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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运与汉运: 顺治年间陕西的军粮筹措
作者:陈 雪 责编:

来源:《清史研究》2016年01期  发布时间:2017-03-02  点击量: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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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一朝持续不断进行的平定战争,奠定了清代的统治版图。而彼时军饷之筹措,可谓这些军事行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关于清代军费问题,陈锋将其概括为 “常时军费”与 “战时军费”两个部分,分别进行了整体性研究。而关于历朝重要军事行动军费问题的研究,也有不少成果涌现。然而这类研究,在时段上相对集中于晚清,尤其以探讨鸦片战争、镇压太平天国等关乎新旧制度转轨的重要事件为多; 在处理方法上,一般不区分 “饷”与 “粮”,因而大多不涉及军粮征集的具体情况。顺治一朝,军费筹措的各项措施尚未形成定制,且战争波及范围很广,各地情况不一,内容千头万绪,因而确定一个相对独立的战场,并将军粮征集的问题从军费问题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研究,将有助于加深对彼时军费筹措及战时财政等问题的理解。

自清军入关至康熙初年,西南方向均为清军作战的主要战场。顺治三年 ( 1646) 张献忠被射杀后,大西军余部便由黔入滇,修养生息,同时扩大势力范围。顺治五年,吴三桂、李国翰奉命移镇汉中,但此时尚未能对川、黔实施有效的控制,而是忙于镇压山陕各地的反叛。直至顺治八年,清军才得以整顿兵力,入川征剿。顺治九年,孙可望即奉永历正朔,正式与南明结为联盟。清廷最主要的两个敌人,都集中在西南一隅。直至康熙元年 ( 1662) ,吴三桂杀永历帝于云南,这一方向的战事才算告一段落。川陕为邻,在平定四川,继而进剿黔、滇的过程中,陕西不仅成为进军西南的大本营,更成为军粮征集和转运的主要源地。


陈锋: 《清代军费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年。

关于各朝军费问题的具体研究,相对集中于晚晴,如茅海建 《鸦片战争清朝军费考》( 《近代史研究》1996 年第 6 期) 、刘增合 《太平天国运动初期清廷的军费筹济》( 《历史研究》2014 年第 2 期) 。

关于顺治朝军费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陈锋 《顺治朝的军费支出与田赋预征》 (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 年第 1 期) 、李俊甲 《顺治年间清朝的湖广剿抚和军饷供给》(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 年第2 期) 。


陈支平指出,顺治至康熙前期,清廷的财政基本上是以军费的筹集为核心的。就顺治十一年 ( 1654) 户部拨饷的情况而言,陕西以3,110,515两之额高居是年榜首,位居二、三的广东、湖广分别为 1,766,300 两、1,180,000 两,已经相差悬殊,而其他省份均低于百万。目前关于清初财政状况的研究业已表明,顺治一朝因持续的军事行动而财政吃紧,并没有真正实施其所标榜的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为了应对兵饷的缺口,除了实行垦荒与清查田亩外,预征与加派、强取与私派、裁费与超额起运、捐纳与报效等现象相继出现。各地的欠饷问题同样广泛存在,贯穿顺治朝战事之始终。何以这样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依然能够保障清廷的军事行动? 本文力图通过理清顺治朝陕西军粮征集的方式与具体的运作过程,为进一步理解与思考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新角度。


一、兵饷筹集的困境


与清代其他时期相比,顺治初年兵饷筹集的特殊性在于,彼时的军事行动,既没有非常稳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中央和地方也没有积蓄作为基础。此外,许多地方还经历连年战乱,并未获得喘息的机会。从明代天启年间就开始不断经历战乱的陕西即是如此,所辖府县可谓在在萧然。顺治二年 ( 1645) 正月,多铎攻破潼关,李自成弃城而走,清军克取西安,此时阿济格也自陕北南下,一路追缴李自成余部。随后不久,清廷即定陕西官兵经制,设立宁夏、延绥、固原、临巩、汉羌、甘肃六镇,任命新的总兵,省会西安则驻有内大臣何洛会所帅之满兵。鉴于山陕形势的反复,顺治三年,多尔衮决定另派肃王豪格入川征剿。四年即宣称平定全蜀,肃王撤回。五年闰四月,始设四川巡抚。不料四川随即反侧,形势大变,自巡抚至全川镇道齐集于川北之保宁一隅,无力挽回局面。因此,多尔衮令吴三桂、李国翰移镇汉中,以其为根据地进剿四川。除前述六镇外,顺治四年增设兴安一镇,此外,还设有 “阳平、略阳、关山、邠州、瓦亭、泾州八营下马关防兵,以扼要地,省内驻有四旗,汉中安插平西王与固山兵马”。至此,陕西可谓大兵云集。

由于库存无几,顺治三年,巡抚雷兴便开始预征陕省三年本色五分,以接济兵食。顺治五年,秦中已缺饷 143 万余,六年更缺饷 173 万余。顺治七年,秦省岁实征银1887000两有零,


陈支平: 《清代前期国家收支的基本情况》,王日根、张侃、毛蕾主编: 《厦大史学》第三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 312 页。

车克: 《为拨给十一年兵饷事》,顺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 01-02 -2108 -016。

