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嗣危机
1875年1月12日,同治病亡,其无子。有清一朝首次遇到需从皇帝子嗣外寻找继承人的严重情况。宗祧继承的原则是“有子立嫡,无子立后”,无子时,以人为方式弥补自然血缘的缺憾,以获得继承人,即为立嗣,以续承宗庙世系。帝嗣的选立,则不仅攸关皇脉延续,更与国家命运关系重大。翁同龢对选嗣过程有亲历记述:“戌正,摘缨青褂。太后召诸臣入,谕云此后垂帘如何?枢臣中有言宗社为重,请择贤而立,然后恳乞垂帘。谕云,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我二人同一心,汝等敬听,则宣布曰某。维时醇郡王惊遽敬唯,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1]。当晚,载湉从醇王府被迎入宫,成为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九代皇帝。与此同时,两宫也完成再次垂帘听政的“合法化”手续:“朕恭呈慈安……慈禧懿旨,览王大臣等所奏,更觉悲痛莫释,垂帘之举,本属一时权宜,惟念嗣皇帝此时尚在冲龄,且时事多艰,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不得已姑如所请”[2]。
一般认为,慈禧选帝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载湉年幼,仅只4岁,便于慈禧垂帘听政,如果拥立长君,听政便不合法度。载湉与慈禧关系密切,他是咸丰弟奕譞和慈禧妹叶赫那拉氏所生,既是慈禧的侄子又是外甥。另层原因是,载湉与同治同属“载”字辈,这有违常理,原本继承同治帝位的应该在同治下一辈(“溥”字辈)中寻找,但那样一来,将使慈禧成为虽尊而疏的太皇太后,同治皇后将成为皇太后,慈禧的垂帘听政间隔一辈变得失去名义。所以慈禧只能在同治同辈中寻找。王国维尝言:“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制度)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3]。同治无子,无法天定,本身就面临“任人者争”的风险和变数,慈禧立嗣顿使宫廷中的各种关系愈发复杂,潜伏下三大危机,也就是有三种关系必须调适。第一,先帝与后帝的关系,光绪继嗣咸丰,光绪之子却要继嗣同治,其间如何理顺?宗祧继承的根据就是血缘与辈份的关系,满人入关前,并无过继法条的规定,时有先兄弟后子侄袭职情况的发生。入关后,受汉族立继嗣子观念的影响,继嗣行为渐趋规范。康熙十年规定:“如无子嗣,准将近族之子,过继为子”[4]。明确选立继嗣对象是“子”而非兄弟,皇室自然不能例外。但慈禧却打破成例,实行兄终弟及,而非父位子继。因事情牵扯到两宫听政和三代皇帝(前朝皇帝咸丰、大行皇帝同治、当朝皇帝光绪),有些利益还互有冲突,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又使得臣僚的立言特别谨慎。第二,慈禧与同治皇后的关系,慈禧为了揽权,刻意防止在同治下辈中寻找继承人,将光绪的帝位得来不是同治,而是跳到上一辈,来自十三年前就已经去世的咸丰,这样,慈禧还是皇太后,同治后却成了“皇嫂”。这于情(放弃自己亲生儿子)于理(改变顺序继承)都不顺,也使同治皇后与光绪的关系,与两宫的关系,在宫廷中的地位,在在难堪。第三,光绪与醇亲王奕譞的关系,即要防止因其为皇帝生父而操控政权的可能。
在三种关系中,第三种关系最容易解决。各方都不愿此种局面出现,即便是当事人奕譞也没有这种能量和胆量。1875年1月15日,朝廷讨论“醇亲王辞免差事折”。翁同龢上密疏请求为奕譞保留“神机营差事”。未被慈禧采纳,密奏留中未发。第二种关系比较棘手,但同治后无拳无勇,随其很快去世部分得以解决,却也成为后来事发的引子。而以第一种关系最复杂,因其直接牵扯“储位密建”祖制的恪守和继嗣继统间的矛盾悖逆,涉及到三代皇帝乃至皇绪帝位的正统性。正统危机在选嗣当下即已发生,“诸臣承懿旨后,即下至军机处拟旨,潘伯寅意必宣明书为文宗嗣,余意必应书为嗣皇帝,庶不负大行托付,遂参用两人说定议”[5]。从记述看,太后只是提出人选,细节并无考虑,而由近臣来弥缝。翁同龢、潘祖荫的讨论一下子抓到了问题关键,就是如何处置同治、光绪两帝间的平衡,为光绪立嗣寻找入乎情理的解释,慈禧在立嗣时对此明显缺乏考量。
果不其然,光绪即位未几,风潮便起。1875年2月20日,内阁侍读学士广安首先将问题提出:“窃维立继之大权,操之君上,非臣下所得妄预也”。但因事情处置于“理”上仍待“变通”,“又非臣下所可缄默也”。广安为同治鸣不平:“惟是奴才尝读宋史,窃有感焉。昔太祖遵母后之命,传弟而不传子,厥后太宗偶因赵普一言,传子竟未传侄,是废母后成命。遂起无穷斥驳。”有鉴于史,广安建议将“我皇上将来生有皇子,自必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接承统绪”的安排“即请饬下王公大学士六部九卿会议,颁立铁券,用作奕世良模”。即用“颁立铁卷”这一封建王朝的最高立法方式将此固定下来,成为不容更替的铁定安排,以防日后有变。广安奏折并未深究继嗣中的各种矛盾,只是要求将既定安排用更稳固的方式定格。但这也触犯了慈禧的敏感神经,“广安奏请饬廷臣会议颁立铁券等语。冒昧渎陈,殊堪差异,广安著传旨申饬。”[6]
