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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澳门史研究综述

龙心刚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史学界对澳门史的研究一直未引起足够重视。建国后,特别是在50-70年代,关于澳门史的研究论文尚不足10篇。相应专著也不过二、三种。80年代以来,由于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的签订和澳门回归的临近,对澳门史的研究取得长足进展,出现了一批专著和论文。这批论著通过对旧存资料认真考订和研究,并不断挖掘新的史料,特别注重引援外文资料,基本上描述出澳门400年的历史脉络,并对澳门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新论迭见。本文拟就近20年来有关澳门史的研究状况分类概述。

(一)关于葡人居留澳门缘由的研究。对于奉天朝领土无比神圣的明代统治者为何会让葡人居留澳门,史学界争议较大。国外一些学者认为,由于葡萄牙商人驱逐海盗,而后通过中葡之间谈判而取得居留地。国内大多数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早在1957年,戴裔煊先生就在《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注:戴裔煊《关于澳门历史上所谓赶走海盗问题》,《中山大学学报》1957年。)一文中通过大量资料考证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国内学者传统观点认为葡人通过贿赂广东官员而取得居留地。在《明史》、《澳门记略》、《广东通志》中都有记载,因而这种观点流传较广。但近年来,不少学者对这种观点提出异议。费成康在《澳门四百年》(注: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页。)一书中就指出:“同意这些至少是身份不明的外国人前来贸易……这决不是仅因汪柏个人收受了重贿,而且必定有更重要的原因。”而朱亚非在《明代中葡关系及澳门之地位》(注:朱亚非《明代中葡关系及澳门之地位》,《史学集刊》1995年第4期。)一文中就明确提出贿赂并非取得居留权的原因。认为由于葡萄牙人在福建、浙江的武力活动失败后,吸取教训,对明朝官员采取恭顺态度,而明朝官员也考虑到沿海贸易对于增加财政收入和他们自身私益上均有利可图,同时他们还想利用葡人的力量来对付倭寇、海盗及造反的农民,因而同意葡人居留澳门。

(二)关于葡人居留澳门性质的研究。国内学者一般都认为澳门属于居留地性质,也就是因通商而划定一地段特许外人居留,且须缴纳租金。郑永康在《历史上的澳门问题》(注:郑永康《历史上的澳门问题》,《河南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一文中还进一步指出:“即使在《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澳门仍属于居留地性质,而清政府之所以没有坚持葡人交纳租金是因为葡方承担协助征收鸦片税的金额要比五百金大得多的缘故。”但最近也有一些学者从明朝、清前期两个不同时期中葡关系变化分析,认为在明、清前期两个不同时期,澳门性质并不一致。陈尚胜在《澳门模式与鸦片战争前的中西关系》(注:陈尚胜《澳门模式与鸦片战争前的中西关系》,《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在明朝,澳门只是明政府准许葡萄牙人栖息的一个贸易场所;而在清前期,澳门实际上是清政府设置的西方诸国在华侨民的“蕃坊”。

另外,国内外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澳门属于殖民地性质,葡人入居澳门属于侵略行为。

(三)关于澳门主权地位的研究。自葡人在澳门取得居留权之后,四百年来对澳门主权问题的论述较多。对澳门主权归属问题,海外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从殖民主义立场出发,认为中国皇帝因葡人平定海盗有功而把澳门让与葡萄牙,提出了所谓的“征服让与说”。大约在十八世纪葡萄牙政府就炮制出这种观点,此后一些学者就以此为根据提出这种说法。吴志良在《〈关于葡萄牙居留澳门的备忘录〉葡萄牙寻找澳门主权依据的过程》(注:吴志良《〈关于葡萄牙居留澳门的备忘录〉葡萄牙寻找澳门主权论据的过程》,《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一文中对葡萄牙缘何炮制“征服让与说”及过程作了分析论述,指出葡萄牙政府是为了使澳门作为他们的海外殖民地得到“法律上的承认”而蓄意炮制出来的。