陈锋: 《清代军费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年。

罗尔纲 《绿营兵志》( 中华书局,1984 年,第 49 页) 中无宁夏镇而有凤翔镇,所据为 《清文献通考》卷 188 《兵考》。然查 《清世祖实录》顺治二年四月癸亥条: “调柳沟总兵官刘芳名仍以都督同知管陕西宁夏总兵官事。升署总兵官刘有实为都督佥事,管陕西甘肃总兵官事。副将尤可望为都督佥事,管陕西汉羌总兵官事。副将王珽仍为右都督,管陕西延绥总兵官事。章京何世元为都督佥事,管陕西固原总兵官事。起原任牛录章京范苏为都督佥事,管陕西临洮总兵官事。”顺治三年陕西巡抚雷兴 《为大兵云集陕西请速拨粮饷事启本》(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 6 辑,中华书局,1980 年,第 143 页) 中所云六镇亦与实录同,可资佐证。故可判断罗书所言有误,六镇中当有宁夏镇,无凤翔镇。

《清世祖实录》卷 38,顺治五年闰四月癸卯。

王来用: 《题为酌议时宜更定饷额以省往返劳费以免纷争事》,顺治六年十一月初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9 -024。

王来用: 《题为秦饷缺乏至极荷戈兵食立断恳圣恩速赐拨发急救燃眉以奠封疆事》,顺治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8 -012。


尚不敷银 166 万。饷额缺口不断扩大,陕省督抚不得不请求户部拨济。顺治五年,户部 “拨晋、豫额赋并河东盐课一百一十二万两”,但截至六年六月,豫饷尚欠 7 万两,晋饷欠566000 两有奇,盐课欠 29500 余两,仍有半数未至。六年,户部又拨 “两淮盐课十万两,豫饷五万两,芜湖钞关银二万两,江南饷银十万两外”,而 “江钞豫饷为数不几,屡经差催,杳无音信”。虽然拨济不断,但其额度不足数,且需填补前欠,遂陷入恶性循环。到了顺治八年,尚欠六、七两年饷银 170 万。因兵食无着,陕省不得已又于七年预征八年西安府属本折六分,故而八年兵饷不敷之数更巨。顺治九年,户部即言 “秦省兵饷并下川官兵俸饷等项银两通共该银四百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七两零,除本省正杂钱粮及拨兑外,尚该不敷银七十二万九千九百七十两零”。再如顺治十三年,陕西总督金砺即称 “今已岁越仲春,而部欠尚未拨发,山东省欠饷七万两,江南省欠饷三十一万余两,山西省欠饷二十三万余两”, “驻汉大兵与各路官兵压欠之饷万分急迫,臣不得已开征十三年秦省额赋凑解矣”。由此可见,虽然有户部的不断拨济,但远水救不了近火,顺治年间秦饷筹集的最主要及最稳定的来源,还是陕西本省的赋税征收。

由于秦中、川中米价腾贵,除了拨济饷银之外,户部亦曾经尝试过拨济漕米,以应对秦中对军粮的需求。顺治五年,议拨楚中漕米 10 万石,江南漕米 30 万石。四月至六年四月,楚中漕米方运到汉中 15000 余石,“尚不足防汉兵马半月之需,安望转川者乎”。至于江南漕米,“嗣准户部议,以十五万石留楚支兵扣饷并水脚银十万两解汉买粮,其十五万本色仍旧运汉”,但至六年中仍 “杳无音耗,匪惟本色之米何时至楚,何时支兵,何时扣银,何时解汉,即水脚银两,亦属西江,万不能救涸辙之鲋耳”。拨运漕米的尝试,最终以失败告终。以本色漕米进行拨济的做法,实现难度很大,显然并不经济,但顺治五年却进行了这样的尝试,这足以表明当时陕西、四川战场对粮米的强烈需求。

已有学者指出,顺治一朝,陕省田赋预征之频繁,较诸省为最。而频繁进行田赋预征的背后,一方面是兵饷开支的加增,另一方面则为外协不至,或不能按期而至。这些不确定因素,为兵饷的如数筹措带来重重困难。因此,若要保障兵饷的供应,仍然必须在陕西本省的赋税征收内寻求解决办法。

按明季旧例,陕西各镇之兵,其兵饷皆赖京、民二运。明亡之后,此二项都难以为继。因而顺治六年,督饷总督王来用更定饷额, “凡关兵饷,一应钱粮,通融酌议道路远近,随兵丁饷,斩断旧额,恪遵新例”。其内容为:

甘、宁二镇屯粮仍支本镇之兵。西安府属民屯王本折钱粮运解省仓司库,以供四旗三标


王来用: 《题为秦蜀兵饷缺乏至极等事》,顺治六年十一月初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02 -01 -02 -2099 -023。

王来用: 《题为秦饷缺乏至极荷戈兵食立断恳圣恩速赐拨发急救燃眉以奠封疆事》,顺治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8 -012。

王来用: 《题为秦蜀兵饷缺乏至极等事》,顺治六年十一月初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02 -01 -02 -2099 -023。

孟乔芳: 《题为办运入川粮米事》,顺治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 01-02 -2101 -010。

噶达洪: 《题为请拨九年不敷兵饷事》,《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商务印书馆,1936 年,第 820 页。

金砺: 《题为秦省兵饷最为吃紧部拨外协屡催未至事》,顺治十三年二月二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

宗,档案号: 02 -01 -02 -2114 -002。

王来用: 《题为秦蜀交困军需万难处措事》,顺治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02 -01 -02 -2098 -003。

王来用: 《题为秦饷缺乏至极荷戈兵食立断恳圣恩速赐拨发急救燃眉以奠封疆事》,顺治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8 -012。

