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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外国使节觐见清帝问题交涉述论

宗成康

1858年,英、法、俄、美等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接着,便依据条约的规定先后向中国派出换约和常驻使节。这些使节来到中国,即向清政府提出觐见清帝呈递国书的要求。围绕觐见清帝问题’,外国使节与清政府断断续续进行了长达近半个世纪的交涉,多次引起统治阶级内部和中外的激烈争论。回顾这一交涉,探讨清政府力拒和“准允”外国使节觐见的原因及交涉过程,有助于我们正确评价这一交涉。

《天津条约》签订后十数年间,清政府一直试图阻止外国使节觐见清帝。其中原因,觐见清帝礼节问题有之,统治阶级对外国侵略者疑惧心理亦有之。

外国使节要求对清帝行觐见本君主的礼节,是清政府阻止外国使节觐见清帝的主要原因。大清礼例,臣民和外国使节觐见清帝必须行三跪九叩礼,这一礼节,象征着清朝皇帝专制统治和尊严,反映了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和中国历史上已有的那种中国为天朝上国,海外诸国均为蛮夷小邦的中外关系,宗主国与朝贡国的关系。外国使节要求以觐见本君主的礼节来觐见清帝,无疑是破坏了清朝封建统治体制,清政府是不肯轻易同意的。“使臣不跪,碍于中国体制。”“即皇上招携怀远,示以大度,不难从一时之权,而列祖列宗二百余年之旧制,又安可轻易乎?”(《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257页。)鸦片战争前,清政府与英国使节曾就觐见礼节发生过激烈的争论。1793年,英使马嘎尔尼来华,由北京前往热河觐见乾隆皇帝,清政府要求马嘎尔尼行三跪九即觐见礼,马嘎尔尼拒不同意,终以觐见英王的礼节——单腿下跪,免吻皇帝手觐见乾隆帝。虽然史书并未记载清政府让步的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乾隆对英使不守清朝觐见礼节非常生气,他在上谕中说:“现在英吉利国使臣等前来热河,于礼节多未谙悉,朕心深为不惬,”“英吉利国使臣不谙礼节,是以拟于万寿节后,即令回京。”(《清实录》(27册)《高宗实录》(19),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70页。)1816年,英国又派遣阿美士德来华,嘉庆帝因阿美士德拒行三跪九叩觐见礼,即命将英使“即日遣回”。清政府有了这两次教训,在后来关于外国使节觐见清帝问题的交涉中,一直将觐见礼节作为交涉的首要问题。

但觐见礼节并不是唯一原因,清朝统治者对西方列强侵略的憎恨和疑惧心理也是觐见受阻的重要原因。经过两次鸦片战争,清朝统治者认识到,这些新来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非昔日的朝贡国可比,“贪得无厌”,多所索求,因此,于羁縻之外小心防备,以塞其“无厌要求”。咸丰帝对于外国公使驻京,已是深痛恶绝,担心这些侵略者“与闻公事”,干涉朝政(《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38页。),《天津条约》签订后,他即谕令外国使节:“换约以后,即行回帆,不许在京久住。”(《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317页。)对于外国使节觐见要求,咸丰清楚地知道这些外国人不会遵从“天朝礼节”,“并无就抚之心”,因此不予准许。1860年,英法联军重开战端的同时,提出觐见皇帝亲递国书的要求,上谕痛加驳斥,命谈判大臣反复开导。咸丰逝世与北京政变后,同治帝尚处幼年,两宫太后垂廉听政,这既是客观情况却也成为清政府回避外国使节觐见的借口。实际上,统治集团内部相当一部分人对外国使节的觐见要求抱有疑惧心理,有的害怕外国使节在觐见时侮辱、胁迫甚至谋害皇帝,即使主张允许外国使节觐见的人,也要求清政府在觐见时加强戒备,以防不测。清政府与外国使节关于觐见问题的交涉,其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关于外国公使及随员的觐见人数、与皇帝的答问原则、今后觐见的时机等,这也反映了清政府对外国使节的觐见戒备心理。这种戒备心理,有统治者的愚昧无知,也有对列强侵略本性的正确认识。

