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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谱看清代驻防八旗族群社会及其变迁
作者:潘洪钢 责编:

来源:中华文史网  发布时间:2016-11-01  点击量:3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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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代旗人有编修家谱的传统,各地驻防旗人因其特殊需要,对家族谱书尤为重视,存世的家谱资料丰富。出于民族与等级统治的需要,谱书受到最高统治者的高度重视。驻防旗人谱书与汉族谱书同异参半,反映出旗人社会生活与变迁、各地旗人的差异和通婚、族裔联系等内容,也折射出汉文化对旗人社会的影响。与正史记载印证,谱书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清代旗人尤其是驻防旗人社会生活其及变迁的认识。

【关键词】清代  驻防八旗  家谱  社会生活

【作者简介】潘洪钢(1960—),男,满族,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明清史、民族史。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八旗驻防族群的社会变迁研究”的前期成果之一,批准号:13BZS065


家族谱牒作为“一家之史”,历来为史家所重视,甚至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近代以来,在社会史、生活史的研究中,谱牒资料的运用,愈益受到关注。清代旗人历来就有编修家谱的传统,存世的旗人家谱资料丰富。近年来,笔者多次走访清代八旗驻防故地,有幸得到若干旗人家谱,中既有形式简陋的谱单(亦称挂谱)、祖宗图,也有私人续修的新谱和正式出版的家族谱书。本文仅就见闻所及,从家族谱牒的角度对清代八旗驻防族群的社会及其变迁作一点初步的讨论,并以此向为我提供家谱资料的驻防旗人后裔、社区机构、相关组织和学界的朋友们致以诚挚谢意。

                 

                      

在笔者接触到的驻防旗人家谱中,谱单(也常常被称为“挂谱”)占有一定比例,形式较为简单,见图12[1]

                                             



两张谱单均为山东青州驻防旗人家谱,一是简单的祖宗图,仅记录代际关系及祖先名字,一张为满汉文字合壁的挂谱。此种简单的家谱形式当与修谱人的文化程度有关,从形式上看,这里显示谱书有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但更重要的是,它表现出旗人谱书的作用及社会风俗。

首先,旗人家谱中保留相当数量的谱单,与旗人用谱单或挂谱作为祭祀工具的习俗有关。与汉族家谱用于世系记录、传承不同,旗人常常以谱单为祭祀工具。笔者在各驻防旗人故地走访时,驻防旗人后裔曾介绍其用挂谱祭祀祖先的习俗。旗人家谱中也记录了这种作用。辽宁凤城《瓜尔佳氏宗谱》载:家族中“以前还保存有用满文书写的瓜尔佳氏谱单,上面记着祖先世系。在祭祀时把谱单挂在屋内西墙上。”[2]凤城瓜尔佳氏是从龙入关的旗人大族,康熙二十六年(1687),其中一支被派回该族故居地凤城驻防。此处所说以谱单进行祭祀的情况,是旗人中一种较为普遍的情况。辽宁岫岩蓝旗唐氏在日伪时期修谱时,也曾找到过旧时的谱单,“当时余即有志修辑此谱,后又于七月,在十四世家得一满文抄本谱单,以其手迹计之,约在百年前之物矣。”[3] 可知谱单由来已久,且为满文。根据学界的研究,即使是编成的谱书,在旗人中也曾作为祭祀工具使用,“满族还有保存谱书的传统,每年逢祭日,将家谱从神农匣中取出,敬陈于房内西墙板子上,全家跪拜祭祀,以示不忘祖宗恩德,并祈求祖宗保佑。满族珍视家谱,也是满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表现”。[4] 是与汉族家谱辨亲疏,明世系的功能有一定区别,也反映了旗人社会生活与风俗。

其次,谱单、祖宗图与驻防旗人土著化以前,随时准备出征、调动的客民心态相关。清初,各地驻防旗人死后归葬京旗,为“归旗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防止驻防旗人的土著化。乾隆二十一年(1756)清廷下令准许驻防旗人就地营葬,“嗣后驻防兵丁,着加恩准其在外置立产业,病故后即着在各该处所埋葬,其寡妻停其送京”。对于无力置产的下层兵丁,当地驻防旗可“酌动公项,置买地亩,以为无力置地穷兵公葬之用”。而“所有呈请回京之例,著停止,著为例。”[5]各地驻防也逐渐有了公共墓地,这成为旗人土著化的重大标志[6]。但土著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各地进展情况也不平衡。直到道光时期,驻防旗人仍有客居心态。清代旗人所著《京口旗营风俗志》载:“道光壬寅(1842年)以前,旗俗丧葬之费甚菲薄,遇有丧事,皆用事益局所制卖之烧材,材料菲薄。当死当殓当日抬往北门烧人台火化之,事甚惨酷。盖犹有当兵之想念存于心,谓一经调拨他往驻扎,携带非易,故烧之仅余骨殖以布袋而已,一人可携数个迁往。”[7]同书中还记录了京口(镇江)旗人也存在以谱单祭祀的情况,并说明其为蒙古旗人风俗:“以旗人有当兵之责任,驻防此地,奉调他处,需听国家之便,故从来未有建立宗祠者。”“旗人无祠,惟有挂谱。每年冬至大祭一次,牲用羊。过年时悬谱敬五日,或至灯节末止。此蒙古俗也。”所不同者,书中记录了京口旗营驻防之满洲旗人“所祭之物皆祖先遗留之物,以之为尸,而向之行礼,亦古意也。不似蒙古挂谱,此满蒙之俗不同者也。”[8]如此,则京口驻防旗营中的满洲旗人祭祀时,仅以先人遗物为祭物,形式更为简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客民心态,驻防旗人随时准备出征或调防,因之所以祭祀事务一概从简,谱单与祖宗图之类,适应了旗人这种心态,因而得以长期保留。