陈锋: 《顺治朝的军费支出与田赋预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 年第 1 期。


并过往兵马及措发各边。汉中府属州县民王粮通征草束,汉沔卫所仍征屯粮,以供平西王并固山兵马。宁羌卫屯粮供宁羌营之兵。延绥镇驻扎延安,府属境内该府民屯钱粮应给延镇。固原镇驻扎平、庆两府适中,两府民屯王粮应给固原。临巩镇驻扎巩昌府,而临、巩、河、兰、洮、岷、堦、文、西、固、秦州等处兵马皆系该镇所辖,俱有民屯钱粮。其临、巩两府民屯本色粮草并临洮府民粮银俱应给临镇。兴安镇驻扎兴安州,而该州属民屯钱粮给兴镇。潼关卫本折屯粮应给潼关营兵马。凤、巩两府民粮应给甘镇,解交兰州甘固饷司转发该镇。

凤翔所屯粮应给分守关西道标并关山防兵与过往官兵。

按照王来用的这一安排,陕西各处兵马所需兵饷,基本都能够落实到各镇屯田和各州县赋税收入之上。而新例中同时提及 “巩昌府岁有运川之粮”,此即以巩昌府属本色粮米充抵兵饷,运往保宁,以支持四川镇道,简称为川运。除此之外,驻汉中之吴三桂大军所需粮草,虽有汉中府属州县及汉沔卫所供应,但不敷使用,又以凤翔府属州县为协济,即为汉运。以本色军粮供川、汉,便意味着需要大规模的转运。顺治九年,吏科右给事中魏裔介奏言当前全国机务最要若干,即明言 “三秦奔疲于转运”。可见随着战势变化,为了支持此二处而产生的川粮与汉运,逐步成为顺治年间陕西军饷征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运川粮米的筹集与转运


由秦运粮米接济四川之例,始自肃王豪格。顺治四年,豪格即令 “于秦运米万石接济军需”,是年十二月内,亦曾 “面委总兵惠应诏统兵入蜀弹压,其地兵丁月米从秦办运”。为此,王来用与孟乔芳经过勘查,认为陕西 “附川郡邑,惟汉中府、兴安州耳,两地荒残等于巴蜀。其临、巩二府稍近,水陆程途亦在二千里外。其他陆路窎远,万难运粮”。临、巩二府一方面与川北交界,一方面为秦边地方,米价较低,于是议定发银于二府召买粮米,运送入川。自四川反侧之后,全川镇道齐集保宁一府,更 “全赖秦运粮饷按月度支”。因此,如何持续办运粮米接济四川,成为陕西军粮筹措中一大难题。顺治一朝,运川粮米的办运大体采取两种方式,概而言之,即 “除巩昌府属州县卫所正赋抵运外,其不敷者呈请本部院陆续发银召买,以资接济”。正赋抵运即为派运,发银购买则为召买。

运川粮米之派运,即为巩昌府属百姓运米粮至略阳,完讫后充抵正项钱粮。具体的操作方式,档案中存在不少明确的记录。如巩昌府秦安县:

实征熟粮并有主起科共一千八百五十六石,顺治六年三月初一日奉分巡陇西道于副使宪

票,蒙三省部院王侍郎宪票,照原额粮派运三分略米一千七百六十四石。本年运过略米一千


王来用: 《题为酌议时宜更定饷额以省往返劳费以免纷争事》,顺治六年十一月初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9 -024。

王来用: 《题为酌议时宜更定饷额以省往返劳费以免纷争事》,顺治六年十一月初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9 -024。

《清世祖实录》卷 66,顺治九年七月癸酉。

王来用: 《题为秦蜀交困军需万难处措事》,顺治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02 -01 -02 -2098 -003。

王来用: 《题为秦蜀交困军需万难处措事》,顺治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02 -01 -02 -2098 -003。

李国英 《题为粮饷匮乏难支官兵恳讨甚急速祈拨给以资汇剿事》,顺治六年十月十八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9 -018。

金砺: 《题请招募殷实民夫挽运川粮》,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十二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6 年,历史语言研究所,1986 年,A27 -82。

一百八十二石,每斗米价银一钱二分,共该银一千四百一十八两,扣给小民本身正项钱粮。讫熟粮完尽,未完米五百八十二石,奉文在于七年大粮内补运略阳讫,每斗米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百九十九两,在于小民七年大粮内抵兑讫。


可见该年中,秦安县征收的田赋绝大多数以本色派运川粮,不足额者则于下一年田赋中充抵。

同派运相比,召买为官方发银采办,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但也在办运川粮的过程中长期存在。顺治十二年,不算吴三桂、李国翰入川之兵,四川已有保宁右路兵三千,广元、昭化一带屯防兵五千,永、遵二镇之兵六千及左路之兵三千, “以上兵共一万七千,每岁应支米六万余石”。兵员加增而派运数额有限,因此只能不断加大召买份额。巩昌府属徽州知州杨三辰曾记:

岁庚寅,平西兵大举入川,预为储饷计,粮宪董公周历秦、徽,召买于徽、成二州县,建置厫仓,由东运者秦州、清水、秦安三州县粮,贮徽仓。由西运者,伏羗、礼县、西河三县,粮贮成仓。而秦州、礼店两卫所各随东西路附运,以贮统会而转运于略,议法甚善。成仓议格未行,惟徽仓告竣。又计运船装粮饷川,放下挽上,数年间,有触礁而碎者,有遇湍而沉者,有被横摧走无踪者,有被盗劫焚人船俱莫可问者。除见在运船一百一十只,计工料每只价银一十两六钱,议令总运副戎梁公督造五十二号,徽州督造五十八号。运川粮米召买、转运之规模,由此可见一斑。

