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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第三次委托项目评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作者:null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1-28  点击量: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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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29日至30日,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第三次委托项目评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评审委员会由11名专家组成,共有21个项目参加评审,其中主体类项目6项,基础辅助类项目15项。会议由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朱诚如副主任主持召开。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成崇德副主任详细介绍了清史纂修工程的有关进展情况。他简单回顾了2003年的工作、2004年上半年的项目进展以及进一步招标工作的开展情况,介绍了编纂委员会的特点和职能,强调指出,清史纂修是一项宏大的工程,要本着公正、公平、透明、竞争的原则,实行项目制,针对不同的项目实行委托、招标等方式来运作。2004年是主体工程的立项年,基础、辅助工程也要相应开展一些项目的立项。项目中心已于六、七月份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宣传,为进一步开展招投标工作做好准备。今年年底,主体工程的近百个项目将完成立项工作,基础辅助类项目也要随着主体工程的开展而不断地拓展新的领域,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主体工程。

马大正副主任介绍了第三次项目评审工作会议的特点:包括评审队伍由专家、学者组成;本着回避原则,专家队伍具有流动性,每次评审工作都会根据项目内容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审工作包括大循环和小循环。大循环包括四个环节:1)二级项目组初审,2)项目中心审核,3)评审委员会评审,4)编委会主任办公会协助项目总主持人决审。小循环则是将专家组分成主体和基础辅助两个组,由于此次主体项目较少,故不再分组;具体到会议评审工作的细节,每个项目设主审一名,各位专家对每个项目充分发表意见,并分别填写评审意见表。他着重指出,项目立项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科学工作要推行项目制,要以项目制为纽带、项目主持人为龙头。基于这种认识,清史纂修工程的工作是以戴逸先生为龙头。为做好纂修工作,为使项目开展更规范,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包括《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办法》等,从而使项目制的贯彻与实施有章可循,使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次评审会议,讨论非常热烈。评审委员们对每个项目都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实事求是地评价各个项目内容的设计合理性、成果的创新程度,实施的可行性,项目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与组织能力等等。经过严格审核,评审委员们对每个项目进行不记名投票,确定了立项项目,共有11个项目获得通过,其中主体类4项,基础辅助类7项。此次评审结果将进一步提交主任办公会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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