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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荐康”说考辨
──翁、康关系再认识
作者:马忠文 责编:

来源:金冲及主编:《戊戌变法与翁同龢》,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发布时间:2013-11-14  点击量: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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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维新中翁同龢向光绪帝“举荐”康有为的说法在近百年来颇为流行,几成历史定论。一般认为,翁氏在甲午战后主张变法,与康有为关系密切,曾积极支持过康氏的政治活动;戊戌年四月翁同龢之开缺及政变后再遭革职处分,均是因支持变法、“举荐”康氏而开罪于慈禧的结果。在反映翁、康关系的文献史料中,既有康有为回忆翁氏“举荐”的诗文,也有清廷指责翁“滥保匪人”的谕旨。在一些学者看来,曾经删改的翁氏日记中诋毁康有为的词句也可视为翁“荐康”的反证。此或谓翁氏“荐康”说久兴不衰的主要原因。不过,如果调整角度,以翁同龢“荐康”说的源起与流衍为线索,逐次分析主要相关文献的形成背景、相互联系及史料意义,我们会发现,流行近百年的翁氏“荐康”说并无确凿的事实依据,有关翁、康关系的诸多说法,仍有重新认识的必要。

 

 

 

近代以来人们在研究翁、康关系时,往往忽视了一种现象,即在戊戌年四月翁氏被开缺前乃至是年八月政变爆发前,似未有人闻及翁同龢“荐康”之事。这一情况在史料学上的反映是,迄今我们见到的涉及翁氏“荐康”的全部文献,无论是官方档案还是私家著述,没有任何一件被证实形成于戊戌政变前,换言之,翁同龢“荐康”说是戊戌政变后才流传开来的一种说法。就目前发现的材料而言,翁氏“荐康”说实起源于康有为1898年10月6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接受香港英文报纸《中国邮报》(China Mail,又称《德臣报》)记者采访时的一篇谈话。

9月20日(八月初五日)康有为逃离北京,在英国军舰的搭救下于9月29日(八月十四日)晚七点到达香港。抵港后,港官“派英差多名,暗为保护,有求见者,康皆却之”,[1]直到10月6日(八月二十一日)晚才首次公开露面,接受了《中国邮报》记者的采访。这是康逃离北京后第一次就时局发表政治谈话。作为当事人,他把整个维新变法过程和政变原委作了简要的阐明,经过一位买办翻译,记者将康氏谈话用英文记录下来。当时离政变发生仅隔半月,世人方苦于传说纷纭、是非真相扑朔迷离之际,康氏的谈话立刻引起中外媒体的极大关注。第二天,上海英文报纸《字林西报周刊》全文转载了这篇采访记。[2]随后,港、沪、津等地的中文报纸也纷纷将其译成中文以飨读者。翁同龢“荐康”说最早即起源于这些报纸上刊载的康氏谈话。10月16日(九月初二日)上海《申报》引述康氏言论云:

 

我由湖北人御史高燮曾所荐,翁同及礼部尚书李端芬[]亦留意于我,有谓翁守旧党,实非也,实翁、李二臣屡欲荐我在皇上左右以备顾问。我自蒙召见,即奉旨在总署行走。[3]

 

稍后上海《新闻报》、天津《国闻报》刊译的康氏谈话内容与上文大致相同,都提及翁同龢“非守旧党”,曾“留意”、“举荐(荐剡)”过康有为。可以肯定,康有为是翁氏“荐康”说的首倡者。

突然兴起的翁氏“荐康”之论在当时的士林中引起了怎样的反响,暂且不论,我们今天却不可盲然信从。翁同龢若确实“举荐”过康,无论何种形式,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的。如果是具折“保荐”,似应有奏疏存世。康氏称高燮曾、李端棻保荐自己,均系疏荐,这已从清廷档案中得到了证实。高氏保荐系指1897年12月12日(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递呈《请令工部主事康有为相机入弭兵会片》一事,片中有请“特予召对”之语[4]。李端棻疏荐的具体时间尚有待查证,但1898年9月5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九日)李上《为滥保匪人自请惩治折》可证实确有其事。[5]而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均未发现有翁氏“荐康”的奏疏。翁如果向皇帝“面荐”过康有为,则有两种情况:一是“密荐”,即除了光绪帝与翁同龢外,没有第三者在场;二是军机大臣召见时当众“面荐”。前者只有翁同龢在毓庆宫授读时才有可能。但是,从1896年2月15日(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十三日)慈禧下令撤去汉书房后,翁氏已无法在毓庆宫“造膝独对”。同时,按照清代规制,军机大臣向无单独召见之例,枢臣只能在入值时一起被召见。[6]从汉书房被撤到戊戌四月翁氏开缺为止,光绪帝从未单独召见过担任军机大臣的翁同龢,《谕折汇存》和《翁同龢日记》均可证实此事。如果翁氏是在军机大臣召对时当众“荐康”的,当时必然会有所传闻。而事实上,没有材料表明在翁氏戊戌四月开缺前有人听说过翁氏“荐康”一事。因此,翁同龢在军机大臣见起时当众“面荐”康有为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

退一步讲,如果翁氏开缺前确曾“举荐”过康有为,而且康氏有充分的理由对此一直守口如瓶,那么政变发生后为何公然将这一秘密扬之报端?这实在令人疑惑不解。翁同龢从《新闻报》上看到康氏谈话内容后,于10月18日(九月初四日)日记中写道:“《新闻报》等本皆荒谬,今日所刊康逆语,谓余论荐,尤奇,想我拒绝,欲计倾我耶?!”[7]这里,翁否认曾“举荐”过康氏,他断言这是康有为对自己未曾援手相助而进行的倾陷。因翁氏日记在政变后曾经删改,此论或不易为人们所相信。不过,通常而言,康氏散布“荐康”说时是不会不考虑对翁氏安危影响的。既然他置自保不暇的翁同龢于不顾,公开宣扬与翁不利的言论,显然对“荐主”没有保护之意,反倒有恩将仇报之嫌,如此看来,翁氏日记所云则更近情理。

分析当时的情形,康有为公开谈话中的翁氏“荐康”之说实与情理有悖。况且迄今我们未发现一件形成时间与“举荐”行为相同时的原始材料来为康氏事后的回忆做主证。因此,康氏之说似无事实依据。

康氏谈话流传不久,上海报界又出现了一篇提到翁氏“荐康”之事的文章。此为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幕僚梁鼎芬于10月27日(九月十三日)在《申报》刊发的《驳叛犯康有为书》。此文是针对康氏谈话以及康所撰《奉诏求救文》[8]中诋毁慈禧太后的言论而刊发的一篇反驳文章。梁氏在文章中抨击康有为“乘我皇上锐意求治之日,又为翁师傅造膝密荐之人,于是逞其奸谋,夹以危论。依张荫桓为羽翼,结内监为腹心,阳托变法之名,阴行僭逆之事,欺侮我圣主,贻害我百姓。得罪之后,逃在外洋,与逆犯孙文联为一气,无所不至,无所不言”。[9]本来这是一篇驳斥康梁“逆党”的文章,却笔锋一转,提到翁同龢“造膝密荐”之事,将锋芒指向罢职在籍的翁氏,梁氏此举绝不怀好意。既是“造膝密荐”,旁人焉能知道?此论应是从广为传播的康氏谈话演绎而来的,其目的是借康有为之口打击翁同龢。此举的幕后指使者是张之洞。翁、张二人久生积怨,尤其是在英德续借款抵押问题上,翁同龢与张荫桓执意以宜昌盐厘为抵押,严重侵害了湖北地方利益,引起张之洞的抗拒;戊戌年春张之洞入枢又因翁、张的暗阻而失败,凡此种种,足以令张之洞对翁有落井下石之举。[10]翁氏政敌的介入,使情况变得复杂起来,终于导致了戊戌年十月翁同龢革职事件。

 

 

1898年12月4日(光绪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清廷忽然颁布明发上谕,以“滥保匪人”的罪名宣布将开缺在籍的翁同龢“即行革职”。这是最早提到翁氏“荐康”的一份官方文书。该谕云:

 

翁同授读以来,辅导无方,从未将经史大义剀切敷陈,但以怡情适性之书画古玩等物不时陈说。往往巧借事端,刺探朕意。……今春力陈变法,密保康有为,谓其才胜伊百倍,意在举国以听。朕以时局艰难,亟图自强,于变法一事,不惮屈己以从。乃康有为乘变法之际,阴行其悖逆之谋,是翁同滥保匪人,已属罪无可逭,……其任性跋扈情形,事后追忆,殊堪痛恨。前令其开缺回籍,实不足以蔽辜。翁同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不准滋生事端,以为大臣居心险诈者戒。[11]

