然,即使是汉族,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数民族融合在一起的结果。在我国几千年历史的发展中,黄、炎两系变作以黄帝为大宗的体系,古代王朝中夏、周都属于黄帝一宗。我们的传统文化,自先秦以来,已经是“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而炎帝一支,默默无闻。我们是炎黄子孙,但炎帝的踪迹、炎帝一支的文采风流,却无处可寻,几为黄帝所掩,在中国文化史上留下空白,这是极不应该的。我们不能数典忘祖。

一、炎黄氏族的分野及融合 

黄帝姬姓,炎帝姜姓。姬、姜原不是属于一个部落,他们分属两个氏族,都是源远流长,各有各的族姓,各有各的图腾崇拜。炎帝一系的图腾是水族动物龟蛇,而炎帝一系的图腾则为熊。《国语·晋语四》记载姬、姜两族的由来说: 

“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 

这说明了姬、姜两姓的来源,而“少典”可能是姬姜两族联盟,融合成华夏族后,加上去的“共祖”,黄帝、炎帝来源不一。而姬、姜两姓,原来也并不是一个氏族,黄帝氏族的发祥地大约在今陕西西部偏北,炎帝氏族的发祥地大约在今陕西西部偏南,二者相距不远。就三代而论,夏、周属黄帝系统,齐、许、申、吕及楚属炎帝系统,东夷、殷商则属另一系统,三大系统构成中华民族的骨干。关于姜姓的来源,《国语·周语》下有明确记载: 

“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雍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其后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象物天地,……共之从孙四岳佐之,……合通四海。故天无伏阴,地无散阳,……神无间行,民无淫心,……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祚四岳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此一王四伯,……唯能厘举嘉义,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有夏虽衰,杞、曾阝犹在;申、吕虽衰,齐、许犹在,唯有嘉功以命受祀,迄于天下。及其失之也,必有淫之心闻之,故亡其氏姓,踣毙不振;绝后无主,湮替隶圉。夫亡者岂无宠?皆黄、炎之后也,……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闲之,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命姓受氏而附之以令名。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其兴者必有夏吕之功焉;其废者必有共鲧之败焉,……” 

这是很重要的古代史实,它说明夏吕之间的关系,即姒姓与姜姓之间的关系,并间接说明姬、姜之间的关系。姒、姬同源,同祖黄帝;而共工之后为太岳(四岳乃太岳之讹),太岳之后为姜姓,氏曰有吕,而为大禹之心膂。 

我们中华民族,常自称是炎黄子孙,久而久之,这“炎”字成了具文。顾颉刚先生曾列过一个“夏以前的帝王表”(《古史辨》第5卷,第462页),并说,我们看了这个表,又可知道,炎帝这人确是常给人称道的,但除了《史记·封禅书》以外却再没有把他放入古史系统的了。所以然之故,只因以前说作他的子孙的国家,如申、吕,如齐、许,都早亡了,没有人替他争位了。而帝喾后之宋、周、晋、鲁、燕、吴,颛顼后之秦、赵、楚、越、田齐,在战国时或保持其旧国,或正在作新的发展,祖先的地位就靠了苗裔的势力而不坠,而扩大。黄帝是最早的帝王,兼为颛顼和帝喾的祖父,又为“百家言”的中心人物,其势力之大自不消说。尧舜靠了“天下之显学”即儒墨二家的鼓吹,使禅让的大典实现于燕国,舜又是田齐的祖先,齐人是最夸诞的,他们的势力也正不可一世。在这种环境之下,五帝的座位哪能不请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去坐,哪里再有空位给予炎帝!顾先生在为《古史辨》第4 