关于历年办运川粮的总数,由于档案资料残缺不全且顺治七年前后出现大的变化难以统计。如顺治四年至六年三月为止,“共运川旧新仓斗粮三万六千三百有奇。略阳支过水夫、水手、匠役、兵丁并漂没米一万六千八百石零,见在发运米八十余石以上,通共运川并略阳支过及见运米五万三千二百三十余石”。临洮、巩昌二府顺治 “九年内运过粮米至四万八千余石,十年运过粮米止三万八千余石,至十一年仅运过二万七千余石”。十一年运送额度大幅减少,主要原因在于临、巩二府遭遇地震,灾后转运弥艰。综合上述若干年份的情况,大致能够推测,在正常情况下,川运的总数基本维持在每年五万石上下。

就具体运输而言,川运仍基本以民运的方式进行,由官府给以脚价,陆路运至略阳后再改以水运,装船顺白水江入川,略阳因此成为入川粮米的转运中心。顺治二年,孟乔芳就已在略阳设立驻防千总一员,专司转运川饷,修仓厫,造运船。然而,转运川粮成本极高, “水陆程途二千有奇,其米价并造船、口袋、护兵、水手、水夫口粮工食脚价等项计之,一钱之米至保宁,所费数两,盖缘山路崎岖,肩挑背负,民苦剥肤”。召买累民,主要在于民运一节。虽然给以脚价,但是 “因贫富不齐,富者挽运有余而贫民驴只不足,背负肩驮,未免耽误农业。且挽运不前,稽迟兵食,又未免追呼滋扰”,因而顺治十三年,分巡陇西道佥事宋琬仿前任之例,“大张


孟乔芳: 《题为特纠贪劣有司以起茶法之积玩》,顺治十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1760 -007。

金砺: 《题为运贮保宁大兵粮米节被川兵支食数多谨据实奏明事》,顺治十二年三月十七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10 -016。

杨三辰: 《江河纪略》,嘉庆 《徽县志》卷 8 《艺文志下》,《中国方志丛书》第 562 册,成文出版社,1976 年,第 567—568 页。

王来用: 《题为秦蜀交困军需万难处措事》,顺治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02 -01 -02 -2098 -003。

金砺: 《题为运贮保宁大兵粮米节被川兵支食数多谨据实奏明事》,顺治十二年三月十七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10 -016。

雍正 《陕西通志》卷 37 《转运事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553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 年,第179 页。

王来用: 《题为恭报蜀地苦情并速发饷银以济急需事》,顺治五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1958 -01。

金砺: 《题请招募殷实民夫挽运川粮》,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十二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A27 -82。


告示,召募殷实,互相保结,给散米脚二价,自立限期,通计半年内运过川粮二万一千有奇,均系见年发给米脚二项,较之民间派运输挽甚速,升合无逋”,由此,宋琬上疏建议,以雇运代替民运,“在富民以自有之物力,慱朝廷之金钱踊跃趋事,早运军需,数月即可完局,而穷民正赋运完,得以尽力农亩,兵民均利,诚为长策”。并提议于是年 “秋成粮贱之时,预发银两,早行召买,俟次年春初召募挽运”。然而,总督金砺认为当前秦饷告匮,价银无处凑手,无法预行召买,因此雇运法昙花一现,未能取代民运。

办运川粮之苦,早为地方督抚所提及。随着战事的推进,王来用即指出,“秦、巩民力以供川北龙、保二府防兵零星之用,尚苦不足。若更加大兵远至川南东西一带,则万不能及也”,并建议于川东疏通水路,由湖广、荆州、江南预备大船,运送川粮。而川抚李国英则上疏极言蜀中艰苦,虽有屯种,但半仰给于秦,楚蜀相交之处,俱被贼孽梗阻,秦运万不能议缓,此议遂搁浅。成都收复之后,孟乔芳更力陈川粮之苦:

查照收川大兵,每岁需用粮料六万石,俱系秦民自临、巩陆路转运至略阳,由水路转运至保宁,风波险阻,最为不易。盖临、巩州县,相距略阳有一千二三百里者,有一千六七百里者,山路崎岖,车辆难行,必用驴驮人负,每驴所驮不过四斗,人负不过二斗,往返二三千里,盘费之需,跋涉之苦,自不待言。且无不肩摩脊伤、困顿长途者。至于略阳水路至保宁,两岸夹山,水浅则滩石岈,碍舟难行。水涨则迅流冲激,每至颠覆,损失粮米,伤亡兵夫。此皆臣所目击稔知,今已六载于兹矣。