 

此谕以光绪帝的口吻确认翁氏在戊戌年春曾“密保康有为”,且有“其才胜臣百倍”之奏语,在客观上加深了世人对康氏之说的信任。这一官方定论为康氏谈话做了一个有力的注脚。然而,谕旨中的“荐康”同样不可轻信,其疑点在于,如果翁曾有“荐康”行为,为何政变发生时没有立即受到朝廷的惩处而要迟至十月才有此谕?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戊戌八月礼部尚书李端棻、内阁学士张百熙均因公开举荐康有为而遭到“革职流放新疆”和“革职留任”的处分。[12]就连大学士荣禄也因保荐陈宝箴而被予以“降二级留任”的薄惩。[13]试想,这种氛围下,慈禧如何会对曾经“荐康”的翁同龢网开一面?显然,戊戌十月翁氏革职应另有隐情。

有关材料证实,这道谕旨系由军机大臣刚毅拟稿,并体现了刚毅等人的意愿。1914年翁同龢侄孙翁斌孙应清史馆协修王崇烈(字汉甫,清季国子监祭酒王懿荣之子)之邀,曾撰拟了一份《翁同龢列传》。这份由翁氏后人撰写并保存至今的传稿中记载:“(翁同龢)生平坦白,同官有过,恒面规之,卒以是为小人所忌,遭谗罪废,朝野惜之。戊戌十月旨出大学士刚毅手,先一日,刚毅独对,褫职编管皆其所请。尚书王文韶于述旨时争之曰:‘朝廷进退大臣以礼,编管奚为?’刚毅谬其说,曰:‘慈圣意耳。’文韶叹曰:‘吾曹他日免官可以此为例矣。’”[14]翁斌孙明确指出翁同龢革职系遭刚毅谗言构陷。荣禄门人陈夔龙《梦蕉亭杂记》中记云:“迨八月政变,康、梁获罪,刚相时在枢府,首先奏言:翁同龢曾经面保康有为,谓其才胜臣百倍,此而不获严惩,何以服牵连获咎诸臣?”[15]以情理推之,刚毅奏此言当在十月革黜翁氏之前,而非八月政变发生时,此处应为陈氏忆误。《张謇年谱》戊戌十月亦记:“闻刚毅、许应骙承太后之意旨,周内翁尚书于康、梁狱,故重有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县官编管之谕旨。”[16]可见,翁同龢革职似与刚毅等人的蓄意倾陷有很大关系。

戊戌年春翁、刚同值枢垣,在处理政务时意见屡有不合,二人关系未洽确为实情。翁氏之开缺与刚毅之排挤也不无关系。[17]但是,戊戌十月刚毅是怎样以“滥保匪人”的罪名将翁罗织在康梁案中,这需要我们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证。特别是“康有为之才胜臣百倍”这句话是否可视为翁氏“荐康”的铁证,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翁同龢门人孙雄所撰《故清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翁文恭别传》曾称言,翁氏从未说过“其才胜臣十(百)倍”之类的话。谕旨中此语实乃“刚毅辈不惬于公,设词以倾公,且以倾德宗也”。[18]此论明显是为翁氏辩解。一般说来,刚毅拟旨,对翁氏上奏之言恐怕不敢凭空捏造,多少必有所据。更何况一些比较可靠的材料说明,翁同龢确曾说过此话。近人丁国钧《荷香馆琐言》记云:“世皆谓翁相国保荐康某,相国得罪后,上谕中亦及之。赵次丈侯,相国老友也,曾面质以此事。相国谓皇上一日问及康某,我对以其才胜臣十倍,然其心叵测,恐皇上不解叵字,又申言叵测者,不可测也,余未及康某一字云。”[19]文中赵次侯即赵宗建,又字次公,晚号非昔居士,常熟人,为翁同龢友人。翁氏开缺回籍后与赵往来十分密切。从赵次侯向丁国钧转述翁同龢的话中可知,翁氏不承认“举荐”过康,但并不否认自己说过赞誉康氏之才的话,只是他说过康氏之才“胜臣十倍(而非“百倍”),然其心叵测”之语。王崇烈在《〈翁文恭公传〉书后》中也证实翁氏说过“其才胜臣十倍”一语。王氏云:

 

康有为成进士后,感愤时事,急于致用,每作危言论天下事,康实具有世界知识者,造次上书常熟不报后,以所著《日本变政考》乞为奏进御览。夫此岂常熟肯为者乎?康固不知也。忽一日,德宗于常熟独对后,示以《日本变政考》,意甚愠常熟不为奏进,并谕以试论康有为之才如何,常熟见天颜不霁,惶悚对曰:“康有为才具胜臣十倍,其他非臣愚所能知也。”当刚、翁同值时,自亲王外,满臣以刚居首,圣眷亦隆,自刚衔怨之后,其于常熟早蓄排挤之计,至是得其间矣。[20]

 

所谓《翁文恭公传》实即王崇烈在翁斌孙所拟《 翁同龢列传》基础上,又根据清廷档案资料写成的,当是后来《清史稿·翁同龢传》的祖本。据王氏言,上述情况因其“事属琐屑,例不应引入正传”,故“用述颠末,作为书后,以存纪实”,以便“后人窥知当时政局之真迹”。[21]由于撰拟翁同龢传时,王崇烈曾向翁斌孙征求过意见,故上述说法有可能得之于翁氏后人之口,或者至少经过了他们的证实。因此,在原始材料缺乏的情况下,这段记述与《荷香馆琐言》所记情况均是较为可信的有源史料。这段经过演绎、流传下来的口碑材料提供了值得注意的细节和线索:其一,康氏“感愤时事,急于致用”,“造次上书常熟”,但均为翁氏所拒;其二,在光绪帝“谕以康有为之才如何”时翁同龢说过“康有为之才胜臣十倍,其他非臣愚所能知也”的话;其三,光绪帝与翁同龢君臣二人的对话与奏进《日本变政考》有关。

若将丁国钧、王崇烈的记述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翁同龢确曾说过“康有为之才胜臣十(百)倍”之言,但这只是半句话。“其才胜臣十(百)倍,然其心叵测(其他非臣愚所能知也)”才是语意完整的一句话,这其中毫无“举荐”康氏之意。当时对康氏才识予以肯定,同时贬斥或鄙视其人品心术的大臣并非翁氏一人。戊戌年六月,协办大学士孙家鼐在奏折中亦言:“康有为之为人不端,而才华尚富……愿皇上采其言,而徐察其人品心术”。[22]广东学政张百熙在奏请免调康氏参加特科片中,也称康“通达时务,信为有用之才,若再能心术纯正,操履廉洁,尤属体用兼备”。[23]特别是翁与孙家鼐,关系素密,政治倾向亦相近,孙对康的如此评价,也可映证翁氏说出“康有为之才胜臣十(百)倍,然其心叵测”这样的话不足为奇。

进一步而言,翁氏奏此言的具体时间亦可考证出来。王崇烈言“其才胜臣十(百)倍”之语是在奏进《日本变政考》时所说,其时间当在戊戌年三四月间,这与刚毅所拟谕旨“今春力陈变法,密保康有为,有其才胜伊百倍之语”完全吻合。以此为线索查证戊戌年春季的翁氏日记,可以发现,四月初七、初八日(5月26、27日)两天的日记非常值得分析。

 

初七日记云:上命臣索康有为所进书,令再写一份递进。臣对:与康不往来。上问:何也?对以此人居心叵测,曰:前此何以不说?对:臣近见其《孔子改制考》知之。

初八日记云:“上又问康书,臣对如昨,上发怒诘责。臣对:传总署令进,上不允,必欲臣诣张荫桓传知,臣曰:张某日日进见,何不面谕?退乃传知张君,张正在园寓也。[24]

 

