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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政
办解黄茶
茶政名。清代办理贡茶的制度。浙江省每年贡进帝后用黄茶二十八篓,恭办各陵寝用黄茶及廷用黄茶共九十二篓,由办理茶引之官员于所收茶引买价内动支,于领取茶引时解京。
边引
文据名。清代行茶票证之一。清制,陕西、甘肃、四川发销边引。如:宁夏府发销边引二百七十道,靖边县、定边县及陕西神木县各销边引一百道,四川打箭炉松潘厅行销边引九万二千三百二十七道。四川边引又分为三种,行销于打箭炉者,称南路边引; 行销于松潘厅者, 称西路边引;行销于邛州者,称邛州边引。
行销引
文据名。清政府发给茶商的销售凭证。茶商领引纳课,在本省内运销,地区远近悉听商便。
行茶地面
茶政名。清代茶法之一,指商人运销茶叶的固定销售地区。清制,各省茶引,均有指定的行销地面,茶商不得越区售卖。但凡在本省内行销之引,地区远近则听商自便。
行茶护帖
文据名。即销售茶叶的凭证,由官府发给贩售茶叶不足百斤的畸零茶商,即小茶商。
贡茶
清代各产茶之地, 每年按定额进贡给皇帝及皇室享用之茶,均为各名茶中的上品或极品,由专人办解,由所在督抚贡进。
坐销引
文据名。清政府发给种茶园户及坐商的售茶凭证,由该商人等按所领引额纳课。
私茶
茶政用语。即私贩茶叶。清代严禁私茶,兴贩私茶者与贩卖私盐者同罪。凡茶无引及茶引相离、茶引不相当或有余茶者,以及将残引影射照茶者,即以私茶论,听人告捕查究。甘肃西宁府河州、洮州及四川雅州府私贩茶叶在百斤以上者,均照律治罪。
纸价银
即“领引纸价”,茶商赴官领引时需交纳的费用。清制,茶引镌铸铜板三块,每十年题交户部宝泉局模铸,用以刷印引票。刷引之工料纸张、朱墨及工食银两,例由茶商按引交纳,称之领引纸价。各行茶省份征收数额不等。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甘肃六省茶引,每销一道, 征纸价银三厘三毫。
备销茶引
文据名。清代行茶凭票之一。行于浙江省。浙江省茶叶畅销,每年额引、余引两项仍不敷行销,照例于年节时添颁备销余引数万不等。其备销茶引征收之茶课及应交纸价饭食银两,按年解部。
官茶
税课名。清代茶课之一种。按定制,甘肃省西宁、甘州、庄浪三茶司,陕西西安、凤翔、汉中、同州四府之茶商, 例交官茶, 每行茶一引(一百斤),交官茶五十斤,余下五十斤由商运售作本。每百斤茶为十篦,每篦二封,每年额征本色茶十三万六千四百八十篦。征收官茶可以折征银两,每封征折银三钱。或全折交银,或部分交茶、部分折银,视该省存储茶叶的多寡酌量奏办。改交折银之茶行,或全停配运,或免课给商配运,或减配茶数给商纳课配运,均由该省督抚酌筹,奏准后办理。
茶引
文据名。清代行茶凭票之一。行于浙江省。浙江省茶叶畅销,每年额引、余引两项仍不敷行销,照例于年节时添颁备销余引数万不等。其备销茶引征收之茶课及应交纸价饭食银两,按年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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