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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范文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

张剑平

在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与郭沫若、吴玉章、吕振羽、翦伯赞和侯外庐等相比,范文澜接受马克思主义较晚。五四运动兴起时,范文澜正在北京大学师从著名音韵训诂学家黄侃、陈汉章和古文经学家刘师培朝夕诵习经书、《汉书》、《说文》、《文选》等,决心“追踪乾嘉老辈”,以专精训诂为己任[1](P6667),此时“他对国事日颓,痛心疾首,但没有感到《新青年》所提倡的新思想,是一条出路”,“他拒绝与守旧的师友合流,去书写反对新思潮的文章,但又不愿与革命派亲近”,在苦恼中,陷入佛教典籍,几乎成为“佛迷”[2](P1474)。中国共产党人掀起和领导的轰轰烈烈的反帝救亡运动,推动范文澜在二三十年代走出书斋。在社会现实影响和推动下,他开始学习马列主义。范文澜系统学习马列理论是在河南游击区和延安,到延安后,他有幸赶上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和抗日战争理论创造的高峰时期,并且与毛泽东和其他党中央领导同志密切接触,时时获得指点和启发,使他迅速地提高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水平,对于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这一活的灵魂尤有深刻的体会。他深入地学习了毛泽东关于中国历史的基本看法及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并以之指导自己的历史研究。在《中国通史简编》和《中国近代史》撰述中,范文澜开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探讨中国历史,从而展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新史学家对中国整部历史的基本认识。新中国成立后,范老进一步运用马列主义理论分析中国历史问题,从事《中国通史简编》及《中国近代史》的修订工作,对中国古代、近代史的分期,汉民族形成,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历史上的爱国主义等重大问题都提出了新的认识,推动了学术界对相关领域的进一步讨论和研究,为推动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一、严肃对待社会分期问题 

在社会分期问题上,相比同时代史学家,范文澜注重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重视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但他不拘泥于“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和“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主导作用”的论断,而是根据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关键在于“金属工具的使用”;封建社会的主要标志不在于是否用“铁”,而在于生产者身份地位的变化,在于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和新的剥削形式的出现;而中国近代史阶段的划分在于阶级斗争中每一时期主要矛盾的变化,这表明在社会分期问题上范老采取了多重标准。 

(一)范文澜古代史分期的标准及其影响。范文澜古代社会分期的标准及对“西周封建论”的论证一发表,就在学术界引起热烈的讨论。除了指出范老在史料运用和解释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外,一些学者认为范老未能坚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如吴大琨先生指出范文澜关于西周封建社会的理论“与斯大林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所指示我们的关于生产力的概念,以及如何区别人类历史上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方法都是不相符合的”[3](P5152),他根据斯大林的理论和苏联东方学者的意见及西周的实际情况,认为西周是亚细亚形态的古代东方家内奴隶制社会。郑昌淦先生亦认为:“范文澜同志在论证中国历史上封建制生产关系底萌芽并发展成为支配形态(即封建制度的形成)的问题时,既不从生产力的变更和发展引起生产关系———首先是所有制形式的变更来考察,也不从阶级斗争来考察,片面地强调剥削方法变更的重要性,把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归结为奴隶主的经验……《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这些论述,既不符合历史事实,论点也是错误的”[4](P32)。他按照铁”是封建制产生的必要条件,认为在中国历史上,与封建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生产力大体是在战国末和西汉时代,西周是家长奴隶制。对范老的论证表示赞同和支持的学者也不少,如王玉哲先生在其文章中高度评价了范老的著述:“范文澜先生所著《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在广大读者的期待下出版了,这是史学界的一件大事。因为象这样熟练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古史作了具体的阐述和分析的历史著作,在目前来说是太少了”[5](P63),他对范著提了几个方面修订意见,之后又对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教研室对该书讨论中提出的一条批评意见提出辩证,认为范老所说的西周的宗族制度是封建制度与氏族制度相结合的一种制度,而东周时代则领主的宗族制度被地主的家族制度所代替,“是正确的,是与恩格斯著作没有什么不符合的”[5](P71)。赵光贤先生亦支持范老的“西周封建说”,但不赞同范老的文王时代已实行封建制度,认为西周的封建是在商代奴隶制内部孕育发芽的,“不是周族从西方带来的,而是孕育发芽于商族奴隶社会之内,周族的代商是在旧社会内注入新的血液,而促进新生产方式的发展”[6](P5960)。 