卷写的序言中,谴责我们的古史中藏着许多偶像,帝系所代表的是种族的偶像,王制为政治的偶像,道统为伦理的偶像,经学为学术的偶像。这四种偶像都建立在不自然的一元论上。本来语言风俗不同,祖先姓氏有别的民族,归于黄帝的一元论。我们从古书里看,在周代时原是各个民族各有其始祖,而与他族不相统属。到了战国,许多小国并吞的结果,成了几个极大的国,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但各族间的种族观念是向来极深的,只有黄河下游的民族唤做华夏,其余的都唤做蛮夷。疆域的统一虽可使用武力,而消弥民族间的恶感,使其能安居于一国之中,则武力便无所施其技。于是有几个聪明人起来,把祖先和神灵的“横的系统”改成了“纵的系统”,把甲国的祖算作了乙国的祖的父亲,又把丙国的祖算做了丁国的祖的父亲。借了这种帝王系统的谎话来收拾人心,号召统一,确是一种极有力的政治作用。这种说法到了后世,便成了历史上不易消释的“三皇五帝”的症瘕,永远做真史实的障碍。 

颉刚老师不愧为史学大师,虽有时为“疑古精神”所误,但有远见,即于纷乱的史料中看出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位置,他早已看出夏禹与姜戎的关系,而有《九州之戎与戎禹》一文(《古史辨》7册下),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先生的结论说: 

“……此皆向所视为纯粹之华文化者,而一经探讨,乃胥出于戎文化。且姬姜者,向所视为华族中心者也;禹稷伯夷者,向所视为创造华族文化者也,今日探讨之结果乃无一不出于戎,是则古代戎族文化固自有其粲然可观者在,……夫戎与华本出一家,以其握有中原之政权与否乃析为二;秦汉以来,此界限早泯矣,凡前此所谓戎族俱混合于华族矣。……” 

顾先生说古代戎族文化固有其粲然可观者,这是对的,但论证的方式却有问题,如说夏禹出于西羌。至于禹与羌有关,相关之由来,乃是因为夏羌此时已融为一体,即顾先生所说的“前此所谓戎族俱混合于华族矣。”事实上,不是夏禹自羌戎来,而是戎禹来自夏族,一如鲧与共工,各有来源,两氏族合成后遂多相似的传说,大禹没有分化为二,故夏禹变为戎禹。而姜氏祖先共工亦有类似传说,这是两个氏族融合的结果。姜本是不以水族为图腾,但因两族结合而以夏为主,姜族遂有治水及水族崇拜的事实,两族图腾亦结合为一,而有《天问》“焉有虬龙,负熊以游”的有趣场面。姬姜的结合,到西周文王时代已有千百年的过程,完全是融合无间了。但我们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中,仍然可以看出这种融合的痕迹,原文说: 

“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封于申,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西伯将出猎,卜之,曰:‘所获非龙非螭,非虎非罴……。’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 

从这段记载中,我们注意到,他的先祖四岳,佐禹平水土有功而封于申、吕,都在河南,“太望”实指太岳即嵩高,此“太公望”称呼的由来。与夏周结合的姜氏族实是居于嵩高区域之羌人,而文王所猎之非龙、非螭、非虎、非罴,前者似龙螭是姒、姬图腾,而后者似虎罴是姜羌图腾,在周族中两种图腾并行,因之也象征着太公望的宗神。周之于夏,一如后金之于金。夏周本为一族,他们自古就曾与羌戎的一部分相结合,融为夏族、周族,这是中国古代华夏族的主流。当然,在这一灿烂民族的发展过程中,东夷、殷商也占重要地位,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总之,中华民族自古就是由多民族形成,而“炎”“黄”也代表着多民族的成分,“炎”属姜而“黄”属夏周,我们说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没有不周延的地方。 

二、《吕刑》《洪范》与炎帝文明 

以上我们论证了炎帝氏族及其后裔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说,中华民族是炎黄之后,但后来黄帝一系成为大宗,而炎帝一系,默默无闻,那么所谓炎黄之后,炎帝系统成为具文。能否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找到有关炎帝系统的史料,以说明这一系统在我国历史上发生的作用、影响,以判定它在我国历史上的崇高地位?我们认为,在《尚书·周书》中,排在《周诰》前后的《洪范》和《吕刑》是炎帝系统的文献,《周诰》数篇则代表黄帝系统。以此两篇为座标,追寻源流,则可以说明炎、黄两系在中国历史上发生的作用及其相互融合的过程。关于《吕刑》,傅孟真先生曾经说: 