因事涉天子,非一己一姓的家务事,而是天下事。中国的士人们又有着视天下为己任的不绝如缕的传统,“言谈微中”的狂优和持“道”不屈的君子,即使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候也没有绝迹。正因此等人物的前仆后继,保持着中国政统和道统的基本稳定。何况慈禧所行不道,要想堵塞天下悠悠众口是不可能的。1875年3月27日,同治皇后死,“道路传闻,或称伤悲致疾,或云绝粒陨生”。御使潘敦俨又挺身发难:“默念穆宗嗣统未有定议,孝哲毅皇后又仰药殉,遂疏请表彰穆后潜德,更谥号。”此种暗指大犯忌讳,朝旨“斥其以无据之词率登奏牍,实属谬妄,交部严议。”结果是罢官免职。天下有道,君子出而扶持君主,天下无道,君子归当隐士。此后,潘敦俨“归隐于酒,阅二十余年卒”。[7]
严厉惩处之下,挺身赴义者仍续起不绝。君臣父子为中国传统理念的大纲,中国古代家、国不甚分的体制使君权渗透着父权,君臣关系某种程度上映透着父子关系,“天子”并非就是真正的天之子,而更多的是人之君,正如父母不会不犯错误一样,帝位的秉持者也非永远正确,因此就有接受规劝的必要。臣民的“子弟”身份使之只能安于被统治者的地位,但同时也使“子弟”们多少保有了一些规劝长辈的传统义务。虽因过问的是“天大的事”,说得不合适,会引来绝大麻烦。好在,士大夫自古即有“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自置于必死之地”而不辞的志气。因此,“规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文化传统,士子是这种传统的中心承担者,以“帝位之师”自居。[8]晚清,士子的这一地位存在已经斑驳陆离,前几次谏言均被驳回或严谴,无奈中,只得行之以激切,其中真正有不得不的原因。
二、尸谏行动
于是乎,更严重的事件发生,有官员以最激烈的方式将问题不容回避地提出。1879年4月11日,同治帝后归葬惠陵,两宫太后、光绪皇帝及大批官员出京送葬,在蓟州举行迁奠礼,奉安典礼平静结束后,于20日返抵皇宫。不期想,却出现惊天大案,有人尸谏。
谏者是吏部主事吴可读,其未随归葬队伍同来,早在4月11日就已经住在蓟州马伸桥三义庙[9],大队人马离开蓟州时,吴仍留该庙。而当地官府的死亡报告是几天后才呈上。4月29日,蓟州知州刘枝彦报,接到马伸桥乡保张利26日的禀告:有随差之人25日夜服毒身死[10],尸检时发现死者属吏部,知州的报告按级报顺天府,转吏部,吏部尚书宝鋆等“接阅之下,不胜骇异。当即亲诣看验,知系吏部吴主政名可读在此服毒殒命,遗有封存密折一匣,遗书嘱为转呈吏部代递。”按规定,部署呈递的代奏折件,先由该部堂官共同开启查阅,如没有违悖字样,才能转奏皇上。但鉴于吴可读以死相求,且遗折密封。传统社会下,武死战文死谏是报国忠君者的至高境界,一个人到拿自己的性命相拚相酬的时候,是什么都豁出去了。吏部官员知道这一定牵扯到重大而敏感的事情,“既未便拆阅,又不敢壅于上闻”。所以违背规定,不拆视就径报朝廷。[11]
吴可读(1812-1879),道光三十年进士。自谓“家谱自前明始迁祖以来,三百载椒房之亲,二百年耕读之家,十八代忠厚之泽,七十岁清白之身”[12]。现存《吴御使可读手泽》,手录的多为历代忧国忧民之作,如陆游、杜甫的作品,陆贽的奏议,徐贤妃的《息兵罢役书》及林则徐的禁烟疏等[13]。可以看出吴氏的思想基点。其引起议论大哗的遗折表露之意甚多,御史安维峻有言:“一疏动天颜,所言者大;千秋论臣节,如公其难”[14]。
据吴可读自称,其尸谏很重要的原因是存有感恩之念。“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斩或囚,经王大臣会议奏请传臣质讯,乃蒙我先皇帝曲赐矜全。既免臣于以斩而死,复免臣于以囚而死,又复免臣于以传讯而触忌触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则今日罪臣未尽之余年,皆我先皇帝数年前所赐也。”这是指弹劾乌鲁木齐提督成禄一事。成禄在西北军情紧急的情况下,逗留高台七年,不出玉门一步,苛索民间供银30万两,却“诬民为逆,围剿良民村庄,冤杀二百余人,反报胜仗”。可读系甘肃皋兰人,对西北情事多有关注,时任监察御史,又有职责所系。因此上对成禄“十可斩五不可缓”的轰动一时的奏疏,使成禄被查处,判刑死缓,但吴可读仍坚持成禄罪行重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继上《请诛已革提督成禄疏》,内有名言:“皇上先斩成禄之头,悬之汇街以谢甘肃百姓;然后再斩臣头,悬之成氏之门,以谢成禄”。[15]两疏稿“传诵萟林,卒以直道难容去官”[16]。清廷以“吴可读坐刺听朝政”为由对吴予以处分[17]。据了解内情的人称,弹劾成禄获罪,主要是因为成禄是醇亲王奕譞的人,吴氏不依不饶得罪了权贵。吴的尸谏,既有感恩因素,以为同治有恩于己;更有一股激愤之气,因遭贬斥,想一死以明心志。与吴气息相投惺惺相惜的左宗棠就认为尸谏“当由狷忿之念所激而成”[18]。吴遭贬黜后,表面上意趣闲然,赋诗言志:“圣朝无阙事,小臣愿作不鸣蝉;家无别况,只桂兰绕膝,桃李盈门。今年春胜昔,一堂和气抱孙来。”[19]一片闲适心态,想不问国事,内心却压抑不下愤懑,一心忠于朝廷,反被污判。卓寿山的挽诗恰当反映了吴的心境:“一腔忠愤但吟诗,满肚牢骚惟纵酒。遥知二宫还宫日,便是孤臣受命时。”[20]