范老一直注意吸收别人的意见,但他同时也敢于自己的观点,如1964年《中国通史简篇》第四次修订出版时,尽管史学界有许多人对“西周封建说”提出质疑,然而,范老依旧在坚持自己的观点。比较50年代的第三次修订本和1964年的第四次修订本,可以明显看出,在《初期封建社会开始于西周》这一节中,除几处引文改用后来新版外,其它方面没有改动。今天重读这段文字,我们仍然不能不为范老严密的论证、有力的辩驳和浓厚的理论所折服,正如陈其泰师所言:“范老从直接生产者身份、统治阶级的构成、上层建筑的封建性质和领主制如何向地主制过渡四个层次作分析”,“范老对‘西周封建说’的论证,逻辑严密,根据充分,自成体系,因而长时间以来得到许多史学工作者的赞同,成为古史分期中有力的一派”[7](P561-562)。 

范老在论证“西周封建论”时,在理论方面亦有许多创造,这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提出了划分社会性质的明确标准。在这里难能可贵的是认识到了社会的复杂性。提出西周有三种生产关系并存着;不能认为西周有奴隶从事农业生产就认为西周是奴隶社会:“如果以为有了奴隶,就不能有农奴和农民,这就把社会看作‘纯粹的’现象”[8](P.40),在50年代初绝大多数人刚开始学习马列主义时,这确实是一种深刻的认识,比以后“极左派”的社会历史观高出许多,直到今天对我们认识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重要启迪作用;其次,范老对以“铁”确定封建时代的观点批判非常深刻,他不局限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一般原理,而注重探究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对马列主义掌握其实质,加以灵活运用的优良学风,摆脱了教条主义的局限性;再次,范老对历史唯物主义与经济唯物主义的区分,既体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深入理解,又对摆脱教条主义思想的束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诚然,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一直到现在仍是史学界有争议的问题,“西周封建论”直到目前亦有其不完善性,但范老对推动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功不可没,这是他将马列理论结合中国历史实际的成功范例,也是他以马列理论为指导,探讨中国历史实际的重大收获。 

(二)范文澜近代史分期的标准及其意义。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要问题,解放前关于中国近代历史的教科书或采用皇帝年号按道光时代、咸丰时代、同治时代、北洋军阀时代划分历史时期,或按清政府的力量演变和政权变化,将近代史划分为积弱时期、变政时期、共和时期等。范老在延安出版的《中国近代史》,是中国近代史领域中具有开荒性的一部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书中将1840—1900年的中国近代史分为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人民的反英反满斗争、太平天国革命、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派的“自强”与第一次割地狂潮、甲午中日战争及第二次割地狂潮、第一次改良主义运动———戊戌变法、对抗瓜分野心的义和团运动8个专题,基本上按记事本末的形式予以叙述。 

建国后,胡绳在原近代史研究的基础上,在954年《历史研究》创刊号上发表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一文,说明了近代史分期的重要性,提出以阶级斗争为标准,将中国近代史划分为7个阶段。同年孙守任、金冲及也相继发表商榷文章。范文澜对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1954年5月,应中国文联的邀请,在他们举办的“中国近代史讲座”上作了略谈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问题》的学术报告,当时文联出了油印讲稿,1956年10月11日《光明日报》刊发这篇讲稿。同年11月,范文澜在历史所第三所举行的学术报告会上作《关于中国历史的分期问题》的学术报告,该报告刊于1955年出版的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集刊第二集上《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收入时改为《关于中国近代历史分期的问题(一)》),同年10月出版的《新华月报》全文转载了范文澜这篇文章。随后,956年7月,在全国政协第二次委员会组织的中国近代史讲座”上,范文澜又作了《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报告,该报告刊于1956年10月25日《光明日报》,文革后卞孝萱将该讲演底稿寄予佟冬,他们二人误以为该稿未曾刊发,出于纪念范老和为史学界提供学习研究资料考虑,刊在《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号上,佟冬先生在文前加按语予以专门说明。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主要按照毛泽东《矛盾论》中关于主要矛盾的学说及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史的有关论断,结合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范文澜将中国近代史分为四个时期:1840—1864;1864—1895;1895—1905;1905—1919。这四个时期又进一步可划分为十一个分段。范老又概述了每个时期和每个分段的特征及总体情况,分析了每一时期的主要矛盾及其变化的具体过程。 