这里所言康书,正是《日本变政考》。此书本于三月二十三日(4月13日)已由翁代呈御前,但很快被转呈慈禧,故光绪帝令翁传旨让康再抄一份进呈。由于当时康氏之进用已引起慈禧不满和守旧势力的仇视,深知利害关系的翁同龢公然两次抗旨,遂致君臣二人发生争论。“康有为之才胜臣十倍,然其心叵测”一语应该是此刻所讲。当时是枢臣见起,刚毅得以亲闻翁氏此言。戊戌十月在向慈禧进言并草拟谕旨时,刚毅断章取义,将“其才胜臣十倍”说成“百倍”,作为翁氏“荐康”的证据,同时将“其心叵测”一句隐去不言;又故弄玄虚,将翁面奏之言,说成“密保”,此举可谓阴巧卑劣。翁氏接到谕旨后自知是诬陷却无法申辩,只好将日记中“其才胜臣十倍”半句删去,仅留下“其心叵测”半句。这正是我们今天在翁氏日记中看不到“其才胜臣十(百)倍”之语的原因。以前曾有人怀疑“其心叵测”一句是翁氏后来删改日记时添加用以饰人耳目者,现在看来,这种推论似乎并不准确。

戊戌年四月初七日(5月26日)翁氏向光绪帝奏言“康有为之才胜臣十倍,然其心叵测”一事,从翁氏日记的另一处记载中也能得到证实。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1899年12月20日)清廷再下谕旨,重申悬赏缉拿康、梁,其中再次提及“翁同龢极荐康有为,并有‘其才胜臣百倍’之语”,并将翁之举荐与康、梁“阴构逆谋,几陷朕躬于不孝”之事相提并论。[25]十一月二十一日(12月23日)翁氏见到此谕后在日记中写道:“《新闻报》纪十八日谕旨,严拿康、梁二逆,并及康逆为翁同龢极荐,有‘其才百倍于臣’之语。伏读悚惕!窃念康逆进身之日,已在微臣去国之后,且屡陈此人居心叵测,不敢与往来。上索其书至再至三,卒传旨由张荫桓转索,送至军机处同僚公封递上,不知书中所言如何也。厥后臣若在列,必不任此逆猖狂至此!而转因此获罪,唯有自艾而已。”[26]此记意在为自己辩解。这里提到戊戌年四月初七、初八两日奉旨索取《日本变政考》之事,再次证实“其才胜臣百倍”一语确在奏呈《日本变政考》时所说,否则翁同龢在读谕旨时不会无端涉及此事的。而且可以肯定,此时他已将四月初七日日记删改过。“因此获罪,惟有自艾而已”一语,流露出翁氏遭刚毅陷害而有口难辩的无奈心情。

澄清了翁氏奏言“康有为之才胜臣十(百)倍”一语的真相后,我们有理由认为,清廷上谕称翁“滥保匪人(康有为)”并没有事实依据,完全是刚毅利用其地位和权力对翁同龢的蓄意陷害。翁氏革职实际上是戊戌年春清廷高层内部权力斗争的余绪。至此,我们也明悉了刚毅等人迟至戊戌十月才敢提出“荐康”罪名将翁革职的原因。毫无疑问,康氏谈话造成的舆论氛围为翁氏政敌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这层意义上说,谕旨中的“荐康”之说不过是对康氏之说及梁鼎芬的“造膝密荐”之论进行了新的编造而已,它们之间有内在的联系,有学者从新旧两派均指认翁曾“荐康”的表面现象来推论此事的真实性,看来并不确当。

 

 

迄今为止,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翁氏“荐康”材料,出于梁启超的手笔。1899年5月梁启超于日本横滨印行了九卷本的《戊戌政变记》,书中首次系统叙述了翁、康关系,被后世视为翁同龢“荐康”说据以立论的基本史料之一。[27]不过,此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作,更大程度上是当时康、梁开展“保皇”活动的政治宣传品。为了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书中对戊戌维新中的有关史实或掩饰隐讳,或夸大歪曲,个别之处甚至有臆造之嫌。[28]该书《康有为向用始末》一章述翁氏“荐康”原委云:

 

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德人占踞胶州之事起,康驰赴北京,上书极陈事变之急。……书上工部,工部大臣恶其伉直,不为代奏。然京师一时传钞,海上刊刻,诸大臣士人共见之,莫不嗟悚。有给事中高燮曾者,见其书叹其忠,乃抗疏荐之,请皇上召见,皇上将如所请,恭亲王进谏曰:本朝成例,非四品以上官不能召见,今康有为乃小臣,皇上若欲有所询问,命王大臣传语可也。皇上不得已,正月初三,遂命王大臣延康有为于总署询问天下大计变法之宜;并令如有所见,及有著述论政治者,可由总署进呈,……而翁同复面荐于上,谓康有为之才,过臣百倍,请皇上举国以听,自此倾心向用矣。上命康有为具折上言,正月初八,康有为上疏统筹全局。[29]

 

此处言高、翁“荐康”事比《中国邮报》刊登的康氏谈话内容较为详细,时间与逻辑性也较为清晰。不过,梁氏竟将刚毅所拟谕旨中翁氏“密保康有为,有其才胜臣百倍之语,意在举国以听”之句,删改为“翁同龢复面荐于上,谓有为之才,过臣百倍,请皇上举国以听”,添入书中作为翁氏“荐康”的细节。此举或许时人不察,但今天看来,其破绽十分明显。梁将翁氏戊戌年四月初七言“康有为之才胜臣十(百)倍”一事,写在了戊戌正月初三至初八之间。这说明康、梁在政变前并不知道翁氏说此话的具体情况,更不知道这是被刚毅歪曲了的“荐康”证据。

书中首次向世人“披露”了甲午战后翁同龢与康有为及其变法活动的关系,并创言翁氏早在1895年(乙未)就曾向皇帝“介绍”过康氏的变法主张。梁氏云:

 

时师傅翁同兼直军机,性生忠纯,学问极博,至甲午败后,知西法不能不用,大搜时务书而考求之,见康之书大惊服。时翁与康尚未识面。先是,康有为于十四年奏言日人变法自强,将窥朝鲜及辽台,及甲午大验。翁同乃悔当时不用康有为言,面谢之。后乃就见康,商榷治法。康有为极陈列国并争,非改革不能立国之理,翁反复询诘,乃益豁然,索康所著之书。自是,翁议论专主变法,比前若两人焉。翁者,皇上二十年之师傅,最见信用者也,备以康之言达皇上,又日以万国之故,西法之良,启沃皇上。于是,皇上毅然有改革之志矣。其年六月,翁与皇上决议拟下诏十二道,布维新之令,既而为西后所查觉,及撤翁毓庆宫行走,而皇上信用之汪鸣銮、长麟等皆褫革,自是变法之议中止,而康亦出都南归。[30]

 

上述叙述一直被视为光绪帝因受康氏影响而产生变法思想,以及翁氏在皇帝与维新派之间充当联系人的主要依据之一。事实上,这是梁启超夸大其词。据后世学者对翁同龢日记的考证,翁、康首次会晤是在1895年7月1日(光绪二十一年乙未闰五月初九)。[31]二人交谈中“商榷治法”,议论改革应有其事,因为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已于6月3日(五月十一日)由都察院代呈皇帝。翁氏称康为“策士”说明他对康氏主张的欣赏。但是,如梁氏所言,此次谈话后翁同龢便“专主变法”,“比前若两人焉”,并“备以康之言达于皇上”,于是“皇上毅然有改革之志”之类的说法并不符合历史实情。《马关条约》签订后,光绪帝于5月11日(四月十七日)已颁布上谕,号召疆臣士民上下一心,卧薪尝胆,发愤图强,[32]其立志改革的决心跃然纸上,此时康尚未见过翁氏。梁氏笔下那种非翁氏将康言达于光绪帝则不会有变法运动兴起的说法,显然是对康氏政治影响力的吹捧。在这里梁氏首次将康有为─—翁同龢──光绪帝三人的关系与甲午战后改革的兴起联系起来,将翁塑造成了一位沟通康氏与皇帝关系的关键人物。如此编造的目的,无非是为戊戌年翁氏“荐康”之论张本。

为了抨击慈禧、荣禄等人扼杀变法、“密谋废帝”的行径,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回避清廷统治层内部权力斗争的因素,完全以帝、后两党围绕变法与否展开斗争的模式来概括和解释甲午至戊戌间的朝局变化。书中不仅把慈禧撤去翁氏毓庆宫行走之事说成是变法与守旧斗争的结果,戊戌年四月翁氏之开缺也被完全归结于新、旧之争。梁氏云:

 

自四月初十以后,皇上日与翁同谋改革之事,西后日与荣禄谋废立之事。四月廿三日皇上下诏誓行改革,廿五日下诏命康有为等于廿八日觐见。而廿七日西后忽出一朱谕强令皇上宣布,其谕略云: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近屡次经人参奏,……著加恩准其开缺回籍,以示保全,钦此。皇上见此诏,战栗变色,无可如何。翁同一去,皇上股肱顿失矣。[33]

 