孟乔芳认为应当撤回防守外之大兵,开展屯种,停止转运,但依然未被朝廷采纳。


三、汉运的兴起与改折


顺治二年,孟乔芳曾分析汉中之形势: “今南北已属一统,独四川献贼尚肆猖獗,则边塞转为腹里,而汉、兴一带,实为冲要之边矣。然汉中距西安千有余里,孤城半壁,云栈钩连,控扼秦蜀,唇齿之势,实系安危。”有鉴于此,顺治五年,清廷特令吴三桂、李国翰兵马驻扎汉中,汉运因此而兴。是年四月,王来用专为汉中备粮之事请旨。当时,陕省司道将 “凤、平、庆、临、巩五府属五年税粮尽派本色,而凤翔府之粮径运汉中,平、庆二府之粮因途遥,挽运宝鸡县转运于汉中”,又拨银在凤翔府等处派员召买, “召买之粮,每满洲小斗议给脚价银二钱,由连云栈陆运入汉”。然而 “平西王重兵与家口驻汉,需粮六七十万石,关系吃紧,刻不容缓”,但 “凤翔府附近数处乃人背驴驮,由八百云栈往返经月”,依旧不能满足汉中大军所需,于是在汉中府属地区亦同时开展召买。与川运类似,汉运也通过派运及召买两种途径来进行,故此不再赘述。

关于吴三桂及李国翰驻汉兵马所需粮饷,顺治年间重修的 《汉中府志》中有明确的记载。


金砺: 《题请招募殷实民夫挽运川粮》,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十二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A27 -82。

巴哈纳: 《题为办运入川粮米事》,顺治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A12—57。

李国英: 《题为王师入川临迩粮饷所需繁殷伏乞圣鉴速发事》,顺治八年正月初三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00 -004。

孟乔芳: 《密奏为秦民转运川粮艰苦至极亟宜商酌屯田防守之计以安重地事》,《孟忠毅公奏议》卷下,《四库未收书辑刊》第 4 辑第 19 册,北京出版社,2000 年,第 101 页。

孟乔芳: 《题为恭抒一得之愚仰冀睿裁以便遵守事》,《孟忠毅公奏议》卷上,《四库未收书辑刊》第 4 辑第19 册,第 47 页。

王来用: 《揭参有司催科无术请旨究处》,顺治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A11 -150。王来用: 《题为回贼杀官据城震动临封人民惊惶粮运难》,顺治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A8 -31。


平西王及所辖官兵 “每年共支饷银一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二两”,“食白米官家口一千零六员口,每员口月支白米二斗五升。食中米官兵家口五万九千四百一十七名,每名口月支中米二斗五升。食中米甲兵三千八百五十五名,每名月支中米二斗五升。食中米步战兵三千名,每名月支中米三斗。以上每年共支白米三千一十八石,中米二十万六百一十六石”,马匹 “年共支豆二十一万九千三百九十一石二斗,草九百四十万二千四百八十束”。李国翰所辖四旗官兵 “每年共支饷银三万一千三百八十两”,其官兵家口同样白米、中米各支不等, “每年支白米三百八十二石二斗”,“支中米三万七千三百八十九石”,马匹 “每岁共支豆五万七千四百一十八石二斗,草二百四十六万七百八十束”。粗略统计,汉中一地,每年共需饷银约二十万两,米豆五十万石。按米价每石折合银二两计算,在战时粮价腾贵的情况下,军粮占据了汉中一地军费的绝大部分。汉运即在这种情况下长期稳定地开展起来。

征川之议始,除吴三桂与李国翰本身所带官兵驻于汉中,所调集陕省各镇之兵亦聚于汉中。截至顺治八年三月,已有吴、李所统入川大兵及调集各镇之兵共一万七千员名,马一万二千余匹,云屯于汉中。而 “汉中弹丸之地”, “所产本色绝少,数年以来收川与驻劄汉中之兵需用粮米,全藉召买转运,以资接济”,压力陡然增大。据前引顺治 《汉中府志》可知,兵马家口所需粮米为粮饷中的一大开支。孟乔芳即明言,入蜀大兵家口所需口粮数倍于兵,若携带家口,则暂住汉中不如暂住西安,以减轻汉运的压力。由于顺治八年五月,汉中饷司之裁撤,对于汉运之粮,孟乔芳认为管理困难: “驻汉兵马如平西王、固山家口及征川四旗两路官兵,每年需用俸饷马乾料草本折钱粮数至一百余万,臣虽委有督粮道在汉支放运发,不过核其出入总数,至于川中支放细数,则无由而知也。”故而于顺治十年题请再设饷司,却未被批准。

同办运川粮相比,汉运最大的困难,在于全程陆路,栈道难行。连云栈道 “计程七百余里,皆深山茂林,杳无人烟,中惟凤县城堡,仅有居民二百余人”。张曾庆有 《九嗟九首》一诗,其中云: “一嗟运汉米,万里劳筋体,云山跋涉险,挽输日垂涕,斗米数千钱,家家空如洗。二嗟运汉豆,栈道穿云岫,吏胥纵饕餮,黔黎日消瘦,粒粒供战马,万户绝饤饾。三嗟运汉夫,骨月不相扶,迢迢千里道,历历经崎岖,大暑常暍死,大寒冻倒涂。四嗟运汉驴,驴夫万金余,驴鸣如哀狷,夫役如枯鱼,畜骨填沟壑,人骨生虫蛆。”凤翔府属地区进行的召买效果不佳,由此可见一斑。至顺治七年为止,“据凤翔府知府张毓中册报,凤翔县见任知县蒋仲宝经催五年分召买米豆五千四百七十六石二斗零,已完三千八百九石三斗零,未完一千六百六十六石八斗零。麟游县见任知县刘玉瓒经催五年分召买米豆一百九十六石七斗三升,已完八十八石零,未完一百八石七斗零。”此外,“宝鸡、扶风、岐山、郿县四处所欠汉粮亦多。”与川运相比,汉运所引