故吴可读早有死意,其在同治死时,“即拟就一折,欲由都察院呈进。彼时已以此身置之度外。嗣因一契友见之,劝其不必以被罪之臣又复冒昧”。[21]后来遗折的稿底也是那时留存。吴可读侄子吴宗韶后来写《柳堂先生传》也确认:吴可读“临行辞其先莹……,吾年已六十余而圣朝不终弃之,敢不以死报哉!”[22]除给朝廷的遗折外,在三义庙居住的几天中,吴还给该庙主持周道士写了六封信,给儿子写了两封信,交待已选好葬所,自古忠孝难两全,不必归葬祖莹。并告诫其子待朝廷查案后,“总以速出京为要,”出京后可投靠左宗棠。[23]可说是从容安排好后事。吴还申明此事与主管的吏部堂官无关。实际上,吏部遴选随行官员时,吴可读最初并未被选,其“力谓于长官愿备员以往,人皆笑其迂(此乃一苦差,且礼节要周到,繁文褥礼极多,人多不愿往),而先生则喜甚。行之日,大雪载途,达官扈从者咸苦之。先,先生襆被卻仆役登车遂东,礼成后,诸臣归,先生独留于蓟,僦屋于马伸桥之三义庙。昼则扃户出观乡人之渔于河上,归则秉烛达旦,庙祝异而窥之,见其奋笔疾书”[24]。其寻死的毒药和绢绳均从北京携来,可见其必死的决心。
吴的“遗折”最具分量也最让时人传诵的是下面一段话:“罪臣涕泣跪诵,反复思维,窃以为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我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文宗显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归之承继之子”。公然指责慈禧“一误再误”,责怪言词里是一腔忠诚,忠君乃至某种愚忠,是以极端方式建言的最主要缘由,吴对此也坦承:“等杜牧之罪言,虽逾职分,效史鳅之尸谏,只尽愚忠”。吴可读还直截了当地对朝命进行了驳斥:“懿旨内有承继为嗣一语,则大统之仍归继子,自不待言。罪臣窃以为未然。······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不得已于一误再误中而求一归于不误之策。惟有仰乞我两宫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来大统仍归承继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异言进,正名定分,预绝纷纭。”[25]
吴可读也解释采取如此激越手段为不得已。“今逢我大行皇帝永远奉安山陵,恐遂渐久渐忘,则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则迫不及待矣”。其曾言说死前心状,“人曰:子惧乎!曰:惧。既惧矣,何不归?曰:惧,吾私也,死,吾公也。罪臣今日亦犹是”。并非不怕死,但在大公与一己间,选择了死,古之曾参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26]即是此意。可读进而强调:“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罪臣岂敢比曾参之贤,即死,其言亦未必尽善。惟望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怜其哀鸣,勿以为无疾之呻吟,不祥之举动,则罪臣虽死无憾。······罪臣言毕于斯,愿毕于斯,命毕于斯” [27]。臣以死相谏,在传统中自有其风采境界在。中国的谏诤观源远流长,《诗·周南·关睢·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汉书·郅恽传》:“臣为陛下孝子,父教不可废,子谏不可拒。”都是在讲说个中道理,遗折中正以曾参为效法。吴可读两任书院主持,曾主讲甘谷朱圉书院和兰州兰山书院,书院自古为士气聚集扬发之地。显见得,士的传统风范对其有深重影响。宝廷诗云:“圣朝纳谏优直言,伏阙抗疏争纷纭,以死建言公一人,吁嗟乎!直谏容易死殉难。”[28]末一句最是道出尸谏的沉重份量。
三、朝议纷纭
5月7日,吏部将吴可读遗疏入奏,当天,某些朝廷近臣已知遗折内容。军机大臣王文韶记:“本日吏部递主事吴可读死谏一疏,请特降懿旨预定大统之归等语”[29]。翁同龢也记:“是日奉两宫懿旨,吏部主事吴可读伏毒自尽,遗有密折一件,请议立穆宗毅皇帝承嗣大统”[30]。继统事过于重大,尸谏方式又过于激烈,案发后,朝野间已有传闻,慈禧等也无法隐瞒。接到吏部上奏后,慈禧的反应倒也快捷,当天就有批复,且言辞得当,不但为以后的说词定下了大的原则,而且进行了铺垫和留有了转圜余地,后来大臣的奏疏多以此立论。“皇太后懿旨:吏部奏主事吴可读服毒自尽,遗有密折,代为呈递,折内所称请明降懿旨,预定将来大统之归等语,前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后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此次吴可读所奏,前降旨时即是此意。著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吴可读原折会同妥议具奏。”[31]