再者,清代旗人修谱,深受汉族文化的影响。

最明显的影响,表现在文字语言方面,上图2的谱单中,满汉文字合用,最早的祖先仅有满文名字,中间则在满文名字旁以汉字标注,近世以后,满文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其谱单世系中,仅剩下汉文了。旗人家谱、谱单受到汉族语言文字的影响,于此可见一斑。

辽阳乌苏氏自印族谱,则明确提到此种汉俗影响以及改用汉姓的情况:“道光年间,本宗支定居于辽阳地方,已近二百来年,与兄弟民族共居一地,由于相互间通婚、通产,受汉俗的熔(融)合,在相互间同化。从语言、文字、习俗上已是满汉并存共用。为适应其形势发展,经宗支共议,从十五代开始改满姓乌苏氏为汉姓穆。(为什么改为汉姓穆?据代代相传,当时经查看先世名录,只有九世祖穆成额官位高,而取其名首字穆为姓)但是不强求一致,仍按满姓命名不限,如果改为其他姓也可。后来,有的分支取其先世名字首字为姓。”[9]用汉字,改汉姓,在清史相关文献中记录很多,如乾隆以降,统治当局多次申斥改汉姓的作法,显示出改汉姓在旗人中的普遍存在。但旗人家谱中反映的情况似更为真切、复杂。以音近某汉字而改者,在清史记载中较为普遍,但家谱中反映的乌苏氏选取祖上官位较高者名字中的首字为姓,而且族中人也允许仍用旧姓,显示出改姓的渐进式过程。

辽宁岫岩洪氏的改姓则更为特殊,《洪氏谱书序》称:“余母洪氏,系继富公之次女。其先世居燕京,隶满洲正蓝旗人。原姓氏不传,因外高祖名洪雅,乃姓洪氏。”[10]仅仅因为旧姓已无从查考,即以外高祖之姓氏为姓,当为一特殊事例。洪氏自康熙二十六年自京师拨归辽宁,自第三代起,即出现了以汉俗命名的情况,并逐渐增多,显现出较快的汉化速度。至道光间修谱书时,即沿袭汉族习惯,将族中女姓称为某氏,如洪夫人称包氏,后世继之,均用此种称呼。

家谱中记载的此类情形,可补史志记载的不足,有助于各地驻防旗人生存状态及其变迁。

                     

驻防旗人修纂家谱、宗谱的目的与家谱在社会生活中的使用,既与汉族相同,也有很大的不同。民间故老相传:“溯本求源,满人持旗册为重;慎终追远,汉族唯家谱是赖。”[11]这里指的是,汉族修谱,以明世系传承为主要目的,但旗人世系,则历来即有户口册籍作为依据。

清制,八旗户籍,三年一编,所有新生、死亡人口均上报,各佐领负责编订户口清册,一存户部,一存本旗,称之为“比丁”。各地驻防八旗最初按照以京旗为籍的原则纳入户口编审,“其各省驻防旗员兵丁,及外任文武各官子弟家属,令各将军、督抚造册咨送该旗。”[12] 按此,则普通旗人不必另外编纂家谱、宗谱,户籍中世系记录一般是清晰的。但此类户口清册,私人不能收藏,普通旗人家族如需明世系,仍有修谱必要。京师旗人修谱,许多早期资料从户口册籍中抄录,史料价值较高。而各地驻防旗人远离京城,户口逐渐与京旗脱钩,查阅抄录旗册并非易事。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八旗驻防兵丁派出制度及京旗户口编审等方面的变化,驻防旗人户籍与京旗旧籍关系逐渐松驰、脱钩。驻防设立之初,有一旗某佐领全数调往京外驻防的情况,后来则多由京师各旗不同佐领中抽调,组成新的佐领,调赴驻防地。这些驻防旗人的户籍,仍隶于京师故旗,遇比丁之年,即编入故籍的佐领册内。但是,这些在驻防地组成的新的佐领,由当地驻防将军、副都统等进行管理,随京旗为籍也带来管理上的不便。雍正后期,各地驻防八旗长驻一地,多已有八十余年,其间各旗、各佐领人口增长数量不一,又有因京师故旗“越旗移置”调动,驻防旗中同一佐领兵丁亦因之调动的情况。雍正帝据此下令进行调整:“令各省将军、副都统等,将各该处官弁人丁数目查明,不论在京之本佐领,惟视彼处之丁数,均匀分派,若四旗驻防之处,即在四旗之内均派,八旗驻防之处,即在八旗之内均派。将均定之户口,另造清册,以备查核。凡遇补授官员,挑取兵丁,即在所均置之旗拣选。”[13] 这是对驻防八旗户口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虽然仍从制度上要求“将京城之本旗、本佐领仍记档案,每于编丁之年,令其照常咨送各该旗报部”,但实际上,各地驻防八旗已形成与京旗不同的另一套户口清册,并以新册作为在当地补授官员、挑补兵额的依据。年深日久,驻防旗人以当地佐领为基本隶属关系,而京旗旧籍则日渐显得可有可无,以至于晚清时期,很多旗人只知自己为某地驻防,而很难稽核京师故旗之旧籍了。

