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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8世纪中叶澳门城市功能的转型

郭卫东

 

 

关于18世纪澳门城市功能变迁的种种迹象及其影响,中西学人从不同侧面兼有论说。但明确提出并系统阐释这一问题的文论尚未见及。而据笔者浅见:18世纪中叶,实乃澳门历史上的“第二次开埠”,其意义委实不亚于论者极多的首次开埠。澳门近代城市的模式正奠定于斯。这里,把议题提出,就教于方家。 

一 

     

“地理大发现”使世界贸易的一个重要枢钮由地中海东部和波罗的海区域转移到了大西洋,东方航线开辟后,葡萄牙等大西洋沿岸国首先得益。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骗占中国澳门(濠境),澳门逐步成为葡人经营对中国大陆、日本和印度乃至欧洲贸易的中转站[1]。以澳门相联结到长崎、果阿、菲律宾、马六甲、大小巽他等地的航线成为当时堪与“西班牙大帆船商道”媲美的获利最厚的国际商路[2],澳门也进而成为东亚重要的贸易港口。 

    但为时不到一个世纪,澳门作为国际贸易港的地位迅速下坠,从17世纪中叶开始,澳门进入了漫长的衰落期,昔日风光不再。其因何在? 

    最根本的原因自然是葡萄牙国势的衰落和国际情势的变迁。由于耶稣会士大批进入日本发展势力引起日本统治者的警觉,葡人向日商大量借款无力偿还和荷兰对日贸易崛起等原因,1639年,德川幕府关闭澳门对日商路。由于殖民主义国家间的互相争夺,葡萄牙原有的东方据点不断退却,荷兰人陆续把葡萄牙人赶出了安汶那、雅加达、马六甲,尤其是后者的丧失使得澳门与果阿的联系几被切断[3]。由于葡萄牙与西班牙在东方争夺中的矛盾,公元1636年,西班牙王室敕令中止澳门与马尼拉的商贸往来。由于明清之际的王朝替代战争,澳门与中国大陆的贸易也出现中衰。 

   葡人称霸的世纪已经过去,但澳门所处的优越位置仍引起继来列强的垂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葡澳当局实行澳门自闭政策,尽力不许外人插足。1635年,英国第一艘抵华商船,东印度公司的“伦敦号”(London)首至澳门,遭葡澳当局冷遇,他们认为“没有比允许英国人赴澳门对葡萄牙的利益损害更大的事了”。“伦敦号”之行后,葡印果阿总督根据葡王敕令,指示葡澳当局:“避免与英国人发生交易或让其在澳门久停,也不许把船只出售英人。”[4]1637年,著名的英国“威德尔(Weddell)船队”再抵澳门近海。澳门方面当即发出警告:不经许可,“不许抵靠澳门”[5],并有意识地挑动英人与中国官府的冲突。由于葡澳的反对,西人借助澳门发展对华贸易的意图难以实现。1664年,英船“苏若特号”(Surat)再抵澳门,同样受到葡澳当局的阻挠。该船回航后报告:“因为葡澳方面曾写信给葡萄牙国王和果阿总督,不要准许任何外人到澳门。所以,英国公司今后若还想进行此类贸易,必须首先向葡萄牙国王取得特许。”1683年,英人试图对澳门直接贸易再和努力,有“卡洛琳那号”(Carolina)使澳,行前考虑到葡澳的态度,所以,公司指令该船大班,若澳门不接纳,可往距澳门6海里的潭仔停留。果然,船抵潭仔时,澳门总督文礼士(Belchior Amaral de Menezes)便通知英商:“没有果阿总督的特许,他不能允许英人在当地进行任何贸易,否则,他会有被锁铐回国甚至被斩首的危险。”这当然只是一种耸人听闻的托词[6]。 

    葡澳当局阻止其他西人入澳,出自多种顾虑,政治、军事上,担心他国图占澳门,1622年,荷兰人曾对澳门发动较大规模的军事进攻。英国、西班牙人等也有这方面的意图和动作。葡人的防范不能说没有道理。葡澳当局还顾虑外人入澳会引起中国政府的干预进而根本影响澳门地位。经济贸易上,葡澳当局不愿他人分享在澳门的独有经贸利益,试图维持葡人在对华贸易中享有的传统垄断。这在葡萄牙国势强盛、其他西人未及东来之时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但在葡人势力已经衰落时则难以久持。宗教文化上,澳门天主教会(早期特别是耶稣会)的势力十分强大,担心外人的进入会带进异教和异样文化成分,所以对此刻意防范。在反对外人入澳的各种势力中,教会每每扮演重要角色。 