梁氏此处对翁氏罢官原因的解释,与他在戊戌年五月致夏曾佑函中言翁因“阻天津之幸”而去位的说法相抵触。[34]至少戊戌年夏他并不认为翁是因“谋改革”而被开缺的。

总之,《戊戌政变记》中对翁、康关系的记叙虚构成分很大,完全是当时的一种政治宣传。梁氏对甲午战后翁同龢与康有为政治关系的刻意夸大,不过是对“今春力陈变法,密保康有为”官方定论的进一步演绎和铺展。刚毅所拟谕旨在指责翁氏“力陈变法,密保康有为”之后,又言“前令其开缺回籍,实不足以蔽辜”,故再有革职编管之严惩。如此含糊的措辞,暗示出翁之开缺亦与“力陈变法”与“荐康”有关。梁启超将翁“力陈变法”推至乙未年,并将翁之开缺与“谋改革”联系起来,皆源于谕旨中的这层寓意。在梁启超笔下,翁、康二人在学术、政治思想上的差异被完全抹杀。久经宦海磨炼的翁同龢被刻画成一位倾服于康氏变法主张并为之不惜掷首领利禄于一注的新党领袖,这远远脱离了当时官场生活的实际。作为史学家,梁启超在1921年出版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说;“如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治史者明乎此义,处处打几分折头,庶无大过矣。”[35]作为一般的治史经验,此论极有见地,然而,诸如梁氏此书对翁、康关系的记述,远远不是“打几分折头”的问题,因为这里不仅是“真迹放大”,甚至有编造事实的嫌疑。

 

 

对“荐康”问题及翁、康关系的记载,当然是康有为本人的著述更受重视。不过,这些诗文、杂著及年谱不仅刊印公布时间较晚,文献本身的形成时间也存在不少疑问。

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翁同龢在籍逝世,当时康有为正在瑞典旅行。康闻讯后,曾赋诗两首以示哀悼。现存谭张孝所藏保皇会档案中留有一份康氏的亲笔抄件,说明该诗在康返回美洲后已经写成。诗云:

 

甲辰七月瑞典得常熟凶问,于申堪北海口石上望海哭之:

长天黯黯海萧萧(海风怒号,悲潮飞拍,助我哀痛也),欲溯凄风赋大招。东望江南云断处,空将老泪洒寒潮。海山凄断冷风酸,忽听山颓最痛辛。荐士岂闻才百倍,救公直欲赎千身。萧何遇举登坛将,王猛曾为入幕宾。岂料七年悲党锢,竟成千古痛维新。昔为胶州北上书,冰河凌晓赋归欤。追亡竟累萧何履,变法真成商鞅车。党祸千秋见苏马,波涛万里泣灵胥。拊心君国惭无救,辜负明扬恨有余。

 

中国维新业,谁为第一人?王明资旧学,法变出元臣。密勿谋帷幄,艰难救国民。峨峨常熟相,凿空辟乾坤。仲舒学纯懿,第一冠贤良。贤傅推萧望,公才属马光。韦平勋再世,陈窦党重伤。仙鹤青霄唳(泪),霜毛竟不翔。(故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毓庆宫行走,常熟翁公□□耳──原注,引者。下同)师弟而臣主,宁闻二十年。成王新斧,尚父授经筵。尧舜天人圣,熊盘启沃贤。痛心丧良傅,一老不遗天。马江经败绩(愤),谬上万言书。辽失忧薪火,韩亡虑沼鱼。春[审]时求变法,痛器[哭]辄当车。降灌非公意,长沙空里闾。甲午东和后,纡心世变更。高轩咨下士,长揖对前荣。不信徒(徙)薪策,今为割地盟。岂闻师相贵,谢过向鲰生。考求中外势,救国决更张。进御新书本,培才大学堂。苦心营铁路,凿空启银行。十二策犹未,经帷遂忙。金轮久临御,玉类潜阴[阳]。虽割三台岛,仍张万寿觞。舞歌扶力士,鼾醉挟相王。忧国惊谗毁,沈沈只日[自]伤。胶州忽见割,伏阙我陈书。荐士劳推毂,追亡特枉车。辟门咨在下,决策变帏初。廷议终为梗,椒兰谁与除?恭王忧死日,华夏复生年。一德君臣合,千秋新旧移[缘]。耻为亡国主,誓欲复君权。戊戌当初夏,深谋变法全。四月廿三诏,维新第一期。大号明国是,独力扫群疑。五日相遂罢,千年弊尽披。新潮今卷海,开幕可忘之?神州大一统,文化五千年。守旧盈廷论,攘夷举国传。众攻谁敢犯,新法独倡先。救国新弥苦,罹灾身遂偏。痛绝瀛台变,忧深京室墟。老臣编禁复[后],圣主幸巡初。几被张华戮,徒为殷浩书。七年惊党祸,惨淡谢兴居。上相犹居士,幽囚现老僧。闭门惟读画,游寺或行。待死一生乐,忧时百愤腾。房州未复辟,目瞑亦何能。他日新中国,元功应尔思。铸金范蠡像,遣祭曲江碑。洒泪随欧海,招魂仗楚词。乾坤何日正,生死论交悲。 [36]

 

从这两首诗反映的内容看,主旨已不只是悼念翁氏,而是借机宣扬翁、康交谊与变法的关系。康有为后来似乎对这两首诗又有所改动,除了个别词句的改动,主要是增补了一些说明性的小注。民国十五年(1926年)刊印的梁启超《饮冰室诗话》中公开披露了这两首修订过的诗,即《哀词十四章》及《哭常熟三章》。梁氏诗话写道:“常熟翁公之丧,海内识时之士,同声哀悼。南海先生在欧洲闻讣,为哀词十四章;自序云:‘戊戌为中国维新第一大变,翁公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关系至重。恐人间不详,故详咏之。此虽诗也,以为翁公之传,以为新旧政变之史,皆可也。’”任公在这里毫不掩饰地说明了康氏赋诗的意图,后世经常引用的“维新第一导师”之句,就源于该诗话。[37]《哀词十四章》中增加的小注有:

 

十二策犹未,经帷遂忙。(乙未公大变法未成,而恭邸挠忌。那拉后恶之,不遣近上,遂于十月撤去毓庆宫行走,毓庆宫即师傅也。)。

忧国惊谗毁,沈沈只自伤。(乙、丙、丁三年,复行守旧。祝寿起园,安其危,利其灾。李莲英、恭王执政,翁公被谗忧畏甚。)

廷议终为梗,椒兰谁为除?(鄙人上书不达,束装南归。翁公凌晨下朝来追。朝命王大臣见之于总理衙门,以上宾相待,咨问变法。)

恭王忧死日,华夏复生年。一德君臣合,千秋新旧缘。耻为亡国主,誓欲复君权。戊戌当初夏,深谋变法全。(恭王守旧,挠变法,三月薨逝。四月,公与上即决变法。)

四月廿三诏,维新第一辞。大号明国是,独力扫群疑。五日相遂罢,千年弊尽披。新潮今卷海,开幕可忘之?(公以廿三日请上下定国是诏,中国数千年新基本于是定。廿七日,即革职逐归,永不叙用。公以变法救国民,罢相之速,古今未有。)

七年惊党祸,惨淡谢兴居。(庚子正月,荣禄请那拉后杀公。军机大臣王文韶、廖寿恒叩头固请,乃令常熟县监禁。七月,京师破,遂有西幸之事。)

上相犹居士,幽囚现老僧。闭门惟读画,游寺或行。待死一生乐,忧时百愤腾。房州未复辟,目瞑亦何能。(公七十无子,寡欲绝交,茕茕无欢,惟好画,或游山寺耳。)[38]

 

值得注意的是,康有为生前保存的《瑞典游记》说明,光绪三十年七月十一日始得知翁同龢于两个月前逝世,遂有诗哭常熟,其中“东望江南云断处,空将老泪洒寒潮”一句后有长注云:

 