5月9日,遗疏先在小范围传阅,朝廷命臣属赴内阁“公同阅看”[32]。15日,太后和光绪于东暖阁召见重臣,询问处理办法,翁同龢等在面对时扮演了重要角色,其首先“具以古今典礼,本朝不建储之说对”。这是毋庸言说的定规,并没有解决问题,慈禧等听后,“踌躇良久”。翁等又才和盘托出关键性的意见,“以大统所归即大宗所系,次第详陈”,这算是抓到了关键,“仰蒙(帝、后)首肯再三。”[33]这里,翁同龢等提出了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先解决大统(帝位),再解决嗣子,继承大统者即为大宗(帝嗣)。后来的处理即寻此思路。但继统事委实太大,又是一个道统干预政统,臣下建言立论的绝大题目,臣僚特别是此时活跃于朝中的“清流”激奋异常。
5月21日,清廷将议事范围扩大,召集更多官员在内阁集议[34]。部分臣僚特别是宗室的某些王公大臣认为继统牵扯建储,故而表态“不敢参议,不得擅请,不能预拟”,提出对遗折“以毋庸置议复奏”。[35]打算跟过去一样,把事情敷衍过去,引起部分与会者的不满,“激烈者盛气力争,巽畏者嗫(喏)不吐,或忠或谨”[36]。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与会者认为统一会奏显然不能反映他们的意见,酝酿“别疏陈所见。”[37]
御使李端棻指责所谓的“不敢参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没有为皇上分忧。“此时两宫若不再申一命,群臣若不更赞一词,专待亲政之年,自行裁度,皇子即生而即宣承嗣之旨,廷臣必争之曰,此违建储祖训也。皇子既生而不闻承继之旨,廷臣又必争之曰,此违初次懿旨也。” 将陷皇上于左右为难,所以一定要对吴折有所交待,但怎样交待,李端棻也说不清楚。[38]编修黄体芳更对5月7日谕旨中的定调表示不满,“体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语,止有恪遵,更有何议?”他鼓动臣僚打消顾虑,“夫奉祖训,禀懿旨,体圣意,非僭。先帝今上皆无不宜,非悖。明其统而非其人,非擅。论统系,辨宗法,正足见国家亿万年无疆之庥,非干犯忌讳。”时论推许,黄的奏疏“皆人所难言,直声震中外”。[39]
有意思的是,事发后的建言者多为汉臣。少有例外,就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宝廷,其系宗室,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以敢言称。他对王公大臣议论的会奏很不满,认为只是官样文章,不着痛痒,故而率先提出他本人“亦有说帖,不欲抄附,拟单递”。[40]宝廷奏折先为慈禧辨解:“将来即以皇上所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非言生皇子即时承继也,言嗣而统赅焉矣。引伸之,盖言将来即以皇上传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也。因皇上甫承大统,故浑涵其词,含意未伸,留待皇上亲政日自下明诏,此皇太后不忍歧视之慈心,欲以孝弟仁让之休归之皇上也。而惜乎天下臣民不能尽喻也。广安不能喻,故生争于前;吴可读不能喻,故死争于后”。以此解释遗折的疑问,不是“生皇子即时承继也”。所以,吴可读的担心多余。宝廷还提出一项重要建议:“并请将前后懿旨与广安、吴可读及此次与议诸臣奏议存之毓庆宫,俟皇上亲政日,由毓庆宫诸臣会同军机大臣恭呈御览,自必明降朱谕,宣示中外” [41]。宝廷单独上折的作法还为意见歧异者树立了榜样,徐桐、潘祖荫、翁同龢三位的奏折原准备附在王大臣会奏之后,因有宝廷单递,“因请余辈亦单递”。[42]
对尸谏事件,依其和皇室关系的亲近成反比,愈是和皇室关系密切的人反应愈是谨慎,他们对慈禧立嗣多有不满,但表示起来又多有顾虑。于此微妙内情,翁同龢等人有切身体认。5月15日,翁同龢与帝后言及继统事,得到鼓励,于是,根据所言与徐桐、潘祖荫联名起草了一份更正式的奏折,翁同龢对此折十分慎重,稿成后曾找多人商议,19日,“访荫轩未值,拟折稿送之”,第二天,又与同仁讨论,“绍彭、伯寅(潘祖荫)俱从余议,同事孙、张二君亦同。”21日,向更高级别征求意见,将“折底交恭邸(奕訢),恭邸意以为不然,而不加驳诘”,不讲其不以为然何在。转将底稿送军机大臣礼亲王世铎,也只是“惟惟而已”。只有惇亲王反应强烈,“阅之坠泪”,但也没有具体意见。临入奏前翁又专访沈桂芬,“以所拟底交之,彼甚以为是也” [43]。沈桂芬此时为汉军机领衔,与翁同龢等南清流关系密切。有意致的是,相比起满人亲贵来说,汉臣的表现更大胆,其中原因可能是受儒家传统浸润更深,护持正统的意识更强烈;再是身份不一样,处在圈外,说话反而顾忌较少。但毕竟是神器所归,兹事体大。翁同龢等不敢掉以轻心,对奏折“往还颇费词矣,两至馆上斟酌折头”。30日方才奏上。徐桐时任礼部尚书,翁同龢任工部尚书,潘祖荫任刑部尚书,上奏诸人与同治、光绪有密切关系,又是清流领袖,会奏的分量自然不同。奏折认为吴可读要求“预定大统,此窒碍不可行者也”。因为不建储贰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此万世当敬守者也”。那么,如何处理建储与立嗣的矛盾呢?他们提出“绍膺大宝之元良,即为承继穆宗毅皇帝之圣子”[44]。此即包含有先建储后立嗣之意,先选继统,谁继统谁就是同治之嗣。后来,翁同龢为此感慨:“懿旨将来绍膺大统者,即承继穆宗毅皇帝之子。此语采取臣折中语也,感涕交集”[45]。