关于驻防八旗的户口均齐问题,一般史籍中鲜有涉及,笔者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中查找到部分相关资料,其中既有清前期的驻防户口均齐操作办法,也有晚清时期沿例处理,包括了内地直省驻防,也涉及京畿地区驻防旗人的户口均齐。乾隆四十七年二月,河南巡抚富勒浑“奏报河南驻防八旗人丁循例调剂均齐事”称:自雍正八年兵部通令均齐驻防户口之后,“兹河南省驻防兵丁雍正九年均齐之后,乾隆十四、二十三、二十七、三十四等年各均齐一次。现在本管八旗满洲蒙古十佐领,或因人少地多,挑补乏人,或因人多地少,□□不无雍滞。请将八旗满洲蒙古十佐领审本册内,共计另户闲散三百五十一名,在于满洲八佐领下,蒙古二佐领下核查均分等情呈请具前来。□查豫省驻防人丁自乾隆三十四年均齐之后,迄今已愈十年,生齿日繁,多寡不一,自应循例调剂均齐办理。”[14]同治三年,热河都统麟庆奏:“窃查定例,各省驻防满洲蒙古汉军各旗佐领内如有闲散数目多寡不一,每届五年或十年,由各该将军都统副都统等一律均齐,并将均齐丁数,照例题报。如遇领催披甲等缺出,即在所齐旗分内挑补等语。奴才伏查热河驻防八旗均齐闲散均按十年奏请办理在案。自咸丰四年照例均办后,至同治三年,又届十年,兹查热河喀拉洒屯二处八旗两翼满洲蒙古各旗十五岁以上闲散共一千一百六十余名,各佐领下闲散数目又复多寡不一,自应照例均齐,以昭平允。奴才拟请仍照向办旧章,将热河喀拉河屯二处左翼满洲四旗八佐领作为一项,右翼四旗八佐领作为一项,蒙古八旗四佐领作为一项,无论该闲散等系京城何旗何佐领,总以核计户口数目一律均匀办理。”[15] 户口均齐的管理办法,使户口册难以驻防旗人的家族延续情况,即使是同一家族的男丁,清册中也未必会编在同一佐领册内,因此修谱成为非常必要的大事。旗人家谱也反映了这种情况,“或者曰:满洲八旗皆有户口册可凭,何必自家另立谱书?而不知户口乃上呈京部,非可藏之私室,且散而难稽。与其亲睦宗族,何若修此谱为妙也?”[16]

驻防旗人族谱,与汉民有同有异。其相同作用主要有:

首先,家谱的明世系基本功能上,具有一致性。辽宁本溪马佳氏《重修族谱序》载:“我先人囊弓蔚矢,或从征关内,或居守辽中,服劳王家,为八旗世业,而散居各行省占驻防旗籍者尤不胜偻指计。不有谱牒,奚析源流,数典忘祖,甚为病之。”[17]说的就是修族谱以明世代传承的目的。凤凰城那拉氏族谱序也说:“查我先人,除入仕途者外,余者非习弓马,则即垂钓行猎,是以往事毫无记载。余以为再逾数百年,恐后世子孙即先人之坟墓、姓名亦难得知,故余费数年之收集搜索遗注,追根询底,尽余所之稍有微末,是以编成族谱,以备后世之子孙有所考证。”[18]为了达到明世系亲疏的目的,很多家谱都规定了每一代人名字中辈份排字,如名字中的第二字,依照一定规矩排列等。如笔者得之于山东青州驻防故地的《长白希氏族谱书》,在《重修希氏族谱序》中说:“吾今见我族众衍盛,亦宜效古人孔氏三家(孔孟曾)命名法则,编定三十行辈字,作成五言诗一首三韵,使族众命名有所遵循,以免后世丁盛支繁,不知尊卑,颠倒宗派,误犯先人名讳”[19]。是亦与汉族世家之谱相同,此类记载甚多,不繁类举。

