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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的史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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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3-12-25  点击量: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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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馆成立以后,接收了清朝国史馆资料和清宫的一些档案文书、图籍等资料以备修史之用。《清史稿》的取材,大体上来自两个途径:一是作者自行收集;一是摘抄、综合前人成著。《清史稿》的著作者们从“实录”、“会典”、“方略”、《国史列传》及各种档案文献中取材,选择的范围比较广泛。如张尔田作《乐志》八卷、《刑法志》二卷、《地理志》江苏一卷、《图海、李之芳列传》一卷,均为广征博采之作。其《后妃传》草稿,虽然未被采用,自编成单行本《清列朝后妃传稿》二卷,仅参考书就九十余种,其中有内阁档案、“玉牒”、“御制集”、“起居注”、“圣训”、“实录”、《东华录》、《碑传集》、则例、文集、笔记等,但是由于《清史稿》作者众多,治史态度不同,利用的资料多寡也不相同,因此各人的作品风格也不相同。
   
《清史稿》移取其他著作和文献,在列传部分表现得相当明显。有一些列传是据《国史列传》、《清史列传》、《满汉名臣传》加工而成,其史实描写基本相同,只是做了不同程度的压缩和改写。《清史稿》存在着史料上的许多的错误,时间、人名、地名、时间、事件、制度的叙述中错误极多,大多是小错误,有的易于辨认,有的似是而非,不易发现。冯尔康先生在他的《清史史料学初稿》中以军机处的建立时间、博学鸿词科的考试地点为例,指出《清史稿》自身自相抵牾。比如军机处的建立一事,卷114《职官志·军机处》说:“雍正十年(1732),用兵西北,虑直泄机密,始设军机房,后改军机处”;而同卷的“内阁”条则说“雍正时,青海告警,复分其(内阁)职,设军机处。”卷176《军机大臣年表》又说“雍正七年(1729)已酉六月,始设军机房。”认定是在雍正七年,同一事件的记叙在同一本书中竟然有三个说法;关于康熙十八年(1679)博学鸿词科的考试地点,卷6《圣祖纪》作保和殿,卷109《选举志》书为体仁阁,同一书里自相否定。类似的错误还有相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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