18732月,同治帝亲政,外国驻华使节即向清政府照会,要求觐见清帝。经过四个多月的往返交涉,6月,同治帝谕令召见外国使节,从而结束了自马嘎尔尼以来80年间清帝没有接见西方使节的历史。清政府之所以此时同意外国使节觐见清帝,这与统治集团内部的变化,复杂的时代背景及交涉本身有关。

首先,洋务派在清政府中得势,他们主张准许外国使节以“敌国”使者的身份觐见清帝。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内部一部分官员在同外国人的接触中,觉察到传统的对外政策已落后于世界大势,同时,英法联军于签约后纷纷退出北京这一事实,也使他们对西方列强产生幻想,对外疑忌心理逐渐消释(《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674页。)。这部分人逐渐转化为洋务派,掌握了政府外交大权,他们在中央的代表奕、文祥、桂良是总理衙门的主持人,地方上的代表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均为经营洋务的封疆大吏。洋务派在中外觐见交涉中,主张同意外国使节的要求,虽然他们对这些使节的觐见抱有或多或少的戒备心理。1866年,为预筹即将到来的《天津条约》修约谈判,总理衙门就觐见等问题给各省督抚的征求意见函中,实际上已经表明了赞同觐见的意向:“昔韩昌黎原道曰,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今夷并未进于中国,而必以中国之礼绳之,其势有所不能。若权其适中者而用之,未卜彼之能否听从,而本衙门亦不敢主持独创其议,第不许入觐,我实无辞。”(《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4820页。)果然,各地洋务派多数赞同觐见,“拟请俟皇上亲政之后,准其入觐,其仪节临时酌定。既为敌国使臣,不必强以所难,庶可昭坦白而示优容”。“泰西各国,与中国远隔重洋,本非属国。……似不妨允其所请,……谁呈递国书仪节,须豫为商榷。”(《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4828页。)洋务派的地位及与外国人的关系,他们的意见自为清政府所特别重视。总理衙门在交涉中对外国使节的觐见要求实际上已默认(《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231页。)。

其次,清政府的内忧外患和外国使节的威胁,促使清政府在觐见交涉中对外妥协。清政府的内忧,即是人民起义。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还在继续,贵州的苗、汉、彝族和云南回民起义直至70年代初仍在发展,陕甘回民起义军和清军正在鏖战之中。清政府面临的外患,即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发生的边疆危机。受到英国扶植的中亚阿古柏势力侵入新疆南部,沙俄乘机于1871年占领伊犁,怀有侵略野心的日本诱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的阴谋破产后,利用琉球船民被台湾高山族人杀害事,向清政府要挟,并图谋侵略台湾。内忧外患的困境,使清政府急于同外国列强修好,稳定统治秩序,求得边境安宁。清政府更害怕列强藉口觐见问题寻衅,重开战端。这种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同治帝亲政后,外国使节在要求觐见的照会中充满威胁语气:“盖品级崇重使臣责有国书,进入他国,系两邦和睦之证,他国不见,系和睦不极之据。……盖中国之难,匪但在外,内地虽已渐平,尚有难办之处。若失好外国,则内地之难,当必加倍。总之见使之举,中国愿行,要在迅速。”(《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239页。)这种威胁,对于心有余悸的清朝统治者来说,更添几分恐惧。

最后,总理衙门和对外国使节交涉的结果,解除了统治者对觐见的戒备心理。交涉的结果反映在《画押问答节略》、《简明节略》及《面议各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328页。)等文件中,总括这些文件,要者有三:

第一,觐见皇帝礼节。清政府同意外国使节“不行跪拜”,外国使节则表示将西方国家觐见君上的三鞠躬律例,改为以五鞠躬礼觐见清帝,“以昭格外诚敬”,这对清政府来说亦不太失体面。

第二,觐见时的奏对。规定:“使者入朝见上之际,有请安奏贺数言,不敢首先论及事务,国主若肯首先问及,应听主张。奏对之后,使臣如欲续奏,抑或于国主未问之先,遽然奏陈,国主亦可以礼谢却。”这就消除了清朝统治者对外国使臣觐见时可能出现的侮辱、要挟皇帝事件的担心。

