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清史百科 > 荒政 > 劝课

劝课

标签:
目录

清制,民间农桑之业,各地方官有责励劝,凡劝课果著成绩者,三年后准予议叙;若不实心,以溺职论处。并规定,每一州县酌设老农数人,董率农民勤耕,每三年察举老农之勤劳俭朴无过犯者一人,请给八品顶戴以荣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分享到: 0
已有 8432 用户
贡献 10694 词条
词条信息
词条创建者: admin    
浏览次数:51
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Copyright©2003-2019 History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9034103号-1京ICP备19034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 网站访问量:0 技术支持:泽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