吾于丁酉冬,为德人索胶上书不达,十一月二十日津海将冰,十八晓束装而行,马车戒旦,仆夫在途,先一日投书翁常熟辞行,告以中国即灭亡,眼看各国之兵入京,吾不忍见,决出旧中国而觅新中国,不复再还。翁公退朝,即来追亡,吾已拒驾,翁公闯入握手曰,君不得行,今早高理臣有章荐君,吾白于上曰,时局艰难,非破格用人不可,康有为之才过臣百倍,请加大用,上甚眷君,宜留勿行,即行亦追回。吾感其意,乃呼仆解装而留,遂有戊戌变法之事,而翁公与鄙人亦几死于是。盖上与翁常熟为二十年师弟,最为敬信,而翁公生平公忠谨密,未尝妄荐一人,故上以信公之故,过信海滨鄙人,其称仆太过,吾何能任?盖元臣好士爱才推毂之溢词云尔。然以荐仆故,己亥废立未成,于庚子正月十日荣禄几杀公,临朝明降诏书,以误荐鄙人为罪,革职编管,公遂终身废弃。救国无功,徒累知己,方冀光复重逢,岂意哲人遂萎,望海陨涕,哀思难任,续诗二章。更续哀词十二章,以无关瑞典事,不复录入。[39]

 

看来,这些诗文确写于1904年翁氏逝世不久,但后来又屡经增补。诗中讲述翁“荐士”“追亡”之事,发出“荐士岂闻才百倍,救公何值赎千身”的感叹,并在序中称翁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40]这些哀诗的特点是把“其才胜臣百倍”之语与翁氏“追亡”的感人故事结合在了一起。

刊印公布最早、影响最大的述及“荐康”之事的康氏诗文是《明夷阁诗集》所收《怀翁常熟去国》诗。据称诗集收入戊戌、己亥两年的诗作,凡99首,于宣统三年(1910年)在日本影印。《怀翁常熟去国》一诗云:

 

(胶变上书不达,思万木草堂学者,于十一月十九日束装将归。先是,常熟已力荐于上,至是闻吾决行,凌晨来南海馆,吾卧未起,排闼入汗漫舫,留行,遂不获归。及常熟见斥,吾又决行,公谓,上意拳拳,万不可行。感遇变法,且累知己,未知天意何如也。)胶州警近圣人居,伏阙忧危数上书。已格九关空痛哭,但思吾党赋归欤。早携书剑将行马,忽枉轩裳特执裾。深惜追亡萧相国,天心存汉果何如?[41]

 

此诗将翁、康关系比拟为汉时贤相萧何与大将韩信之间的知遇之交,可以看出康氏对翁的崇敬感激之情。该诗与前引《哀词十四章》、《哭常熟三章》所述情节多有雷同之处。其中有关细节多有疑窦和破绽。其一,诗中言翁“力荐”康在丁酉年十一月十九日前,即高燮曾疏荐康氏之前,此与《戊戌政变记》戊戌正月翁氏“面荐”一论有异。其二,后世学者利用档案史料经过研究证实,高氏荐康系出于康有为之授意,甚至与接受康氏贿赂有关。[42]丁酉冬康上《第五书》被拒后,遂授意言官疏请召见,其进用之急切心情可见一斑。这种心态下,怎会因“思万木草学者”而有“束装”南归之意?从时间上看又恰恰在高氏呈递奏疏的那天(应为十一月十八日),显然,这与事理相悖,并不可信。既无“南归”之事,何有翁同龢冒着严寒“枉驾”“留行”之举?且此事独见于康氏本人的诗文而未见时人述及?故所谓翁氏到南海会馆为康“留行”的情节不可信。其三,翁氏“见斥”系在“定国是诏”颁布后,其时康已深简帝心,政治前景十分看好,为朝野所瞩目,他怎么有激流勇退之念?所谓翁氏开缺后康亦“决行”不可信,翁氏嘱其“上意拳拳,万不可行”亦不可信。按一般情况分析,此诗应做于翁氏开缺离京之时。不过,据黄彰健先生考订,此诗系戊戌政变后补做的。[43]如果推断不误,这首诗应与上述哀词形成时间接近,不会早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翁氏逝世的时间。

康有为在民国九年(1920年)写的《翁文恭书〈易林〉书后》一文中,也“生动”地回忆了他与翁氏戊戌年的关系。康氏云:

 

(翁)公以帝师为相德宗十年,师弟君臣,鱼水情至亲。太后因恶之,撤职回籍编管。先是,公忧中国,进呈吾所著《日本明治变法考》、《俄大彼得变政记》,因荐言:“康有为之才,过臣百倍”,遂被德宗特达知。先请定国是,公请于四月,上下诏定国是,决变法。荣禄忌焉,谋于太后。逐公,遂罢相归常熟。吾往望公,亦欲从归。公曰:上待公厚,万不可行。吾遂毗赞维新变法,至八月遂构大变,党祸大严,……公以荐吾故,遂移及公,(太后)欲杀之。枢相王文韶叩头求免,下诏编管。吾之累公,危甚矣。……吾以戊戌四月送公行后,累公以大难遂与公永诀。音容既不接,公与吾之书札亦抄没,不复保存[44]

 

康氏此记将自己与翁的关系写的很亲近,但与《哀词十四章》、《哭常熟三章》、《怀翁常熟去国》诗注在内容上又有所出入。此文言及翁氏在进呈《日本变政考》时言“康有为之才过臣百倍”,同时又言翁因“荐吾故”受累被下诏编管,王文韶曾力止未果诸事。这些细节与前引翁斌孙、王崇烈之撰述极为相近,似同出一源。也许这些情况是民国初年康回国后才了解到的。不过,此处并无翁氏曾言“其心叵测”之类的话,这是与《〈翁文恭公传〉书后》不同的地方,很可能是康故意隐讳不提。此外,康氏这里言昔日翁同龢给他的信札均被清廷抄没,亦有疑问。政变后步军统领及两广总督奉旨从南海会馆、康氏家中搜缴的信牍之中,未见有翁氏致康的信札;迄今流传在世的数以千计的翁氏信札原迹中,亦不见致康氏一札,可见康所言不实。

与上述诗文杂著相比,《康南海自编年谱》(亦称《南海先生自编年谱》)中对翁、康关系的记述最为详细。关于年谱的成书时间,1954年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丛刊第四册《书目题解》中言:“是书系康有为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前所做,叙事亦至是年为止。原稿在戊戌年抄落,展转落于其门人罗孝高手中。戊戌十二月,作者流亡日本,复将乙未以后事补作而成是编。”[45]此论之来源,实为康有为在年谱中的一句注语。《康南海自编年谱》“光绪二十二年丙申三十九岁”前有一小注云:“此书为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前作,故叙事止于是岁,门人罗孝高不知从何得之,盖戊戌抄没,落于人间,而孝高得之也。更(生+生)年七十识。”[46]按,康氏晚号更(生+生) ,其年七十当在民国十六年(1927年)。又,康氏是年3月8日(二月初五日)度过七十岁生日后于3月31日(二月二十八日)在青岛逝世,因此,这条注语应是康逝世前不久所写的。康氏自言其年谱前部分著写于乙未年(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前并不可信。因为这部分内容中多处夹杂有戊戌年才发生之事。所谓年谱原稿被抄没又“碰巧”为其门人所得亦不免过于离奇。现存国家博物馆的康氏年谱手稿也只是康氏的亲笔抄本而已。因此,笔者认为:如果乙未前康氏确曾编过年谱,则这部分内容在政变后也经过了修改和补充,否则其中是不会掺入戊戌年才发生的事情。但更为可能的是,现在通行的《康南海自编年谱》系政变后才开始编撰,并且经过不断修改、补充,到康氏逝世前才最后定稿。他在年谱中自加注语无非是让后世相信乙未前的部分乃其旧著,非政变后所写,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因此,年谱中对乙未前翁、康关系的描述必须进行谨慎分析。

年谱记1888年(光绪十四年)康有为来京参加乡试不售后,“发愤上万言书,极言时危,请及时变法”,并通过当时的国子监祭酒盛昱将此书(后称《上清帝第一书》)转交翁同龢,请代上达。但因书中“直言时事”“常熟恐以此获罪,保护之,不敢上”。[47]翁同龢日记是年11月16日(十月十三日)则记云:“南海布衣康祖诒上书于我,意欲一见,拒之。”11月30日(十月二十七日)又记:“盛伯羲以康祖诒封事一件,欲成均代递,然语太讦直,无益,只生衅耳,决计覆谢之。”[48]比较康、翁的记述,可以看出,康氏讳言了自己求见翁同龢遭到拒绝一事。梁鼎芬在戊戌政变后述康氏十年前来京时的情形云:

 