第三,日后觐见的举行。双方约定:“觐见大典,不宜轻举,且日后初次来华之各国大臣,既住中国,为日正长,当照此节略所言五国(英、法、美、日、俄)使臣同见之例,迟早恭侯,谕旨遵行,不能一人随时请觐,用昭郑重。”意在防止以后外国使节动辄要求觐见要素利益的事发生。

正由于以上这些因素,使得清政府打破传统的体制,允许外国使节觐见清帝。1890年,光绪帝又正式下谕:“允宜仿照同治十二年成案,并增定岁见之期,以诏优礼,所有各国驻京实任署任各使臣,著于明年正月,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定期觐见,即于次日在该衙门设宴款待。嗣后每岁正月均照此举行。续到使臣,按年觐见。至国有大庆,中外■欢,并著该衙门届时奏请筵宴,用示朝廷修好睦邻,有加无已之意,所有应行礼节,著该衙门先期具奏。”(《清实录》(55册)《德宗实录》(4),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70页。)这就将外国使节的觐见作为清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下来。

1873年清政府允许外国使节以“敌国”代表身份觐见清帝后,觐见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中外觐见交涉又断断续续进行了30年。这一时期的中外交涉,集中在觐见中清政府如何接待外国使节的问题上。

觐见地点是交涉的主要问题。外国使节对1873年的觐见并不满意、理由是:“觐见的紫光阁是接见贡使的地方”,清政府故意将西方使节作为往日的贡使对待。因此,他们提出了更换觐见地点的要求。实际上,这一要求是毫无道理的。从史籍记载来看,清政府从没有规定紫光阁为贡使觐见的专门地点,历次贡使觐见也不是专在紫光阁。清政府接见贡使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随班觐见,“贡使至京,遇大朝、常朝之期,皇帝御太和殿,序班引贡使暨从官各服其国眼,就丹墀西班末,听赞,行三跪九即礼。”二是召见,“若不遇朝期,由部奏请召见,皇帝御便殿,领侍卫内大臣,侍卫左右侍立,礼部尚书一人,采服,引贡使服其国朝服入”(钱实甫:《清代的外交机关》,三联书店1959年版,15页。)。可见,清帝在宫廷许多地方接见过贡使,我们总不能说凡是接见贡使的地方都不能接见西方的使节,事实上,正是他们自己后来指名要求将常常接见贡使的太和殿作为外国使节觐见的场所。

外国使节对觐见地点的另一要求是必须在皇宫内。1894年,法国新任公使施阿兰到达北京,向清政府提出这一要求。他在《使华记》中说:“我同庆亲王和大臣们经过通常礼节性的谈话后,第一个话题就是呈递国书和觐见中国皇帝。这位亲王向我表示要在崇光殿举行这个觐见仪式。他说,最近奥匈帝国,以及英、德、比各国使节都是在那里呈递国书的。我回答说,这座宫殿不是位于皇宫以内,根据我国政府的训令和1892年外交使团所订立的协议,我们必须等待到能亲自向中国皇帝呈递国书,必须等待到能觐见典礼采用的仪式在各方面都合乎中国使节在西方各国所受到的类似的接待。”时值中日战争,清政府力求西方国家调停和支持,法国乘机要挟,清政府最后同意法国要求,选择了文华殿作为觐见的地点。然而,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后,他们又提出每年在清宫中最大殿——太和殿举行觐见仪式的要求。太和殿是明清两代帝王即位、节日祝贺、朝会大典的地方,外国使节要求在太和殿觐见清帝,即要将觐见列为清王朝的头等大事。清政府几经交涉,外国列强才“允将觐见改在乾清宫”。

礼节问题也是交涉的重要内容。在《辛丑条约》谈判中,外国侵略者乘机对此提出三条要求:一,派黄色御轿和仪仗走中门迎送使节,在“皇帝要在接见他们的宫殿前”降升舆;二,皇帝站立会见外国使节,“并直接同他们讲话”,而在1873年的交涉中,双方同意皇帝在觐见时“坐立自便”;三,必须在乾清宫并且皇帝亲自出席为外交团举行的宴会。清政府将“难行者”第一条与列强反复交涉。本来,黄轿为清帝专用,“诸王公大臣皆用绿。”至于降舆,王公大臣均在东华门外,“惟赏紫禁城内乘坐肩舆者,方能乘椅轿至景运门”。外国使节既然在乾清宫觐见,进宫必经景运门,因此,清政府提出:“仿中国王公大臣特赏紫禁城乘坐肩舆之例,于进东华门后,换乘椅轿,至景运门停下,较为相宜。”而且“以后或有国王或太子等来京,必须预留区别地步”(《光绪朝东华录》(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954696页。)。清政府还同意外国使节的座轿“加黄■”。列强罢休。