传记称齐太公为吕望,《书·顾命》称公为吕彶。此所谓吕者……必称其封邑无疑也。然则齐太公实封于吕。其子犹嗣吕称。后虽封于齐,当侯彶之身旧号未改也。《史记》所载齐就国事,莱夷来争,其初建国之飘摇可知也。《檀公》:“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返葬于周”。营丘之不稳可知也,……吕既东迁而为齐,吕之故地犹为列国,其后且有称王者。彝器有《吕王作太姬壶》,《书》有“吕命王,享国百年,旄荒”。……《史记》云:“甫侯言于王”。郑云:“吕侯受王命入为三公”,此皆求文理不可解而强解之辞。“吕命王”,固不可解作“王命吕”。如以命为吕王之号,如周昭王之类,则从字顺矣。且吕之称王,彝器有征。《吕刑》一篇王曰辞中无一涉及周室之典,而神话故事,皆在南方,与《国语》所记颇合。是知《吕刑》之王,固吕王,王曰之语,故南方之遗训也。引《吕刑》者墨子为先,……此非中国之文献儒家之旧典无疑也,然后来吕之世系是否出之太公望,则不可知,其为诸姜则信也。”(《傅斯年全集》3册,《大东小东说》) 

傅先生这段话给我们很多启示:《吕刑》是南方遗训,不是儒家旧典。其中无一语及周室之典,而多南方之神话故事。以上之南方即楚国。而所谓《吕刑》多神话,即指《国语·楚语》: 

“王曰: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平民,……苗民弗用灵。……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惟闻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鳏寡无盖。皇帝清问下民,……乃命王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水土。稷降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这一段神话故事,春秋时的楚昭王已不能明白,于是向观射父问道:“《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观射父的回答是:古者民神不杂。及少昊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糅,引起很多严重后果,“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即重为神职,而黎为民职,后来发展,神职为“神守国”,而民职为“社稷守”。也就是重后来变为祭司,为神为巫,而黎后来变为人主,为王为公侯。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后国之性质有二:一为专司天之神守国;一为专司民事之社稷国。在远古时代,神守与社稷守不分,所有国王都是神而能通于天,二者不分,即在夏初之时。前面我们所引《周语》说明申、吕同生于四岳姜姓,而四岳曾佐禹为心腹股肱,氏曰有吕,那么申、吕之有土称王,不始于周,而始于夏。夏为社稷守,申吕为神守,申吕后来亦分化为二,即申为神守,而吕为社稷守,有兵卫,故尚刑。而刑乃由“皇帝”(上帝)命伯夷降典,这的确是神权时代。与之类似的文献,尚有《洪范》,它属于神守,传自南正重,即申(《尔雅·释诂》:“申,重也”),为天人法典;《吕刑》属于社稷守,传自火正黎,即吕(黎、吕音近可以通假),为治世法典。这两篇书,在“神”的时代,都说来自上帝。《洪范》云: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者,鲧湮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有叙,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饗用五福,威用六极。 

这是说《洪范九畴》乃上帝赐大禹者。《汉书·五行志》则说: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伏牺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此武王问《洛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洛书》之意也。 

以《洪范》为《洛书》,近代学者未予注意,以为古人之想象而已。其实《洪范》之来源,不止于周,而是出于夏代,这并非任意之说。盖“神”的时代,既知天意,必有所以示人者,遂有此书,原型必不如此,“神”只存之于心,吐之于口,写成文字,当在战国。盖春秋以来,初期封建之井田破坏,宗法制亦趋崩溃,生产发达,人文学兴,于是改造神示为人间书,《天问》如此,《洪范》《吕刑》亦如此。《天问》的改作者为屈原,而《洪范》《吕刑》只能出于当时巫史之手。 

“神”为智者,为当时学术权威,故能有《洪范》《吕刑》之雏形。两篇所述虽不同,但申、吕本属同族,故两者在思想内容上有相通处,如《洪范》有云: 

“五皇极,皇建其有极,……” 

《汉书·五行志》引《传》曰: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也,……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旺悖,故其咎旺也。 

“皇建其有极”是《洪范》中的重要内容,也就是“中道”思想,所以继之云: 