    在排拒政策的左右下,从17世纪40年代以后的约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葡澳当局可以说是数度丧失澳门城市转轨重获生气的“良机”。第一次,在明末清初。明季,鉴于外商来华数量渐多,擅入广东省城,易激成事端,故朝廷颁令外商只能在澳门交易,不得进入广州。清朝立国后,继承这一政策,1647年9月7日,户部同意两广总督佟养甲奏请:仿明朝故例,“止令商人载货下澳贸易”[7]此禁令对澳门的贸易地位可以说是有利有弊,不利方面,不许葡人入穗(实际上,葡人在广州的交易一直在暗地里进行),使其选货区域和贸易范围受到限制;有利方面,广州封港,所有贸易集中澳门,使澳门贸易地位陡然提升,俨然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基地。但葡澳当局没有意识到也没有把握住这个契机,他们仍一意孤行地实行排斥除葡人外的任何外国人入澳的政策。外商不能通过澳门对中国大陆进行转口贸易,中国这个大市场的诱惑力又实在太大,他们只得转赴台湾、厦门、宁波、舟山等口岸。仅据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情况看,从1675到1715的40年间,公司来华船只共有60艘以上,而以澳门为目的地的只有6艘,其中的4艘最初的目的地还是厦门[8]。葡人自身的海外贸易陷于停顿,葡澳当局又没有果断地利用大好时机,把澳门建设成西人对华贸易的基地。澳门的进一步衰落是难以避免了。 

    第二次,在1683年清军收复台湾之后。1685年,康熙下旨开放澳门等地为通商口岸,随之在澳设立海关“正税关口”,给葡人贸易以若干优惠。这是澳门面临转型发展的再次“良机”。然而,被葡澳又一次错过,1686年,葡澳当局向粤海关声称:“澳门原设与西洋人(意指葡人)居住,从无别类外国洋船入内混舶。”[9]企图阻挠其他西方国家发展对华贸易。1688年,一艘荷兰船准备驶入澳门内港,被澳门娘妈角炮台开炮阻止,中方海关官员质问葡澳当局:“葡萄牙人有何权利,竟敢违背皇帝的命令。”[10]葡人转而运动北京当道,终于使清廷允准其他外船不得入舶澳门的请求,规定来华外船停泊黄埔。这样一来,把贸易“逼”到广州一隅。1690年,英国“忠实商人号”(Loyal Merchant)首抵黄埔,几年后,法船“安绯得里底号”L’Amphitrite也径赴黄埔[11]。逐渐地,在中西贸易中,澳门被撇到一边,仅成为广州的外港和中国与葡萄牙等个别国家的贸易地,而广州则上升为中外贸易的主要口岸。仍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例,基本以1690年为界,此后,便很少有船只与澳门直接贸易了[12]。 

    第三次,在18世纪上半叶。1717年康熙颁谕禁止华商前往南洋贸易,1718年,又应粤督杨琳请求,规定澳门船不在禁例之内[13],使澳门获些许生机。但澳门议事会还是拒绝了清廷试图以澳门取代广州成为中国外贸中心的建议[14]。1719年,清政府打算把设在广州的外国商行迁往澳门,同样遭到葡澳当局的回绝,此举,连葡印总督也感到大惑不解,指责葡澳方面患了“短视病”[15] 。对葡澳的屡不配合,中方也感到恼火,通知葡澳关于外人居澳问题,决定权在中国而不在别人[16]。此间,葡澳还对外人采取了一系列歧视政策。澳门衰落使得葡人纷纷离去,而违规私入澳门的外人却相对增多。出于对澳门缺少葡国居民的担心,葡印总督专门颁令,禁止澳门修道院接收女信徒,勒令这些准备献身上帝的女性还俗,与澳门的葡籍男性结婚[17]。从1727年开始,清政府陆续在沿海省份恢复华人的出洋商贸,使葡人特惠受到冲击。而葡澳当局仍不明智地采取为渊驱鱼的政策,1731年月1月23日,葡澳总督下令将外国船只赶出澳门。在后来的两年中,议事会和总督之间为此发生争执,议事会认为吸纳外人,可以促进贸易的复苏。但总督担心如此会使澳门被外人染指。为示慎重,又专门为此征求在北京和南京的四位葡籍天主教主教的意见,四位主教出于外人到来会“败坏风俗”等因素的考虑,也不支持澳门开放,使得议事会转变态度,1733年1月23日,议事会决定拒绝在澳门集中贸易的建议.其后,澳门自闭政策变本加厉,1745年3月22日,葡王若奥五世颁令禁止外人在澳门结婚;1746年3月9日,葡王室发文禁止外人在澳门停留[18]。这是葡萄牙人在澳门实行禁绝政策的极致。 