范文澜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及其标准提出后,史学界仍不断有新看法出现,如戴逸、荣孟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1956年全国综合大学文史教学大纲审订会上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也有热烈的争论,随后李新、天津师范学院历史系来新夏等也都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尽管如此,我们今天回过头重读范老的这些文章,仍然可以明显感受到范老对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高屋建瓴,更富于理论思辨色彩。范老的分期不仅符合中国历史实际,而且摆脱了教条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局限性,在理论上富于创造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范老的矛盾分析法体现了马列主义实事求是的原则。范老注重分析中国近代社会的矛盾,他认为中国近代社会的“两个根本矛盾”决定了中国近代的革命对象和任务。他认为在根本矛盾之下,仅反动势力方面也有不少矛盾,范老将之归结为五个方面:中国封建势力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汉族封建势力的各个集团与清朝廷的矛盾,封建势力的各个集团依其外国背景与其它外国间的矛盾,封建势力的各个集团相互间的矛盾,资产阶级立宪派与封建主义的矛盾。这样,一部丰富复杂的历史面貌就展现在我们面前。而在这众多纷繁复杂的矛盾中,范老依据毛泽东《矛盾论》的有关原理形成了自己近代史的分期标准:“一八四O年鸦片战争到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前夕,依据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的原理,来看这八十年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我想可以分为四个时期,每一时期又可分为若干段。”[14](P118)在此基础上,范老进一步论述了中国近代史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的具体表现及其发展演变的情况。 

其二,范老的近代史分期是在高屋建瓴、统观全局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根据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提出的理论: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范老注重抓住反帝反封建这条主线,注重探讨中国近代的阶级斗争(包含民族斗争),并以之统观全局,提出:“近代史的阶段也必须根据各个阶级曾经起过的历史作用,即曾经担当过主要矛盾的一面的事实来划分。……历史的骨干是阶级斗争,现代革命史就是现代史的骨干,近代革命史就是近代史的骨干,近代史现代史阶段的划分基本上与革命史是一致的。”[14](P152)当然在考察阶级斗争的发展演变时范老也注重经济的分析和全面的考察,“要说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疑是首先说明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但阶级斗争除了经济因素,还有许多其它因素,结合起来才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现象,即全面的历史现象”[14](P152)。因而在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上,范老注重对1840—1949年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作全面的研究和论述。 

其三,根据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情况,范老对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划分中国近代史的观点予以反驳。范老认为仅仅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划分中国近代史阶段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范老指出:“破坏中国封建经济的基础,使它变为半封建社会,首先是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它一方面又保护封建经济的基础),中国资本主义对封建经济起相当的破坏作用,是比较后起的事情,而且作用也没有外国资本主义那么大。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在中国近代史上当然有头等重要的进步意义,……不过中国资本主义到底是弱小的,中国资产阶级对历史的贡献到底是有限的,它和中国封建主义作斗争,始终没有力量从矛盾的次要方面转化到主要的一面,更不用说对帝国主义有什么大的斗争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曾因为有了中国资本主义而变成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中国近代史只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革命只能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决不能像西方那样把近代史等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14](P151)范老将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贯通起来予以考察,除详细分析中国资产阶级在旧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具体表现外,又着重分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资产阶级在革命中的表现和作用,最后指出:“这个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革命,是无产阶级代替资产阶级来完成历史任务,并不是资产阶级按照本身发展的要求在进行革命,这就可以知道现代史阶段为什么是根据无产阶级领导下进行着四次战争(四个主要矛盾)来划分,而不是根据资本主义的发展或停滞来划分的理由了。同样,近代史的阶段也必须根据各个阶级曾经起过的历史作用,即曾经担当过主要矛盾的一面的事实来划分。”[14](P151-152) 