顺治 《重修汉中府志》卷 2 《藩镇》,国家图书馆藏顺治刻本。

顺治 《重修汉中府志》卷 3 《田赋》条下,记载了折银的比例,如南郑县,即 “每石征银二两五钱九分一厘三毫五丝”。顺治三年陕西巡抚雷兴曾云 “见在市价升米四分,升豆三分,较征折色四倍其值” ( 《为大兵云集陕西请速拨粮饷事启本》,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 6 辑,第 143 页) ,可见折色比率为升米价银 1 分,升豆 0. 75 分,前引南郑县的折银比率已大大高于顺治初年。

孟乔芳: 《题为办运入川粮米事》,顺治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 01-02 -2101 -010。

孟乔芳: 《题为汉中本色维艰大兵家口宜给谨陈末议仰祈圣鉴事》,顺治八年三月十一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01 -008。

孟乔芳: 《题为汉中本色维艰大兵家口宜给谨陈末议仰祈圣鉴事》,顺治八年三月十一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01 -008。

孟乔芳: 《题为微臣巡历汉中目击情形亟请更换官员并议防守要地仰祈圣鉴事》, 《孟忠毅公奏议》卷上,《四库未收书辑刊》第 4 辑第 19 册,第 55 页。

张庆曾: 《九嗟九首》,张应昌编 《清诗铎》卷 9,中华书局,1960 年,第 247 页。

⑧ 王来用: 《揭参有司催科无术请旨究处》,顺治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A11 -150。


发的叫苦连天、难以为继,恐怕与栈道险阻、转运艰难密切相关。

由于汉运艰苦,且大兵多数入川,自顺治十二年起,便兴起汉运改折之议。“三月初二日,准督臣金砺备列户部咨开拨给十二年分兵饷内,平西王、固山额真侯下官兵俸饷家口米石马匹草料,除白米照依册开价值外,粟米、料豆每石应一两算”,此后尽解折色入汉。此议遭到吴三桂的坚决抵制,并大加指责: “该督又不论地方艰苦,价值贵贱,俱每石拨银一两,势难买供本色”,“米豆一项,司饷者照市价召买,已非一日,即各兵关支,几历年所,今若每石遽议折银一两,其数甚为有限,况汉中系珠桂之乡,较秦边地方,价值低昂,大相径庭。各兵安能领此折色以自营生活,势必司饷衙门仍为发籴,但民间市价又复相悬,顾何可忍听其减价勒买,使民不堪,至于失所。若不发籴,则银不廖饥,夫何异坐而待弊。臣等因思该督谓不论地方艰苦,价值贵贱,俱每石拨银一两,势难买供本色,是诚有见于衷而知改折之不宜也明矣。”由于吴三桂持强硬的反对态度,此时汉运改折未能实现。

至顺治十六年,吴三桂等大兵尽去,汉中仅留有守城副将,兵不过千余名,但汉运仍未实现改折。顺治十八年,凤翔府地方官员开始力请停运运汉米豆。知府项始震指出,“平西大兵半随云贵,陇州驻防不过千人。若为平西家口而派运米豆,凤属凤翔、宝鸡、陇州所住家口不让汉中也。即以西安府论之,三百里外者,免运本色,凤府独馈粮于八百里云栈之间,且以米豆时价论之,每石五钱耳,派运汉中者二万石,准兵饷四万有奇,百姓除抵算正粮之外,其有肩挑驴驮,老携幼戴,民力几废十万金。而一切王商棍徒包揽代纳,其能升至汉中耶? 窃朝廷而失此三万金,百姓无故而废此十万金。”凤翔司理王赐鼎亦称,此时汉中之粮尽足支汉中之兵,又何必千里馈粮,以重劳此十数年来精疲力竭之民。并 “请宪台将住汉兵马确查原额若干,该粮若干,随征若干,该减若干,见在若干,该给若干,满盘打算,将汉中尽征本色以给东兵,其汉中一切站支官俸等费,以凤翔折色解给汉中,一转移间而凤民邀无尽之生全矣。不惟岁省民财十数万,且与国家节省兵饷数万,不两便哉?”是年十月,户部准汉运米豆改折,令汉中道府就近召买,汉运遂停止


四、军粮筹措与田赋征收


在关于清初陕西兵饷问题大量的档案中,有关军费的统计,常常统一以银数来表示,即所谓“银粮兼算”。如顺治十一年正月,户部拟定各省兵饷数额, “陕西省经制官兵岁该俸饷、米石、马乾,银粮兼算,平西王官兵俸饷马匹料草,固山额真官兵俸饷马匹料草,西安四旗满洲官兵俸饷马匹料草,以上四项岁共该银三百一十一万零五百一十四两七钱七分,内扣除奉调南征兵丁饷银外,止该银二百九十六万五千三百二十七两六钱五分”。仅举一例,以资说明。但更为大量的有关军粮征集的内容则显示,账目上 “银粮兼算”的方式很可能只是为了统计便利,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军粮的征集因为涉及本色粮米的征收与转运,远比饷银问题复杂,更影响了顺治年间陕西的田赋征收。

顺治四年,督饷总督王来用初任时,即明言其职责之重大,任务之艰巨: “当国家开创之初,地方甫定之始,图籍未存,诸项失序,虽有取道之数,非漏少款项,则短缩原额,如兵饷本