其次,旗人谱书中家风家训之类传承,与汉族基本相同。不少家谱都有“家训”篇,如吉林《伊尔根觉罗氏家谱》“家训篇”中,其九世祖留下十二字家训训格言为:“行正事,要看准,莫着急,去恶习”。至第十世祖时,又增补一段:“忠恕待人,谦和应物,尙不如以遇事能忍与百事吃亏为妙,方符祖训不令取巧耳。望尔后生,以忍字、劳字、让字、思字等为处家应世之要诀”。[20]旗人族谱中这类训戒后人,传承家风,传承处世之道的内容,与汉族世家修纂谱书基本是一致的。

而其不同则主要表现在:其一,清代是一个等级与民族统治的社会,出于维护等级承袭的需要,官私两类谱书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自入关时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此类规定也为后世统治者所继承。“顺治年间定,旗员于承袭官爵时,承造家谱,故将有分亲支子孙不行造入者,降三级调用。若承造家谱,将同祖亲属姓名疏忽遗漏者。罚俸三月。”[21]在相关制度中,家谱与官修谱册,成为重要的依据,如“雍正元年奉旨,补授世袭佐领,若有应行列名而不列名者,于家谱本名之下,注明情由。”“(雍正)三年奉旨,嗣后八旗世袭佐领,家谱内着将原立佐领人之子孙,按其名数尽行开入,如一谱不能尽书,即缮两谱具奏。”[22]清代世袭爵位较前代增加,虽然绿营等汉人因军功等事也会有世袭爵、职,而旗人社会世袭爵、职尤多,故此类谱牒格外受到统治当局的重视:“雍正十一年覆准,袭爵谱牒,缮造二本,一钤旗印,送内阁收存,一钤参领、佐领、关防图记,送该旗公署收存。至终有应行增入者,纂辑一次。积至十年,仍缮一本,送内阁收存。”[23] 清廷动用政府力量修纂《钦定满洲源流考》、《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之类文献,就是此种需求的产物。不仅如此,官、私各种谱书,也常常被统治者阅读,查阅,如乾隆四十三年谕,“今日阅看镶红旗满洲承袭佐领家谱,见一支内子孙父子之名俱以齐字为首,又一支内所有人名,俱以杜字为首。齐杜俱系汉人姓氏,因循既久,数传后转似伊等姓氏竟染汉人习气。除已经命名者毋庸更正外,嗣后满洲等命名,断不可似此数代同以一字为首。我满洲原有姓氏,何可忘本而改易汉姓耶。将此通行晓谕八旗各省将军副都统一体遵行。”[24] 统治者查阅官私谱书的事,屡见于记载,可见其对于谱册的重视。

其二,旗人承袭、考试、挑丁等重大事务,往往要验明身份,家谱即为验证的重要依据。成都旗人后裔近年新修的家谱中仍能见到承袭方面的记录。成都驻防《伊尔根觉罗赵氏家谱》显示,其五世祖兴福“曾任镶黄旗骁骑校,出征金川平乱,1775年,乾隆四十年阵亡,奉旨入礼昭忠祠,追赠云骑尉,世袭罔替,诰封武德骑尉,其妻李佳氏封太宜人。”其六世祖果勒敏布“世袭云骑尉,署镶白、正白二旗防御”。[25]从家谱中看,云骑尉世职,一直为该家族的长房长子所继承,直至清末。

清制限制旗人从事农工商各业谋生,旗人饱受生计问题困扰,驻防旗人尤甚,驻防旗人将参加科举考试视为重要出路。清代旗人科考中,驻防旗人长期被附于京旗故籍中,参加顺天府考试。嘉庆以前,规定驻防旗人赴京考試,“该将军、城守尉预先取具本人三代年貌,造满汉清册,声明某旗某佐领下人,出具保结,咨送该旗。再将该生之年貌注明,出具印文给发本人,亲身投递在京本旗,本旗凭印文查对,造册报部考试”,“各省驻防生监应顺天乡试,礼部于正月行文各省驻防将军、副都统等处,查明所属应试人数,详细造具满洲、汉军清册,备文分送在京各旗核实,径送顺天学政及国子监录科”。[26]在此种繁琐的考试制度中,旗册与族谱成为验明旗人身份的重要证据。嘉庆中,驻防旗人考试制度渐变,逐渐允许其各就所在地区参加科考,但旗人文武及翻译考试要另编字号,特定名额取中,仍须先试清语骑射,验明身份,谱书仍起到一定作用。成都旗人家谱显示,伊尔根觉罗家族自六世祖取得世袭职位后,特别注重家族子弟读书考试,在兵额有限,挑丁食饷困难的情况下,以读书科考为基本出路。在此种考试制度下,家谱不能不受到驻防旗人的重视。