清流健将国子监司业张之洞的长篇奏疏尤其高妙。他除了力图为太后辨白,称吴可读虽然“至忠至烈,然谓其于不必虑者而过虑,于所当虑者而未及深虑也”。此外,张之洞明确设计了如何解决建储与立嗣矛盾的方案。清廷原先发布的上谕提出光绪生子即为同治继子,如此一来,此过继人便显然要成为光绪帝位的继承者,这有违反清朝不预立皇储的祖制之虞;而且光绪无子或多子怎么办?生子不贤又怎么办?面对诸多矛盾,张之洞提出了继嗣与继统合并解决的办法,并为此论证:“天子,公庙不设于私家,苟不承统,何以嗣为?”就是帝嗣的继承与寻常百姓不一样,从帝嗣来说,“继嗣,继统毫无分别”。张之洞的说法是在继承顺序上颠倒,不管光绪生有几子,都先不继嗣,直到继统决定才继嗣,继承光绪帝位之人也就是继嗣同治之人,两下里同时完成。[46]这与翁同龢、宝廷的见解不谋而合,只是张折说得更明白到位。无怪乎,军机大臣王文韶要称在有关吴可读案林林总总的上疏中,要说是“透达切当,以张之洞一疏为最”[47]。张折举重若轻,另辟蹊径,将先前争论不休复杂纠缠的问题一下子廓清云雾。
比较起来,王公大臣们遵旨拟议的奏稿颇四平八稳。奏稿于30日由世铎领衔发出。“吴可读以大统所归,请旨预定,似于我朝家法未能深知,而于皇太后前此所降之旨,亦尚未能细心仰体,臣等公同酌议,应请毋庸置议” [48]。以祖制家法为抵挡,拒绝臣下擅议。翌日,朝廷颁旨对此案了结:“皇帝受穆宗毅皇帝托付之重,将来诞生皇子,自能慎选元良缵承统绪,其继大统者为穆宗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宪,示天下以无私,皇帝必能善体此意也。所有吴可读原奏及王大臣等会议折,徐桐、翁同龢、潘祖荫衔折,宝廷、张之洞各一折,并闰三月十七日及本日谕旨,均著另录一份存毓庆宫。至吴可读以死建言,孤忠可悯,著交部照五品官例议恤”。[49]
先前懿旨下令吴可读事只交京官讨论,而将外省疆臣屏蔽,意图把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但事情重大,外间不可能没有议论。事件发生后,远在西北的左宗棠就在私信中说:“吴柳堂侍御尸谏一疏,都门传诵,想九重亦必洒然动容。疏中自称‘罪臣’,而山陵讫事犹称‘大行’,似其微意不以庙号为妥。盖先皇御极,削平大难,在本朝为中兴之主,‘穆’之与‘毅’,不足尽之,当时定议,固未及详审耳。又,大统之归,自是正义,非感恩图报之私所可托。柳堂为正义而以尸谏,却羼入此节,亦属不伦。此君骨鲠可风,意见微偏,在所不免。其绝命诗亦可诵” [50]。左、吴至交,先前,吴可读“谪官归里,恪靖优礼之,延主兰山书院,忌者或为谗言,家人颇闻其语,然先生还朝后,恪靖每有使者至,必问先生起居”[51]。吴可读返京后,左宗棠亦对其十分信任,托办要事,如光绪二年,左宗棠致函在北京的安维峻,要求转致赴京应试者以补贴,“明春陇士与试者,当不止百人。寄银三千两,请阁下按人裱给”,并告“可与柳堂先生商之”。左宗棠忆及“四十余年前,金尽裘敝,人困驴嘶景况,犹在目前也。”当吴在京城遇困难,左回复:“知长安居,大不易,拟回故里,又虑无枝可栖。实则乌皮几在兰山,弟子仍思重附门籍也。如归计已决,则明年信到,当预留讲席,以待高贤”[52]。并安排“兰山书院山长改订吴柳堂侍御,明春当得还兰。” 又具体布置,“柳堂近况,此间亦所深悉,拟俟其归,以兰山讲席借之。……柳堂前事,后此或犹有剖白者,此时负罪引慝,乃其所宜,不可急于自明也。如启程盘川无出,李莜轩处弟尚有寄存银一二百金,当可代为筹算。”[53]当吴可读未返,仍预留讲席,“兰山三月即须开课,而柳堂近无信到,讲席未可久悬,窃料元旦贺本差回,当可得其确耗,计早晚亦必到矣。如柳堂日期尚早,届开馆时,改定镜侯亦似未迟耳”。因左对吴的为人比较了解[54],评价也很是到位,特别是对报帝恩一节批评得好,将尸谏局限在一己的私恩图报上,意境降低。左宗棠还预测遗书不可能起太大作用,“此事自由天定,非人所能为。本朝之不预建储贰,为历代所无,原有深意也。”[55] 以此看来,尸谏引出立嗣建储重作明确调整,却为左宗棠不曾料到。
吴可读事件影响从蓟州到北京,又到外省,从朝到野,逐波蔓延。遥在上海的《申报》也有详细报道,其中一篇题为《读吴柳堂先生遗书敬注》:“凶耗传闻,盈廷震骇,无论知与不知,咸相顾失色矣。于是有谓侍御之死为殊不可必者。······然而昨观其遗折所云与两宫懿旨,乃知侍御之所以倦倦于怀者正在毅皇帝大统之传也。”[56]而另日报道则将遗折中最激烈的言词摘录,寄托哀思[57]。民间人士东河谷有挽诗相酬:“一息不忘君垂尽,孤臣犹有封章陈”。王作枢也赠诗:“先帝无儿臣有主,世人皆知我独愚,忠魂常恋一杯土,蓟门烟树灪苍苍,马伸桥畔晚风香,地不可移时难失,此心皎皎日月光,故人千古垂青史” [58]。