吴三桂: 《平西王吴三桂等题本》,《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第 888 页。

项始震: 《汉运议》,顺治 《扶风县志》卷 4 《艺文志》,国家图书馆数字方志顺治刻本。

王赐鼎: 《又议》,顺治 《扶风县志》卷 4 《艺文志》,国家图书馆数字方志顺治刻本。

《清圣祖实录》卷 5,顺治十八年十月庚申。

车克: 《题为拨给十一年兵饷事》,顺治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08 -016。


折,一仓一库之收支花撒,一州一县之完欠转输……无一州县不棘手,无一仓库不参差”,足见此时的军费问题与陕西的赋税征收实为一体两面。因此,兵饷中的本折兼征,即意味着赋税征收中的本折兼征。王来用亦曾于顺治六年题本中明确提到,“省、汉所需本色居多,并岁供四川之粮,改折征本,头绪纷纭”。由此可见,顺治朝的陕西,的确存在因兵饷问题使得田赋征收改折征本的情况。

本色征收的具体情况,由于未能见到顺治年间所编的赋役全书,不知其如何开载,只能以时代稍后的地方志中赋役的相关记载来进行推测。然而遍检陕西各地清初之方志,其关于田赋的记载,均体现为折色征收居于主要地位,与档案中呈现出的情况截然相反,康熙三年 ( 1664) 成书的 《陕西通志》即为代表。按其记载,陕西东布政司额征本折粮约 126 万石,内该折正本色粮约 12 万,折色粮约 113 万。陕西西布政司该征本折粮 23 万余石,内本色粮 2 万余石,折色粮19 万余石。具体到各个府县,其比例也大致如是。而时代稍早的记录,亦展示出类似的情况。顺治十八年 ( 1662) 《扶风县志》税粮部分载该县实在熟地共 4,985 顷,该征粮 24,926 石,共该折征银 31,642 两,加上人丁、徭役三项,共征银 37,165 两,并没有提到任何征收本色的部分。然而,该县志编者刘瀚芳在该项后的按语中明确写到: “顺治八年自大兵驻扎汉中,因将起运兵饷半征折色解司,半征米豆运汉,接济军需。”明确表明顺治八年之后凤翔府属扶风县的赋税征收,就是按照半本半折的比例进行的。类似的情况在档案中也能找到一些。例如顺治十年,巩昌府秦安县 “原额粮七千八百九十四石零,除荒实仅粮三千六百石零,幸蒙旨内云将粮米七银三摊派”。

之所以会产生这一问题,富平人李鹏鸣的一段记录,能够比较好地说明原因。李氏言: “臣乡西安,所属钱粮,旧例皆征折色。自国初大兵驻省,所需粮草,取给于泾渭南北十六州县,毎年本折兼征,而由单所载,止有折色原数,无本色新额。毎征本色,其数目不预定也。”由此可见,清初西安府并没有按照旧例,即折色的方式征收田赋,而是开征了本色。这一做法,正是为了应对军粮的筹集。而上文所列康熙初年的地方志的记载,则很可能与李鹏鸣所言由单的情况类似,即只按折色原数开载,并没有把开征本色的情况补充进去。陕省田赋折银,始于万历年间,而其承担的延绥、甘肃、宁夏、固原四镇民运,本折之比率时常波动,各镇情况也不尽相同。如延绥, “成化十九年,始派本省西安等府民运二十八万余石,及河南布科价银三万三千两。弘治十六年改西安、延、庆三府税为抛荒折色二万石。正徳十年,又将三府本色尽征折色。嘉靖三十三年议本折兼用。隆庆二年尽复本色”。而固原镇,则 “隆庆以后本色不及二分,余俱改折色”。但总体来看,陕西省田赋折银的情况,万历之后就已大体确立下来。然而,顺治


王来用: 《题为人役势不可少廪费必不可缺乞赐加增以供王事以便责成事》,顺治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165 -004。

王来用: 《题为酌议时宜更定饷额以省往返劳费以免纷争事》,顺治六年十一月初十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2099 -024。

顺治 《扶风县志》卷 1 《税粮》,国家图书馆数字方志顺治刻本。此处省略小数。

顺治 《扶风县志》卷 1 《税粮》,国家图书馆数字方志顺治刻本。

孟乔芳: 《题为特纠贪劣有司以起茶法之积玩》,顺治十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全宗,档案号: 02 -01 -02 -1760 -007。

李鹏鸣: 《请本色入由单疏》,雍正 《陕西通志》卷 86 《艺文志》,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556 册,第161 页。

万历 《大明会典》卷 28 《户部十五·会计四·边粮》,中华书局,1989 年,第 214 页。

万历 《大明会典》卷 28 《户部十五·会计四·边粮》,第 214 页。


年间为了应对兵饷问题,又重新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本色征收。① 


五、小结


张玉书在 《纪顺治间钱粮数目》中云: “独是多方未靖,虎旅四征。今年下两浙,明年定八闽,又明年克楚、蜀,克两粤,辇金输粟,相望于道。方顺治八九年间,岁入额赋一千四百八十五万九千有奇,而诸路兵饷岁需一千三百余万。加以各项经费二百余万,计岁出至一千五百七十三万四千有奇,出浮于入者凡八十七万五千有奇。至十三年以后,又增饷至二千万,嗣又增至二千四百万。时额赋所入,除存留项款外,仅一千九百六十万。饷额缺至四百万,而各项经费犹不与焉。国用之匮乏,盖视前代为独甚。”魏源在 《圣武记》中,不仅引述了上文中张玉书关于顺治年间军费的说法,更感慨到: “由今以思,竟不知当日庙堂如何经营,内外如何协济,始能戡大难而造丕基也。昔胡艰难缔造而有余,后岂席丰履厚而不足? 司计之臣,必当有以处此。”魏源的这一段论述,虽然未曾述及当时兵饷筹措的具体方式,但显然认为彼时中央与地方凭藉组织得当,应对得法,不仅成功度过了财政支绌的难关,更奠定了后世之基业,因而当时的经验,当为时人所参考。