至此,延续近半个世纪的中外觐见交涉,终以列强满意的结果而了结。

如何评价中外关于觐见问题的交涉?长期以来,海外资产阶级学者异口同声地将交涉迁延的责任归咎于清政府的自大和排外,国内一些史学著作也认为这一事件是清政府闭关自守政策的反映。这些论点,掩盖了这一交涉的本质。

觐见交涉是列强侵华政策的产物,它所表现出来的清政府对外不平等是表面的,是列强对华不平等政策的反映。根据国际法准则,国与国之间建立的外交关系是双方自愿的、平等互利的,近代中外关系则是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是建立在不平等条约之上的,外国使节正是依据不平等条约进驻北京的。外国公使驻京,本属一般的外交关系,但列强遣使驻京,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监督清政府实施不平等条约,便于对清政府威逼利诱,以攫取更多的利权。对于这些外交使节,清政府反对其驻节北京是合理的,拒绝其觐见也是正常的。清政府要求外国使节遵从中国的礼节,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拒绝列强强加的近代中外关系。当然,这并不是说清政府关于觐见问题的交涉方针应全盘肯定,封建统治者对外的愚昧思想和消极抵制的态度也应该批判。

觐见交涉的实质是控制和反控制的斗争。外国列强之所以在觐见问题上大作文章,目的在以此为手段,打破清朝统治者仅存的“轻视”和“排外”心理,达到进一步控制清政府的目的。外国使节在1873年要求觐见的照会中曾表示:“中国自古以来,恒有成见,外国使臣,均已悉知”,“现在各国因条约中尚有未尽守之处,中国形似格致远人,为此疑虑。各国使臣一奉召见,可知中国于西国与外夷,友邦与属国实为分晰,各国闻悉,疑必解释,斯疑一解,友谊增敦。”(《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239页。)正因为中国对外国历有成见,所以更要坚持觐见,以使清政府懂得西方列强不是中国的属国,而是与中国平行的国家,并是中国的征服者,这就把外国使节坚持觐见的目的和盘托出。当时,清朝统治集团中也有不少人认识到外国列强的用心,认为,外国使节不是“情殷瞻觐”,“是特夷人因我皇上初亲大政,以此为尝试之计耳”。何谓尝试,一是试图以夷制变夏。我使出洋,“见彼王皆不拜跪,所以从彼国之礼”,“今欲瞻觐而不跪拜,是在彼在此,皆以彼为政”,二是刺探统治集团的反映。“以必不可行之事,姑为尝试之谋,以观皇上之肯俯从与否,因以觇我异日举动”,以便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三是以皇帝的屈从压迫百姓。“盖以皇上为天下臣民之主,必以不拜跪者轻■我朝廷,而后可以惊动我臣民,震惊我属国,使天下皆谓夷人违礼之请,皇上犹曲从之,谁复敢与抗者?”(《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文海出版社1967年版,第8310页。)这些议论固然反映了维护封建礼节的顽固思想,但对外国使节觐见清帝目的的分析却也入木三分。正因为觐见被作为控制清政府的手段使用,所以,外国使节对此一直纠缠不休,说到底,就是要清政府对外国侵略者俯首贴耳,听从摆布。

觐见问题的交涉,是近代清政府对外一系列交涉的一部分,它深刻地反映了半个世纪以来清政府对外政策的发展变化,同时也对近代中外关系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深刻地说明,虽然清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中遭到失败,并和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但作为对外政策奉行,清政府的妥协投降却是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对外维护传统的封建统治尊严和疑惧列强推翻清王朝统治的心理逐渐消失,《辛丑条约》的签订完成了这个过程。至此,中国半殖民地的中外关系才已确定。

 

 

(资料来源:《历史教学》199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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