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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贝勒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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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努尔哈赤于天命元年(1616)前夕八旗定制时,其第二子代善、侄阿敏、第五子莽古尔泰及第八子皇太极已是各主一旗或二旗的和硕贝勒,被国人同尊为大贝勒,身份权位都高于一般贝勒。按年岁为序,该四大贝勒又分别称为大、二、三、四贝勒。因和硕贝勒各统一方, 相互争权夺利,为协调其矛盾,天命六年,清太祖规定“四大贝勒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贝勒掌理”,实际上是四大贝勒轮流执政。皇太极继位后,为了加强汗权,大力削弱三大贝勒权势,天聪三年(1629) 以“因值月之故, 一切机务辄烦”为由,免去他们按月分掌政务的权力,“以诸贝勒代理值月之事”。天聪六年,又变更“凡国人朝见,上与三大贝勒俱南面坐” 的旧制, 改为皇太极自己“南面独坐”,突出汗的独尊地位,同时不断削弱三大贝勒权力。至此,清初的“四贝勒分值” 制度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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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创建者: li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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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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