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凡生员食廪者为廪膳生,简称廪生。明洪武二年(1369) 令府州县均置学,府学生员四十人,州县以次递减十人,生员每人给廪米六斗,补助其生活。后又增广名额,于是额内者为廪膳生员,增广者为增广生员,无廪米。清沿明制,各省廪生均有定额,顺治四年(1647)定各学廪额,府学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卫学十名。八旗汉军设廪生,自顺治九年始,廪生、增生各二十名。康熙十年(1671) 议准,八旗满洲、蒙古亦照汉军例设廪生、增生额。后屡有增广,增广者称之增广生,简称增生,亦食廪。廪生、增生皆由童生经过岁、科二试取列优秀者充补,是资历较深的生员。习惯上称此种手续为 “补廪”。廪、增等生员照例考试,以六等黜陟之法,考列一、二等者,增生可以补廪,原廪生停降者可准复廪;三等原停廪者准收复候廪;考列四等停廪;考列五等廪生降等;如考列六等,则发充吏,不再收学。廪生之廪饩, 各州县不尽相同, 有的给粮,大多数州县给银, 一般是在岁给三两至四两之间,例免差徭,贫者且可以学租养赡。廪生的主要任务是在学读书,也可为应考的童生具结保证其无身家不清及冒名顶替等弊。廪生违反禁令,小者由府州县教官责惩,大者申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