简之,旗人以祭祀、承袭、考试等均须持户口清册进行验证,故有清一代,旗人修家谱、宗谱者蔚然成风。驻防旗人因其特殊的需要,有重视家族谱书的传统。旗人谱书与汉族谱牒同异参半,其间也显示出其社会生活的特点。

清代旗人谱书也反映出旗人社会的通婚、各地旗人的差异和联系等内容。

关于清代旗汉通婚问题,一般认为,清代满汉不通婚是常态,至清末,通婚樊篱被打破。清末新政时期,清廷颁布的通婚令,正式解除了通婚的禁令。笔者也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初步探讨[27]。以笔者掌握的有限的旗人家谱,也可以对这一问题有一些更为明确的认识。

一般而言,旗人家谱中很少明确提到旗汉通婚问题,在世系沿革表中,家族中的女性一般也没有记载,故旗女是否外嫁难以从谱书中得到信息;对于男性世系,一般也只记录某代娶妻某氏,很难确定其结婚对象为旗人或驻地汉人。但也有少数谱书中透露出点滴信息可供解读。《熊岳城唐屯镶白旗他塔喇氏宗谱》世系表中所载的唐氏婚姻,凡娶满族为妻者进行注明,娶其他民族女者未注明,十一世唐松清娶妻范氏,用括号注明为满族,十二世唐喜林,娶妻赵氏,生四子,而同一辈的唐增林,娶妻红旗镇正蓝旗村何氏,亦以括号注明为满族。由该谱当代世系情况向上反推,可知出现娶满族以外女子的情况,大多在清代同、光时期。查该谱书“敕书”部分,十一世也是在同治时期。这与清代官方文献中关于驻防旗人与驻地汉人通婚记载的时期是吻合的。

辽阳乌苏氏的家谱,则明确说自道光以后,与兄弟民族共居一地,“相互间通婚、通产”。乌苏氏与汉族通婚的开始时期,则记载的较早,“康熙初年,乌苏氏九世祖开始满汉通婚。穆成额或富岱之庶妻(即小夫人)多为汉族人(含汉八旗旗人)。从十世祖以后娶汉族人为妻者,逐渐增多。满汉习俗开始融合,相互同化。”[28] 乌苏氏为留驻东北地区陈满洲一支,为辽阳望族。谱书所云与汉军旗人及汉族通婚,为他书所少见。查谱书世系推算,九世祖为康熙初期,则十世祖大约在康熙中期。该族人于康熙时期开始与汉军及汉人通婚,且最初所娶多为庶妻,符合清代满汉通婚关系中,娶汉女而旗女不外嫁的惯例。不过东北地区旗人娶汉女之事,在民族调查报告中显示得却不似关内旗兵在征服过程中那样暴力,倒是民间交往,婚姻互通的情况较多,“从乾隆时起,有的人使用‘顶名’的办法通婚。民人姑娘的名字顶上汉军旗人已出嫁的女儿的名字上册。又,满族红、黄带子的户籍直属于宗人府,非红、黄带子的满族的户籍,则不属于宗人府,而汉族民人的户籍,则属于户部。所以红、黄带子和民人通婚,可采取以民人姑娘的名字顶上不属于宗人府所辖的满人姑娘的名字上册。到清乾隆以后,满、汉族通婚的禁例被进一步打破。红、黄带子娶民人女子为嫡妻仍用顶名办法,但娶民人女子为庶妻,庶妻生子时可以随子一起上册。”[29] 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与乌苏氏家谱所载一致。笔者在山东青州考察时,旗人后裔李先生(姓名从略,2013年,82岁)也介绍了他的家族与汉人通婚的情况:“我们与汉人通婚多,官员纳妾多是汉人,富户出城,与汉人通婚。富了的人家多迁出北城,官房有局限,富了多去南城。最早不过光绪后期,副都统的小老婆即是汉人。我自己就是有三个奶奶的,大为满人,后两个都是汉人。二奶奶为正式娶的,三奶奶为妾,从前是下人,收房,后扶正。二奶奶跟三奶奶之间矛盾多。至于旗女外嫁,是民国以后的事了,是民族优越感所致。民国以后外出做工的多了,嫁汉人的多了。”这里所说的情况,与上述他塔喇氏情况相近,而较乌苏氏族谱所记的通婚时代要晚很多。

成都伊尔根氏旗人家谱世系表中,对娶汉女为妻妾之事有较为明确的记录。由谱系可知,自远祖起至光绪以前,以满洲族内婚为主,所娶基本为满族女子,其中,六世祖果勒敏布娶蒙古族女子鄂谟克氏,娶蒙古女者仅此一例。至光绪后,第十世之三祖父铭垣(曾任峨眉知县)娶汉族女子陆氏(教书为业);五祖父铭崧娶二位夫人,一满一汉,汉为彭氏女;十一世大伯父娶蒙古族女;二伯父曾留学日本,娶汉族徐氏女;此后进入民国至建国,娶汉族女子渐多,成为主流。可以证明一是旗内通婚,二是光绪后满汉通婚。三是旗内女子不外嫁也从反面得到验证。