康有为赴试京师,因不中举人,遂夤缘在朝大官,求得富贵。已故工部尚书潘文勤公祖荫、现任大学士徐公桐、前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前礼部尚书许公应、已故前出使英国大臣户部左侍郎曾惠敏公纪泽、礼部右侍郎志公锐、前国子监祭酒盛公昱,皆与康有为素无渊源,乃屡次求见,上书谀颂,诸公以康有为一年少监生,初到京师,遍谒朝贵,实属躁进无品,皆甚鄙之。潘公送银八两,并作函与康云,以后请勿再来,来亦不再送银。此函人多见之。曾公尝告人曰:康有为托名西学,希图利禄,不知西无此学,中国亦无此学也。徐公、志公见其言嚣张卑蹈,皆将原书掷还,都下士大夫无不鄙笑。[49]

 

梁鼎芬政变后的这番说法显然有贬损康氏的倾向,但1888年招康入京的翰林院编修张鼎华(字延秋)是其舅父,上述情形多少有所依据。梁氏言康上书“谀颂”权达,确非虚语,现存康氏当年致诸朝臣的书札中即可看出他夤缘津要的心态来。[50]康氏致翁的函札不见传世,但可以肯定,其中不乏同样的谀颂之辞。翁氏拒见康氏恐伯也与此有关。至于康“上书陈大计”,是受当时放言高论以争时名的清议风气的影响,其真实动机是攀援朝贵,寻求出仕捷径。翁与康素无交往,拒绝代康上书更多的是出于宁人息事的考虑,恐无任何私交性质的关爱之意。年谱中的“保护”之论应是后来康氏的附会。

年谱记乙未年会试中翁氏对康的“赏识”亦颇详尽。康氏云:

 

殿试,朝考皆直言时事,读卷大臣李文田与先中丞公宿嫌,又以吾不认座主,力相排。殿试徐寿蘅侍郎树铭本置第一,各阅卷大臣皆圈矣,惟李文田不圈,并加黄签焉,降至二甲四十八名。朝考翁常熟欲以拟无,卷在李文田处,乃于“闷”、“练”等字,加黄签力争之,遂降在二等。徐园、翁常熟告我,问与李嫌之故,故知之。[51]

 

康言朝考时翁同龢欲拟其为元,因李文田从中阻碍而未果。此事与情理不符。朝考前翁、康从未有一面之缘,二人既无同乡之情,又无堂属之谊,没有任何交往与私谊。更何况康氏殿试位列二甲末等,纵使翁氏有心在朝考中拟其为元,又如何能不顾科举考试的客观标准和其他考官的意见而任意拔才呢?梁鼎芬《康有为事实》记康氏会试情况云:

 

康有为既中进士,欲得状元,日求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为之遍送关节于阅卷大臣,皆以其无行斥之,不得状元,尚欲得翰林,又托张荫桓送关节于阅卷大臣礼部右侍郎李公文田。康有为以为张与李系姻亲,己又与李同乡,谓必可入选,岂知李侍郎品学通正,深知其无行不受张托,斥之尤力,遂不得入翰林。康有为恨之次骨,时与其徒党诋李侍郎。[52]

 

梁鼎芬此言康、李交恶的原因与康说有歧,但他揭示出康氏托张荫桓在科场中暗通关节的内情。打通关节在清季科举考试中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张不仅向李文田进行过关说,种种迹象显示,他也向翁做过疏通工作。[53]不过,朝考结果康氏仅得二等一百二名,并未取得入翰林院做庶吉士的资格。无法看出翁氏对康曾有丝毫赏识之意。

年谱记乙未年闰五月初九日翁、康二人首次面晤的情况云:

 

时翁常熟以师傅当国,憾于割台事,有变法之心,来访不遇,乃就而谒之。常熟谢戊子(按,即光绪十四年,1888年)不代上书之事,谓当时实未知日本之情,此事甚惭云。乃与论变法之事,反复讲求,自未至酉,大洽,索吾论治之书。时未知上之无权,面责常熟,力任变法,推见贤才。常熟乃谓:“与君虽新见,然相知十年,实如故人。姑为子言,宜密之。上实无权,太后极猜忌。上有点心赏近支王公大臣,太后亦剖看,视有密诏否?自经文芸阁召见后,即不许上见小臣。即吾之见客,亦有人窥门三巡数之者,故吾不敢见客,盖有难言也。”吾乃始知宫中事。然未知其深,犹频以书责之,至谓“上不能保国,下不能保身”。常熟令陈次亮来谢其意,然苟不能为张柬之之事,新政必无从办矣。时常熟日读变法之书,锐意变法,吾说以先变科举,决意欲行,令陈次亮草定十二道新政意旨,将次第行之。……常熟内畏太后,欲托之恭邸而行,而恭邸不明外事,未能同心,卒不行也。[54]

 

上述叙述与《戊戌政变记》大略一致。康氏当面建议翁氏“力任变法,推见贤才”,实际上是希望能重用自己。翁视康为“策士”,对其变法主张自然有所询问,这也是极为可能的。但诸如“上实无权,太后极猜忌,上有点心赏近支王公大臣,太后亦剖看,视有密诏否”之类牵涉宫闱秘辛的事情,焉能与一位素无渊源的“狂生”初次见面时就一吐为快?这岂是以理学修身,具有浓厚忠君观念,秉性谨慎持重的翁同龢所为?无疑,这是康氏在政变后为了证明自己与翁有私交而强加给翁氏的。康有为甚至有借此向后世暗示光绪帝经常有密诏给臣僚,诱使人们相信他在政变发生前确实奉有皇帝衣带诏的意图。这不失为一种煞费心机的杜撰。

年谱记丁酉、戊戌之交高燮曾疏荐及总署传见之事,与《戊戌政变记》、《怀翁常熟去国》诗注大致相同,但年谱中只言翁对高氏疏荐康有为的建议“力称之”,“再持之”,[55]并未确言翁又“举荐”之事。这与康、梁的早期著述有异。

《康南海自编年谱》中有关翁、康频繁交往的记载也随处可见。如“翁常熟在毓庆宫独对,吾频谓之曰……”;“吾累书劝其力辞总署差,常熟不能从,……常熟去官后,悔不听我言也”;“既谒常熟,投以书告归”;“吾走告常熟,明日本之可信”;“吾闻之,上书常熟曰……”;“时严范孙请开经济特科,常熟主之,……乃说常熟并责张樵野成之”;“时偿日本款甚急,中允黄思永请用外国公债法,行昭信股票,下户部议,……吾闻而投书常熟,力诤之”;[56]等等。这些情况翁同龢日记中无从互证,当时人的记载中也未曾提及。

相反,戊戌年间康氏与其同乡、户部左侍郎兼总署大臣张荫桓往还密切虽为时人所知,康氏年谱中却极少谈到,这是耐人寻味的。对于这种“扬翁隐张”的倾向,很早就有人提出疑问,并试图予以解释。近人黄濬在《花随人圣庵摭忆》中言:“或疑南海自编年谱中,言常熟者多于樵野,以为南海纯得常熟之力,此实大误。南海来京,主樵野,此事瘿公(罗惇曧)、孺博(麦孟华)皆言之。常熟负重望,又有知己之感,故数言之,樵野结纳深,而为谋主,故不数言之也。”[57]这种解释虽然道出了康有为来京“主樵野”的事实,但因囿于成见,未能揭示出康氏刻意“扬翁隐张”的真实意图。

笔者以为,《康南海自编年谱》系康氏晚年定稿,书中对翁氏“荐康”说的宣扬与《康氏谈话》、《戊戌政变记》、《怀翁常熟去国》诗注及《哀常熟三章》等文献是一脉相承的,除了因年代久远发生的记忆失误外,对有些情节的刻意夸大和虚构是不容否认的。20世纪30年代,丁文江、赵丰田先生在研究翁氏“荐康”问题时曾认为,康有为在被召见前已受知于光绪帝必然经过大僚的奏荐,“但当时康所结识的大僚中只有翁常熟和南海张樵野荫桓,据《南海先生自编年谱》所记,康与张关系和往来还不及康与翁的十分之一。所以康受知于光绪帝决不是张的力量。……翁是荐过康的”。[58]这一结论的得出显然是对康氏年谱过于轻信了。这是康、梁编造事实,致使后世对翁、康关系的研究误入歧途的典型例证。

 

 

翁同龢“荐康”说的兴起与流衍,是从康有为公开谈话、《驳叛犯康有为》、清廷革黜翁氏上谕、《戊戌政变记》、《怀翁常熟去国》诗注、《康南海自编年谱》等文献的传播中表现出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文献(特别是康、梁的著述)对翁、康关系的记载越来越详尽,细节越来越丰富,膨化出大量的无法证实的生动“事实”。然而,民国14年(1925年)4月由商务印书馆涵芬楼首次影印刊行的《翁文恭公日记》中却毫无“举荐”康氏的记载。世人多以日记曾被删改为由,推测原来涉及“荐康”的文字可能已被删去,一些攻击康氏的词句是后来添加的,其目的是为了掩盖与康氏的密切关系。这些推论今天看来并不确切。《翁文恭公日记》是我们据以研究翁、康关系最主要的翁氏著述[59],翁同龢自删日记的情况,需要重新分析和评价,这也是澄清翁氏“荐康”疑案不可缺少的内容。