这种带有自杀意味的政策使澳门陷入困境。1680年,一位过境的中国文人写道:“至入其境,见城无百堵,众无一旅,家无积粟,凄凉满襟。”[19]来自西人的记述是:1704年“澳门只剩下两艘船,既无人操使,也不适合外出。这个居留地近乎解体“[20]。来自葡澳人自身的记录应该更能说明问题:1733年12月28日,葡澳当局表示,因为没有钱,只得用火药来支付澳门主教的薪水;1735年3月26日,又宣布已不能继续支付负责夜巡的3位军官和21名士兵的薪酬,尽管其数额不过是每位军官月薪4元,士兵3元。1752年4月5日,议事会讲座澳门的贫穷状况,结果一筹莫展,“生活贫穷之极,似乎这三千多极度贫困的人没有任何办法打发每天的二十四小时,鉴于这种紧迫的需要,大部分人无法活下去”。同年6月17日,当局再议此事,悲叹澳门的衰落,“留下无依无靠的孤儿寡母,他们穷困至极,因衣不蔽体而不能出门乞讨”。葡澳当局还明确意识到,澳门衰退的一个主因就是近几十年来“外国人的贸易转移到了广州”。1753年月12月10日,议事会禀报果阿总督,已经取消了澳门议员的俸禄,解雇了防守圣老楞左堡垒的士兵和市外科医生,原因是拿不出给这些人的开支。在禀报中,议事会还以乞求口吻写道:“在我们如此巨大的贫困之中,如果总督不能伸出双手给予我们施赠,我们肯定无法继续在这块毫无生机的土地上生活下去。”果阿总督也别无良策,他只是命令议事会“强制最富有的居民留在澳门”,否则澳门这座城市将“既缺人又缺钱”。12月27日,葡澳还向葡萄牙国王发出呼吁:如果国王不救济澳门,“他的皇冠上肯定会失去这颗宝贵的明珠”[21]。澳门社会经济处在崩溃边缘。 

二 

在形势的逼迫下,葡澳不得不改弦易辙。 

首先,清政府对外政策的变局牵动了对澳门措置的变化。18世纪40年代之前,清政府对外人入澳没有一定之规,政策随意性很大。如1725年,清廷命令“其无故前来之西洋人,一律不许(在澳门)容留居住”[22]。但到1732年,鉴于来华外船停泊黄浦,造成“他族逼处”省会的局面。广东督抚转而建议来华外船的停泊点改在澳门,“臣等详查澳门原系内地,西洋人不过赁居,岂容澳夷视为已物?如云澳门为西洋人之地,不便容别国洋艘停泊,岂黄埔内地顾可任其久停耶?”提议从当年起,外船“在澳门海口拉青角地方与西洋澳夷船同泊”[23]。此议得到清廷批准,却未被葡澳当局很好执行。18世纪50年代前后,清政府的闭关意向强化,其中“不许夷妇入省”和不许外人长年在广州居住等措施对澳门关涉尤为直接。1746年,粤督下令禁止西方妇女来穗,随同来华的西方妇女只准停留澳门。1750年,中方正告葡澳当局:如再不许外人进入澳门,那么,葡澳应该把“准许任何外国人在澳门居住的专有权”移交中方,也就是说,不但西方妇女要在澳门居留,而且所有外人也必须允准在澳居留[24]。这次命令与以往相比,显得格外严厉,而且它不是带有随意性的临时举措,而是关乎清朝此时的重大国策转移,亦即闭关政策的开始推行。澳门成为清朝闭关政策的配套环节,即此方禁止,必须在彼方开一口子,否则来华外人无地居留,正常外贸无法进行。这对澳门开放形成强势推动。葡澳当局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应因时势,开放澳门;二是继续排斥外人,这势必与中国政府形成对抗。葡澳是否有力量继续这种对抗,大成疑问。澳门的主权归属中国,葡萄牙人也只是“借居者”,他们越俎代庖的排拒之所以能够在相当时间里得逞,是因为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尚无定见,而今,大政方针既定,葡方难以抗拒。 

1757年1月15日,澳门总督高定玉(Anthony Pereira Coutinho)重申对外人的“王室禁令”,但允许外人在路过澳门“等待交通工具时”的停留[25],表明其政策已经出现松动。2月9日,是澳门城市转轨的重要一天,在高定玉到场的情况下,议事会议决:“为了向外国人表示好客,而准许他们暂时在澳门居住。”[26]澳门的房主可以租房给外国人,特别是那些“作为各国的某种意义上的代表人物和各公司的大班”。不久,议事会进一步议决,并为葡属印度总督批准,允许各国商号迁入澳门并使用自己的行号名称,事实上,在这之前,就有其他国家的商人冒名葡澳商号在澳居留的情况,这是对葡方几百年来不欢迎外人入澳政策的原则修改。联系到两个月后(1757年4月10日)清廷采取的关闭其他口岸,实行广州独口通商的政策推行,那么,葡澳议事会做出的那纸决定的意义就愈发重大深远了。大陆的其他口岸封闭,只留广州,西人又不能在广州久住,而需留居澳门,澳门不得不接纳那些西方人而实现发她的城市功能转型:由葡萄牙的贸易港向所有来华西人居留消费地的转变。 