吴可读死前,已明示其归葬处,“谓出蓟州一步即非死所,”[59]生为帝王臣,死为帝王守陵人,事君也算可以。此举很是感动了一些人,李鸿章感言:“西望惠陵,穿土而莹,扈从大行,呜呼先生”[60]。吴可读最后葬于马伸桥三义庙东一里许[61],三河令捐出十余亩沃田作莹地,并立专祠[62]。时任蓟州知州刘枝彦亲自操持葬事[63],赋挽词:“考生前立言立品立教,志节彰彰,知此事断非矫激;看身后遗疏遗书遗诗,情词落落,虽古人何以加兹”。吴可读还留下《绝命词》一首:“回头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谈爱与忠,杯土已成黄帝鼎,前星预祝紫微宫,相逢老辈寥寥甚,到处先生好好同,欲问孤臣恋恩所,五更风雨蓟门东” [64]。“一时都下徧传,和者甚多。童竖亦悲吴御使(妇人孺子言皆流泪)。市圜处处谱歌词(好事者作为歌词,传于都市人皆唱咏)”。[65]绝命词还引出诸多唱和,陈宝琛诗云:“乾坤双泪眼,铁石一儒冠”[66]。张之洞诗和:“直以小臣争大计,拼将一死博春秋”[67]。崇绮和韵挽诗:“尸谏追千古,哀鸣感两宫”。一时“挽联名作如林”[68]。 吴可读赴蓟州前曾在苏振记家拍摄小照,也引出故事,“最怜洛纸从今贵,争取先生玉照看”[69]。宝廷睹像后感叹:“生未识公面,死乃识公像……,他年地下如相逢,公不识我我识公”[70]。国子监祭酒盛昱特作“题柳堂小像”:“事经千变世何堪,情到万难天亦哭”[71]。张之洞阅吴可读《携雪堂全集》后亦有文记:“卷首为先生像,盖生存时用泰西法所照,神观逼真。”[72]
尸谏事续后甚至衍生成某种演义。“光绪己卯春三月下旬,予在京住潘家河沿。是日,天朗晴明,予正午饭,忽见空中有白片纷纷下。亟至庭中视之,六出雪花也,瞬息即化,炊许始止。不知烈日中何以忽然落雪,甚异之。数日即闻吴柳堂侍御尸谏事。······京师同官同年等为设祭于文昌馆,挽联无数,惟黄太史贻楫一联最洒脱,云:‘ 天意悯孤忠,三月长安忽飞雪;臣心完夙愿,五更萧寺尚吟诗。’”[73]。情殇之下,更反映出民间对忠臣的神化。
四、些许结语
清朝实行储位秘建,是中国帝位继承史上的一大变迁,自此,储位与储权分离,储权渐至消亡。咸丰之后四朝,因皇帝只有独子(咸丰)或无子(同、光),储位秘建无从实行,只能在皇帝临终前后选立储君,遂即帝位,更无从建立储权。所以,威胁所在,已不是帝王之尊,这有制度保障;晚清对最高统治权最大的威胁是来自母后垂帘听政,由此,帝位继承制遭到空前破坏。东汉刘陶说过一句后来人多引述的话:“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宁”[74]。晚清皇权因此一直处在非正常状态,皇嗣继承处在相对紊乱的情形。从这里生出诸多重大变故。由此思路以进,或能比较容易理解光绪朝帝后党争的由来,理解堂堂大清朝的皇帝载湉居然被囚,理解慈禧戊戌年的政变、己亥年的建储乃至戊申年光绪、慈禧前后日的死亡之谜所自何来。
继统之争的发生,恰好反映出清朝最高权力结构中的某些变态,说明在最高统治权的承接上,制度外的因素(垂帘听政)是如何破坏既成制度,固守定制者又是如何擎着“祖宗之法”的神圣旗号来力图维护制度;因为立嗣是一种拟制的亲子关系,人为的制度外的可操弄性太大;普通人的立嗣均有“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要目的,遑论帝嗣,继绝存亡乃春秋大义,从国的存废到家的延续端赖于此。可谓封建王朝体制下的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在传统社会,道统与政统互为作用从而维系着正统,政统不畅时,道统便每每出来匡复使其回归正统,而道统的秉持者便是那些受儒家正统观深深浸染的官绅士子,他们以武死战文死谏的无畏气慨呵护着正统,以士大夫高贵而又脆弱的生命抗御着权势,以道抗势,高扬士气。吴可读以命相抗后,终以集思广益的形式基本解决了摇动朝局数年的大统问题,使此前不明不白的继统立嗣关系得以理顺,使前朝、当下、未来找到了平衡点,使政局得以稳定,意见得以统一,慈禧的垂帘听政和光绪的继位传绪有了“合理合法”的解释,也使朝野官绅的心结有所释怀。真可谓“此古之社稷臣,七尺能捐执简,终安天下计”[75]。
继统之争还张扬了同光之际风行当道的清流党人的气势,于立嗣建储疑难提出解决之道的翁同龢和张之洞本为清流要角,吴可读亦列名“北清流”的“十朋”,“以直言极谏,著声都下”[76]。清流们相信“与世为体”的儒家精神,但往往从“与世为敌”做起,坚持理义之真,秉持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可读之死,引出清流的巨大反响,给他们讽议时政提供了绝大题目,展现 “清流叹悼烟墨烂然”的情景[77]。陈宝琛诗云:“折汉廷槛,攀鼎湖弓,一疏千古,一死千古;湘垒哀吟,卫史尸谏,我悲先生,我愧先生”[78]。张之洞尽管与吴可读“无旧故,不相往来”,但“授命之际拳拳念及”,也唏嘘不已,推许吴“为平生第一知己”。黄体方则以吴可读弹劾成禄奏疏与遗疏共评:“先生以直言得重名者凡两疏,一疏而谪,再疏而死”[79]。清流健将张佩纶与吴可读比邻而居,但于殉节事并无及时必要的反应,时论很不以为然:“体芳、宝廷、佩纶与张之洞,时称翰林四谏,有大政事,必具疏论是非,与同时好言事者,又号‘清流党’。然体芳、宝廷议承大统,惓惓忠爱,非佩纶等所能及也”[80]。居然将此事作为权衡性品裁量人物的标准,张佩纶不得不自我辩解:“居横街,与先生邻,己卯闰月,先生就义蓟州后一月,佩纶遭母毛太恭人丧,一墙之隔,两家哭泣相闻也。呜呼先生为忠臣,佩纶为不孝子,冥冥之中何以教我。悲夫!……先生之丧,有壮士图入吊,大哭留百金而去,问姓氏不答”。[81]吴可读将“人心之生死”置于“人身之生死”之上,因此能以生死为轻,甚而至于表现出强烈的道德偏执,形成狂狷人格。但时代毕竟已经演进到了清季,类似于吴可读这样愚忠以至不惜以死相搏舍生事君者已愈益少见,渐成末世绝响。清流们的“烟墨烂然”也不过是传统社会向近代转型时期的回光返照。