总而言之,范老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的原则同样摆脱了欧洲模式的影响,认为由于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因而不能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去划分近代史的发展阶段,而只能根据中国近代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去划分历史发展阶段,这一认识同样立足于中国历史的实际,也同样推动了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的展开。 

二、根据实际探讨汉民族的形成 

汉民族形成问题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中国历史研究中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范文澜在论述中国秦汉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时涉及到这一问题,很可能由于苏联学者格·叶菲莫关于中国民族形成的基本观点已在中国流传,因而范老在这里对中国汉民族形成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提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看法。范文澜不拘泥于斯大林根据欧洲历史提出的民族形成于近代资本主义出现以后的结论,根据中国历史发展的具体情况提出秦汉时代汉民族已初步形成,与此同时他认为中国没有形成近代资产阶级民族。 

范老观点一出,就在学术界引起广泛的争鸣,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于1954年11月为此专门召开学术讨论会,就秦汉以来汉族是否已形成民族,中国资产阶级民族形成问题和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形成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讨论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范文澜同志的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进行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和开展学术讨论,都有很大的启发意义。”[9](P35)反对意见以杨则后先生为代表,他根据斯大林的有关论断,坚持民族是资产阶级社会发展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从理论和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向范老提出全面的商榷,他认为秦汉以来汉民族长期处于部族阶段,并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16世纪末叶到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是汉民族的形成时期,辛亥革命标志着汉民族形成过程的基本完成,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是汉民族形成后的第一个发展阶段,从五四运动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汉民族形成的第二个发展阶段[10](P56)。范文澜的看法也得到了学术界部分人的支持,章冠英先生根据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段所占时间较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许多和欧洲封建社会不同的现象,论证了汉民族在秦汉时形成的可能性。指出:在中国,可以把地主经济、中央集权国家和民族三者联系起来。不过由于地主经济制度下的商品经济没有在社会经济中占统治地位,所形成的共同经济生活是不完整的,所以秦汉以后的民族只能是一种低级阶段的民族[11](P67-74)。 

范老关于汉民族形成的认识后来收入修订本中国通史简编》,一直到1964年第四版也没有改变,尽管他说“我提出这些意见,只是对问题作了一种试探”[8](P64),但实际上范老的论证言之有据,逻辑严密。正如陈其泰师所言:“范文澜总结汉民族形成的规律,更是做到将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灵活地结合的范例”,“对此他作了充分的论证”,“范老所作的深刻分析,正是把握住普遍的原理与特殊规律密切结合这一关键,具体地解答了汉民族形成的特殊道路,符合于历史实际,并且很有说服力地阐述了中国近代社会的诸多问题”[7](P562-564)。经过60年代哲学社会科学部与中央编译局学术讨论会取消“部族”译名之后,范老汉民族形成的结论已基本上成为学术界的共识。著名史学家、民族学家白寿彝先生在他呕尽20年心血主编的多卷本大型通史中亦接受范老的观点:“在政治上,汉族的先民建立了夏、商、周三个王朝和许多侯国、王国。在汉族形成过程及形成以后,汉族的统治阶级建立了秦、汉、隋唐、宋、明等几个皇朝,并且帮助蒙古贵族、满州贵族建立了元朝和清朝。”[12](P43)五六十年代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也是灵活运用斯大林关于民族四个特征的理论,从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和心理状态四个方面来识别民族特点,尤其根据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重视民族意识的表现。我们的民族工作者也体会到斯大林的论断对中国民族状况不完全适应,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这四个特征的发展状态,但也出现了这四个特征的未发展状态和萌芽状态[12](P42)。 