据认为“英国散商是澳门人最早的房客”,1769年1月24日,议事会批准索萨(Inacio de Sousa)神甫的姐妹把房屋出租给“英国私人的准照申请”,标志着散商居澳的合法化。实际上,在这之前,已有不少英国人在澳门居住,以致1769年8月时,一些初来乍到期的英国人在澳门岛上发现一所房屋竟赫然挂着“英国酒店”的招牌,上书“居住舒适,消遣高雅”。英国东印度公司则显得较为谨慎,尽管在1759年4月23日,澳门议事会就已同意公司“皮特号”(Pitt)船长威尔逊(W.Wilson)在装货期间的留澳申请,但公司在澳门设立机构则相对迟缓。1761年,先是法国和荷兰的商行由广州迁到澳门,一两年后,丹麦和瑞典商行也在澳门立足。1765年,葡印总督允许法国东印度公司代表瓦克林(Francois Vauqulin)在澳门居留[27]。英国人力图滞留广州,等待中国政府主意的改变和更有利条件的出现,约在1765年(乾隆三十年),英东印度公司大班Supercargoes“始有在澳押冬者。赁居澳屋,不惜重费。初仅一二人,后接踵而至,遂有二班、三班以及十班之号。并有携家来,不肯归国者”[28]。大班驻澳并未得到公司认可。直到1770年,公司在伦敦和加尔各答分别召开秘密会议,同意公司人员和机构的驻澳行为,在那之后,公司“大班”在两个贸易季节间居留澳门渐成习惯。1772年,公司在广州贸易“休闲期间”居澳的申请得到澳门方面的批准。同年7月,公司与澳门居民科斯达Antonio Jose da Costa订立协议,租用他“南湾的大宅院”,租期3年,年租金450西班牙元[29]。西班牙人在1792年获得在澳居留合法权,之后,美国等也获得了此项权利[30]。外人居澳“合法化”的政策不能说没有反复。1773年10月8日,澳门议事会分别收到来自葡印和葡澳总督关于外人居澳的质询。议事会的答复是:不许外人在澳门建设住宅和经营与本市居民同类的商业。1775年6月21日,议事会又拒绝接待法国船来澳,理由是“不准外人进入本澳港口”。这是在以前立场上的明显退步。1776年5月17日,葡印总督下令“不要在同意任何外国人在澳门居留”。随即果阿最高法院裁决“要求把所有在澳门居住的外国人驱逐出去,理由是他们破坏了本市贸易,造成粮食缺乏和败坏当地人的风俗”。这无疑是一个将引致严重后果的决定。议事会不敢贸然奉行,转而征求澳门本岛某些显赫人物的意见。一向对澳门事务有重大发言权的天主教澳门主教吉马良斯(D.Alexandre Pedrosa Guimaraes)认为果阿当局的命令只是一厢情愿,不具可行性,因为这不是葡萄牙作决定就行,还涉及中国政府,鉴于澳门特殊地位,来自中方的旨意往往是难以违抗的。“十多年来,广东总督就把外国人打发到此地,本市不得不接受。”澳门已经成为中国对外关系程序中一个不能舍弃的组成部分,成为清朝闭关政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连带环节。而且,欧洲各国把澳门视为居留地已是惯例使然,骤然改变是不可能的,对澳门本身也未必有利。主教的结论是:驱逐令“无法执行,至少不宜执行,因为驱逐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事实,并且毫无意义”。外人居澳权就这样在葡印、葡澳、教会等各方争议不决的情形下得以保持发展。18世纪80年代后,外人居澳已成不容更移的大势。当然,葡人对外人的种种留难现象仍时有可见。1789年,英国人抱怨:澳门人“趾高气扬,动辄拒不理会……经长期航行后(在澳门)得不到任何新鲜食品”[31]。但无论如何,转折毕竟出现。学者们多将葡人最初居澳称为是澳门开埠,以此类推,那么,18世纪中期的澳门城市转轨则可视为澳门史上的第二次开埠,对澳门社会演生变动的影响委实不亚于第一次开埠。 