[1]《翁同龢日记》第二册,中华书局1989年点校本,第1086-1087页。
[2]《清实录·德宗景皇帝实录》第52册,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76页。
[3]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载《观堂集林》卷十。
[4]《乾隆版宗人府则例》卷3,第1页,台北傅斯年图书馆藏书,转引自李中清、郭松义主编:《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62页。
[5]《翁同龢日记》第二册,第1088,1087页。
[6]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一),中华书局1958年点校本,第22页。
[7]《清史稿》第41册,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卷445,第12463页;第30册,卷240,第8931页。另参《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213页。
[8] 参见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6页。
[9] 有吴可读本人记录可证实。参见吴可读著,郭岚、李崇洸编辑:《携雪堂全集》卷四,浙江书局光绪庚子刊本,第20-21页。
[10] 吴可读原本打算服毒与上吊同时进行,其死前给三义庙住持周老道信称:“知我因住屋与尔师徒逼近,恐其惊醒尔等解救,则吾事败矣。故用自己由京带来洋药服之,则缳首之时尔等救亦无济。”(见《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1页)。但自缢时,因房梁太高,无法系绳,只好服药。于此,张之洞有解释:“次白缯一方,上题懿德忠魂二语,乃先生上陵时携此缯数尺,书二语于首,用以自经。既见庙衰朽败不胜,更饮药以终。”《携雪堂全集》卷首。
[11]《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4-725页。另参梦源题签:《竹义斋杂录》,存鉴辑:《春梦阁丛录》。
[12]《携雪堂全集》卷四,第15页。
[13] 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手抄本:《吴御使可读手泽》。
[14] 见傅严霖辑:《吴柳堂先生诔文》光绪六年刊本。
[15]《携雪堂全集》卷一,第17、22、30-32页。
[16] 孙雄辑:《道咸同光四朝诗史》,宣统二年刻本,第351-352页。
[17] 金武祥:《栗香随笔》栗香二笔卷一,光绪刻本,第106-107页。
[18]《左宗棠全集》第12册,岳簏书社1996年,第566页。亦有人评吴可读尸谏是因“感激知遇,及毅庙宾天遂以身殉。”《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1-352页。
[19]《吴柳堂先生对联》,见存鉴辑:《春梦阁丛录》。
[20]《卓寿山作七古一章恭輓》,《吴柳堂先生诔文》。
[21]《携雪堂全集》卷四,第15页。
[22]《吴柳堂先生诔文》。
[23]《携雪堂全集》卷四,第15-18页。左宗棠对吴氏家人屡有接济,光绪五年:“以二百两为柳堂营葬”;光绪六年:“吴柳堂瞻家银千余两”;光绪七年:“吴柳堂世兄之桓处,弟曾划廉余千二百金畀之。”见《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554,576,658,687页。
[24] 宗韶:《柳堂先生传》,见《吴柳堂先生诔文》。
[25]《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5-726页。
[26]《论语·泰伯》。
[27]《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6-727页。
[28] 见《吴柳堂先生诔文》。
[29]《王文韶日记》上册,中华书局1989年,第470页。
[30]《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7页。
[31]《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27页。另案,车允臧尝言:“孤忠邀圣鉴,即是两字,已足千秋。”(参见《吴柳堂先生诔文》)便以懿旨中的“即是”两字来作文章。张之洞也称: “此次懿旨中‘即是此意’一语,乃此议之紧要关键。”《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3页。
[32] 翁同龢记:光绪五年闰三月十九日(1879年5月9日),“始见吴御使密折”。可见,重要官员自此得见遗疏。《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8页,
