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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宗室起名的违规与处罚(2017年第6期)
作者:孙 昉 责编:

来源:中华文史网  发布时间:2017-09-07  点击量: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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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入关后,广泛吸收汉族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这种变化也体现于宗室成员的起名上。后金及清初,宗室成员的名字多用满语音译,如莽古尔泰、多尔衮、阿济格、多铎、豪格等。后来逐渐汉化,按照辈分取固定用字。乾隆年间,皇六子永瑢画了一幅《岁朝图》,进献孝圣皇太后钮祜禄氏。乾隆帝弘历在该画上题诗,内中有“永绵亦载奉慈娱”诗句。后来,弘历取其中的“永绵亦载”四字为近支宗室的字辈,并将“亦”字改作“奕”。道光五年(1825),道光帝旻宁又钦定“溥毓恒启”四字,接续“载”字辈。咸丰六年(1857),咸丰帝奕詝定“焘闿增祺”四字,作为“启”字以下的字辈。这样,宗室辈分的取字,前后计有十四字:“胤弘永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闿增祺”。

清代宗室不仅确定了辈分用字,并且根据亲疏之别,对第二字的偏旁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康熙朝始,对宗室成员取名用字的偏旁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如康熙帝玄烨诸子之名第二字均用示字旁,如胤禛、胤禟等;乾隆帝弘历诸子则用斜玉旁,如永琪、永瑆等。另一方面,远支宗室取名均不得采用与近支宗室相同的偏旁字样,以免混淆亲疏。

不难看出,这时宗室取名已经基本上不再采用满语音译的方式,而是直接用汉语取名,除了姓氏尚保留满族文化特征外,名字已经愈来愈汉化了。然而,随着宗室人口的繁衍,宗室成员起名出现了违规现象,并引起了皇帝的关注和相应处罚。

其一是同名现象。人口众多,同名现象自然难以避免,但是在宗室群体中,同名就有可能带来尊卑长幼失序的问题,甚至冲犯皇帝的圣讳。康熙三十二年(1693),针对宗室同名现象制订了处理办法。规定自王以下,至闲散宗室,如有同名者,“令卑者、幼者改”,并且更换诰册。(《光绪朝大清会典》)

乾隆十一年(1746),乾隆帝弘历给刚刚出生的七阿哥起名为永琮。岂料第二天,弘历在西苑瀛台举行宴会时,发现一个出席宴会的宗室成员也叫永琮。甚感扫兴的弘历为此责问宗人府和敬事房,为何没有将有宗室成员起名永琮一事及时上报,并要求将所有永字辈的宗室成员人名进行检查,看有无重名。遵照前述康熙三十二年制定的成例,那个名叫永琮的宗室由于身份卑于七阿哥,故不得不改名,弘历将其改名为永常。余怒未消的弘历还要求宗人府“嗣后外闲起名,不得复用内廷拟定字样”。(《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尽管乾隆帝屡次降旨申明,但是同名现象仍时有出现。甚至出现了低级官员、兵丁与王公大臣同名的现象。嘉庆年间,嘉庆帝颙琰发现即将升任迪化知州的昌吉知县景安,与时任湖南巡抚景安(钮祜禄氏)同名。颙琰认为此事“殊属不合”,并无可奈何地说:“从前有与王公大臣同名者,经皇考高宗纯皇帝屡降训谕饬禁。今官员兵丁内,与王公大臣同名者甚多。此皆该管大臣平素并不留心,一任属员兵丁等率意命名所致。”颙琰下令将景安之名按照满文语义更改,又命令宗人府、吏部、兵部、八旗、内务府三旗“查明宗室觉罗旗员兵丁内,有与王公大臣同名者,俱著更改,毋令与王公大臣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这些禁令并没有彻底根除同名现象。到了咸丰、光绪朝,宗室溥字辈甚至已经有与末代皇帝溥仪同名者。此溥仪系载堪之第七子,其祖父是奕勋。咸丰十一年(1861),载堪卒,溥仪遂承袭奉国将军。光绪九年(1883),溥仪死,其子毓秀承袭奉恩将军。光绪十二年,毓秀死,身后无嗣。(《清史稿》)就在这个名叫溥仪的宗室成员去世的当年,宣统帝溥仪之生父载沣方才出世。载沣之子命名时,内务府没有发现溥仪这个名字已经被人起过。在民国初年,清史馆的前清遗老们也没有注意这个冲犯“今上”圣讳的问题,直接写入《清史稿》中的宗室年表中。