三 

外人入澳合法化给这座城市功能带来重要变化。 

首先,澳门开始了从东亚古老的葡人贸易据点到西方侨民聚居区的功能转换。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所指出:“葡萄牙人的贸易衰落了,但澳门却繁盛起来,它在中国人的监督下,变成各国与广州间贸易的基地。一切进口船只都在那里雇佣引水和买办,它们也从那里决定出发的方向;商人们在每季季末,都从广州商馆回到那里,并在那里等待下一季度的来临。”[32]1809年5月7日,清两广总督百龄亲赴澳门,了解的居民情况是,葡属居民4963名,英国人40名,荷兰人7名,瑞典人4名,菲律宾人9名,普鲁士人2名等等[33]。族类繁多,林林总总。此后,外来人的数目还有递增。相对说来,外人比例不算太大,但他们多为来华经商者,背后往往代表着一些颇有实力的洋行公司,经济能量不可小觑。再有,这里统计的是长往人员,临时来澳的数量就要比这大得多,如1820年,仅英、美两国来至广东海面的商船就有70至90艘,这些船上的船员就有二三千人[34]。除商人和海员外,澳门还成为西方教会人士、军事人员和各国来华官员的居住或停留地。以英国外交官而言,1793年英国第一个抵达中国的政府代表团—马戛尔尼(G..MaCartney)使团的始末站都是澳门[35]。1816年,阿美士德(W.P.Amherst)使团来华,初到中国的停泊点是在澳门近每处的老万山群岛Ladrone Islands,而其离开中国前也同样在澳门小住。1834年,英国政府首任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W.J.Napier来华,7月15日,他所乘坐的军舰到达澳门,10月11日,他又在澳门病死[36]。之后的三任监督德庇时J.F.Davis、罗宾臣G.B.Robinson、义律C.Elliot都把澳门作为长期驻地(广州反倒成了临时驻地),澳门俨然成了鸦片战争前英国官方驻华代表最重要的驻节地。不光是英国人,其他西方国家也类似。 

“二次开埠”还推进了澳门若干传统施政向更加开放的层面转移,1758年3月,葡当局颁令给予华籍奴隶以自由身,并禁止再从帝汶等地输女奴入澳,这些法令不能说是令行禁止,但的确使用权澳门长达一二百年的奴隶贩运受到某种禁限,人群的往来更为平等自由[37]。 

凡此种种,使澳门演变成一个众多人种、民族、宗教、习俗、语言、人文精神和风俗习惯共处混杂光怪陆离开放兼容的特殊社区,这在世界上也是不多见的。澳门的贸易功能降低了,消费功能增长了,澳门居民和政府已主要不是靠那些早已萎缩的贸易航线来维持生计(只有澳门-望加锡-帝汶等个别航线仍在苟延),而是靠来澳外人的消费求得生存,航运业的主要服务对象也由葡人自身贸易转变为给他国商人提供航运租赁业务。面向外侨的服务行业成为澳门经济复兴的一大支柱,1827年的史录是:大部分葡侨“藉他们的土地所有权的独占为生”,向各国来澳人员出租房屋,“澳门最近盛行房屋投资,现在留居澳门居民的唯一可靠的资本投资办法就是出租房地产”。1832年,仅外人向当地居民支付的房租一项就超过了3万元[38],如果再加算上仓库租金、代理佣金、租船运费以及常年居住在这儿的吃穿行乐等各项生活开销,那将更是一个难以估量的大数。旅馆业、仓储业、代理业、金融业、出租业等等外向型行业蓬勃发展。适应外侨的娱乐业逐步成为澳门的另一支柱产业,澳门成为侨民“从广州商馆一个’季度’的圈禁生活中逃出来,在这讲究仪表和礼节”、沉迷于纯欧式享乐的处所[39],成为他们松弛精神放浪形骸的销金窟。音乐会、化妆舞会、赛马赌博、业余戏剧、油画展销、游览观光,令人目不暇接。这些产为类型奠定了此后澳门城市发展的基本模式,至今仍能溯其流变渊源,见其历史影响。依赖于这些,从18世纪60年代后,澳门基本摆脱了难乎为继的经济窘况,社会多元化的色彩更为浓重纷呈。这里以服饰、语言、风气等最易显露一个城市性格的表征为例,1779年4月8日,为抗议某些教会人士对澳门妇女穿戴不伦不类的指责,澳门居民特递交一份长篇说明书,声明该地妇女的服饰既受到欧洲人,也受到亚洲人,还有美洲领地的影响。在澳门这种特殊的社会环境中,“这种穿戴是合法的”,无可非议的[40]。中外贸易用语也出现了转替,早期,中葡混合语“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国)沿海的通用语”。除葡人外的来华西人,要么依靠一个会操半生不熟葡文的中国人或法国教士,要么依靠一个会说中国话的葡萄牙人(多半是土生葡人),才能与中国商人谈生意。在那个年代,来华外商“首先需要具备的就是葡萄牙文的知识”[41]。随着英国对华贸易渐成大宗,语言也随着经济交往关系的频率升降而发生变化,“广东英语”(Pidgin English)逐步取代了中葡混合语而成为中西贸易中的“正宗通用语”。但这种“广式洋泾浜”仍免不了要受葡语影响,据研究,这种基本不讲语法结构的“广东英语”是一种混合方言,其中的主要词汇来自英语、粤语、葡语和印度北部的语言[42]。 