从前文考述可知,翁氏最初删改日记恐系因朝廷谕旨中“其才胜臣百倍”一语所引起。戊戌年四月初七日记中“其才胜臣十倍”一句至迟在己亥年(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已删去。至于其他相关内容的删改,似在庚子年(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春季。日记庚子正月初十日记:“连日看从前日记,拟自撰年谱也”。同月二十八日记:“检日记至甲午年,怅触多感。”同年二月初四又记:“一日只检日记一本,甚厌,怅触。”[60]这几条零星的记载表明,翁氏欲编自撰年谱,开始检阅历年日记。显然,对甲午至戊戌部分内容的删改、重缮应在此时。翁氏手撰《松禅年谱》一直由其后人保存。[61]从年谱内容与日记的对比分析也可看出,前者是利用删改后的日记为基本材料编写的,许多内容是彼此呼应的。因此,翁氏删改日记的时间大致应在己亥十一月至庚子二三月间。

关于日记改动的内容,汤志钧先生曾作过考订和分析。大致说来反映翁、康关系者有以下几处。光绪二十年甲午五月初二日:“看康长素(祖诒,广东举人,名士)《新学伪经考》,以为刘歆古文无一不伪,窜乱六经,而郑康成以下皆为所惑云云。真说经家一野狐也,惊诧不已。”“真说经家一野狐也,惊诧不已”一句被认为是后来添入的;光绪二十一年乙未闰五月初九日:“归时略早,饭后,李莼客先生来长谈,此君举世目为狂生,自余观之,盖策士也。”其中“李莼客”原应为“康有为”。戊戌年日记目前被怀疑或已确知的改易有两处:其一,在正月初三记康氏与总署大臣谈话内容后,加“狂甚”二字;[62]其二,删去了四月初七日光绪帝对话中的“康有为之才胜臣十倍”一句。除此以外,日记中其他涉及康有为的内容尚未证实有删改的痕迹。上述改动一直被认为是翁用来隐饰翁、康间真实关系的饰词,此论似有重新商榷之必要。笔者以为,翁、康之间从未有过私交,翁氏添加诋康之言,主要意图是向后世表明他与康之间关系并不密切,实际上是对官方强加给他的“荐康”罪名的一种申辩,与此同时,也流露出对康的痛恨心理。

由于受翁氏“荐康”说的影响,人们不仅怀疑翁氏删改了“荐康”的内容,甚至将日记中一些未经删改过的记载也牵强地用来证实翁氏与康有为变法活动的密切关系。日记戊戌二月十八日记:“明日递康有为折,又议复陈其璋折,……皆速议也。”[63]同年三月二十三日记:“总署代康有为条陈折(变法片一件,岁科试改去八股)并书三部:《日本变政记》、《泰西新政摘要》、《各国振兴记》。命将康折……并书及前两次折,并《俄彼得变政记》皆呈慈览。”[64]这两条翁氏代呈康氏条陈及变法书籍的记载即被认为是支持康氏的变法活动的依据,此论似未及实情。因为日记中涉及康有为的记载本身并不能说明翁对康氏政治活动的支持。身为枢臣,翁氏在日记中对甲午至戊戌年每日办理枢务的情况,如内外臣工所上封奏,军机见起时的讨论,以及户部、总署公务的办理等,均有简明扼要的记录。日记中许多涉及康氏的记载不过是对履行公务诸环节的一般性记录,并无任何感情色彩和政治倾向。如日记中记丁酉年十一月十九日高燮曾荐康,戊戌年正月初三总署传见康氏,以及二月十八日和三月二十三日两次代递康折及书籍等,都属一般性的公务记录,这并不能说成是翁同龢对康的支持。就实际情况来说,翁氏代递康有为书折,也是以总理衙门公务的名义,而非私人行为。这从《杰士上书汇录》所收几件总署代递折中可以清晰地看到。[65]如果说以总署名义进呈康氏书折尚可谨慎从事的话,直接向康索书则非翁氏所愿为之。翁同龢于四月初七、初八日两次抗旨并建议“传旨令总署”进呈康氏之《日本变政考》,正说明了这种情况。翁氏被开缺后,军机大臣兼总署大臣廖寿恒又专门负责向康氏传话并转呈书籍、条陈。当时康有为已被任命为总理衙门章京,总署大臣代其转呈条陈和书籍已符成例。光绪帝之所以再令廖专司此事,主要因为廖寿恒为枢臣,每日入值,这样可以随时通过他与康取得联系。但廖氏恐开罪于慈禧,伺机将代递康折之事推给了孙家鼐。[66]可见,翁同龢与廖寿恒一样,代呈康氏条陈与书籍都是奉行公务,不应简单视此为翁氏对康个人的支持。

翁日记丁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记:“上颇诘问时势所宜先?并以变法为急,恭邸默然,臣颇有敷对,谓从内政根本起,诸臣亦默然也。”[67]论者也视此为翁氏支持康氏变法之证据。事实上,翁同龢所主张的“变法”与康有为倡导的变法是有区别的,他并不愿意全部接受康氏的主张。翁日记中记他对皇帝索取黄遵宪《日本国志》的消极态度,对张荫桓主持的仿效西法改革外交仪节的抵触和反对,以及“西法不可不讲,圣贤义理之学尤不可忘”的言论,都反映出其改革思想仍囿于“中体西用”的藩篱,翁氏所谓“变法”须“从内政根本起”的涵义,与康设制度局尽变旧法的改革主张是格格不入的。更有论者以翁曾草拟“定国是诏”来证明他支持变法,这也过于牵强。光绪帝立志维新,“明定国是”已经慈禧同意。翁同龢身为首席枢臣,奉命拟诏应是其职责,此举亦不能说明他对康氏变法主张的倾心支持。相反,他在诏书中倡言“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68]这既是翁氏“变法”基调的流露,也是对光绪帝采纳康氏建议实行新政在指导思想上的一种“矫正”。根据翁氏日记中有关主张“变法”以及曾草拟“定国是诏”的记载,就认为他支持康氏变法,“举荐”康有为,显然过于简单化了。

由于《翁文恭公日记》公开面世时翁氏“荐康”说早已深入人心,世人宁愿相信翁氏在删改日记时颠倒了事实,而对康、梁著述及清廷谕旨中的“荐康”之论毫不怀疑,翁氏日记的史料意义因而未能得到全面的认识。的确,翁同龢删改日记的事实是不容否认的,这对人们弄清他与康有为之间的真实关系确实带来了不少麻烦。其中最要害的是他删去了“康有为之才胜臣十倍”之语,使人们无从知道刚毅污陷他“密保”康氏的真实情节,导致了世人对“荐康”情形的种种猜测。但是,日记中记载康有为之处,多事关公务,翁氏的删改不过将本来就不甚密切的翁、康关系说得更加疏远而已,这与康、梁在政变后著书立说,蓄意歪曲翁、康关系,编造“翁同龢荐康”说的做法相比,其消极因素远逊于后者。

笔者以为,翁同龢在戊戌维新中从未举荐过康有为,翁氏“荐康”的说法是康氏在政变后编造出来的。一些确凿的材料说明,乙未至戊戌间与康有为关系最为密切,且对其政治活动予以最大支持的朝臣,并非翁同龢而是户部左侍郎、总署大臣张荫桓,真正向皇帝密荐康有为的正是张氏。[69]由于张荫桓是通过非正常途径“荐康”的,康有为对内幕极力隐晦,为了应对舆论,解释自己进用的过程,政变后抛出翁氏“荐康”之论以混淆视听。不料,康氏首倡的翁氏“荐康”说又被刚毅等翁氏政敌所利用,导致戊戌十月翁同龢革职事件的发生。翁氏被以“力陈变法”“滥保匪人”的罪名革职后,流亡日本的康、梁又通过《戊戌政变记》的宣传,把光绪帝、翁同龢与康有为变法紧紧连在一起,以此来赢得士大夫阶层对保皇活动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孤立慈禧一派。进入20世纪后,康有为著述中对翁、康关系的描述更加详尽,成为戊戌维新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没有翁同龢“举荐”,康有为无论如何是无法得到光绪帝赏识的,百日维新也就无法开始,这正是康氏向后世昭示的基本逻辑。