顺治朝秦饷饷额之所以高昂,主要因其包含了驻汉大兵及四川镇道的饷额。这一部分饷额中,本色军粮又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如前文所述,为了应对二者所需,陕西军粮的征集,出现了川运与汉运两种名目,大规模转运粮草。自临洮、巩昌二府至略阳,再由略阳经白水江入川这一线路,是为川运; 自关中之凤翔府经连云栈道至汉中府,是为汉运。这一军粮筹集的方式为顺治朝陕西兵饷征集最鲜明的特色,同时亦不失为保障军粮供应的妥善安排。而与此相应,为了应对军粮筹措的压力,顺治年间陕西的田赋征收亦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即为大规模的改折征本。

这一军粮的征集方式,早在康熙十三年,就已为清人所重视。时任兵科给事中的刘如汉在《秦蜀饷运情形》一文中写道: “臣生长蜀中,见顺治初年大兵底定全川,粮饷皆仰给于秦,转运十有余年,兵无庚癸之呼,民无力没之瘁,非前此之时势与今日殊也,诚以随地制宜,规画有方耳。臣查西安、凤翔至汉中千余里,中有云栈七百里,故西、凤之粮止得协济汉中之兵马,而入川之粮则召买于巩昌一带。凡米价之低昂,人夫之盘费,以至口袋脚价,莫不因时定值,基陆续至汉属之略阳而止。乃于略阳立各属仓厫,以一副将董其事,随自略阳水运而入,阳平设一参将,广元设一屯田副将,昭化设一屯田游击。又于朝天峡口委一营将重兵镇守,凡所以绸缪水运,弹压河道也。维时督臣孟乔芳经营数年,筹划颇备,以故艅艎相接,转输无阻。秦民不累,而蜀饷不竭,以驯至于全川底定,未尝至叹粮饷之艰,此其明效大验者矣。”是年三月,吴三桂已经占有湖南全境,王屏藩亦由保宁趋汉中,与清军对垒。设兵先须议饷,巴县人刘如汉,生


陈支平在 《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一书中指出,清初的赋役折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仅田赋折银的现象增多,其他杂税也普遍实行折银交纳 ( 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 年,第 15—16 页) 。而顺治年间陕西的情况即不符合这一归纳,一方面可能由于清初陕西的赋税征收因为军费筹集而具有特殊性,一方面也表明这一全国性的论断有其局限性。

张玉书: 《纪顺治间钱粮数目》,《清经世文编》卷 29,中华书局,1992 年,第 713 页。

魏源: 《圣武记》卷 11 《兵制兵饷》,岳麓书社,2011 年,第 493 页。

平汉英: 《国朝名世宏文》卷 2 外集, 《四库未收书辑刊》第 1 辑第 22 册,北京出版社,2000 年,第 531 页。


《国朝名世宏文》中未录成文时间。因文末提及 “督臣周题报逆贼至二郎关截劫粮饷,被我护送甲兵杀败”等语,与 《清圣祖实录》康熙十三年九月甲申 “四川总督周有德疏报,逆贼伪将军何德成率兵二千,自昭化赴二郎关,欲截粮饷。满汉官兵,奋勇击败贼众,生擒伪都司贺腾龙,保护粮饷,送至军前,下部议叙”记载相合,可推论 《秦蜀饷运情形》一文之由来。刘如汉,字倬章,四川巴县人,顺治己亥进士。据文中 “臣办事垣中”一语与其履历相对应,可推知他时任兵科给事中。

于斯长于斯,对于顺治朝陕西兵饷筹集与组织的成例并不陌生,故将彼时之川运与汉运一并视作运饷成功的先例,认为值得参考。

川运与汉运的长期进行,大量本色粮米的输运是顺治年间秦饷筹集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考察顺治朝陕西军粮筹集的具体情况,亦能够明确,在关于军费问题的研究中,不仅需要厘清军费数目的多寡,更应深入考察其具体的征集方式,否则便无法很好地理解在清初财政拮据的条件下,清廷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保障了兵饷的供应,亦即魏源所言之 “当日庙堂经营之法” 与 “内外协济之方”。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锋: 《清代军费研究》,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年。

[2] 陈锋: 《顺治朝的军费支出与田赋预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 年第 1 期。

[3] 陈支平: 《清代前期国家收支的基本情况》,王日根、张侃、毛蕾主编: 《厦大史学》第 3 辑,厦门: 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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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嘉庆 《徽县志》,《中国方志丛书》562 册,台北: 成文出版社,1976 年。

[6] 孟乔芳: 《孟忠毅公奏议》,《四库未收书辑刊》第 4 辑第 19 册,北京出版社,2000 年。

[7] 《明清史料》丙编第九本,上海: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年。

[8]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 6 辑,北京: 中华书局,1980 年。

[9] 《清世祖实录》,北京: 中华书局,1985 年。

[10]顺治 《重修汉中府志》,国家图书馆藏顺治刻本。

[11]顺治 《扶风县志》,国家图书馆数字方志顺治刻本。

[12]雍正 《陕西通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553 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 年。[14]张伟仁主编: 《明清档案》,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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