澳门民风历来比较“随便”。外侨大批进入后,此风更长,渐入流弊,服务于各色外人的妓院业滋生蔓长,由于来澳外人(外商、水手等)多为男性,每每流动,而当地女性往往是定居的,竟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澳门景观:女性居民的人数大大超出男性。马士(H.B.Morse)曾例举了除教士与军人外在澳居民的两组对比数字,1810年的数目是:白种男人1172人;白种女人1846人;男性奴仆425人;女性奴仆606人。1830年的数目是:白种男人1202人;白种女人2149人;男性奴仆350人;女性奴仆779人。“此外还有各个等级的男人38人和妇女118人。”他的结论是:“这种男女人数间的不均衡,虽然是殖民地中少见的,却正好说明了当地的特性。”[43]格林堡M.Greenberg说得更不加遮掩:澳门的“巨大吸引力之一就是女人异常这多,很多不远千里而来的船员和商人依靠麦尼克行(英国对华贸易洋行)支付定额的款项来维持他们在澳门的’受扶养人’”[44]。洛比兹E.Roberts1832年提出的报告则把澳门同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并列,称为是当时“世界上最伤风败俗的地方”[45]。而亨特(W.C.Hunter)也指出:“澳门当时是东方的避难所,不分良贱,向所有的人开放。所以有俗言说,澳门是负债者和冒险家的乐园。”[46]东方“蒙特卡洛”的奠基正在斯时。“琵琶女”、“妹仔”、“花舫”等各种名目的妓业在澳门泛滥开来,生出诸多社会问题,甚而发展到严重危及社会安宁人群健康的地步。1830年月10月9日,清朝官员发布公告:要求澳门各色人等“洁身自好”,所有“为非作歹的花船”须在15日内离开澳门。1836年月12月31日和1837年8月4日,澳门市政当局鉴于“大批欧式或中式装扮的妓女不加选择地混居在本城各处本分人家中间,打扰了街邻四舍的安宁,破坏了豪门贵族的正派名声和社会公共道德”,也连续发布对妓业进行约束管理的法令,可惜收效有限。直到1851年《关于澳门妓业第一号规章》的出台,这方面的情况才有所收敛、规范[47]。 

其次,澳门作为中西文化交汇地和辐射点的功能更加强化扩大。明清之际,澳门就是天主教会人士进入中国的门阶和西学的重要传播地。但这些文化的扩散源多局限在葡萄牙人、意大利人和天主教会方面。外人入澳合法化后,局面有了改变。1807年9月7日,“伦敦会”教士马礼逊(R.Morrison)抵达澳门,揭开基督新教传入中国的帷幕。中国第一位新教徒蔡高的洗礼(公元1814年)和第一位新教牧师梁发的按立仪式(公元1823年)均由马氏在澳门举行。澳门是鸦片战争前各国新教传教士进入中国大陆的最主要孔道,普鲁士最早来华的教士郭士立K.F.A.Gutzlaff,美国最早来华的教士裨治文E.C.Bridgman等都将澳门作为重要落脚点。西人还在澳门创办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文化机构: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在澳门建立了较早的公共图书馆,拥有以英语读物为主的4000册以上藏书;1834年,英籍妇女温斯特Wanstall在澳门寓所建立了中国最早的西式女塾;1839年,中国第一所具有近代教育范式意义的“马礼逊学堂”在澳门创办,从这里又走出了中国近代第一批留学生—容闳、黄宽、黄胜;外人在中国境内创办的第一份外文报刊《蜜蜂华报》是1822年9月12日在澳门发刊,而鸦片战争前后在来华外侨中影响最大的《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也有几期是在澳门出版,时人又称《澳门月报》;学者们多把1835年11月出现在广州的“新豆拦医局”视为中国西医医院的发端,其实,早在1569年,澳门就出现了中国境内最早的西医医院“圣辣菲医院”,1827年,英国医生郭雷枢T.R.Colledge等又在澳门建立了中国最早的西医眼科医院。这些“中国之最”成为后来中国近代型文教医疗机构效仿的重要范式。不足6平方公里的弹丸小岛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中却起到了极其巨大的作用,这一切,相当程度上得益于澳门的二次开埠,使其增多了几抹宗教异彩和多元文化氛围。 