“无偏无陂,遵王之意。……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而在《吕刑》中,也屡述在刑罚中实行“中道”,如云“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中道”即后来儒家提倡之“中庸”。“中庸”不是庸俗、圆滑,而是和谐。求得天人之间的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内容,来源于黄帝氏族,而不是黄帝,于此可见炎帝文明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洪范》《吕刑》都倡中道,所以它们都鼓吹“三德”“五极”。《洪范》有: 

“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沈潜刚克,高明柔克”。 

三德之中以正直为主,有刚有柔,而求其刚柔得中,《周语》以及虞夏书无讲三德者,乃见于《吕刑》曰: 

“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蔡忱《书集传》,即以《洪范》之三德,释此三德。《吕刑》亦讲“五极”曰: 

“哲人惟刑,无疆之辞,属于五极”。 

此“五极”即《洪范》之“五皇极,皇建其有极”。发挥“无偏无颇”之中道哲学者,在刑罚中亦求中道。 

在全部《尚书》中,《洪范》《吕刑》属于同一体系,而不同于其它篇章,其它篇属于黄帝体系,夏周固轩辕之苗裔,而申吕乃属于炎帝。黄帝炎帝同为缔造中华文明之始祖,《汉志》以《洪范》为《洛书》,其实《洪范》应是《河图》,禹治洪水,主要以黄河为主,应赐《诃图》。《洪范》之“九畴”,畴为田畴。中国古代田畴有图,九畴有图,而治河应用《河图》。《洛书》应是《吕刑》。刑有书,而畴有图。《易·系辞》之“河出图,洛出书”,近人读之,以为是古人之理想或幻想,任意为之,不足道,在“申”的时代则不如此,必通天有所以亦人者,故有《洪范》,而司民必有法,故云,天命伯夷作典,“折民惟刑”。以图书托之于神示,后人落实,遂云“河出图,洛出书”,虽属神学,但不必以为荒唐而轻视之。人类文化发展,都曾有此阶段。“申”乃“神”之本字,郭沫若先生指出“申”字在甲骨文、金文中已出现,“乃象一线联结二物之形,而古有重义”,所谓“一线联二物”,就是指天和人而言,指“申”是一种媒介物而言。我们通过申、吕两国的变迁,不仅揭示了光辉灿烂的炎帝文明,而且揭示了“神守”、“社稷守”等关于中国文明起源的重大问题。炎帝文明不仅有齐、许、申、吕作嫡传,而且南方的楚文化也是炎帝文明的重要支流,申先楚而称王,本为一族,疆界相接,后申衰而楚继之称王,逐渐申楚为一。而申在政治、文化上实为楚之核心,楚庄王之太子傅子即“史公史老”,申公叔时亦当时楚之贤大夫。而申公子牟,亦称“申公王子牟”,申包胥称“王孙包胥”,伍子胥在吴称“申胥”,其后裔流于齐,而称王孙,都可以证明申曾称王。“史老”实为楚国之文化权威能通天地者。老子亦楚之“史老”,他明于史、诗及礼,这仍然是“申”之传统,这么一位史老,来自神巫,传达“天旨”,但他不信天神上帝,代之以“道”,因而与传统之神互相忤。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伟大的革新者,他开创的道家学派,可与儒家、佛教鼎足而三。后来的庄子继承了他的事业,发挥了他的学说。虽然他的思想恣肆汪洋,有时泛滥,但他并没有改变老子的“道”的学说,而其文辞华丽,可以比美于《楚辞·九歌》,尚有楚风。 

不仅道家,而且包括前期法家及黄老之学,都来自炎帝一支。吕后来为神守国,《吕刑》即用以司民者,齐出于吕。由刑而法,遂有前期法家管子之出现。后来道家与法家合,遂为汉初之“黄老”。 

炎帝文化体系实及西南地区,彝族后来之“鬼主制度”,实有类似于“神守之国”。周灵王的太子晋说得好:“夫亡者岂繄无宠,皆黄炎之后也”,我们不能数典忘祖,不能忘掉光辉灿烂的炎帝文明! 

整理者按:杨向奎先生曾经有几篇文章论述炎帝文明,对中国文明源流的研究自成一派,如今加以整理,并加上整理者的理解,供读者参考。 

(资料来源:《中国哲学史》1996年第3期,中华文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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