站在今天的认识水平来看这场争辩,我们明显可以发现,在民族形成问题上,范老同意斯大林提出的判定民族的四条标准,因为民族的出现总有一定的标志和衡量原则,但他并没有拘泥于斯大林根据欧洲民族形成的具体情况去判定中国历史的实际,而是以其理论为指导,力图探究中国民族形成的实际。当然,斯大林所确定的四条原则是在欧洲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时代基础上提出来的,中国封建时代历史发展的实际难以与其详细地去一一比拟,因而范老受到一些史学家的反对是非常自然的,但争辩者坚持斯大林具体论断和标准去辩驳的局限性今天已经非常明显,如果争辩者能充分注意到范老对秦汉时代汉民族发展程度的估计:“汉民族自秦以下,既不是国家分裂时期的部族,也不是资本主义时代的资产阶级民族,而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它不待资本主义上升而四个特征就已经脱离萌芽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现实。它经过二千余年的锻炼,体现着民族条件和民族精神”[8](P61),也许能够理解和领会斯大林的四个特征在当时的中国只能处于“未发展状态”和“萌芽状态”。范文澜在50年代新中国全面学习苏联,斯大林仍然享有崇高地位政治气候下有这样的理论勇气,是很值得我们赞扬的。这与中国共产党人历来倡导的“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是一致的,这种做法也直接继承了张闻天、李维汉等革命理论家和广大民族工作者在延安研究回回民族形成问题时的优良传统[13](P7782)。范文澜这一研究不仅推动了汉民族形成问题的广泛讨论,而且对我们如何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探讨中国历史实际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三、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 

范文澜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中国通史简编》、《中国近代史》(上册)都将劳动人民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作用放在重要地位,从而把过去帝王将相的历史改造为人民的历史。但范文澜并未将这一理论教条化,这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论述历史发展动力时,范文澜充分肯定了劳动人民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作用。范老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按三个时期四个阶段向前发展,它的推动力基本上就是生产力的体现者———农民阶级(包括一切被剥削者)反对生产关系的体现者———地主阶级(包括一切剥削者)的阶级斗争,“历史上大小数百次的农民起义,就是这样反复着,社会也就这样缓慢地前进着。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农民革命战争起着速度不高的火车头作用,但决不能否认它是推动历史的火车头”[8](P31-32)。在论述中国近代史发展时,范老指出:“近代史的阶段也必须根据各个阶级曾经起过的历史作用,即曾经担当过主要矛盾的一面事实来划分”,“历史的骨干是阶级斗争,现代革命史就是现代史的骨干,近代革命史就是近代史的骨干,近代史、现代史阶段的划分基本上与革命史是一致的。”[14](P152) 

其次,范文澜在强调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同时,并不否认其他人物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他指出:“统治阶级一部分人,以各个不同的程度,参加这种斗争,全部或部分的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政治经济上,在武力卫国上,在文化思想上作出大小许多事业,给历史以巨大的贡献,这与劳动人民的成就,同样值得人民的永远纪念与学习。”[15](P24)1949年5月29日范文澜在北京大学报告中也明确提出:“统治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有它的进步性,我们不能一概抹杀”,中国历史的主人是劳动人民加上进步文化工作者和统治阶级中在政治上、军事上作过有益于人民事业的人”[16]。后来他又强调“属于封建统治的帝王将相,就他们整个阶级的地位来说,没有问题是压迫人民、剥削人民的。但是他们中间的某一些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也起了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如果一律否认或缩小他们对历史的贡献,那是不对的”[8](P6)60年代初,面对史学界日益蔓延的左倾思潮,范文澜再次大声疾呼:“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是劳动群众的历史’,这本是真理,但是把它绝对化、片面化,只承认历史上的劳动群众,不承认历史上的帝王将相,这就成了谬论。这种谬论应当受到大家的反对”,“阶级社会是由互相对立着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构成的。打破王朝体系,抹杀帝王将相,只讲人民群众的活动,结果一部中国历史就只剩了农民战争,整个历史被取消了。”[17] 