再次,澳门还一度成为外人对华走私贸易的重要基地。首当其冲的是鸦片。初始,葡萄牙殖民当局曾力图把澳门变成葡人经营鸦片的垄断市场,澳门“二次开埠”后,葡人试图继续此项政策,1764年,葡萄牙当局重申垄断令。因为葡萄牙商人搞不到那么多货,反给英国等乘虚而入的机会,用自己的船只贩运鸦片廉价倾销[48]。这一切逼使葡萄牙人改变政策,1775年,主教吉马良斯向议事会呼吁关注鸦片贸易。第二年,又向葡印总督提出允许外商租用澳门船运鸦片进入澳门,葡澳人收购或代理外人鸦片遂成“合法”。鸦片贸易找到了一个安全的趸站而迅速发展起来。有一种说法:“在1773年以前,英国人自身没有直接运鸦片进入中国,他们的贸易全部都是通过葡萄牙人在澳门转手。”[49]此话过分粉饰了英国人,此间英国经澳门转手的鸦片无疑是大宗。然面许多大的葡籍代理商也在中在发横财,如为英国比尔商行(它是后来在华经销鸦片的最大商家—怡和洋行的前身)做鸦片代理的著名商人詹那里渥(Senhor Januzrio de Almeida)、巴罗斯Sur Manoel des Barnos、白兰度B.Barretto等即是。甚至澳门的一些高级官员也卷入了这桩罪恶买卖,如比尔商行曾与“澳门审判长阿利加先生Senhor Arriaga暗中勾结,专心做起大规模的鸦片生意”。另有前澳门总管阿莱尔Bemardo Aleire也对大鸦片商马地臣J.Matheson的“利益”予以关照,条件是要马地臣替他偿还一笔“旧债”,马地臣评价这尚属“一种老实的纳贿方法”。还有冒充葡萄牙人的身分从事此项贸易,如达文森行的创始人原籍苏格兰,却长期以“归化的葡萄牙人的身分出现”。而达文森行又是英国仅次于怡和的在华第二大鸦片商家—颠地行的前身,在19世纪40年代以前,这两面三刀家商行控制了中国鸦片贸易量的三分之二[50]。葡澳方面和各国鸦片贩子在极力促使加大鸦片输华问题上有一致点,1792年8月14日,议事会甚至投票表决反对中方试图在澳门设立鸦片稽查的建议[51]。但他们之间又有矛盾,无论如何,外商对鸦片要经过葡澳转手的作法是不满意的,这不仅要使葡澳人参与利润分肥,提取数额不小的代理佣金,而且,使整个鸦片对华贸易受制于葡澳。所以,在鸦片输华史上长期或明或暗地存在着外人与葡澳的较量。1805—1806年度,澳门鸦片市场出现大萧条,其中重要原因是该年英方对前往加尔各答的葡萄牙船课征重税,作为报复,澳门当局便厉行严禁任何非葡籍船运鸦片入澳。于是鸦片的贸易基地从澳门移到黄埔。这种转移不是一下子就完成,在此过程中仍有相当部分的鸦片交易还在澳门进行。葡澳与他国那种既互相利用又互相争夺的情况依然存在[52]。181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发现,产于麻洼(Malwa)的“白皮土”输华量的增长已对公司操控下的“大土”构成威胁,于是禁止麻洼烟从孟买出口。麻哇鸦片只得从葡萄牙控制的果阿和达曼寻求新出海口,使这项日益增长有利可图的贸易落入当地的葡人之手,澳门也分享余利,葡澳甚至把这视为“重振澳门商贸的归后机会”[53]。而英国散商则租用悬挂葡萄牙旗的船只,将“白皮土”运入澳门,使得东印度公司印度鸦片的产销垄断和葡澳当局对澳门鸦片的销售垄断均发生问题。1819年,东印度公司致函孟加拉总督,要求英国政府出面干预,直接与葡萄牙政府“进行蹉商,俾后者据以禁止非(公司)垄断的鸦片输入澳门”,而澳门方面则提出要给他们的“损失”以“补偿”。交涉无果而终。1820年,英国鸦片商找到了一个比澳门和黄埔更安全方便的地点,就是伶仃洋面,鸦片交易基地转移至此。澳门作为鸦片转运中心的地位迅速衰落,当然还不能说鸦片走私在澳门就已绝迹,有材料表明,直至1839年林则徐广东禁烟时,在澳门的鸦片仍有3000箱上下。而英国商务代表还一度想把对华贸易特别是鸦片贸易的基地规避转设澳门[54]。除鸦片外,澳门还长期成为中国纹银、大米以及华工走私出口的重要场所。不赘述。 

附注:本文的写作得到“Korea Foundation”的研究资助,特此致谢! 

   (作者郭卫东,北京大学历史系) 

原文载《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 



[1] 1550-1650年间,在东亚至欧洲航线上葡萄牙在海上遭到损失的船就有130艘,其贸易航线的繁忙和葡人船队规模的庞大由此可以想见。普塔卡:《葡萄牙人的亚洲,历史的领域及经济的历史》(R.Ptak, Portuguese Asia, Aspects in History and Economic History),斯图加特1987年年英文版,第117-118页。 

[2] 具体获利情况参见卡泼夫《日本史》(Kaempfer, The History of Japan)第1卷,伦敦1728年英文版,第311页。另见苏拉马尼亚姆(Sanjay Subrahmanyan):《葡萄牙帝国在亚洲1500—1700,政治和经济史》,纪念葡萄牙发现事业澳门地区委员会1997年中译本,第147—148页。 

[3] 博科塞:《葡萄牙人的海洋贸易帝国,1415—1825年》(C.R.Boxer, The Portuguese Seaborne Empire 1414—1825),伦敦1977年英文版,第111页。 