 

 



[1] 《官犯抵港》,《申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2] 中国史学会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以下简称《戊戌变法》丛刊,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年)收录的《中国的危机》一文,即是根据《字林西报周刊》转载的康氏访谈记重新翻译的。(见该书第3册,第499513页)

[3] 《逋臣问答》,《申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二日。

[4] 此片现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5] 《戊戌变法》丛刊第2册,第105页。

[6] 清代军机大臣一同进见之例始于乾隆年间,详见梁章钜《枢垣记略》卷27(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页)。甲午年翁同龢入军机之初,因在毓庆宫行走,枢臣入值前,得以与光绪帝独对。此事与常例不符,翁同龢曾深为忧惧。据《翁同龢自订年谱》甲午年十二月记:“自念以菲才而当枢要,外患日迫,内政未修,每中夜彷徨,憾不自毙。讲帷职事,仅有数刻。最难处者,于枢臣见起之先,往往使中官笼烛宣召,及见则闲话数语而出。由是同官侧目,臣迹无路可以释疑。” (见《近代史资料》总86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39页)后慈禧下令撤去汉书房即与翁氏“独对”招致奕等枢臣不满有关。

[7]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3167页。

[8] 参见汤志钧《乘桴新获──丛戊戌到辛亥》(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57页,附录七。

[9] 梁鼎芬:《驳叛犯康有为书》,《戊戌变法》丛刊第2册,第642643页。

[10] 戊戌年春湖广总督张之洞经大学士徐桐保奏,入京陛见。张曾谋入军机处,并已征得荣禄的支持,但因翁同龢、张荫桓设法阻挠而受挫。此事详见陈庆年《横山乡人日记》(见《近代史资料》总81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09页)邓之诚《戊戌政变实录》(见《骨董锁记》,北京:中国书店,1991年,第519页)及黄尚毅《杨叔峤先生事略》(见《碑传集补》卷十二,民国刊本)。政变后张之洞乘机打击翁氏与此直接相关。

[11] 《清德宗实录》卷432,光绪二十四年十月辛丑,《清实录》第57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674页。

[12] 《上谕》,《戊戌变法》丛刊第2册,第105页;第108109页。

[13] 《上谕》,《戊戌变法》丛刊第2册,第108页。

[14] 转引自谢俊美:《有关翁同龢开缺革职的三件史料》,《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278页。

[15]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63页。

[16] 《张謇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201页。

[17]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戊戌四月二十九日云:“佩鹤来云,虞山(翁)之去,木讷令兄(刚毅)实挤之。”七月十二日又记:“至别墅,适弢甫(翁斌孙)在允之座,谈极久,瓶师(翁)之归,木讷令兄有力焉。”(《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528529页)

[18] 孙雄:《旧京文存》卷一,民国刊本。

[19] 丁国钧撰:《荷香馆琐言(选录)》,《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253页。

[20] 转引自谢俊美《有关翁同和开缺革职的三件史料》一文,见《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278页。

[21] 谢俊美:《有关翁同龢开缺革职的三件史料》,《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279页。

[22] 《孙协揆议陈中丞宝箴折说帖》,苏舆辑:《翼教丛编》卷219页,光绪二十四年武昌重刻本。

[23] 《湖南巡抚陈宝箴片》,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31页。按,此处有误。该片应是广东学政张百熙所奏,时间当在戊戌年七月,参见孔祥吉:《读书与考证──以陈宝箴保荐康有为免试特科事为例》,《广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24]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28页。

[25] 《清德宗实录》卷455,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壬戌 ,《清实录》第57册,第997页。

[26]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241页。

[27] 《戊戌政变记》的部分章节最早连载于《清议报》(创刊于18981223)第110期中,但这些章节中并无翁氏“荐康”之内容。

[28] 政变后与梁启超一起流亡日本的王照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二月致犬养毅函中称:“今康刊刻露布之密诏,非皇上真密诏,乃康伪作者也。”见《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333页;又19294月王照在《复江翊云兼谢丁文江书》中再次揭露康、梁密谋作伪之事。称梁氏“于横滨创办《清议报》,大放厥词,实多巧为附会”,“毁誉任情,令人不觉,因揭宫闱秘事,大半捏造”并言“《戊戌政变记》捏造景帝(光绪)口出恨那拉之言,因此景帝几造不测之祸。”王照还亲闻梁启超与唐才常、毕永年深夜合谋制造谭嗣同血书之事,见《戊戌变法》丛刊第2册,第575页。

[29]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250251页。

[30]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250页。

[31] 参见孔祥吉:《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33134页。

[32] 《清德宗实录》卷366,光绪二十一年四月戊午,《清实录》第56册,中华书局,1987年,第781页。

[33]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260页。

[34]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1页。

[35] 梁启超:《梁启超史学论著四种》,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200页。

[36] 方志钦主编、蔡惠尧助编:《康梁与保皇会──谭良在美国所藏资料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8889页。按,整理者在识别原文时,似有讹误,兹用方括号[ ]注明,供读者参考。

[37] 必须说明的是,此序并不见于康氏诗集。参见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万木草堂诗集──康有为遗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5197页。

[38] 梁启超《饮冰室诗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119120页。最大不同是将“众攻谁敢犯,新法独倡先。救国新弥苦,罹灾身遂偏。”改为“弓刀经改试,经济特求贤。变法身为导,罹灾公遂先”。

[39]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列国游记──康有为遗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8259页。

[40] 参见梁启超:《饮冰室诗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119121页。

[41] 康有为:《南海先生诗集(选录)》,《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342页。

[42] 参见马忠文:《高燮曾疏荐康有为原因探析──兼论戊戌维新前后康、梁的政治贿赂策略》,《学术交流》1998年第1期。

[43] 参见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第149页。

[44] 康有为:《翁文恭书〈易林〉书后》,蒋贵麟编:《万木草堂遗稿》,台北:成文出版社,1978年,第192193页。

[45]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36页。

[46]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20页。

[47]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20页。

[48]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2322234页。

[49] 梁鼎芬:《康有为事实》,见汤志钧:《乘浮新获──从戊戌到辛亥》,第65页。

[50] 康氏在致潘祖荫函中称潘氏“雄略柱天,真气惊牖,胸中纵横九流之学;眼底有纬八表之思,好士若渴,而能容度外之说,诚可谓魁垒耆艾之大臣也。”致盛昱函云“今宗室中魁垒骨鲠,忧国如家,议论通古今者,惟有公耳。”致徐桐书中言:“以方今公卿耆艾,忧国如家,通古今之学术者,舍公无以为归也。”(参见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戊戌变法前后·康有为遗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89200页)

[51]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31

[52] 梁鼎芬:《康有为事实》,见汤志钧:《乘浮新获──从戊戌到辛亥》,第66页。

[53] 据张荫桓在《驿舍探幽录》中回忆说:“康应乙未会试,本未入彀,常熟搜于落卷中得中式,有知己感。”(《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492页)查乙未会试被简放的四位主考官中没有翁同龢,翁不可能去“搜落卷”的,张氏所说不实。不过,贡士揭榜后,翁氏于是年四月十二日日记中记云:“吾邑中二人,张继良、胡同频。康祖诒亦中矣。”(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5册,第2801页)此次会试中式者近三百人,翁氏独记自己的两位常熟同乡和康有为一人,说明翁对康氏是格外注意的。考虑到当时翁、张私交较深,张氏为康的考试向翁进行疏通的可能性很大,否则政变后张荫桓不会毫无缘故地把翁与康氏参加乙未会试联系起来。

[54]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32133

[55]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37138

[56]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35142

[57] 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466页。

[58]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17页。

[59] 《光明日报》1955721刊载张子扬藏翁同龢致友人书札一通,札中有翁“举荐”康、梁之内容,被视为出翁氏之手的“荐康”证据。但黄彰健先生经过考订,认为此札乃后人伪造,参见氏著:《戊戌变法史研究》,第150页。

[60]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2503252页。

[61] 参见《近代史资料》总86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56页。

[62] 参见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86290页。

[63]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00页。

[64]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12页。

[65] 参见黄明同、吴熙钊主编:《康有为早期遗稿述评》,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72页。

[66]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丛刊第1册,第335页;《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丛刊第4册,第152153页。

[67] 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6册,第3132页。

[68] 《上谕》,《戊戌变法》丛刊第2册,第17页。

[69] 对此,笔者有另文讨论,兹不展开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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