国内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明政府同意葡人居留澳门后,澳门实际上已割让给葡萄牙,中国不再对澳门实施主权。如元邦建、袁桂秀在《澳门史略》(注:元邦建、袁桂秀《澳门史略》香港中流出版社1988年版第327页。)中指出:“葡萄牙人统治澳门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张锡群、吴克明在《中国近代割地史》(注:张锡群、吴克明《中国近代割地史》河南出版社1989年版第259页。)中也提到“从1553年算至今,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和统治澳门已有434年的历史”。但近年来大多学者都对这种观点提出质疑。他们认为1887年以前,中国政府对澳门实行全面主权。如黄启臣在《明至清前期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注:黄启臣《明至清前期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一文中从葡澳行政结构,土地主权,军事主权,行政主权,司法主权,海关主权入手全面分析明至清前期对澳门行使主权。而费成康在《关于1887年〈和好通商条约〉订立》(注:费成康《关于1987年〈和好通商条约〉订立》(《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8年第2期。)一文中还明确提出:中国于1887年并未“割让”澳门,也未“永租”给葡萄牙。

(四)关于澳门贸易史的研究。80年代以来,史学界对澳门贸易史进行了热烈讨论,发表了一些论著,这些论著尤其对明至清前期澳门国内外贸易的发展、繁荣、特性、衰弱及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进行了系统考察。其中对有些问题看法不尽一致,主要争论的问题是:明至清前期澳门贸易对中国经济是起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明至清前期澳门贸易对中国经济,尤其是对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李庆新在《明代广州对外贸易试探》(注:李庆新《明代广州对外贸易试探》,《广东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由于明代澳门贸易的繁荣,使澳门成为广州的外港,把广州贸易与国际贸易紧紧联结在一起,使广州对外贸易进入一个全新时期,从而带动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有的学者还进一步考察指出由于澳门贸易的繁荣,输入中国的白银达一亿两之多,使白银成为当时社会的流通货币,从而废除了封建实物税和徭役,这对于明后期“一条鞭法”的推行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从而有利于中国社会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中西科技文化的交流。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澳门的国际贸易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邓开颂在《鸦片战争前澳门的鸦片走私贸易》(注:邓开颂《鸦片战争前澳门的鸦片走私贸易》,《学术研究》1990年第3期。)和《澳门和苦力贸易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注:邓开颂《澳门的苦力贸易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广东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两文中分别叙述了澳门贸易中的掠夺性和野蛮性,指出鸦片走私、华工输出给广东沿海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黄启臣、邓开颂进而在《明嘉靖至崇祯年间澳门对外贸易的发展》(注:黄启臣、邓开颂《明嘉靖至崇祯年间澳门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山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和《明清时期澳门对外贸易的兴衰》(注:黄启臣、邓开颂《明清澳门对外贸易的兴衰》,《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1期。)两文中指出由于澳门贸易被殖民国家操纵,并进行掠夺性和野蛮性贸易,使中国不能通过澳门的海外贸易积累足够的货币资本,从而妨碍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

笔者认为澳门的国际贸易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应该指出在澳门贸易前80年的黄金时间里,对明朝经济发展确有促进作用,况且,那时鸦片走私得到明政府允许,每年输入量也不超过200箱,且大多作为药材用,而那时的苦力贸易影响也较小。但随着澳门贸易地位重要性的下降,鸦片走私和苦力贸易十分猖獗时期,对中国经济发展起了妨碍作用。

(五)关于中葡关系发展对澳门的影响问题。目前史学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尚处于刚起步阶段,研究论述较少。研究主要集中在明至清前期的中葡关系上。如朱亚非在《明代中葡关系与澳门之地位》(注:朱亚非《明代中葡关系及澳门之地位》,《史学集刊》1995年第4期。)一文中具体论述了明代中葡关系的发展沿革,认为明统治者对葡萄牙采取的是一种既笼络又限制,既与之交往又对其保持戒备的羁縻政策,并进一步指出由于这种政策,使得葡萄牙在中国领土上立住脚跟,随着时间推移,形成尾大不掉之势,逐渐架空澳门各种权力,因而从长远来看,明代中葡关系发展于明朝不利。

