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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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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制度名。清代宗室之封爵, 于入关前之崇德元年(1636) 曾仿明制而参以满洲旧俗,已有基本规定,入关以后又稍作调整,遂定制为十二等爵。即: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镇国、辅国、奉国将军又各有三等。无爵则给以品,如奉恩将军以下为闲散宗室,年至十八,由宗人府汇题,各给四品官顶戴。亲王应封之子,于未封之前,给一品官顶戴。郡王、贝勒应封之子,给二品官顶戴。贝子、入八分公应封之子,给三品官顶戴。各按品级穿用武职补服。嫡子之受封者有世子(亲王之嫡子封世子)、长子(郡王之嫡子封长子) 两等。凡福晋、夫人之名号,各据其丈夫之爵位而为差别。凡公主之等级有二,即固伦公主及和硕公主。皇女由中宫所生者封固伦公主,妃嫔所生者封和硕公主,中宫所抚养之宗室女下嫁时亦封和硕公主。固伦公主品级与亲王相同,和硕公主品级与郡王相同。格格的等级有五等,即郡主(亲王之女和硕格格为郡主)、县主(郡王之女多罗格格为县主)、郡君(贝勒之女多罗格格及亲王侧福晋所生之女为郡君)、县君(贝子之女固山格格及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为县君)、乡君(入八分镇国公、入八分辅国公之女格格及贝勒侧室所生之女为乡君)。不入五等者称为宗女。其中贝子侧室所生女给五品俸, 入八分公侧室女给六品俸, 均不授封;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女不给俸,亦不授封。宗室爵除世袭罔替者外,均照例依次递降,至奉恩将军即不再递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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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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