再次,在歌颂农民阶级对历史巨大贡献的同时,指出其局限性。范老指出:“为什么农民阶级只能或多或少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呢?这是因为农民阶级只有在进步阶级领导下,才能从封建制度转到高一级的社会制度上去。当它还没有得到这种领导以前,它只能在封建制度的范围内起推动作用。”[8](P31)范文澜对中国近代史上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和义和团农民斗争对当时反帝反封建斗争所起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和颂扬,但对其宗教迷信所起的消极作用,义和团的盲目排外思想都给予历史的分析和批评,认为太平天国革命失败的原因“在主观方面,主要由于天国领导集团犯了许多严重的错误。归纳起来,有宗派思想、保守思想、安乐思想三种,这三种思想都表现出农民阶级本身固有的弱点”[18](P151)。范文澜认为太平天国的土地纲领———《天朝田亩制度》“表现了农民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方面有巨大的革命性,另一方面又带有反动性”,“他们企图把小农的土地所有制巩固起来,这在实质上是带有反动性的。……这种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空想,它的反动性质是显然可见的。”[19](P78) 

范文澜对阶级斗争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的过份强调,与四五十年代中国革命和建设及建国初阶级斗争的形势紧密相连,也受马列主义唯物史观,特别是斯大林和毛泽东过份强调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的观点的影响,今天看来确有其片面性,但阶级斗争对历史发展的作用仍是不能否定和忽视的,否则我们就会违背马列主义历史主义的基本原则。难能可贵的是范老在强调劳动人民的作用时并没有否定剥削阶级对历史的发展作用,他对历史创造者的认识并没有陷入“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片面论断中,他在肯定劳动人民在历史发展中的巨大作用的同时,充分认识到它的局限性和落后性,这与五六十年代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泛滥的“民粹主义”思想是大相径庭的,正因为如此,范文澜对将一部中国历史曲解为中国农民战争的历史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总而言之,范文澜自觉坚持马列理论的指导,注重探讨中国历史的实际,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上颇多建树,在史学理论和方法论上亦颇多见解。他真正领会了马列主义的精神,抓住了马列主义的精髓,为我们如何运用马列主义解决中国历史问题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范文澜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成就是在深入的大量的史学研究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是在与教条主义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是与教条主义大相径庭的。他对中国历史的探讨和见解富于创造性,范文澜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发展过程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地位,这是我们认识和评价范文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绝不可忽视。 

参考文献: 

[1]范文澜.从烦恼到快乐[M].中国青年,1940,3,(2). 

[2]陈清泉,苏双碧,等.中国史学家评传:下册[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3]吴大琨.与范文澜同志论划分中国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标准问题[J].历史研究,1954,(6). 

[4]郑昌淦.中国封建社会是从西周开始吗[J].教学与研究,1955,(2). 

[5]王玉哲.关于范著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的几点意见[J].历史研究,1954,(6). 

[6]赵光贤.读范著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J].历史研究,1954,(6). 

[7]陈其泰.史学与民族精神[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 

[8]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9]蔡美彪.汉民族形成的问题———记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的讨论[J].科学通报,1954,(2). 

[10]杨则后.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一些意见———与范文澜同志和格·叶菲莫夫同志商榷[J].教学与研究,1955,(6). 

[11]章冠英.关于汉民族何时形成的一些问题的商榷[J].历史研究,1956,(11). 

[12]白寿彝.中国通史·导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13]张剑平.抗战时期延安的回回民族研究[J].延安大学学报,1997,(1).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15]范文澜.关于《中国通史简编》[J].新建设,1951,(4). 

[16]范文澜.谁是历史的主人[N].进步日报,民国38-05-29. 

[17]新华社.纪念太平天国一百一十周年[N].人民日报,19610531(4). 

[18]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19]景珩,林言椒.太平天国革命性质问题讨论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 

(文章来源:《淮阴师院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1期,中华文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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