其二是用字偏旁不当。前面已提及近支宗室人名第二字的偏旁亦有严格规定,但有些宗室成员取名用字并未严格遵循。嘉庆十一年(1806),近支宗室多罗荣郡王绵亿,其长子和次子均属奕字辈,故其名第二字应用糸字旁的字样,但是却分别起名为奕铭和奕镕。嘉庆帝大为光火,认为绵亿未经奏请,即自行为两个儿子命名,实属非是,而且又不用糸字旁,故将此事交宗人府议处。嘉庆帝还质问绵亿“私用金字偏旁,为伊两子取名,不似近派宗支,自同疏远,是何居心?”并宣布:“伊既以疏远自恃,朕亦不以亲侄待伊。”结果,绵亿被革除领侍卫内大臣之职,退出乾清门。奕铭和奕镕也分别被改名为奕绘和奕縯。绵亿面对如此严厉处分,纵有百口,也无法申辩,唯有接受而已。(《光绪朝大清会典》)

有些远支宗室取名用字与近支宗室偏旁相同,造成亲疏难辨。嘉庆十三年,远支宗室成员绵瑚取名用斜玉旁的“瑚”字,而他的哥哥绵开和弟弟绵卞都没有用斜玉旁字。嘉庆帝知悉此事后,认为绵瑚取用玉旁,“大属非是”,并指责所属总管王公、贝勒、族长怠玩疏忽,下令将其改名为绵胡,并谕旨重申:“嗣后各宗室中,遇有命名不合者,随时饬改,以符定制,不得再有疏漏。”(《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其三是未遵照辈分用字原则。乾隆十一年,弘历在一次宴席中发现一个名叫诸尔杭阿的宗室成员,系庄亲王永瑺之子,论辈分系弘历之孙,却依照满语音译取名。为此弘历谕旨:“昨入燕宗室内,有名诸尔杭阿者,乃朕孙辈,已令改名绵庆。著传谕履亲王、庄亲王等,朕初次见孙,以后永字下辈即用绵字。并将朕此旨载入玉牒。”(《清高宗实录》)

其四是有过度汉化之嫌。尽管入关已久的宗室成员已经深受汉文化的影响,习用汉语,可是清朝皇帝又处处防范过度汉化,以鄙薄的语气称汉文化为“汉人习气”,要求宗室不得沾染。为此,乾隆帝和嘉庆帝等曾屡次在宗室起名问题上重申这一原则。

乾隆三十二年,吏部带领一个叫满吉善的宗室成员入宫接受引见。满吉善系闽浙总督满保之子,而且又属于正黄旗下。结果,乾隆帝大为不悦,认为此人取名满吉善,是以满为姓。为此,他将其名改为吉善,并在谕旨中斥责道:“吉善乃系觉罗,甚属尊贵。吉善竟不以觉罗为尊,以满为姓,照依汉人起名。是何道理?似此者,宗人府王公等,理应留心查禁。今竟不禁止,王公所司何事?恐尚有似此等者,著交宗人府王公等查明俱行更改,将此严禁。嗣后不可如此。”(《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然而,到了嘉庆朝,嘉庆帝在刑部呈进的题本内看到有一个叫“觉罗太”的人名,质问此名“是何取意,竟染汉人习气矣”。为此,颙琰下令将觉罗太“交宗人府即令按照满洲语意更改其名外,并著该衙门及八旗满洲蒙古都统,通行查明。如有似此指姓命名者,俱著饬禁,均令按照满洲语意,另行更改,毋得再行指姓命名,致蹈汉人习气”。(《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嘉庆十三年,颙琰在宗人府呈交的一个题本内,发现奉恩将军英智之次子名叫清永泰。颙琰认为此名也属违规。为此,他在谕旨中指出:“向来满洲命名,除清语(即满语)不计字数外,若用汉文,止准用二字,不准用三字。今清永泰之名,几与汉人姓名相连者无异,殊乖定制。”为此,他命令清永泰改名为永泰,并将管理宗人府的王公予以罚俸三个月的处分,清永泰本人的族长、学长也受到罚俸六个月的处分。(《清仁宗实录》)

道光三年(1823),道光帝旻宁将一名叫永恒泰的宗室佐领改名为永恒,认为永恒泰之名“并非满洲成语,殊属不合”。但他并未处罚其他人员,仅是重申道:“嗣后宗室有似此命名者,著宗人府于呈报时,即行饬改。”(《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既用汉字取名,却又认为宗室取三字名是沾染汉人习气,这种论断显然带有主观随意性,令宗室难以适从,也极大限制了他们取名用字的范围。前所述及的先后两个溥仪重名的现象,正反映了宗室取名用字日益受限的困窘。

作者简介

孙昉,1973年生,陕西西安人。历史学博士,商务印书馆编辑。主要从事晚清外交史、中国近代社会史和文献学研究,著有《西北哥老会与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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