对于清初的中葡交往,郑德华的《清初迁海时期澳门考略(1661-1683)》(注:郑德华《清初迁海时期澳门考略(1661-1683)》,《学术研究》1984年第4期。)和韦庆元的《澳门在清代康熙时期的特殊地位》(注:韦庆远《澳门在清代康熙时期的特殊地位》,《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1期。)两文中指出清初统治者认识到王朝刚建立,不便对葡人采取强硬政策,以免在澳葡人同南方反清势力结合,使澳门成为反清势力的根据地。同时又对澳门要求实施全面主权,因而清初统治者“基本上沿袭明代中葡交往的态度,对其采取‘约束’和‘防范’政策”。

(六)关于澳门早期历史的考古研究问题。有关澳门的早期历史,在中国史籍中载录较少。要全面了解澳门史,特别是澳门的早期历史,这得依赖于考古发现。近年来考古研究进展不小。在《珠海拱北新石器与青铜器遗址的调查与试掘》(注:谭世宝《澳门妈祖阁庙的历史考古新发现》,《学术研究》1996年第9期。)一文中记载在珠海拱北与澳门相接处考古发现:该地新石器文化遗址中发现的石斧、石@①与石网坠等物与香港南丫岛、深湾遗址出土的形制相同,青铜斧和陶器花纹也相同,说明珠江口东西两岸当时存在着联系,同时也说明古代先民开发珠江三角洲的活动领域已扩展到澳门半岛范围。

澳门何时有定居居民和村落,历史工作者有不同说法。费成康认为远在元末明初望厦、蚝镜一带就有定居居民,而且明政府在平寇之后,对大横琴以外的地区包括蚝镜、望厦等地均允许百姓自由定居。(注: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谭世宝则指出“明初到嘉靖的漫长时期中,在相当于今澳门到珠海的沿海陆地及海岛的广大区域,并未出现合法定居居民和村落”,并认为“在澳门地区最早出现为政府所认可或确立的‘村之年代的范围,其上限不早于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下限则不会晚于清康熙元年(1662年)’”。[21]

妈祖阁是澳门最具权威的香火之地。然而妈祖阁建于何时,由于史藉上没有确切记录,长期以来存有多种说法,较流行的说法有:在海上遇难的闽籍人贾建突然看见神妃女立于山侧,便转危为安(在明万历明),为感谢天妃而建天妃庙。谭世宝通过实地考察,根据“神山第一”亭(殿)后的神龛石壁顶上发现刻有一道文字:“钦差总督广东珠池市舶税务兼管盐法太监李凤建”。结合史料考证认为,“李风曾在万历三十三年到过香山主持天妃庙的创建。”[22]

(七)关于近代人物与澳门的研究。澳门在中国近代革命史中起过独特作用。近代许多名人的活动与澳门关系密切。林则徐、张之洞、郑观应、康有为、孙中山等一批近代进步人士都曾在澳门留下他们的足迹,从而引起史学工作者的关注。大部分论著都集中于孙中山的研究。有陈树荣的《孙中山与澳门》(《广东文史资料》第45辑)和《孙中山与澳门初探》(《广东社会科学》1990,4)。还有康永华、赵文房、张磊主编的《孙中山与澳门》图录(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等。文中指出孙中山的革命活动为澳门书写了光辉的历史篇章,使澳门在中国近代革命史上起了独特作用。此外,还有陈胜@②的《林则徐捍卫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斗争》(《学术研究》1990,3),吴传清的《张之洞与中葡澳门交涉》(《荆州师专学报》1993,6)邱克的《英人赫德与澳门问题》(《广州研究》1987,12)等论著。

总之,20年来史学界对澳门史研究逐步深入,成果不少。但也应看到,关于澳门史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对有些问题的探讨,观点虽鲜明,但史料支持不够。另外还有一些领域如中葡关系对澳门的影响,文化史,特别是民国时期澳门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未展开研究,有的还没起步。这对史学工作者来说极具挑战力。随着澳门回归临近,史学界对澳门史重视程度有所加强,还出现了不少专门研究机构,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在1991年把澳门史研究与粤、港研究结合起来,开创了粤、港、澳关系研究这样一个新课题。华南师范大学还专门成立澳门研究中心,对“澳门回归前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问题”这一课题进行专门。这些对于澳门史研究无疑是一个巨大的促进。

认真研究澳门史,总结四百年来澳门发展的经验教训,为回归后的澳门发展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料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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