[4] 纪世斯:《澳门史》(C.A.Montalto de Jesus, History Macao),香港1902年英文版,第95—96页。 

[5] 寇特司:《澳门与英国,1637—1842年》(A.Coates, Macao and the British 1637—1842),香港1989年英文版,第1页。 

[6]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卷,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译本,第19、24、28、32—35、42、50—53页。 

[7] 《清世祖实录》卷三三,中华书局1985—1987年版,第275页。 

[8]《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卷,第309—312页。 

[9] 王之春:《清朝柔远记》,中华书局1989年点校本,第85页。 

[10] 龙思泰:《早期澳门史》,东方出版社1997年中译本,第105页。 

[11] 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3页。 

[12]《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卷,第309—321页。 

[13]《清圣祖实录》卷二七七,第719页。 

[14]《早期澳门史》,第104页。 

[15] 博科塞:《葡萄牙绅士在远东,1550—1770年》(C.R.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海牙1948年英文版,第211页。 

[16]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商务印刷馆1963年中译本,第50页。 

[17] 这道颁布于1718年5月7日的命令后成空文,到1731年1月,修女人数不但没有减少,还从颁令前的33人增到40人。参见施白蒂《澳门基金会1995年版,第95年、134页。 

[18]《澳门编年史》,第116、120—121、134—135页。 

[19] 陆希言:《澳门记》,转引自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第2册,中华书局1988年影印本,第250页。 

[20]《早期澳门史》,第103页。 

[21]《澳门编年史》,第122—123、146—147、154、150—151页。其后,葡萄牙国内发生大地震,使其当局无暇顾及澳门。 

[22] 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上卷“官守篇”,光绪庚辰江宁藩署重刊本,第27页。 

[23]《清朝柔远记》,第85页。 

[24]《澳门编年史》,第135、142页。 

[25]《澳门编年史》,第153页。 

[26]《早期澳门史》,第48页。 

[27]《澳门编年史》,第163—164、156—157、160页。 

[28] 黄培芳:《香山县志》,卷四《海防·附澳门》,道光七年刊本。 

[28] 据对澳门有细致研究的文德泉主教1984年提供的资料表明:南湾大宅院“上面的大房子即十六根柱子的房子,现为圣老楞左教堂对面的慈幼会”。转见《澳门编年史》,第167页。另按:对租用科斯达房子一事,东印度公司方面的记载略有不同,称早在1772年前,公司就已租用科斯达的房子,租期三年,1772年又延租约二年。见《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5卷,第600页。 

[28]《早期澳门史》,第49页。 

 

 

[31] 《澳门编年史》,第168、171—173、193页。另按:葡人内部部关于澳门向其他西人开闭的争议直到1845年11月澳门宣布为所谓“自由港”后才完全消停。 

[32]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50—51页。 

[33]  故宫博物院编印:《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三),民国二十一年刊本,第2页。 

[34] 《澳门与英国,1637—1842年》,第125页。 

[35]  普利查德:《东印度公司与来华使节马戛尔尼勋爵通讯录,1792—1794》(E.H.Partchard, The Instruction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o Lard Macartney on his Embassy to China and his Report to the Company 1792—1794),载《皇家亚洲学会会刊》(Royal Asiatic Society’s Journal),1938年10卷。 

[36] 《英国议会文书·中国系列》第30卷(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China,30,Correspondence, Orders in Council, and Relative to the Opium War in China 1840,爱尔兰大学1971年英文版,第245—248,276—277页。 

[37] 《葡萄牙绅士在远东,1550—1770年》,第238—240页。 

[38] 《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4卷,第162页。另参见《早期澳门史》,第49页。 

[39]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中译本,第119—120页。 

[40] 《澳门编年史》,第175页。 

[41]  查得忽睿:《亚洲国际贸易与英国东印度公司,1660—1670年》(K.N.Chaudhuri, The Trading World of Asia and the English India Company 1660—1760),剑桥大学1978年英文版,第399页。 

[42]  麦克耐尔:《近代中国历史:精选读本》(H.A.Macnair, Chinese History: Selected Readings),上海1913年英文版,第42—43页。 

[43]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50—51页。 

[44] 《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20页。 

[45]  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商务印书馆1962年中译本,第43页。 

[46]  亨特:《旧中国杂记》,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中译本,第285页。 

[47]  伊莎贝尔·努内斯(Isabel Nunes):《舞女和歌女—澳门妓业面面观》,载澳门文化司署出版《文化杂志》中文版第15、16期,1993年。 

[48] 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第19页。 

[49] 埃姆斯:《英国人在中国》(J.B.Eames, The English in China),伦敦1974年英文版,第232—233页。 

[50]《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03—104、114、107、27页。 

[51]《澳门编年史》,第195页。 

[52]《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04、106、123页。 

[53] 《澳门与英国,1637—1842年》,第126页。 

[54]  克斯廷:《大不列颠与中国,1833—1860年》(W.C.Costi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1833—1860),英国牛津1937年英文版,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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