简之,族谱中透露的旗人婚娶情况,与笔者田野调查所接触到各地驻防旗人后裔所说的情况,与史籍和调查报告相印证,可以略见其娶民女为妾、为妻的情况,也证明了晚清同、光时期,旗汉通婚成为普遍情况的事实。

关于各地旗人差异的问题,家谱中反映的最主要差异是东北地区旗人与内地直省驻防旗人的差异。东北旗人的构成较内地复杂,以驻防旗人家谱反映的情况看,其与内地驻防旗人最大的差异在于他们边驻防边耕种,而直省驻防则基本没有进行耕作的外部环境。如《陈满洲赵氏谱》反映的情况,赵氏驻防柳条边的边门,家族内部除当兵外,开垦耕种是主要生存方式:“平定了三藩之乱后,关内形势日趋稳定,为强清朝发祥之地安全,陆续增派八旗兵丁前往东北各地驻防和垦荒。赵氏族人就是在这种形势下被派往碱厂边门驻防的。这些边门兵边驻防,边种地。据盛京内务府档案记载:碱厂边门所属旗台兵丁分垦地方共有八百余日(每日六亩),九十余人,其中就有《赵氏家谱》所记族人。这些族人后代世代生活在碱厂,至今已有三百年。”[30] 这种拥有大片土地的情况,与内地直省驻防旗人有根本上的区别。直省驻防设置时,周边可供划拨的土地极为有限,也有驻防兵丁退掉了京旗所拨圈地后,到驻防区后并无土地的情况。即使有一点有限的土地一般也距驻防地较远,而驻防旗人有不得随意离开旗城的规定,难以亲自耕作。年深日久,就演变成为驻防旗丁除了当兵吃粮以外,可供选择的出路非常狭窄的局面。这就是成都伊尔根觉罗家谱所说的情况:“因八旗兵是定额编制,成都八旗编制二千八百五十二名,另有余兵(二两新兵预备役)五百名,满蒙人口不断增加,僧多粥少,八旗子孙不准经商务工务家离开营地,自谋生路,唯一出路就是熟读经史,开科取士,外放当官或做幕僚。”[31]

东北驻防旗人拥有土地的情况,在家谱中反映比较普遍。如《辽宁凤城瓜尔佳氏谱书》载:“瓜尔佳氏到北京后住在臭皮胡同。这次迁徙后满族留居东北者甚少。一六八七年,清军入关已经四十余年,关内的政治形势渐趋稳定,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康熙皇帝为保护发祥之地的安全,改变因满族入关而造成的东北空虚局面,派遣八旗兵丁到东北特别是辽宁地区驻防或垦荒。凤城的瓜尔佳氏八世祖翁窝图、淡布奉命迁往凤城县镶红旗界宝山乡红旗堡(古名乐善屯)定居。”[32] 凤城《叶赫那拉氏族谱》所载,其家族既有留守东北的支系,也有康熙间调回驻防的,均有土地可供耕种:“‘《圣祖御制文集》载“康熙二十五年(1686)题准。锦州、凤凰城等八处,荒地分给旗丁、民丁。给牛屯垦、每十六丁内二丁承种,余十四丁供给口粮农器。’同年,为巩固龙兴之地,戍边屯垦,将京城多余的八旗人员撤回东北。此时,彦图力携子黑色及眷属回石柱子与家人团聚。”[33]透露出当时回防东北的驻防旗人,以十六丁为一组,其中二人从事耕种的情况。

一个特殊的个案是,岫岩洪氏旗人调回驻防后,以耕种为主,乾隆间出旗为民,不再当兵。洪氏谱书载:该家“于康熙二十六年拨关左岫岩驻防,居城南十里岔沟。外伯祖山林保公曾为佐领,南方不靖,随天兵征剿十有余年。彼时田尚未辟,山林蓊翳,禽兽犹繁,肄武之暇,多事射猎。后于乾隆二十一年投入民籍,田亦渐次开垦,乃讲农功。”[34] 以《满族家谱研究》一书所载的洪氏谱书来看,洪氏从事农业并出旗为民的缘由比较简单:其三世祖山林保公被征调赴关内参加平定川黔苗变,历时十二年之久,其间曾传闻说他已战死,后竟生还。“以军功记衔五品。当时备尝蛮烟瘴雨,九死一生之苦。回籍后又睹旗差,逸居无事,花天酒地之(状),逐(遂)灰心上进,遂于乾隆二十一年舍旗差而投民籍,辟荒殖田,课子耕读,怡乐林泉,啸傲烟霞。”[35] 乾隆时期为解决旗人生计问题,下令汉军出旗,但洪氏是调回东北地区正身旗人,却仅仅因为“灰心上进”即出旗为民并以农事为主业,限于资料,无法判断,当为个案,但其拥有土地并以农耕为业,显示出与内地驻防旗人的差异却是无疑的。