[33]《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9页。
[34] 王文韶在四月初一日(5月21日)记:“赴内阁会议吴可读折”。参见《王文韶日记》上册,第472页,
[35]《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8页。
[36]《清史稿》第41册,卷444,第12449-12450页。
[37]《清史稿》第30册,卷240,第8927页。
[38]《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8-749页。
[39]《清史稿》第41册,卷444,第12449-12450页。
[40]《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20页。
[41]《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2-743页。
[42]《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20页。
[43]《翁同龢日记》第三册,页1419-1422。
[44]《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2页。
[45]《翁同龢日记》第三册,第1411-1422页。
[46]《张之洞全集》第一册,第9-13页。
[47]《王文韶日记》上册,第473页。
[48]《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1页。
[49]《光绪朝东华录》(一),第749页。
[50]《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486-487页。
[51]《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4页。
[52]《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290-291页。
[53]《左宗棠全集》第11册,第490,469页。
[54] 左吴交谊甚笃,吴可读对左宗棠十分推崇,言称“三百年来第一人,文章经济绝无伦,军中韩范名儒度,天下安危宰相身。”见《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2页。
[55]《左宗棠全集》第12册,第564-565页,第486,493页。
[56]《申报》第2181号,光绪己卯初九日,1879年5月29日。
[57]《申报》第2178号,光绪已卯初六日,1879年5月26日。
[58]《吴柳堂先生诔文》。
[59]《清史稿》第41册,卷445,第12461页。
[60]《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2页。
[61] 张之洞撰:《顺天府志》卷二十六地理志八,光绪十二年刻十五年重印本,第763页。
[62] 缪荃孙:《艺风堂文集》卷一,光绪二十六年刻本,第17页。
[63] 吴可读死后,“刘枝彦甚才,先生就义时衣行衣,刘自解端罩朝珠殓之。”《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4页。
[64] 吴可读绝命词各书记载在个别字句上有所不同。此处征引于《顺天府志》卷二十六地理志八,第763页。
[65] 均见《吴柳堂先生诔文》。
[66] 陈宝琛:《吴柳堂御使围炉话别图为仲昭题》,《沧趣楼诗集》卷七,第16页。
[67] 均见《吴柳堂先生诔文》。
[68]《栗香随笔》栗香二笔卷一,第107页。
[69] 见《吴柳堂先生诔文》。此一小情节亦可佐证摄影这一近代文明的产物在北京最早出现的历史。一般认为:光绪十八年(1892)由任景丰开设的“丰泰照相馆”是北京最早的照相馆(参程季华主编:《中国电影发展史》(1)中国电影出版社1980年,第14页)但苏振记照相馆的这段插曲却说明北京的照相馆史或可前溯。
[70]《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6页。
[71]《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2页。
[72]《携雪堂全集》卷首。
[73] 坐观老人:《吴可读尸谏》,《清代野记》,重庆出版社1998年,第53页。
[74]《后汉书》卷五七《刘陶传》。
[75]《何金寿诗》,《吴柳堂先生诔文》。
[76]《道咸同光四朝诗史》,第351-352页。
[77]《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7页。
[78]《吴柳堂先生诔文》。
[79]《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3,25页。
[80]《清史稿》第41册,卷445,第12460页。
[81]《携雪堂全集》卷四,第24页。
(原文载《清史研究》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