也正是由于东北旗人这种从事农业的传统,使得辛亥革命时期,旗人社会生活发生根本性转变时,直省驻防旗人经历了一个惨痛的历史过程,而东北旗人所经历的转变却相对较为平和。

清廷入关,使旗人迅速分布于全国各地,也是今天满族成为全国分布最广的一个少数民族的基本成因。旗人家谱中也透露出各地旗人之间的联系的点滴信息。

辽宁凤城叶赫那拉氏谱书称,该族自八世祖奇玛库共九子,入京后,分驻各处,其中三支驻京师,一支驻京郊三十里铺,一支驻密云,一支留驻凤城,一支由京师还驻凤城,一支驻黑龙江,一支驻长白山[36]。一个家族在短时期内分布得如此广泛,从家族史的角度来看,的确并不常见,但从清初旗人社会变迁来看,这却是一个较普遍的情况,亦可见概见京旗、东北留守旗人及京畿、内地驻防旗人的族属关系。这些分散了的家族成员及其后裔,历史上的联系情况如何呢?该族旧谱书序言中说:“吾叶赫那拉氏,自远祖奇玛瑚从龙入关,九子分支。有随人北京者,有于沈阳、辽阳、开原、复州、熊岳各城驻防而以为家,不相往来”[37]。一句不相往来,表明了这一家族各支系在入关后联系状态,在当时的交通状态下,也是一种必然的结果。该家族后裔,有改姓那姓,也有改为赫姓、王姓的,也说明了此种情况。由于谱书世系难于详考,也出现随意认同宗的情况,同属那拉氏的族人,将叶氏、纳兰氏、叶赫氏等认为同宗:“吾友三多将军,自称系叶赫那拉氏,杭州驻防,联为同宗,而其旗则蒙古镶黄,是又同宗不向旗之一例也。吾寓北京十余年,常遇叶姓之人,询其哈拉(满语以姓为哈拉),则云叶赫那拉,遂即联为同宗,此又一例也。”[38]这里,又岂止是同宗不同旗,三多为蒙古旗人,与满洲旗人已不同民族。当然,清代不问满汉,但分旗民的社会状态,在这里又找到了一个例证。同时,旗人世家大族与内地驻防将领的交往,既是一种官场交往,也能表明其与内地直省驻防旗人的联系。

大体上,家谱中反映的各地驻防旗人之间、驻防旗人与京师旗人之间,联系是不多的。首先,京旗、东北旗人与直省驻防旗人失去联系或联系很少。如笔者得之于青州的《长白希氏族谱书》中,世系表中第二代祖先名联相,表中仅注明,“雍正间拨去山东青州驻防,无考”[39] 本溪《马佳氏族谱》在1927年重修时,“博采旁咨,期无遗失,虽驻防各省者未遍搜寻,而两京辽、沈同宗,悉以征求编载。”[40]辽沈各地同宗均入族谱之编,而驻防旗中族人则无法查考编入,可见其与驻防旗人的联系实际上是不够紧密的。成都伊尔根觉罗家谱中,对于驻防成都以前的史事语焉不详,而详细记录的均为该家族入驻四川之后的情况,也表明了直省驻防旗人与京旗及其他地方旗人失去联系的情况。

其次,驻防旗人毕竟与本族裔为至亲,虽然难以长期保持紧密联系,但其与家族亲戚仍然若隐若现的保持着某种联络。本溪《马佳氏族谱》重修完成后,一些马氏宗亲前来请求汇谱,以备查考,其中即包括杭州驻防旗人马氏族裔,可见其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41]。以《长白希氏族谱书》来看,其间透露出不少这种若隐若现的联系:1、此谱笔者2013年得之于青州北城村,本为河北遵化希氏族谱,因与青州旗希氏的亲缘关系,族谱却得之于青州,表明其中的联系。2、谱书世系表中对山东驻防一支仅标注为“无考”。但序言中所说家族旧谱的丢失的原因,却是因道光间,应青州支系的请求将谱书带去山东,途中遗失。说明河北遵化一支时隔数代以后,但仍能与青州驻防中的家族亲戚联系上。3、谱书中另一个事例说明旗人之间的亲属联系,道光八年,“京中近族老太太郞氏,因无嗣,携祖遗地租帐簿来遵化州族内择嗣,彼时族中无人可继。于是合家留遵奉养,后归我先父讳福林养葬,遂葬于庄南,今日名曰老太太坟地”。可见遵化一支与京中两支仍有某种联系,郞氏老太太携带地租簿子来寻嗣,可能遵化庄子也有他们一份地租,而且想从遵化一支中过继后人,后来在遵化养老送终。4、遵化旗庄与东北旧族人也有某种联系:族谱于道光间丢失后,为修谱,族人又于东北地方找到了亲族,“光绪十二年,命吾赴奉天探本求源,究寻旧谱。幸遇本族族长佟俊,执出老谱……”[42]。可见,也能与东北旧族裔取得联系。但可以肯定,各地旗人亲族之间能取得联系,但不紧密,具体联系也有相当的困难。

总的来看,清代各地驻防旗人特别重视家族谱书的修纂与传承,即使是形制上较为简单的谱单,也反映出其社会生活的特点与日常习俗,同时也折射出汉文化对旗人社会的影响。清代是一个民族与等级统治的社会,谱书也受到最高统治当局的重视,而一般旗人的袭职、参加科举考试、挑丁等,谱书成为其间的重要依据,显示出驻防旗人谱书与汉族家谱在作用上的区别。本文所讨论的谱书数量虽然十分有限,但也反映出旗人社会通婚、各地旗人的差异和联系等内容,与正史记载印证,加深了我们对清代旗人尤其是驻防旗人社会生活其及变迁的认识。




[1] 山东青州市驻防旗人祖宗图和谱单,藏青州市档案馆。

[2] 关继贤等《凤城瓜尔佳氏四修宗谱》,1988年印刷,辽宁凤城满族自治县图书馆藏本,第12页。

[3] 唐远德主编:《八旗满洲他塔喇氏宗谱——〈唐氏宗谱〉第三次编修》,2006年10月家族自印本,第510页。

[4]李林等:《本溪县满族家谱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8月版,第9页。

[5] 《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506,中华书局19862月影印本《清实录》第15册,379页。

[6] 参阅:潘洪钢:《八旗驻防族群土著化的标志》,《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7] 章伯锋等:《稗海精粹·近代中国社会面面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2页。

[8] 章伯锋等:《稗海精粹·近代中国社会面面观》,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6页。

[9]穆彦威:《辽阳满族乌苏氏宗谱》,家族自印本,第8页。

[10]傅波等《满族家谱研究》,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5月版,第116页。

[11] 关继贤等《凤城瓜尔佳氏四修宗谱》,1988年印刷,辽宁凤城满族自治县图书馆藏本,第166页。

[12] 《清史稿》卷120,《食货志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3492页。

[13]《世宗宪皇帝实录》卷90,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清实录》,第8册,第212页。

[14] 军机处全宗·录副奏折:河南巡抚富勒浑《奏报河南驻防八旗人丁循例调剂均齐事》,档案号:03-0527-044

[15] 宫中全宗·硃批奏折:热河都统麟庆《奏为热河八旗闲散数目多寡不一照例均齐办理事》,档案号:04-01-01-0881-062


[16] 李林等:《本溪县满族家谱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8月版,第158页。

[17] 李林等:《本溪县满族家谱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8月版,第166页。

[18] 傅波等《满族家谱研究》,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5月版,第156页。

[19] 万亨、万昌等《长白希氏族谱书》宣统梧州广西新报代印本,第6页。

[20] 佚名《伊尔根觉罗氏家谱》卷12《家训》,吉林市立图书馆藏本,第1页。

[21]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50,《兵部一》,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册,第808页。

[22]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130,《八旗都统二十》,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2册,第234页。

[23]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134,《八旗都统二四》,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2册,第287页。

[24]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134,《八旗都统三九》,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2册,第445页。

[25]赵宏枢整理,赵伊均补校:《成都满蒙族·满族镶白旗头甲——伊尔根觉罗赵氏家谱》,成都满蒙人民学习委员会提供,手写本,第18、19页。

[26] 《钦定八旗通志》卷100,学校志七:驻防考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7] 潘洪钢:《清代驻防八旗与汉族通婚情况蠡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28] 穆彦威:《辽阳满族乌苏氏宗谱》,家族自印本,第6页。

[29] 《辽宁省沈阳市满堂乡满族调查报告》,见辽宁省编辑委员会编:《满族社会历史调查》1985年6月版,第31页。

[30] 李林等:《本溪县满族家谱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8月版,第172页。

[31] 《成都满蒙族·满族镶白旗头甲——伊尔根觉罗赵氏家谱》,成都满蒙人民学习委员会提供,手写本,45页。

[32] 关继贤等《凤城瓜尔佳氏四修宗谱》,1988年印刷,辽宁凤城满族自治县图书馆藏本,第13页。

[33] 那世垣:《叶赫那拉宗族谱》2001年,家族自印本,第10页。

[34] 傅波等《满族家谱研究》,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5月版,第116页。

[35] 傅波等《满族家谱研究》,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5月版,第124页。

[36] 那世垣:《叶赫那拉宗族谱》2001年,家族自印本,第45页。

[37] 那世垣:《叶赫那拉宗族谱》2001年,家族自印本,第83页。

[38] 傅波等《满族家谱研究》,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5月版,第154页。

[39] 万亨、万昌等《长白希氏族谱书》宣统梧州广西新报代印本,第12页。

[40] 李林等:《本溪县满族家谱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8月版,第167页。

[41] 李林等:《本溪县满族家谱研究》,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8月版,第169页。

[42]万亨、万昌等《长白希氏族谱书》宣统梧州广西新报代印本,《重修希氏族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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